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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丰社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基坑监测、沉降观测.doc

上传人:tangtianxu2 文档编号:2658119 上传时间:2018-09-24 格式:DOC 页数:26 大小:13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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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蜀 山 街 道 戚 家 池 、 联 丰 社 区 城 中 村 改 造安 置 房 项 目 基 坑 监 测 、 沉 降 观 测招 标 文 件项目名称:蜀山街道戚家池、联丰社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招标人: 杭州萧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二一八年 八 月11、前 附 表凡涉及涂黑部分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项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项目名称 蜀山街道戚家池、联丰社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基坑监测、沉降观测1招标人 杭州萧山城市

2、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地点 萧山区蜀山街道批准文号 萧发改投资【2017】661 号2设计单位 浙江省建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4本次招标投资额 55.7062 万元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6 招标范围 招标人要求范围内的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7 工期要求 按招标人要求8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并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

3、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需包含:深层水平位移、地下水位、(墙顶)水平位移、(墙顶)竖向位移(或沉降)、支护结构内力(或支撑轴力)、管线变形及(建筑、地表)裂缝等的独立法人9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10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21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投标担保金额 0.5 万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成本费100 元/本,如采用资格后审在网上下载相关资料的,不收取费用。12图纸押金 1000 元,如采用资格后审在网上下载相关资料的,不收取押金。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13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集中召开

4、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理解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中产生的疑问,可以于 2018年 08 月 30 日 16:00 时前登录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115.236.5.251:82/Index.aspx(以下简称招投标网),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在项目的招标公告提疑处,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 2018 年 09 月 04日 16:00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解答,并以补充文件形式,在招投标网上的答疑公告中发布。如遇特殊情况在开标截止前(规定时间后),招标人可能会有补充答疑在招投标网上的重要通知中发布,作为招标文件补充,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信息。若

5、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人的疑问书面提交招标人或传真致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 0571-82615893)。14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1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收件人:杭州萧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标 2 室(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振宁路 600 号内二楼)时间:2018 年 09 月 10 日 09:30 时止16 开标会地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标 2 室(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振宁路 600 号内二楼)时间:2018 年 09 月 10 日 09:30 时17 评标标准及方法 简易评标法18 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金额

6、:为合同总价的 5%。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支票或汇票。19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或开、评标活动中需投标人应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接到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时起30分钟内到达开标现场,予以书面确认或澄清或要求投标人到场响应的其它事宜,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3应时间的规定 确认或响应,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或响应。本条款:适用于资格后审的项目,但现场有规定时间要求的除外。地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标室。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中标价低于成本等内

7、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十天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二、投标须知2.1、 本 项 目 要 求 投 标 人 资 质 等 级 为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并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需包含:深层水平位移、地下水位、(墙顶)水平位移、(墙顶)竖向位移(或沉降)、支护结构内力(或支撑轴力)、管线变形及(建筑、地表)裂缝等的

8、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资格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企业参加投标。2.2、为保证招标工作的严肃性和有序性,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交纳地点:萧山区宁围街道振宁路 600 号(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 7#、8#窗口),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萧山支行;帐号:33001617035053000389;收款人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形式(境内投标单位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帐户转入转出)。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3 有下

9、列情况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日期后坚持要求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的;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签订合同;4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的。2.4 注册地在萧山区范围内的企业,凡已预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均视同投标人已经缴纳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提供为准。2.5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2.6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 5 日内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在退还时应同时退还存入后银行实时挂牌活期存款利息。2.7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担 保

10、 金 按 有 关 规 定 签 订 合 同 并 按 前 附 表 18 项 规 定 提 交 履 约 担保 后 凭 招 标 人 证 明 3 日 内 予 以 退 还 。 投 标 保 证 金 在 退 还 时 应 同 时 退 还 存 入 后 银 行 实时 挂 牌 活 期 存 款 利 息 。2.8、履约担保金在合同书签署后 7 日内递交,具体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在签订合同时明确。2.9、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 13 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或投标人自行安排时间到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10、

1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招标人都将按照要求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在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以补充文件形式,在答疑公告中发布,告诉所有投标人。如遇特殊情况在开标截止前(规定时间后),招标人可能会有补充答疑在招投标网上的重要通知中发布,作为招标文件补充

