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莱芜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白龙店小学食堂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LWJJ2018020采 购 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白龙店小学代理机构:山东鲁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八月2目 录第一章 采购公告 .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2第五章 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26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8第一章 采购公告莱芜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白龙店小学食堂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白龙店小学地 址:莱芜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屈校长 联系方式:0634-6788333 采购代理机构:
2、山东鲁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莱芜市凤城东大街故事家园沿街楼西单元 14 楼 1431 室联系人:毕经理 联系方式:0634-6623777二、项目名称:莱芜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白龙店小学食堂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WJJ2018020三、项目内容:该项目为莱芜经济开发区白龙店小学采购一名食堂服务单位,服务单位要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成本化运营,确保学生餐费明显低于社会同类餐饮价格,做到“保本不盈利”。四、采购项目情况:项目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资金(万元)莱芜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白龙店小学食堂服务单
3、位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具备以下条件: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以及具有餐饮服务经营范围的企业;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违约记录;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0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1. 2018 年 8 月 9 日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4: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莱芜市凤城东大街故事家园沿街楼西单元 14 楼山东鲁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31 室。 43.方式:供应商
4、须先在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具体详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指南)进行网上报名,再持以下相关资料,到山东鲁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现场领取磋商文件须持以下材料: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的报名回执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卫生许可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套,简单装订。注 1: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注 2:投标报名企业办理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入库流程:(一)、打开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左侧“投标企业系统登录”;(二)、注册“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完善企业资料,上传企业资质原件;(三
5、)、携带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需携带的资料详见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企业诚信库入库办事指南”)到莱芜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莱芜市龙潭东大街 1 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243 室)进行现场审核;(四)、完成企业入库资格审核后,可以自行登陆系统进行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单,也可由代理机构协助打印报名回执单,如有疑问,请致电 0634-6213300。 注 3: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网上报名虽成功但未购买磋商文件的,均视为无资格进行投标。4.售价:200 元/份,所有资料售后不退。六、公告期限:2018 年 8 月 9 日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 年 8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至 2018 年 8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 245 开标室(龙潭东大街 001 号)九、磋商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 年 8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 245 开标室(龙潭东大街 001 号)十、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毕经理 联系方式:0634-6623777十一、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十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国家相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执行。5第二章 供应
7、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 采购人 张家洼街道办事处白龙店小学2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莱芜市凤城东大街故事家园沿街楼西单元 14 楼 1431 室联系人:毕经理电 话:0634-6623777电子邮箱:SDLFXMGL3 项目名称 莱芜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白龙店小学食堂服务单位采购项目4 项目要求该项目为莱芜经济开发区白龙店小学采购一名食堂服务单位,服务单位要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成本化运营,确保学生餐费明显低于社会同类餐饮价格,做到“保本不盈
8、利”。5 服务期 一年6 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具备以下条件: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以及具有餐饮服务经营范围的企业;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违约记录;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8 费用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8000 元公证费(如有):按有关规定收取。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供应商自行考虑。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9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0 分 包 不允许11 磋商文件的组成 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
9、修改及答疑。61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2018 年 8 月 16 日 17:00 时。13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异议答复时间2018 年 8 月 17 日 17:00 时。14 磋商文件的澄清 及修改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5 天前,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5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16 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8000.00 元。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
10、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磋商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缴纳后须持转账凭证到山东鲁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17 室财务部换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4、收取人:山东鲁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莱芜莱城支行;6、开户账号:3700 1626 1010 5015 1251;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 年 8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8、联系电话:0634-6623777注:(1)保证金缴纳时请供应商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2)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若不
11、能参加开标会议,请在开标之日前一日提前与采购代理单位联系并提交投标放弃函,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3)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8000.00 元)在合同签订后全部自动转为服务费。17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18 签字和(或)盖 章要求 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19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20 装订要求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每册均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编制目录并标注页码,正本和副本应分开装7订并胶装成册。21 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
12、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22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 年 8 月 23 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截止时间:2018 年 8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地点: 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245开标室 。地址: 龙潭东大街 001 号 备注:投标截止后不再收取任何供应商提交的证件材料。23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24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 年 8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 245 开标室 。25 响应文件密封性 检查 由公证人员或者投标单位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6 唱标顺序 按照随机
