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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选编.doc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2653020 上传时间:2018-09-24 格式:DOC 页数:59 大小:134.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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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选编在与部分未成年犯罪人员接触过程中,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庞、一行行因悔恨流下的泪水,还有那仍未泯灭的对未来的向往,让人一时无法将他们与“罪犯”这个名称联系起来。当问及“导致你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时,“受社会上的坏人引诱” 、 “不想回家”和“自己不学好”的回答占绝大部分。 这些无论生理还是心理都不够成熟的未成年人是如何一步步迷失自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呢?除了主观表现出的文化程度低、法制意识薄弱及行为缺乏自制力等内因外,家庭和社会对他们的不良影响也是造成他们犯罪的客观外因。家庭教育措施不力。现今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而有些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过分地溺爱,使这些孩子从小养成好逸恶劳,

2、一味追求物质享受的坏习惯;随着社会上“大款户”的增多,学生“大款户”也逐渐增多。而恰是这些经商的“大款户” ,由于常年外出,常常无暇顾及自己的子女,造成家庭教育的“漏洞” 。有些家庭不健全,对子女疏于管教,子女缺少父母的爱,或受继父母的冷落歧视,幼小的心灵受到创伤;有些家庭夫妻感情不和造成子女性格孤僻、偏激,心态不够正常;有些家长因忙于工作或挣钱,无暇顾及子女教育,孩子犯了错误非打即骂,甚至采取极端粗暴的方法;有些家庭对子女过分溺爱纵容,使子女个性畸形发展,行为放荡不羁;有些家长本身就有不良行为,赌博、吸毒或看一些不健康的书刊、影碟,导致子女沾染恶习,走上犯罪道路。 社会上一些文化垃圾也是诱发

3、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少数经营者公开出售夹杂大量宣扬暴力和色情的书籍、杂志、音像制品,以及使不少未成年人沉迷的游戏厅、网吧,对抵御能力差、分辨是非能力弱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都造成了严重侵害。中学生中队伍中的违法现象常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有的拉帮结派,组成团伙,自封首领,公然对抗教师的正常教育;有的瞒着家长逃学,聚众赌博,输赢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乃至上千元;有的公然侮辱女生;有的在社会上偷鸡摸狗;有的对低年级敲诈勒索;有的肆意破坏公共财物;有的结伙外出打群架;有的混迹于社会上不法青年之中,开始“拜师学艺” 。几此种种,不一而足。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真实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通过这些案例,希望

4、同学们能够从中汲取教训,知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健康成长。案例 1:成都: 9 名少年偷垮高压电塔 一座高压电力输送塔突然拦腰倒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00 余万元。倒塌原因竟是电塔底部被人偷走了 68 块钢条,而下手的竟是 9 个未成年的孩子! 某日凌晨,青白江公安局刑侦大队的电话铃声骤然响起:“一座 220KV高压电力输送塔倒塌,交通被阻断!”几乎是同时,当地电力部门也接到了报告。这座 220KV 电塔所在线路是成都输往绵阳输电主线备用线路。正值用电高峰期,该电塔的骤然倒塌,造成备用线路全线断电,青白江、金堂等地的居民生产、生活用电也因此受到影响。电塔倒塌

5、还压坏了电信公司分路器等设备,造成 200 余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而间接经济损失不可估量。民警们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最终得到一条线索,发现当地的王平(化名)等人长期在附近实施盗窃。就在电塔倒掉的前几天,有人曾看到王平和几个男孩出现在塔下。民警们立即找到王平询问。王平终于交代,倒掉的电塔上的钢条就是他和另外 8 人一起偷的。一直喜欢小偷小摸的他没钱后就会找电塔下手,每块钢条可以卖得 10 元左右。得知电力部门会在每月的 18 日将缺损的钢材补上后,他们便从 5 月 18 日开始,先后四次对该电塔下手,总共偷了 68 块钢材。少了这样多的塔材,严重改变了电塔的受力结构,恰好头天晚上,当地刮起了

