1、 低压配电及动力照明系 统施工技术要求1. 规程 和规范1)本合 同标段 承包商 在施工及 竣工验 收中应 遵守国家 、部颁 的现行 相关规程规范,主要有:(1)GB 501572003 地铁 设计规范(2)GB 502991999 地下 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3 年版)(3)GB 50150-2006 电气 装 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4)GB 50168-2006 电气 装 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5)GB 50169-2006 电气 装 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6)GB 50171-92 电 气 装置 安 装工 程盘 、柜 及 二次 回 路结 线施
2、工及 验 收规范(7)GB 50172-92 电气装 置 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 验收规范(8)GB 50173-92 电气装 置 安装工程 35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9)GB J 14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10)GB 50254-96 电气装 置 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11)GB 50255-96 电气装 置 安装工程电力变流器施工及验收规范(12)GB 50256-96 电气装 置 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13)GB 50170-2006 电气 装 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14)GB 50303-2002 建筑
3、电 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5)Z JQ00-SG-013-2006 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16)国家建筑标准图集 电气专业图集 (17)TB 10207-99 铁路电 力 施工规范(18)D L/T 572-95 电力变压 器运行规程(19)D L 417-91 电力设备局 部放电现场测量导则(20)D L474.16-92 现场 绝 缘试验实施导则(21)D L 475-92 接地装置工 频特性参数的测量导则(22)ZB F24001-90 冲击电 压 测量实施细则(23)D L/T 596-96 电力设备 预防性试验规程(24)TB 104212003 铁路 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4、标准(25)TB 1020898 铁路电 力供电工程施工规范除上述技术标准和规 范外,还应满足下述要求:(1)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2)设计院有关设计文件。(3)按照合同规定承包商提供的有关安装、调试的技术文件。(4)建设单位编写的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5) 承 包 商 所 提 供 的 产 品 应 出 具 国 家 权 威 机 构 提 供 的 试 验 报 告 以 及相 的 电力产品国家或国际认证标志。(6) IEC 标准及其 他 相关国标。2)标准的执行 当规范和检验标准、 招标 文件、 施工图、 设备说明书等技术文件之间有矛盾时, 原则上应执行较高标准。 当承包商认为需要采用
5、较低标准时, 必须事先征得 招标人、设计院、监理工程师的共同书面确认,方可执行。2. 低压 动力照 明系 统安 装施 工技术 要求1 .低 压配 电柜 的安装1) 低 压 配 电 柜 包 括 成 套 开 关 柜 ( 环 控 柜 ) 应 急 照 明 电 源 装 置 ( EPS) ,必 须符合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99-1999 17.1、 17.2; 电气装置 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4-96; 低 压 配 电 设 计 规 范 第 三 章 等 国 家 现 行 技 术 标准 。 低 压 配 电 柜 安装包括设备运输及保险、
