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一资金信托业务指引一、 信托要素交易对手/融资企业融资规模融资期限资金来源1. 发放贷款2. 应收账款/债权收益权投资等3. 股权收益权投资4. 项目收益权投资资金用途5. 其他还款来源增信措施1. 传统单一模式2. “AB”模式3. “ABC”模式4. “假兜底”模式5. SOT/TOT 模式拟采用何种交易模式(交易结构简图见本指引第二部分)6. 其他二、 交易模式(各模式的交易结构简图及风控要点如下,供参考:)1. 传统单一模式(银行直投)委托行 受托人 融资方【风控要点】: 原状分配/延期条款:信托计划结束时,受托人有权利以信托财产原状返还委托人或者宣布信托计划延期直到信托财产完全变现
2、为止。 划款指令:委托行出具书面划款指令,我司按照其指令向借款企业发放信托贷款。 保管账户:开立保管账户,签订保管协议(如有) ,由保管行保管信托财产。 资金监管:设立监管账户,签订监管协议(如有) ,确保信托资金不流入土地储备、房地产开发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领域。 经合作各方协商的其他风控措施。2. “AB”模式(信托受益权转让)转让登记受益权转让委托行 A 受托人(川信) 融资方受益权受让行 B【风控要点】: 原状分配/延期条款(同上) 划款指令(同上) 保管账户(同上) 资金监管(同上) 经合作各方协商的其他风控措施。3. “ABC”模式(信托受益权转让+ 引入兜底行)兜底
3、转让登记受益权转让委托行 A 受托人(川信) 融资方受益权受让行 B兜底行 C【风控要点】: 原状分配/延期条款(同上) 划款指令(同上) 保管账户(同上) 资金监管(同上) 兜底函:兜底行 C 出具兜底函,为该信托计划兜底。 合作各方协商的其他措施。4. “假兜底”模式(信托受益权转让+假兜底)兜底豁免兜底转让登记受益权转让委托行 A 受托人(川信) 融资方受益权受让行 B兜底行 C【风控要点】: 原状分配/延期条款(同上) 划款指令(同上) 保管账户(同上) 资金监管(同上) 兜底函:兜底行 C 出具兜底函,为该信托计划兜底。 合作各方协商的其他措施。5. SOT/TOT 模式委托方(信托公司或证券公司)受托人(川信) 融资方原委托方【风控要点】: 原状分配/延期条款(同上) 划款指令(同上) 保管账户(同上) 资金监管(同上) 经合作各方协商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