6、大风,最终造成高压电力输送塔拦腰折断。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因为贪图这点钱而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很快,另外 8 人也落网,他们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收赃的老板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案例 2:抢劫八毛钱 被判罚八千 由山东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沈华(化名)抢劫 8 毛钱一案,法院作出判决,沈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16 岁的沈华是日照市某酒店员工。因嫌自己的收入不够花销,就与朋友王某(另案处理)预谋“抢几个钱花花” 。2006 年 3 月 6 日 18 时许,被告人沈华伙同王某窜至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文登路居委菜市场处,将路经此处的日照市某职业学校的学生陈某、安某拦

7、住,采取殴打、语言威胁等手段,实施抢劫。不料翻遍陈某、安某全身上下,只有陈某的衣服口袋里有 8 毛钱,沈某、王某二人不甘心,又继续殴打、搜身,后陈某、安某趁沈某不备逃跑。2006 年 3月 16 日,沈华到被害人所在的日照市某职业学校玩耍,碰巧被陈某、安某二人认出,被抓获归案。原本有正当职业的沈华因贪图不义之财,最终锒铛入狱,不但被判刑,而且被判处了抢劫数额的一万倍罚金。 该案起诉至法院后,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认定沈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鉴于其系未成年、初犯、认罪态度好等情节,依法减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案例 3:汕头警方端掉少年抢劫团伙 十六七岁本正是上学读书的幸福时光,但一群在网吧或

8、溜冰场结识的、年龄相仿的花季少年持刀抢劫路边情侣的钱物供挥霍消费,作案手段也从最初的侵财型逐渐向暴力型发展,谁稍有反抗即被狠捅几刀予以“教训” 。该团伙成员人数不断增多,从今年 6 月初的 3 个人扩展至近 20 人。最近,这个重大抢劫犯罪团伙被汕头警方端掉,朱雄等 19 人锒铛入狱。今年 6 月 21 日晚 9 时许,女青年徐某与朋友胡某等人驾驶摩托车到内充公一带玩耍。当他们玩兴正浓时,几名男青年围了上来,二话不说上前就是一顿拳头,抢走了摩托车及 2 部手机。6 月 26 日凌晨 2 时 35 分,事主王某、徐某在海滨路观海长廊遭到 5 名男子的抢劫。歹徒将王某打倒在地,用脚狠踩,还用石头猛

9、砸。徐某则被勒脖子还被扇耳光。5 歹徒抢走了 800 多元现金、银行卡、手机等物。7 月 4 日凌晨 5 时,女青年林某驾驶本田摩托车载男友杨某回家路过中山东路集装箱码头时,被 4 男子拦住去路,持摩托车防盗锁不分青红皂白地迎头打来,当场被抢走了摩托车、手机等物。7 月 10 日零时许,事主张某和女友陈某在锦泰花园对面路段聊天,4 男子现身近前,用水果刀架在他们脖子上,抢走了 100 元现金、手机 2 部及 1 辆红色太子摩托车。7 月 14 日零时许,事主黄某和女友罗某在迎宾广场草地聊天。4 名男子突然蹿到该处,动手殴打黄某并抢走 140 元。当这伙人继续对罗某实施抢劫时,黄某高声呼救。正在

10、附近伏哨的金园派出所民警闻声赶到现场,在“洛城酒吧”保安员的大力协助下,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校(河南人) 、付(湖北人) 、王海(江西人) ,另一歹徒趁乱逃脱。经审,赵校等 3 人初步交代了今年 6 月份以来伙同蒋敏、杨伟等人分分合合,在龙湖区珠池片区和金平区海滨路抢劫作案的犯罪事实。民警抓获团伙成员蒋敏、胡军。在某溜冰城抓获杨伟等 4 人。在一溜冰场门口抓获李勇。在一网吧抓获朱雄等 4 人。在一出租屋抓获黄财、陈锋。至此,金园派出所民警连续作战 32 天,共缴获赃物摩托车 4 辆、手机 10 部、史泰龙刀 1 把、被抢事主身份证 6 张、银行卡 1 张。这个犯罪团伙自今年以来在龙湖区及金平区的歧