6、开箱检查 、 安装、 电器、 仪表及继电器等附件的拆装、 送交试验、整理及校线、配线调试、基础制安、母排连接、接地排的电缆连接、 密集型封闭安装、从桥架到柜体的金属线槽敷设等工作。2)注意事项(1) 盘面器件应有标注颜色应正确、 清晰, 内部设备元件齐全完整 ,每个元件必须有铭牌和产品合格证。一次结线应标注回路名称。(2)基础型钢应可靠 接地,盘柜的接地应该牢固良好。(3)配电柜柜体的基础型钢应平 直,符合下列要求: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允许偏差项目 (mm/m ) ( mm/全长)不直度 1 5不平度 1 5位置误差及不平行度 5注:环形布置按设计要求。基础型钢安装后, 其顶部宜高出抹平
7、面 10mm; 手车式成套柜按产品技术要求执行。基础型钢应有明显的可靠接地。(4)配 电柜( 箱)的 上方不应 敷设管 道,柜 底座周围 应采取 封闭措 施并 能防止鼠、蛇等小动物进入柜内。(5) 1000V 及以下的交、 直流母线及分支线 ,其不同相或极的裸露载流部份 之间及裸露载流部分与未经绝缘的 金属之间的电气间隙不应小于 12mm,漏电距 离不应小于 20mm。400V及以下的二次回路的带电体之间或带电体与接地间的 电气间隙不应小于 4mm,漏电距离不应小于6m m。(6)二 次回路 接线必 须按设计 图施工 ,接线 正确,连 接可靠 ,电缆 芯线和所 配 导 线 的 端 部 均 应
8、标 明 其 回 路 编 号 , 导 线 绝 缘 良 好 , 不 应 有 接 头 ,盘内 配 线 截 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敷设时应有合适的裕量。(7)引 进柜内 的控制 电缆应排 列整齐 ,避免 交叉,电 缆型号 、规格 符合设计要求。 电缆固定牢靠, 不得使所接的端子排受到机械应力。 电缆头一般宜固定于最低端子排150 200mm 处。电缆应按设计编号要求挂牌。(8)所 有二次 回路应 经通断检 查、耐 压试验 及模拟试 验合格 后,方 可正式投入使用。(9)盘、柜安装在振动场所,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振措施。(10) 盘、 柜及盘、 柜 内设备与各构件间连接应牢固。 主控制盘、 继电保护盘和自动
9、装置盘等不宜与基础型钢焊死。(11) 盘、 柜单独或成列安装时, 其垂直度、 水平偏差及盘、 柜面偏差和盘、柜间接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要求。项目 允许偏差( mm)垂直度 1.5相邻两盘顶部 2水平偏差成列盘顶部 5盘面偏差 相邻两盘边 1盘面 5盘间接缝 2(12) 端子箱 安装应牢固, 封闭良好, 并应能防潮、 防尘。 安装的位置应便于检查;成列安装时,应排列整齐。(13) 盘、 柜、 台 、 箱 的接地应牢固良好。 装 有电器的可开启的门, 应以裸铜软线与接地的金属构架可靠地连接。成套柜应装有供检修用的接地装置。(14) 盘、 柜的漆层应完整, 无损伤。 固定电器的支架等应刷漆。 安装
10、于同一室内且经常监视的盘、柜,其盘面颜色宜和谐一致。(15) 盘柜安装就位时, 应利用机械搬运, 以减少柜体低部的磨损和对设备房屋的损坏。(16)柜体与 基础槽钢的连接要稳固。(17)盘柜间 模拟线应对齐,不应超过视差范围,盘柜面上的标识应牢固。(18) 有绝缘要求的 开关柜在安装时要满足绝缘要求, 以防止杂散电流的腐蚀。2. 配 电箱 的安 装(1 )配电箱的安装应执 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等标 准。(2)配 电箱安 装应符 合以下规 定:动 力配电 箱除落地 式外, 在设备 房内采用明装,安 装高度为 配 电箱底边距 地 1.4m。 要求安装位 置正确