12、,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信息。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可通过网上下载相关资料或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相关资料。若网上下载的资料与书面资料不一致时,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招标人对发布的招标文件等资料的准确性负责。2.11 投标人须对工程现场充分踏勘,熟悉施工现场、临设场地及周围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交通道路等情况。本项目现场原始建构筑物基础、建筑垃圾等遗留物较多,在投标报价中须充分考虑涉及的费用(包括堆载取土运距)。现场监测用电、用水须投标人自行与总包协商,费用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而提出追加费用

13、或延长工期等要求。招标人不提供临设场地,临设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三、招标要求:3.1、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招标内容如下:按招标人要求的基坑监测内容进行基坑监测。按招标人要求的房屋沉降观测内容进行房屋沉降观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的点位、频率、次数、时间必须按相关规定、文件要求及招标人要求提供全过程服务,直至建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3.2、服务内容:中标人必须着重对于相关要求进行详细监测、观测并形成书面成果文件按规定时限提交招标人。服务内容,若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向中标单位索赔中标造价 50%的违约金。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及招标人要求,且达到萧住建

14、建(2014)194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桩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文件等相关要求,涉及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今后不作调整。3.4、报价依据:3.4.1 本项目报价依据:参照工程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岩土工程检测监测和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并结合市场价及企业自身实力进行综合报价。3.4.2 最高限价和风险控制价由招标人确定,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557062 元;最高限价为招标控制价的 80% ,即 445650 元;风险控制价为招标控制价的 70%,即 389943 元。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风险控制价、投标报价、中标基准价,若涉及到角的均取整数到元(四舍五入)。63.4

15、.3 投标报价大于最高限价者,作无效标处理。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须额外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作为风险担保金(采用现金、汇票或支票),风险保证金至建安工程竣工(交工)验收合格后日内退还。3.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期间各类价格的风险、物价上涨因素、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和自然条件等,投标所填单价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作调整。如建安工程工期延长,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的点位、频率、次数、时间须按相关规定、文件要求及招标人要求,单价不予调整,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单价已包含完成本项目监测、观测工作并形成书面成果报告所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6、:设备的租赁(或购置)费、设备的进退场费及使用费、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检测费、交通费、利润、管理费、税金、检测所需的措施费、检测服务所需制作安装费、现场水电费、保险费、社保税金、风险费、成果资料费、场地恢复费及与各单位协调产生的费用等。3.5 工期要求:按招标人要求。3.6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3.6.1 标底已按照计价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计价,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操作规程,完善相关措施,做好自身的保险等工作。3.6.2 本工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凡涉及治安、市政、市容、环保、交通、计划生育、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街道及周边居民等关系协调等发生的问题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经济

17、支出。3.7 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函(见附件 2)、基坑监测、沉降观测项目报价表(见附件 3)、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复印件、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4)、本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出具且需满足最近连续三个月(连续三个月指:2018 年 05 月、2018 年 06 月、2018 年 07月)在本企业缴纳的时间要求。若项目负责人已退休但仍可执业的,社保证明可凭社保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替代,投标文件中可使用复印件但须同时加盖7投标单位印章,并随带原件备查。、资格审查资料: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包括资质等级内容)的

18、相关材料的复印件;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证书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附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A 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B 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C 投标人是否存在招标公告中“备注(其他说明)的情况;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并经审计单位审计的复印件;附涉及资格审查应提交的其他资料。以上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为一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右上角须清楚注明“正本”或“副本”。(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在单层密封套里。投标密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及法定单位公

19、章。(3)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15 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b、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作无效标书处理。a、数据书写不清、难以辩认,或涂改后未盖单位公章;b、

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的或投标授权公证不符合要求的;c、投标函未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盖印章或签字的;d、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填写或密封的;e、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不齐全或没有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格式8(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f、擅自更换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项目负责人;g、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h、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i、投标报价与招标文件不符的;j、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或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k、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7)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a、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或

21、投标人企业资质的承包范围不能满足投标项目或标准规定的承包范围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等条件和标准的;(包括企业停止市场活动,企业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项目负责人停止市场活动,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要求,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b、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c、投标人或项目责任人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d、投标人存在招标公告中“备注(其他说明)”情况的;e、投标人有招标公告中“其他公告内容”的情形且被招标人书面拒绝的;f、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承诺或承诺的内容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g、投标人未提供最近