11、山、金湖、崎碌、金砂,濠江区的珠浦等地抢劫作案 30 余宗。这个犯罪团伙年龄最小的 16 岁,最大的才 18 岁。他们来自河南、湖北、江西、安徽、贵州、广东饶平及汕头市濠江区,法律意识十分淡薄甚至是法盲,整天无业到处游荡,在溜冰场、网吧、迪吧结识并纠合成团,然后分分合合外出作案。每次作案时花二三元买一把水果刀作为工具威胁恐吓事主,若事主稍有反抗即对他乱拳殴打甚至捅上几刀,完全不计较后果。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案例 4:少年接连纵火 30 起只因爱看救火 16 岁少年见消防车灭火很刺激,便放火烧了 30 多个草垛,希望能引来消防车灭火。为避免村民自救,他还用稻草拴住了村民的大门。近日,涉嫌连

12、续纵火 30 起的少年吕某被溧阳警方刑事拘留,至此,困扰溧阳竹箦警方大半年的系列纵火案终于告破。 自去年年底以来,溧阳市竹箦镇棠荫村经常发生农户家的草垛被人故意纵火烧掉,有的农户家连续被烧了 4 次。由于发现及时,均没有造成屋毁人亡的重大后果。但由于草垛一般都靠墙堆放,着火后容易对住宅和人造成威胁,很多村民开始防备,甚至在床前放了水桶随时准备救火。当地警方判断此类案件极可能是同一人所为,于是在棠荫村周边加强布控和治安巡逻,纵火人一时间开始收敛了行为。然而在七月底的一起纵火案中,纵火人变本加厉,居然把受害农户家的门用稻草拴了起来,以阻止房屋主人出来救火。就在溧阳警方加强布控时,8 月 4 日晚

13、10 时许,一个黑影鬼鬼祟祟地来到溧阳市竹箦镇棠荫村的一家农户住宅前,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将靠墙堆放的稻草垛点燃,见火势旺起来后,黑影立即开溜。谁知刚跑出几步,就被竹箦派出所巡逻人员一举擒获。经审查,该嫌疑人吕某是溧阳竹箦本地人,才 16 岁,小学文化。而他纵火的动机很奇怪,只是曾看见过该镇一户人家着火,消防车开来把火灭了,他觉得看着火和救火很好玩很刺激,于是从去年年底以来,在棠荫村等地陆续纵火 30 起,烧了 36 个草垛。案例 5:杭州 5 名花季少年杀人分尸获刑杭州 5 名平均年龄仅 18 岁的少男少女却因“口角之争” ,将一名 17 岁少女杀害并分尸。8 月 21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4、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2 人被判死刑,2 人无期,1 人有期徒刑 15 年。据了解,杭州人陈洁因怀疑相识的陈红在背后说其坏话后发生口角, “理论”中陈洁动手殴打陈红,致使陈红受伤,头部还缝了 5 针。后因陈红报案,陈洁被警方治安处罚,罚款 150 元。此事埋下了祸根,陈洁一直怀恨在心。今年 2 月 17 日晚上,陈洁约集曹俊玲、张静平、华丹丹、王红强等 4 名朋友,将陈红骗至钱塘江边,轮流对其殴打。随后因怕陈红报警,5 人将陈红带到华丹丹家,先后轮流采用水淹、捂嘴、枕头蒙头、掐颈、塑料袋套头、腰带围巾勒颈等手段致陈红机械性窒息死亡。陈红死后,5 人商议进行毁尸灭迹。陈洁、王红强分别用杀猪刀、钢锯

15、进行分尸并分装在三只编织袋内。次日凌晨及晚上,王红强和陈洁分两次将装有陈红尸块的编织袋分别抛在钱塘江内及附近一垃圾场中。法院审理查明,本案由陈洁引起,且杀害陈红的犯意也是陈洁提出,其余4 人曾对杀害陈红的犯意提出过异议并对陈洁作过劝解,但最后还是在“今天不是她死,就是我们死”的思想作用下互相配合,共同实施了杀害陈红的犯罪行为。令警方震惊的是,他们确定并最终抓获 5 名犯罪嫌疑人后,发现凶手都是“花季少年” ,4 女 1 男中,年龄最大的未满 19 周岁,最小的未满 16 周岁。在这些人中,1 名高三在读,2 名高二辍学,1 名初中辍学,1 名初中毕业,其中3 名来自单亲家庭。同时,此案在审讯过