11、, 定 位牢靠部件 齐全, 箱体尺寸符合 要求、 箱体开孔合适, 切 口整齐。 暗式配电箱箱盖紧贴墙面,零线经汇流排连接, 无绞接现象, 油漆完整, 箱内 外清洁, 箱面标牌正确, 箱盖 开关灵活,器件、回路编号齐全,端子排接线整齐, PE线安装明显牢固。(3) 配电箱全部电器及其相关回路安装完毕后, 先用万用表检测线路通断, 再用500V 兆欧表对 线路进行绝缘测量。 项目包括相线与相线之间, 相线与零线 之间, 相线与地线之间, 零线与地线之间, 绝缘电阻应大于 0.5M,并做好记录。(4) 通风空调电控室 0.4KV柜安装与基础槽 钢的连接用螺栓固定 , 废水泵 动力箱安装高于抺平面 2
12、00mm的基础槽钢上。(5)动 力箱、 配电箱 、电控箱 (柜) 的金属 外壳的接 地另一 端应与 低压柜 的接地线相连接。3. 电 缆线 路敷 设1 )电缆线路敷设执 行电气装置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2006) , 电 缆 的 规 格 型 号 、 电 缆 支 架 的 安 装 和 电 缆 敷 设 应 符 合设 计 文件的规定。(1)电 缆敷设 前应检 查电缆支 架、桥 架、吊 架、托架 等预埋 件的牢 固,预 留孔、 洞、 槽正确、 电 缆 夹层、 沟、 隧道、 电 缆井无杂物和积水, 附设路径畅通,电缆滚动前, 应检查电缆盘牢固, 滚动应顺着电缆盘上的箭头指示或电缆缠
13、紧方向, 再穿过站台板、 轨道、 建筑物时应穿管防护, 防护管内径应大于电缆外径的1.5 倍。(2)电 缆敷设 前应按 设计要求 测量路 径, 按 配盘核对 电缆型 号、规 格、电 压等级,测量绝缘, 1kV 以上电缆作支流耐压试验。(3)电 缆敷设 时电缆 应从盘的 上部引 出,不 应使电缆 在桥架 、支架 和地面 进行拖拉摩擦。 电缆上不应有铠装压扁、 电缆绞拧和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附设后按设计 要求排列整齐无交叉,在终端和接头处附近预留备用长度。( 4) 电 缆 敷 设 宜 采 用 人 工 敷 设 , 如 采 用 机 械 敷 设 , 其 敷 设 速 度 不 应超 过15m /mi
14、n。(5)电缆爬升、转弯、进行电缆支架、进柜前刚性固定。(6)区间电缆 每个悬挂点处固定。(7)电 缆标牌 字迹 清 晰、准确 ,标牌 规格统 一,挂装 牢固。 电缆 挂 牌应采 用热转印方式,材料为硬质 PVC。(8)电缆进出构筑物时穿套管( PVC)保护。2)电缆在支架上敷设(1)电 缆在站 台板下 、区间隧 道、地 上区间 敷设时水 平距离 ,同级 电压电 缆为35mm 。1kV 以下电缆与照明导线间为150。(2)电 缆支架 的制作 应 遵循设 计图纸 及国家 的有关规 定和标 准制作 。电缆 支架类型统一, 空间考虑适当预留。 电缆支架安装应牢固、 横平竖直,防腐层完 好。支架层间的
15、垂直净距、支架至沟顶、楼板或沟底的距离应符合要求。(3)紧固件抗震、耐腐蚀,对基材破坏小。(4)单芯交流电缆的保护管及固定夹具 或绑扎物不得构成闭合磁路。(5)电缆桥架及其连接 附件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6)电缆敷设完毕后对电缆路径上的沟、槽、管、洞进行封堵。(7)预留设备开孔封堵。(8)电缆井应封堵。(9)封堵材料应防火及防鼠。(10) 当电缆沟内两侧有支架时, 低压电缆及控制电缆应与高压电缆分别敷设在不同的支架上。3) 电 缆各 支持点 间距离 应符 合规范 要求。 (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第 5.6.21条)4) 电缆 在桥架 上敷 设(1)桥 架上电 缆的敷 设:桥架 产
16、品应 经国家 的桥架专 业质量 检测机 构检测与认证。 其结构应满足强度、 刚度及稳定性要求, 符合生产厂给出的允许荷载要 求。(2) 立柱和托臂所用材料应平直, 无显著扭曲, 全部配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桥架安装应牢固, 保证横平竖直。 在有坡度的建筑物上安装时, 应与建筑物有相 同坡度。 电缆桥架水平敷设时, 宜负荷曲线选取最佳跨距进行支撑,跨距一般为1.53m。垂直敷设时,其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 2m。(3)金 属制桥 架系统 应有可靠 的电气 连接并 接地。托 盘应至 少有一 点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托盘的直线段超过 30m(钢制)长度时,应留 20mm 的伸缩缝。(4) 电缆桥架内每根电缆