13、顺序开启报价文件。27 供应商参加开标 会的要求 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28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 3 人及以上单数。磋商小组确定方式: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9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 3 名 30 履约担保 当期总收入的 5%31 报价要求1管理费用报价不得高于营业收入的 5%2工资要求食堂管理人员不高于每月 3500 元、大厨不高于每月 3000、帮厨人员不高于每月 1500 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2 监 督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
14、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8供应商须知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采购代
15、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 本项目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服务周期1.3.1 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服务周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 供应商资格要求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资格要求。(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16、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负责人的;(4)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 (7)在莱芜市行政区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的。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17、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1.5.1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采购代理服务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 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供应商自行考虑。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投标预备会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
18、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9.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 磋商文件2.1 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10(5)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第 2.3 款是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答复,构成
19、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及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2.2 磋商文件的异议答复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供应商在收
20、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响应文件3.1 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格式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所给“响应文件格式”,其余自拟,但必须包含且不仅限于评标办法中所列内容。3.2 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不
21、予接受。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11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投标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否决其
22、投标。3.4.3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收据;(4)供应商有效的卫生许可证;(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注:1、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23、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胶装于响应文件中,提供不全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6 备选投标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响应文件的编制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服务周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
24、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12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4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标注页码,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分开包装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4.1.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
25、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应予拒收。4.2 响应文件的递交4.2.1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由供应商代表在响应文件递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
26、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响应文件递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4.3.3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
27、派人13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随机顺序开启响应文件,由唱标人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服务周期及其他内容,并现场记录;(6)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征询各供应商对开标过程有无异议,如有异议可现场书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出,如无异议,则后期针对开标过程的异议和投诉不予受理。(8)开标结束。5.2.2 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评标6.1 磋商小组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
28、单数组成,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6.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
29、”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减少中标单位家数或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补充其他成交14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 成交候选人公示、成交通知7.2.1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时间不少于 1 个工作日。
30、7.2.2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其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担保格式要求。7.3.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
31、.4.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 3 个的;(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9. 纪律和监督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
32、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15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虚假投诉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的,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入诚信档案,一定期限内不得参与莱芜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投标。9.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
33、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异议、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或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
34、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本磋商文件解释权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磋商小组否决其投标的条款161、供应商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2、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3、供应商拒不按照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供应商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串通投标行为是指:a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b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c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投标或与同一人联合投标的;d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e 不同供应
35、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f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的;g 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人或企业资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h 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或同一中介机构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5、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7、响应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7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备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