22、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h、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3.8 开标:(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2)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随带并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项目负责人的9注册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系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原件,企业注册地在杭州城区以外的企业的授权委托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公证处公证并出具公证书。需公

23、证的均实行一标一公证。未带齐以上所需资料或所需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企业应携带企业的有效 IC 卡(交易证)到场刷卡签到,特殊情况可采用书面签到。未签到的,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应参加开标会议人员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作无效标处理。(4)开标程序: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主持,由区招管办派员监督。a、 由招标人随机选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b、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按投标单位送标先后时间的逆顺序宣读投标文件的投标函内容及其他主要内容;C、由招标人代表查验各入围评审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 7(2)条规定。3.9 其他要求:(

24、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书。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订立书面合同 30 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相关部门备案。(3)中标人须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的进度进行监测、观测的相关工作,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监测、观测进度滞后或者监测、观测失败,招标人可提前解除合同,为保证质量,可另聘监测、观测单位,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4)中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进度及质量要求进行基坑监测、沉降观测,如工期延误,将按 4000 元/天予以罚款;质量要求达不到要求,视情况予以处罚。(5)中标人

2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与施工单位有除工作外的联系,若发现与施10工单位串通影响沉降观测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中标人责任的权利。(6)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与桩基施工单位有除工作外的联系,若发现与施工单位串通影响基坑监测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中标人责任的权利。(7)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拒力影响以及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经招标人书面认可后顺延,费用不予增加。(8)若中标人不按合同履行职责,招标人有权终止同中标人合同关系;且中标人须补偿招标人的损失,包括招标人延误工期损失,并且招标人有权扣除中标人应收

26、取的已完工作的费用作为处罚。(9)中标人未按技术要求进行监测、观测而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招标人有权扣减中标人的费用,追讨工程损失直至终止合同。(10)中标人对监测、观测的质量和数据的准确性负完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中标人保证提供真实可靠的监测、观测资料,违反规定作假者,每次扣减合同总价 5%,若中标人不改正,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关系并追究相关责任。(11)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更换,由于中标人原因提出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招标人均将从合同总价中扣减 20000 元/人次的费用作为违约金,非中标人原因招标人要求更换的情况除外;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未经招标人批准

27、不在岗,招标人对中标人处以 1000 元/天人的罚款;其他人员若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在岗,招标人对中标人处以 500 元/天人的罚款。(12)赔偿费将在监测、观测费支付时按相应金额予以扣除。当累计赔偿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 20%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由此造成招标人的一切经济损失。(1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由区级或其11它依法组建的招投标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相关 4 名经济、技术类评标专家和招标人代表 1 名,共 5 名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四、评标方法和标准本工程采用简易评标法

28、,即是以投标文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接近中标基准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具体步骤:1、中标基准价的确定中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其中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会上从20%30%的范围内,按 0.5%的间隔设置,共设 21 个点,随机抽取三个点的算术平均值(可重复抽取,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2、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情况检查,宣布密封情况检查通过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相关内容。3、对投标报价绝对值最接近中标基价的前 2 家投标人进行应到会代表身份检查及投标文件评审。先由招标人进行应到会代表身份检查(按签到先后时间的逆顺序),检查通过进入投标文件评审;

29、若有不符合要求的,依次递补至 2 家,直到产生有排序的投标人 2 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其有效投标报价与中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次小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第二的分别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并列时,抽签确定排序(先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的 50 个签号中随机抽取一个基准号,再由招标人按并列的投标人签到先后时间的逆顺序进行应到会代表身份核验,核验通过的抽取排序号,并按并列投标人抽取的排序号与招标人抽取的基准号之差的绝对值最小、次小依次对并列投标人进行排序。抽签箱中放置 50 个签号,抽取的号码仍放回抽签箱,签号可重复。当排序号与中签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由投标人按上述办法在 50 个签号中再次

30、抽取排序号,直至确定排序为止)。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相关资质、资格、业绩等证明资料存在疑问的,应当对投标人进行询标。1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排序第一、第二的分别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6、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仅剩一家时,不予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否决所有投标。7、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因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

31、中标人的过程中,将对中标候选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必要时可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对资质、资格等存疑的,将提请行业主管部门认证。核查主要内容包括:(一)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是否发生较大变化;(二)中标候选人的资质、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业绩等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三)中标候选人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可能存在影响履约能力情形的,将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发现在本次投标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起投诉。9、招标人应当自开标结束起三日内,在区招管办指