16、程中,陈洁还交代了介绍卖淫的犯罪事实。警方认为,这些孩子缺乏家庭监管,是造成他们走上歧途的重要原因。据了解,2 月 17 日晚上,陈洁等 5 人在华丹丹家杀害陈红并分尸时,华丹丹的父亲听到楼上响动很大,却没有过问,还以为他们在搬家。案例 6:高中生怀疑女友被骂邀人群殴致一人重伤因怀疑对方辱骂自己女友,高中在校生小唐就邀来几个同学将人狠揍一顿,可没成想对方也不是省油的灯,被打者找来初中同学躲在校门外,对参与殴打自己的几个人进行报复,结果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2005 年 12 月 10 日下午,合肥市某中学学生唐某因怀疑其同学汪某辱骂了自己女友,便伙同同学夏某等人殴打了汪某。事后,汪某

17、越想越觉得不忿,遂找到几个初中同学葛某和仇某,并请二人多带些人到学校找唐某等人报复。2005 年 12 月 16 日下午放学后,葛某及其邀约的一伙人赶到唐某所在学校与汪某会合。在汪的带领下,他们进入校内,指认了要报复的唐某、夏某等人。为避免被学校老师看到,汪某等人商量决定把要报复的学生带至学校对面的巷子内再进行殴打。17 时 30 分许,唐某、夏某等数十名学生从校内出来,葛邀请来的陈某、张某一伙人将夏某等人强行带至学校对面,而不明情况的陶某也随同学一起前去。在巷口,葛某和陈某伙同他人对几个学生一顿拳打脚踢,陈某更是持砖块砸向陶某的左头部,其他人也都纷纷动手,将陶某、夏某等多人打伤。学校相关人员

18、闻讯后立即报警,才最终制止这场斗殴事件。经医院鉴定,被害人陶某头部伤属重伤,夏某头部属轻微伤。包河区法院审理认为在校生汪某、葛某以及邀请来的陈某、张某等四人邀集他人,参与聚众斗殴,致使他人重伤、轻伤,后果严重,属于故意伤害罪。案例 7:流浪少年抢劫果腹8 岁就开始流浪生涯,又因无法果腹而实施抢劫。19 日,一位身世令人同情的流浪少年因犯抢劫罪被判一年有期徒刑。吴家 8 岁时即离家出走,开始到处流浪,平日靠打零工和捡食为生。今年2 月 23 日晚上,吴家抢劫了一名走在路上的女子,劫得价值 600 多元的手机一部。 事后,逃跑中的吴家被公安人员抓获。吴家自述,萌生抢劫念头的原因是因为找不到零工,又

19、捡不到食物。审判时,法院考虑吴家未满 18 周岁,又系初次犯罪,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加之赃物已追回,可酌情从轻处罚。案例 8:徐州 :三少年盗窃水泵被四男子发现遭敲诈3 个少年将身上的钱花光后,想方设法去找钱继续上网、吃喝,到一家废弃的工厂盗窃水泵时,被 4 名男子看到。4 人以此对他们进行敲诈:要每人拿1000 元。就在这 4 个人忙于跟着 3 个少年挨家挨户地拿钱时,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抓个正着,而盗窃水泵的 3 个少年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8 月 18 日凌晨零时许,16 岁的孙某和两个伙伴花光了身上的所有钱后,从淮海广场附近的一家网吧里出来。他们商量到哪里搞点东西卖了换钱。一个多小时后,

20、3 个人游荡到鼓楼区殷庄路附近的一家废弃厂子前,翻墙进入了厂区,然后又进入车间,找遍了整个车间, “收获”了一台小型水泵。他们将水泵从车间的窗户直接扔到院墙外后,从原路翻墙回到厂区外面。 就在孙某等 3 人盘算着怎样处理水泵时,他们的翻墙行为被停在厂区外的一辆桑塔纳轿车上的 4 双眼睛盯上。车上的一个青年悄悄地来到孙某等人的身边,厉声喝问:“半夜三更的,你们在这干什么?”孙某等三人惊恐万分,但他们并没承认自己是在偷盗,只是说在这里玩的。那个男子在附近找了一会后,发现了孙某等人藏在草丛中的水泵。 看到水泵,该男子仿佛明白了什么,他随即向汽车方向挥了挥手,汽车里迅即又钻出来 3 个人。4 个人围上