17、每隔 50m处, 电缆的首端、 尾端及转弯处应设标记,注明电缆编号、型号、规格、起点和终点。(5)强 电与弱 电线路 在同一竖 井内敷 设时, 应分别在 竖井的 两侧敷 设或采 取隔离措施。(6)桥架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宜低于 2.5m。(在专用电缆道内除外)。(7)电缆桥架遇伸缩缝时应配置伸缩板进行补偿处理。(8)电 缆桥架 安装应 与环控专 业密切 配合, 电缆桥架 与风管 走向途 径发生 矛盾时应及时进行调整。(9)电缆桥架采用 404镀锌扁钢作地 干线 ,并沿桥架敷设,桥 架 与桥架 间采用 TZX-2-4铜编织 线连接,桥架每隔 10m 采用 TZX-2-16 铜编 织线层间相 连后与
18、接地干线连接。(10)穿越墙体、 楼板的桥架,在穿越处不安排接口。(11)电缆桥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12)电缆的各项测试 应有记录,并符合有关技术指标的要求。5) 电缆 在管道 内敷 设(1)从 桥架、 支架引 至设备、 墙外表 面或屋 内行人容 易接近 处和其 他可能 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 电缆应有一定机械强度的保护管保护, 水泵房出线及部分风机电缆采用穿镀锌钢管敷设方式。(2)管 道要求 :管口 光滑,内 部应无 积水且 无杂物堵 塞。穿 电缆时 ,不得损伤保护层,可采用无腐蚀性的润滑剂(粉),管道表面的防腐层应完好。(3)电缆管长度在 30以下时,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 1.5
19、倍。(4) 不同回路、 不同电压 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电线, 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 同一交流回路的电线穿于同一金属导管内不得有接头。6) 电缆 头与电 缆连 接的 要求(1)电 缆终端 头与电 缆接头的 制作: 应严格 遵守制作 工艺规 程,电 缆终端头应按设计安装在指定位置, 带电部分对地净距离应满足室内配电装置最小安全 净距的要求。并牢固地固定在支架或框架上。(2)电 力电缆 的终端 头、接头 的外壳 与该处 的电缆金 属护套 应良好 接地。 接地线采用铜绞线, 截面不小于 10mm2。 (10 mm2 以下的低压电缆的接 地线截 面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 4mm2)。(3)电缆芯线连接时,
20、其连接管和线鼻子的规格应与线芯规格相符。(4)控 制电缆 终端头 可采用 塑 料电缆 端头套 管方式, 电缆接 头应有 防潮措施。(5)电缆的试验与检查:电缆 敷设前必须进行绝缘电阻试验, 1kV以下的 电缆使用1kV 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6)电 缆线路 的相位 相序应与 电网相 符。用 三节一号 干电池 及一块 零值在 中央的 5V 直流电压表组成核相器进行校核电缆相位或用相位表测量。4. 室 内管 线本项工程严格执行电气装置安装 1kV 及以 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8-96)。1) 配电 线路的 一般 要求(1)配 线规格 、型号 及敷设方 式应符 合设计 要求,配
21、 线起点 、终端 按设计回路编号挂牌。(2)配线与通风、上下水管等之间的最小距离:穿管配线平行为 100mm, 交叉为50mm ,绝缘导线明配平行为 200mm,交叉为100mm 。(3)配 线工程 的支持 件固定牢 靠,线 路在经 过建筑物 的伸缩 缝及沉 降缝处 应有补偿装置,在跨越处的 两侧应将导线固定,并留有适当裕量。(4)电 缆管线 穿越站 厅、站台 、 风道 、风室 时,其孔 洞应采 用防火 材料封堵。2) 室内 配管的 一般 要 求(1)敷 设于多 尘和潮 湿 场所的 电线管 路、管 口、管子 连接处 均应作 密封处理。(2)埋入墙或混凝土内的管子,离表面的净距不应小于 15mm