32、定的媒体和区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价格、中标工期、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其注册证号以及作为投标合格条件的业绩,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招标人应当自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日前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 15 日内向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及公示所需资料;5、付款方式基坑监测布点完成后支付基坑监测合同价的 30;基坑监测项目全部完成并提交报告后支付至经结算审核后基坑监测费用的 90;剩余 10待项目竣工验收13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沉降观测项目在工程主体施工完成 10 层时支付沉降观测合同价的 30,沉降观测项目全部完成

33、并提交正式报告后支付至经结算审核后沉降观测费用的 90,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剩余 10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每次支付前,乙方必须递交符合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六、参照的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6.1 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均按现行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部第89 号令、7 部委令第 12 号、30 号等国家、省、区的工程建设招投标等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负责人的管理根据萧山区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 6.2 严肃招标异议、投诉行为。招标人依法受理异议,区招管办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

34、依法受理招标投诉。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区招管办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22 条、44条、54 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投诉不予受

35、理。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七、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萧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萧山区工人路 59 号联系人:泮先生 联系电话:0571-83877063招标代理: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联系地址:萧山区文化路 382 号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735525956监督电话:8289937715附件 1:授 权 委 托 书(开标现场查验时使用)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 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姓 名) 为我公司参加 项目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在代理范

36、围内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委托书应与受托人身份证件一并出示)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16附件 2:投 标 函致 招 标 人 :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的 项目的招标文件,我方已全面阅读与研究,并经过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本项目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约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方招标的 项目全部

37、内容进行投标 ,投标价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派出合格的项目管理班子组织本项目的实施。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为 ,资格等级 ,证号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基坑监测、沉降观测,并对所提交的技术文件的质量负责。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相关规定、文件要求及招标人要求完成对上述工程的基坑监测、沉降观测工作,并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交技术成果。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贵方递交经贵方认可的履约担保。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中标后 7 日历天内编制完成本工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实施方案,报贵方认可。并严格按此执

38、行。6、我方编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不挂靠、转包、违法分包。7、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有关处罚。8、 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投 标 人 ( 单 位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印 章 或 签 字 ) :年 月 日17附件 3 基坑监测、沉降观测项目报价表检测内容 数量 单位 综合单价 (元) 合计(元) 备注监测基准网 项 1深层土体水平位移监测 根 44 相对标高-24.200m地下水位观测孔 口 22 相对标高-5.000m基坑周边地表沉降(地表水平位移)监测个 38立柱沉降观测点 个 62支撑轴力监测

39、 组 24支护桩监测 个 33基坑监测监测点布置及材料费等 项 1基坑监测报价合计 / / /房屋沉降观测1#楼-12#楼 12 幢含配套用房房屋沉降观测费用;初测 3 次,每 1 次/3 层至结顶,结顶竣工 1 次/3 月房屋沉降观测报价合计 / / /总报价 / / /注:1、投标报价为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综合单价已包括利润、管理费、税金、多次进退场等一切费用。当实际监测、观测数量变化时,综合单价不变,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进行调整;如建安工程工期延长,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的点位、频率、次数、时间须按相关规定、文件要求及招标人要求,单价不予调整,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2、水电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

40、监测、观测使用的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及安装拆卸费、场内便道等均应包涵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自行处理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18充分考虑;中标人自行协调与上级建设行政部门的关系,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中标人在施工中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均自行承担(包括经济、民事、法律责任)。5、基坑监测、沉降观测要求:按施工图纸、现场情况及相关规范、文件等要求;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的点位、频率、次数、时间按相关规范、文件及招标人等要求执行。对于突然发现严重裂缝或大量沉降等特殊情况,则应增加监测、观测次数。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1

41、9附件 4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招标人:XXX我单位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 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提供虚假材料;2、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3、我方不存在招标公告备注(其他说明)中影响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形;4、项目负责人无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或暂停执业,且在限制期内;5、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且在限制期内,也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6、我方没有向招标人、代理机构等采用非法手段谋取中标;7、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8、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

42、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负责人等内容组织实施;9、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或参与串标围标等行为,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20附件 5基坑监测、沉降观测合同书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项目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

