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剑阁县龙源小学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措施及制度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教育方针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就近入学。二、具体措施与效果为了彻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校结合实际,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具体措施如下: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规,让全体教师理解这些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其意义所在。2、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顺利接受义务教育,我校根据实际,特意成立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领导小组:
2、组 长:梁玉钊(校长)副组长:董子文(分管教学副校长)李建银(教务主任)成员:全体教师及村委领导3、我校注意做好常住户口中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统计表,并根据实际做好督查工作。24、我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关于“免试”入学,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者测试,能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水平的义务教育,即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化。5、我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根据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 公里以内。此措施能消除实现义务
3、教育普及不得因素,为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提供方便。6、在保证满足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前提下,如果还有接纳能力,可适量招收部分借读生,但招收的借读生比例必须严格控制,切实保障借读生受教育的权利。7、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工作。设立咨询处,让有疑问的单位、个人解决有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疑难问题。8、设立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正常入学的督查小组,派专人妥善解决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在的问题,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正常入学,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9、加强宣传工作力度。为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我校注意向社会做好宣传
4、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让全民形成学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从而保障适龄儿童、3少年接受义务教育。10、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包括临时工)。学校一旦发现,注意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由上级部门妥善处理,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过早的进入社会。11、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禁止违背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例,对于发现违背义务教育法现象的父母或其监护人,学校注意做到派专人向其宣传义务教育法的条例,凡不听劝告,一意孤行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让上级主管部门妥善处理,从而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12、每学年学生入学后,派专人负责,及时
5、将本校入学情况与村户籍管理人员共同查看,是否遗漏适龄儿童、少年未入学的现象,并妥善处理,能确保全体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13、鼓励社会各种力量捐资助学,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按时入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14、建立“控辍”机制,实行“实行辍学报告,责令复学谈话,处罚,贫困生救助”四项制止辍学制度,能阻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15、设立举报电话 0839-6629618,0839-6629616,并派专人负责,做好跟踪及妥善处理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现和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4剑阁县龙源小学校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制度2013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