22、。(3)进 入落地 式配电 箱的 电线 管路, 排列应 整齐,管 口应高 出基础 面不小于50mm 。(4) 电线管路弯曲半径: 明暗配时均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 倍; 当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楼板内时,不应小于管外径 10倍。(5)电 线管路 中间加 装接线盒 ,应符 合国标 电气装 置安装 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8-96,2.1.7)的规定。在 TN-S 系统中,金属电线管和金属盒(箱)必须与保护地线( PE 线)有可靠的电气连接。3) 钢管 敷设的 一般 要求(1)明配于潮湿场所和埋入 地下的钢管均应使用镀锌厚壁钢管。(2)明配钢管应排列整齐,固 定点的距离应均匀,间距符合规定要求
23、。(3)钢 管进入 灯头盒 、开关盒 、拉线 盒、接 线盒及配 电箱时 ,管口 露出盒(箱) 应小于5mm 。 明 配管应锁螺母或护圈帽固定 , 露出锁紧螺母的丝口为 24扣。(4)钢 管与设 备连接 时,应将 钢管敷 设至设 备内,当 不能直 接进入 时,应 在钢管出口处加保护软管引入设备,金属软管长度不宜大于 2m,管口包扎严密。(5) 在建物的顶棚内, 必须采用金属管、 金 属线槽布线 ,吊顶内金属软管长 度不应大于0.8m。(6)当 电线保 护管遇 下列情况 之一时 ,中间 应增设接 线盒或 拉线盒 ,且接线盒或拉线盒位置便于穿线:管长度每超过 30 米无弯曲;管长度每超过 20 米有
24、一个弯曲;管长度每超过 15 米有两个弯曲;管长度每超过 8 米有三个弯曲;(7)镀 锌钢管 或可饶 性金属电 线保护 管的跨 接地线应 采用专 用接地 线卡跨 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8) 钢管不应有折扁和裂缝, 管内无铁锨及毛刺, 切口应平整、 管口光滑。4) 阻燃 硬塑料 管敷 设(1)硬塑料管沿建筑物表面敷设时在直线段上每隔 30m 应装设补偿置。(2)明 配的硬 塑料管 在穿过楼 板而受 机械损 伤的地方 应有钢 管保护 ,其保 护高度距楼板面 不 应小 于500mm 。明配塑料 管应排列整齐,固 定点 的距离应均 匀且符合规定要求。(3)塑料管直线超过 15米或直角弯超过3个时,应
25、设接线盒。5) 管内 穿线(1) 穿在管内绝缘导线的额定电压不应低于 500V。 导线应按设计技术标准采用铜芯阻燃(或阻燃耐火)电线。(2)不 同回路 的导线 ,不应穿 于同一 根管子 内。但对 同类照 明的几 回路, 在满足管内足够空间的前提下, 导线总数不多于 8 根时, 允许穿于同一根管内。(3)导线在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其接头 应在接线盒内连接。(4)导线穿入钢管后,在导线出口处,应有护线套保护导线。5. 室 内照 明及 配电本 项 目 施 工 应 严 格 执 行 建 筑 电 气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GB 50303-2002) 。1)灯具安装的一般要求(1)灯
26、 具的型 号、规 格及安装 形式、 高度应 符合设计 要求, 照明灯 具金属 外壳均应接地。(2)同一室内成排安装的灯具应整齐,其中心偏差不应大于 5mm。(3)应急照明灯具应有特殊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标明走行方向。(4)在变电所内,高压、低压配电设备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 具。(5) AC36V 照明变压器, 电源侧应有短路保护, 其开关的额定电流不应大于变压器的额定电流。变压器外壳、铁芯均应接地。(6)当吊灯(如装修要求、灯具重量大于 3Kg时,应采用预埋 吊 钩或螺栓固定,当软线吊灯具重量大于 1Kg 时,应增 加吊链;(7) 灯具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件上, 当灯具表面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