43、遵守。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建设地点: 1.3 工程规模: 二、工作范围蜀山街道戚家池、联丰社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三、内容及要求:按招标人要求的基坑监测内容进行基坑监测。按招标人要求的房屋沉降观测内容进行房屋沉降观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的点位、频率、次数、时间必须按相关规定、文件要求及招标人要求提供全过程服务,直至建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四、甲方(委托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甲方提供有关地质资料和施工图纸一套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五、乙方(承接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乙方根据实际工程进展及甲方要求,乙方的义务和责任包括下列内容:1、合同签订后 7 天内向甲方

44、缴纳签约合同价 5%的履约保证金;2、乙方上报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方案,经监理、设计、建设方及监管部门认21可后实施;3、设备的设计、生产、标定和安装;4、负责无偿提供合格的荷载箱及配件;5、负责指导荷载箱的正确安装及试验完成后的注浆工作;6、现场监测、观测;7、整理监测、观测数据,编制监测、观测方案,提供给甲方及设计方;8、对监测、观测的质量和数据的准确性负完全责任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9、乙方的测试设备由乙方自行保管、负责;10、乙方所需临时用电、用水及放置仪器的房间乙方自行解决,费用已计入报价;11、乙方按国家规范要求及甲方要求做好安全、文明、保护工作,在监测、观测期间发生人身、财产

45、损失(含工程使用车辆、施工人员在进出场地、运输过程中)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12、周边关系由乙方自行协调,涉及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13、监测、观测场地要求由乙方自行与各施工单位协商解决,费用已计入报价;14、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如监测、观测成果的解释、现场实际问题的处理、施工过程的回访等,应随叫随到;15、监测、观测结果的反馈必须及时准确。当监测、观测结果达到警戒值时,必须立即向甲方代表进行口头报告,并在 24 小时内将书面报告递交到甲方。当监测、观测结果趋近警戒值时,须立即向甲方递交书面报告;16、负责协调和处理在监测、观测期间外界可能对监测、观测工作产生的

46、各种干扰,及监测、观测工作对外界可能产生的必需的不可避免的干扰;17、保证提供真实可靠的监测、观测资料,违反规定作假者,每次扣减合同总22价 5%,若乙方不改正,甲方可终止合同关系并追究相关责任。六、违约责任:1、乙方须严格按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的进度进行监测、观测的相关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监测、观测进度滞后或者监测、观测失败,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为保证质量,可另聘监测、观测单位,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进度及质量要求进行基坑监测、沉降观测,如工期延误,将按人民币 4000 元/天予以罚款;质量要求达不到要求,视情况予以处罚。3、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与施工单

47、位有除工作外的联系,若发现与施工单位串通影响沉降观测的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4、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与桩基施工单位有除工作外的联系,若发现与施工单位串通影响基坑监测的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5、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拒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经甲方书面认可后顺延,费用不予增加。6、若乙方不按合同履行职责,甲方有权终止同乙方合同关系;且乙方须补偿甲方的损失,包括甲方延误工期损失,并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应收取的已完工作的费用作为处罚。7、乙方未按技术要求进行监测、观测而不能满足

48、施工需要时,甲方有权扣减乙方的费用,追讨工程损失直至终止合同。8、乙方对监测、观测的质量和数据的准确性负完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保证提供真实可靠的监测、观测资料,违反规定作假者,每次扣减合同总价 5%,若乙方不改正,甲方可终止合同关系并追究相关责任。9、乙方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更换,由于乙方原因提出更换23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甲方均将从合同总价中扣减人民币 20000 元/人次的费用作为违约金,非乙方原因甲方要求更换的情况除外;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批准不在岗,甲方对乙方处以人民币 1000 元/天人的罚款;其他人员若未经甲方批准不在岗,甲方对乙方处以人民币 500 元/天人的罚款。10、赔偿费将在监测、观测费支付时按相应金额予以扣除。当累计赔偿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 2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七、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乙方在合同签订后 5 天内完成相关基坑监测、沉降观测设备与仪器的设计、生产、标定工作,设备进场及监测、观测时间根据工程进度及相关文件要求的监测、观测节点以及招标人的要求进行确定,在满足监测、观测条件后 2 内必须进场进行监测、观测,如遇大雨或其它特别恶劣的天气,监测、观测相应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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