21、来,二话没说,对着孙某等人就是一顿打骂。其中一个人拿出刀子威胁道:“不老实,就将他们送到派出所!”3 个少年顿时被眼前的阵势吓住了。这时,对方开出了条件:不到派出所也可以,但是必须通知家长,每人拿出 1000 元钱来将事情摆平。随后,他们索要了 3 个少年的家庭电话。四男子知道其中一个少年的爸爸在某大学工作后,便带着 3 个少年来到南郊这所大学。半夜三更的,他们没能进入校区。跑了大半个城区一无所获,这让 4 名男子恼羞成怒,又一次狠狠地将 3 名少年打了一顿。被打急了,家住九里山附近的孙某称,可以到他家碰碰运气。4 名男子又驱车来到孙某家,但其父母都不在家,只有姐姐在,家里也没有那么多钱。万般

22、无奈之下,孙某又想到了住在乡下的奶奶。于是,这 4 人中的 3 人跟着孙某到奶奶家取钱,另外一人在孙某家中看着孙某的另外两个同伴。 18 日凌晨 5 时许,孙某带着 3 人顺利地在其奶奶家拿到了 500 元钱,随后返回九里山。就在此时,孙某的姐姐也打通了其父亲的电话,孙某的父亲感觉到这事有些蹊跷,就直接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迅速赶到孙某家中,将留守的那名男子当场抓获。不久,又将另外 3 人堵了个正着。据朱庄派出所民警介绍,涉嫌敲诈的 4 人中有一个尚未成年,警方将会酌情处理,其他 3 人由于涉嫌敲诈勒索都将被拘留。而涉嫌偷盗的 3 名少年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案例 9:永州新田县:少年抢劫团伙 1

23、 个多月制造 11 起劫车伤人案永州新田县警方 18 日成功捣毁一个“盗抢“摩托车的特大流窜犯罪团伙,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该盗抢团伙中年纪最大的 22 岁,最小的仅有 16 岁。他们在短短的一个多月先后流窜数县制造了 11 起劫车伤人案,共盗抢摩托车35 台,涉案价值达 10 余万元。8 月 10 日晚 9:30 分,上县城办完户口的陈先生喜滋滋地驾着摩托车返回石羊镇自己家,当车行至新嘉公路龙脉塘路段时,突然一辆摩托车从后面将他连人带车撞到在地,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只见两名年轻男子手持两把寒光闪闪约一尺来长的大砍刀,目露凶光疾步向自己走来。陈先生心里一“咯噔“:遇上打劫的了!也顾不上被摔得

24、浑身青紫,忙一骨碌爬起来就跑,这时一名持刀男子迅速骑上陈先生的摩托车走了,另一名持刀男子则骑上同伴的摩托车向自己追来,陈先生没命地跑出 100 米,终于看见迎面驶来三台摩托车,犹如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忙拦下一辆报了警,这时劫匪早已逃之夭夭。经过新圩派出所派出所民警一整夜的勘察,最后确定有 9 名嫌疑人。他们平均年龄不足 19 岁,最大的 22 岁,最小的刚满 16 周岁。新田县公安局迅速组织刑警大队、新圩派出所民警成立“810“抢劫案专案组,由副局长骆海兵挂帅指挥,限期月内破案。案发后,专案组及时采取了围追堵截,拉网式大清查,巡逻布控等有效的侦查措施,但是没有获得预期效果。8 月 16 日,骆海

25、兵副局长率刑警赴新圩派出所安排部署侦破工作,下午 4时许在返回县城途经新圩镇社湾村路段时,对面山坡上停放着的一台无牌照摩托车和蹲在地上窃窃私语的四名年青男子引起了刑警们的注意。刑警们上前盘查时四人神色慌张,支支吾吾说他们是从嘉禾县到新田县来玩的,出于职业的敏感,骆海兵副局长当机立断将四人带回审查。在 5 个多小时斗智斗勇的较量后,四名男子终于缴械投降,承认了这次来新田县是来偷车的,但是还未来得及实施便被刑警慧眼识破。同时,他们还交待了部分盗抢摩托车的犯罪事实,及另几名同伙的情况。8 月 17 日凌晨 5 时许,刑警们赴嘉禾县在“天穴“旅社将其余 3 名犯罪嫌疑人胡国平、李小华、李林一举擒获。1