27、, 应采取隔垫、散热措施;(8)疏 散指示 灯具的 标识方向 应符合 建筑物 设计布置 的疏散 方向, 应急照 明和灯光疏散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材料保护罩 .(9) 灯具安装应于环控专业密切配合, 灯具位置不应于与风口 位置相碰撞.2)嵌入顶棚内的装饰灯具安装的要求(1)灯 具应固 定在专 设的框架 上,电 源线不 应贴近灯 具外壳 ,灯线 应留有 余量,固定灯罩的边框边缘应紧贴在顶棚面上。(2)矩 形灯具 的边缘 应与顶棚 面的装 修直线 平行,如 灯具对 称安装 时,其 纵横中心轴线应在同一条直线上,偏斜不应大于 5mm。(3)日 光灯管 组合的 开启式灯 具,灯 管排列 应整齐, 其
28、金属 间隔片 不应有 弯曲扭斜等。(4) 与嵌入式灯具连接的金属软管, 其末端的固定管卡, 宜安装在自灯具、器具边缘起沿软管长度 1处。(5)固 定花灯 的吊钩 ,其园钢 直径不 应小于 灯具吊挂 销钉的 直 径,且不得 小于6mm 。(6)采用钢管作 灯具 吊杆时,钢管的内 径不 应小于10m m,钢管壁 厚度不应小于1.5mm 。3)插座及开关的安装(1)插 座及开 关的型 号、规格 、安装 高度应 符合设计 要求。 并列安 装的相 同型号的面板距地 面高 度误差不得大于 1mm ,同一房间安装的 相同 型号的面板 距地面高度误差不 得大 于 5mm 。插座接线 时 ,单相双孔插座, 面对
29、 插座的右孔 接相线, 左孔接零线。 单相三孔及三相四孔 (五孔) 的接地或接零线均应在上方, 盖面应端正。暗插座、暗开关的盖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2)交 、直流 或不同 电压的插 座安装 在同一 场所 时, 应有明 显区别 ,且其插头与插座不能互相插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其接线的相位必须一致。(3)同 一场所 的开关 应安装一 致,且 操作灵 活,接点 接触可 靠,搬 把开关应为上合下分,切断位置应一致。安装高度符合设计要求。(4)电器、灯具的相线应经开关控制。灯具安装符合规定,位置正确。(5)管理用房内插座按 100W 计,清扫插座按2KW 计,插座距地 0.3m。(6)插座及接线盒
30、必须通过 CCC 认证。6. 接 地装 置安 装(1) 本项目施工应严格执行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2)电 力工程 中电机 、变压器 及其他 电器的 金属外壳 和底座 ,互感 器的二次线圈及底座、 盘和柜的框架、 电力电缆接线盒 、 终端盒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穿线的钢管电缆桥架、支架等部分结构均应按设计要求接地。(3) 接地线的敷设, 沿 墙壁水平敷设时离地面应保持 250 300mm 的距离, 离墙面应有1015mm 的间隙, 接地线的支持件间的距离, 水平直线部分不应大 于1.5m。 垂直部分不应大于 2m。 转弯部分为0.5m。
31、 穿墙壁时应有钢管或其他坚 固的保护套。接地试验端子的安装位置、数量应符合检修要求。(4)接地干线应在不同的 两点及以上与接地网相连接。(5)每 个电气 装置的 接地应以 单独的 接地线 与接地干 线相连 接,不 得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6) 接地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 焊接必须牢固无虚焊。 接地体 (铜或扁钢) 的焊接应采用放热式焊接方法, 焊接后应要采取防腐措施, 其焊接长度必须符合 规定。接至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用镀锌螺栓连接。(7)低 压柜、 电源柜 的基础型 钢与结 构钢筋 进行电气 隔离。 柜体非 带电金属部分应接地。(8)接地电缆、接地线、接地扁钢不应用作其
