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蚌埠市 2017-2020 年中小学(幼儿园)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全员网络研修(远程培训)项目采购合同项目编号:皖 C-2018-ZF-CG-Z-162-2 买 方: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 电话:15385859337卖 方:北京继教网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551-62823667见证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买方通过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2、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名称及内容本项目名称为蚌埠市 2017-2020 年中小学(幼儿园)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全员网络研修(远程培训)项目。培训对象:蚌埠市区及三县初中教师全员网络研修 7700 人(预估) ,每人培训 40 学时。培训形式:组织学员参加网络学习、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相结合、规定任务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网络课程资源由培训单位提供,培训单位每年提供 80 学时以上课程资源,供学员选择学习。每年学习结束以后,会更新三分之一课程资源。二、甲方权利和义务负责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安排;负责督促县(市)区、学校组织学员参训工作;负责培训的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培训动态、培训效果等情况;负
3、责督促乙方完成培训计划,协助乙方解决培训期间的有关问题。三、乙方权利和义务(一)负责和县(市)区、学校配合,做好参训教师的网络报名和培训费用收缴工作。收费标准参照“国培计划” ,每学时 1.8 元,乙方须提供符合我市财政规定的报销票据。乙方收取经费的 80%用于课程资源建设、平台开发、项目方的项目管理,20%用于辅导教师及管理员管理辅导、线下活动开展、优秀学员培训、辅导教师和管理员的专题培训等支出。(二)负责按照甲方年度培训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包括网络平台建设、课程设置、专家团队、学习指导、过程管理等,培训计划需经甲方书面同意。负责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四、 合同金额本项目中标费用为伍
4、拾伍万肆仟肆佰元整(小写:554400 元)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实施项目,共 40 学时六、验收要求卖方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卖方相关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买方负责组织验收工作,验收结果于验收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反馈。七、付款方式培训班结束后,经买方确认,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在项目完成后 1 个月内支付培训款。乙方指定账户为: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账户名称:北京继教网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账 号:11003744481201八、售后服务(一)卖方对合同服务的质量保修期为验
5、收证书签署之日起 1 个月。(二)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检验的检验结果,发现服务的质量或性能与政府采购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是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7 天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三)如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九、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27720 元(人民币大写:贰万柒仟柒佰贰拾元整),收受人为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期限至合同服务期满。如卖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买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
6、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十、违约责任(一)卖方服务期限超过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如果卖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买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二)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服务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验收合格后,买方未能按时提请付款,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买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十一、合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蚌埠市签订。十二、其他(一)买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买卖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本合同一式捌份,自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见证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买 方: 蚌埠市教师进修学校 卖 方:北京继教网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 期: 日 期:见证方: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