26、8 日,刑警们再赴嘉禾县布控将另两名同伙抓捕归案。经突审,胡国平等人交待了今年 7 月份以来,先后流窜数县持械拦路抢劫作案 11 起,抢得摩托车 11 台、手机 6 台、现金数千元,打伤 6 人及盗窃摩托车 24 台的犯罪事实。这个盗抢团伙共有成员 10 余人,均系嘉禾县人,团伙成员中胡井平和李石次原来学过修理摩托车,对摩托车的构造了如指掌,偷车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因嫌修车赃、累、来钱慢,胡井平开始走上了偷车这条“捷径“。 几分钟盗走一台摩托车,转手就能赚好几百元,来钱太容易了,胡井平很快便迷上了这一行。开始是“单干“,后来遇上邓乐明、李林等人,他人生的“潘多拉魔盒“就此打开。盗窃和抢

27、劫摩托车成了他生活中最大的乐趣,渐渐地他与一帮臭味相投的“哥们“ 越走越近,却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这个团伙中最有威信的还是绰号为“天才“的邓乐明,他现在已是“二进宫“,早在 2000 年他就因为抢劫罪被嘉禾县人民法院判刑五年。刑满释放后无所事事的他便与胡井平等人打得火热,他们盗窃摩托车的足迹遍布宁远、蓝山、桂阳、新田等县。后来上网认识李小军等人,他们便一拍即合干起了抢劫摩托车的勾当。他认为这样更过瘾,更刺激,来钱多,除了抢劫摩托车外,车主身上的手机、现金等物品往往也被他们洗劫一空。盗抢得来的赃款往往在几天之内就被他们用于吃喝玩乐而挥霍一空。案例 10:少年砸坏 “告密”摄像头被刑拘因电子监

28、控摄像头将一少年贪玩的事记录下来,其家长通过摄像头的“告密”责骂了儿子一顿,于是该少年迁怒于摄像头,将它砸毁并扔到泥坑中。19日,该少年被顺义警方刑事拘留。警方称,18 日,他们接到市民王某的报案,称石家营村的一处摄像头被破坏,价值 5000 余元。顺义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技术队民警在现场提取到一枚指纹。并证实该指纹属于该村少年石某。石某被传唤后,向警方承认了摄像头是其砸坏的。石某认为“要不是摄像头,父母就不会知道自己贪玩的事了。 ”遂于 18 日凌晨将摄像头砸坏,并丢弃在附近的泥坑中。案例 11:哈尔滨市首例利用未成年人盗窃民航旅客财物案件宣判去年 11 月,民航黑龙江机场公安局相继接到旅客相似

29、的报案,均称在太平国际机场乘坐民航班车到达市内后,发现放在班车行李舱内的行李箱被撬盗,里面财物丢失。该局立即成立专案组侦查。去年 11 月 14 日 22 时许,在太平国际机场一名年轻男子手持民航班车票,拉着一个拉杆箱,欲将其放入班车行李舱。侦查员发现此箱比较沉重,便询问箱中是什么物品,该男子称箱中为书籍,当被要求开箱检查时,该男子丢下拉杆箱转身就跑,侦查员立即追赶并将其制服。当侦查员打开拉杆箱时,发现箱中蜷缩着一名约 10 岁的男孩。经讯问,年轻男子姓赖,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人,他利用孩子身体瘦小的特点,将其放入拉杆箱,再装入民航班车行李舱,当班车开动后,便用手机指挥孩子钻出箱盗窃旅客财物,然

30、后再指挥孩子钻回箱中,到达市内后再取回拉杆箱及盗得的财物。据赖某交代,此团伙共有 9 名成员(包括两名未成年人) ,专门来哈机场利用此手段进行盗窃。专案组随即对团伙窝点进行搜查,并将团伙成员林某、王某抓获,其他成员被通缉。专案组追回赃款 8500 元,数码摄像机一部,中华香烟一条,其余赃款赃物已被团伙成员挥霍。近日,道里区人民法院宣判:林某、赖某、王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 4 年 6 个月、4 年和 2 年,并处以罚款。三被告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提出上诉。案例 12:父母虐待未成年子女案 【案情简介】案件一: 2002 年 3 月,温州市一位年仅 9 岁的女孩遭受虐待的悲惨经历引起了当地市民乃至全

