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行政权力事项分表(行政确认)单位:黎城县教育局 负责人:乔利波 填表时间:2018 年 8 月 15 日序号职权类型代码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前置条件行使情况行使层次部门意见及理由备注174107749-4-QR-000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技术职务评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规范性文件】 关于发布的通知(国发198627 号)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各部门和地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建立高级、中级、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公民编制人事股无 无 常用县级行使保留 274107749-4-QR-00
2、02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休学的批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部门规章】实施细则(1992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 19 号)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
3、构的证明。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公民学教管理股无 无 常用县级行使保留 6行政权力事项分表(行政确认)单位:黎城县教育局 负责人:乔利波 填表时间:2018 年 8 月 15 日序号职权类型代码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前置条件行使情况行使层次部门意见及理由备注374107749-4-QR-0003初级中学毕业证的审查与验印【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 19 号令)第十五条 对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由学校发给完成义务教育的证书。完成义务教育证书的格式由省级教育主管部
4、门统一制定。【规范性文件】山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晋教基201413 号)第三十四条 学生修业期满,并完成规定课程,德、智、体及 各学科考核合格,准予按时毕业,发给全区统一规格毕业证书。毕业证书须盖校长签字章和学校公章,由学校统一交所辖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查、验印 (照片右下角和骑缝处加盖县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毕业证书存根加盖校长签字章。公民学教管理股无 无 常用县级行使保留 474107749-4-QR-0004对适龄儿童、少年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批准 【部门规章】实施细则(1992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 19 号)第十四条 适龄儿童、少年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可 以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申请借读。公民学教管理股无 无 常用县级行使保留 574107749-4-QR-0005招生范围外的残疾儿 童少年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借读的批准 【部门规章】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1998 教育部令第 1号)第十二条 教育学校应接纳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适应继续在普通学校就读 申请转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并根据其实际情况,编入相应年级。学校对因户籍变更申请转入,并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应及时予以妥善安置,不得拒收。公民学教管理股无 无 常用县级行使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