32、他用途。(9)接地线及其连接应保证牢固、可靠、安全、接触良好。(10)设备接地连接应牢固、可靠,并采取防腐措施。(12) 设备连续布置时, 基础预埋件应焊接成连续整体, 然后与接地扁钢牢固焊接。(13) 交流电气设备盘柜的金属外壳框架接地应满足设计图和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14) 直流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框架不能直接接地其接地处理应严格按照设计图要求进行。(15) 设备的外壳与设备的本体连接成一体, 通过接地电缆与接地母排相连。(16)电缆桥架和支架应按照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接地。3. 设 备安 装检 验及调试1. 设 备投 运前 的检查(1)设 备房及 公共区 建筑装修 天棚、
33、 地面、 墙面工程 全部结 束,设 备投运 前周围的工作环境符合要求。(2)盘 柜屏箱 (盒) 等设备、 电缆管 位置、 尺寸、质 量符合 设计及 规范要求,本体安装检查结束,附属系统安装完毕。(3)盘 柜屏箱 (盒) 等设备标 识齐全 、接线 相位正确 ,编号 齐全, 固定牢固,连接紧密。(4)盘、柜、箱的固定及接地应可靠,漆层应完好,清洁整齐。(5)内 部所装 电器元 件应齐全 完好, 安装位 置正确, 固定牢 固。一 、二次电缆在柜内布置整齐、有明显的标牌,在柜外有必要的预留长度。(6) 所有二次回路接线应准确, 连接可靠, 标志齐全清晰, 绝缘符合 要求。(7) 抽屉式开关柜在推入或拉
34、出时应灵活, 机械联锁可靠; 照明装置齐全。(8) 柜内一次设备的安装质量验收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9)盘、柜及电缆管道安装完后,应作好封堵。(10)操作及联动试验正确,符合设计要求。(1 1)电缆桥架及接地装置等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查。2. 检 查测 试数 据记录 正确 无遗漏 ,单 系统调 试及 无负荷 试验 情况良 好。3. 测 试、 调试(1) 对动力照明设备按国家规定进行了测试和调试, 承包商写出调试大纲,经监理审查,招标人同意后付诸实施。(2)配 合调试 及联调 :承包 商 除负责 完成本 项目的调 试外, 还应配 合调试 参加系统联调工作, 并在联调过程中对其他系统的
35、要求作必要的配合,对联调过 程中本系统出的问题即时解决,以保证联调工作的顺利进行。(3)设 备的保 护、控 制、测量 、信号 、等回 路调试完 毕,动 作正常 ,先对单台设备进行模拟通电试验, 再对所有设备通电试验, 做好各设备试运行主要参 数和观察情况记录。(4)执 行好安 全操作 技术,并 报招标 人对结 果加以签 认。所 有试验 报告应 随竣工文件交招标人。认真做好调试报告编制工作。4. 工 程验 收工程竣工按国家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1)竣工验收检 验项目(1)配 电柜安 装:设 备型号规 格、基 础、接 地、安装 位置及 固定、 柜内排列、垂直与水平程度、设备测试。(2)配 电箱:
36、 安装位 置、接地 、箱内 排列、 内部配线 、开关 、操作 按钮、 显示灯、设备技术参数。(3) 电缆敷设: 规格 ,型号,电气参数、 电缆路 径、 绝缘、 电缆头、 敷 设及孔 洞位置、电缆防护、电缆固定、弯曲半径、电缆垂度、管口封堵、接地与电阻、余留长度。(4)电 缆桥架 与母线 :托架、 吊架位 置与规 格、固定 、伸缩 缝、电 气连接 与接地、垫圈与螺栓。(5) 管路敷设: 路径 、 规格、 弯曲半径、 凹 扁程度、 连接方式、 接 头管口、变型缝处管路处理、电气连接、备用导线及规格。(6) 配线: 规格 ,型号, 电气参数、 穿管、 排列 、 编扎与绑扎、 出线间 距、固定、整理、焊点、绕接与卡接、电源线规格、跳线规格、消防要求。(7) 明照灯具: 规格 ,型号,电气参数、 安装位置及固定、 间距、 绝缘、 接线、相序、接地、垂直水平度、光通量、照度、消防要求。2)竣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1)工程竣工图(含工程竣工数量表;(2)图纸会审记录、变更设计或洽商记录;(3)制 造厂提 供的产 品说明书 、调试 大纲、 试验方法 、试验 记录、 材料和 设备合格证及说明;(4)安装技术 记录;(5)调整试验记录;(6)各种隐蔽工程检查证;(7)质量评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