36、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收据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资格评审请磋商小组认真核对上述提供的评审原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并出具核对结果。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符合性评审服务周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以上参与评审的证书、证件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原件审查。18综合评审评分细则评分因素 评分内容 满分商务报价(20分)本项目商务报价得分=管理费费率得分+各人员工资报价得分1、管理费费率得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第二轮所报管理费费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37、分10分。其他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所报管理费费率不得超过5%,否则为无效报价。2、各人员工资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第二轮所报人员的工资单价之和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所报各人员工资不得高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报价要求,否则为无效报价。注:投标人所报工资为每人每月工资报价。单位:元/(月人)20分具有类似餐饮项目管理工作经历经验,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需提供聘用单位证明原件。 6分企业信誉(12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员工上岗须持有健康证,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需提供健康证
38、原件。 6分有健全的食堂管理制度,优秀得1015分,良好得510分,一般得3-5 分,差得13分。 15分有食堂管理工作计划,有员工培训计划和奖惩措施,优秀得1015分,良好得510分,一般得3-5分,差得13分。 15分技术部分(50分)推行全成本核算,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优秀得1520分,良好得1015分,一般得6-10分,差得06分。 20分能服从学校大型活动和节假日餐饮安排的得 1-5 分 5分制作员工服务规范,着装统一整洁,挂牌上岗,热情服务,文明用语的得 1-5 分 5分服务承诺(15分)公布投诉电话,有反映意见的多种渠道,有改进方案和反馈流程的得 1-5 分 5分综合评价(3分
39、) 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的标书制作、单位实力综合评分,得1-3 分 3分合计 100分19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与评审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该项不予加分。磋商小组须核对提供的评审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是否一致,并出具核对结果。1. 评标方法1.1 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评标标准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1.2.1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磋商小组否决其投标的条款所列内容。1.3.1 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
40、并修改单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1.4 综合评估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阶段。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确定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人,其中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取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若综合得分相同,则按供应商承诺给采购人的资金年化收益率高的排序在前;若承诺的资金年化收益率仍相同,则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供应商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2. 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 磋商小组组成及职责3.1 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推举产
41、生磋商小组组长。3.2 磋商小组的职责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标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各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磋商小组成员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磋商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4.评标程序20评标准备、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综合评审打分,根据得分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4.1 评标准备磋商小组熟悉评标工作情况:(
42、1)听取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项目情况的介绍。(2)阅读、研究磋商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采购的目标、采购项目的范围和性质、磋商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3)熟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4.2 评标步骤(1)按评标办法前附表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评审;(2)资格和符合性评审通过的,进行综合评审打分;(3)核对提供的评审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是否一致,并出具核对结果;5. 评审内容5.1 资格和符合性评审资格和符合性评审: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
43、定的标准进行评审,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5.2 综合评审5.2.1 响应文件的打分由磋商小组按综合评审打分表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打分。其中管理技术、服务方案得分取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的平均分。5.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3.1 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5.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3.3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
44、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5.4 评标结果5.4.1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评21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5.4.2 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磋商小组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一览表。(5)否决其投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8)经评审的供应商排序。(9)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6.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项目。22第四章 合同条
45、款及格式4.1 签订合同4.1.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1.2 签订的合同以磋商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1.3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4.1.4 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
46、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4.1.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4.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4.2 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
47、购预算,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4.3 质量与验收磋商文件中的服务满足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234.4 协议条款甲方: 乙方: 为保障学校食堂依法、规范运营,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经学校
48、研究,聘请成交人 对学校食堂进行管理,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一、运营原则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成本化运营。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对外承包。确保师生、家长、社会满意。二、管理方式1.学校食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食堂的经营与管理工作,负责食堂财务管理、原材料供应、日常运行监管等各项工作。2.学校聘请 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包括员工聘用、食谱编制、食品储存、加工、饭菜供应、卫生、安全等各项工作。三、双方义务与责任(一)乙方责任与义务1.负责食堂员工的聘任与管理。所聘用人员必须符合国家餐饮服务人员相关法律要求,持有健康证等相关
49、证件上岗。定期对所聘用员工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负责日常管理考核等各项工作,对涉及员工的一切责任负全责。为确保成本化运营,食堂人员配备按 50-60 名学生配备 1 名食堂工作人员,含 1 名食堂管理人员、2 名大厨和帮厨人员。2.做好食堂的日常运行管理,严格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做好人员管理、食品贮存、食品加工、饭菜供应及卫生、安全工作。3.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原材料、加工供应等环节监管到位,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如果因食堂管理原因出现相关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 科学营养供餐。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制订成本合理、营养均衡的食谱。245.除负责学校师生的午餐供应外,对上级安排的外来培训人员及临时接待安排无条件做好就餐供应。每天早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留有值班人员,负责学校值班人员一日三餐和工作日早晚餐供应。6. 乙方负责人员与采购人派出人员共同做好出入库管理工作。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