31、国民众的极大愤慨。 3 月 21 日,在哭泣声中,小丹开始讲述自己遭受亲生父母虐待的悲惨经历:“爸爸时常用烟蒂烫我的大腿,妈妈更坏,竟用火烧红的菜刀烫我的屁股求求你们救救我,千万不要送我回家,不然他们会杀了我的。前几天,他们吵完架后,妈妈就将我手脚捆绑起来,用抹布塞住我的嘴,再把用火烧红地菜刀放到我的屁股上烫,无论我怎么求饶,妈妈还不放过我。 ”据温州市瓯海娄桥派出所民警调查,小丹是附近陈庄村的农家小孩,今年仅 9 岁,在家经常受父母的虐待,身体上到处是伤疤,尤其在她的大腿上,几乎没有一处完好的肌肤,满眼都是拧伤、烫伤的痕迹,更让人触目的是她的臀部被烫伤后,已开始化脓了,裤子都粘在了伤口上。除

32、此之外,小丹还经常被父母掴耳光、拧大腿,有时候还被关到棚屋里,不给她吃饭。 案件二:据北京晚报报道:2002 年 4 月 9 日,大连市大孤山派出所接到一名 11 岁女孩小丽的报案,小丽称自己被狠心的父亲虐待两年之久。小丽于2000 年带着上学的梦想被父亲王洪杰从河南接到大连,不但没有走进校门,反而惨遭父亲长达两年之久的虐待。父亲对她用开水烫、锥子扎、钳子夹、斧子砍。4 月 9 日,小丽在父亲又一次痛打她之后,忍无可忍,跑到了派出所。记者发现,小丽嘴里有几颗牙齿只有半截,胳膊肘上大片血泡,左手腕已经变形,腕骨高高的翘着,皮肤的颜色呈青紫色,在小腿和臀部有多处结痂,脚趾红肿,指甲发黑,额头和脸部

33、也有多处红肿,这些都是被王洪杰虐待的结果。案发后,大连开发区法院以对王洪杰执行暂拘。4 月 12 日律师代理小丽向法院提起自诉。【法律分析】 读了以上三名未成年人被父母长期虐待而健康乃至生命都无法保障的案件报道,作为一名职业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人士和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人员,在愤怒之余,我想就以上案件的处理谈几点看法和建议,希望整个社会能够真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这些孩子健康成长。一、 小丹的父母与小丽的父亲已构成虐待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虐待是家庭中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违反监护责任的恶劣表现。虐待主要表现为各种精神折磨和肉体的摧残,并且是一贯经常性的行为。例如:经常性的打骂、恐吓、冻饿、捆绑、强迫超体

34、力劳动、限制活动自由、患病不予治疗、凌辱人格。虐待行为直接侵犯了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他们的身心健康带来大量的负面影响。因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婚姻法 、 刑法等法律明确禁止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虐待行为并对其法律责任作了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有虐待行为的,法院可以剥夺其监护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虐待罪,并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

35、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情节恶劣是界定是否构成虐待罪的主要界限,所谓情节恶劣一般认为,虐待动机特别卑鄙;手段特别凶残;因虐待引起伤残或死亡的;虐待年老、年幼、患病或残废不能独立生活的人;长期虐待而屡教不改

36、的。在第一起案件中,9岁的小丹经常受到父母的虐待,身体上到处是伤疤,尤其在她的大腿上,几乎没有一处完好的肌肤,满眼都是拧伤、烫伤的痕迹,其父亲经常用烟蒂烫她,母亲竟用火烧红的菜刀烫她,除此之外,小丹还经常被父母掴耳光、拧大腿,有时候还被关到棚屋里,不让吃饭。在第二起案件中,父亲王洪杰残忍虐待 11岁的小丽长达两年之久,对她用开水烫、锥子扎、钳子夹、斧子砍,造成小丽身体上多处伤痕,可以说,这两起案件情节非常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十分严重,影响极其恶劣,我认为小丹的父母与小丽的父亲已构成虐待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二、虐待罪属于自诉案件,小丹和小丽应当主动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父母的刑事责任,如果被

37、虐待构成重伤、死亡则属于公诉案件,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重伤、死亡,属于告诉的才处理的案件,即“民不告官不纠” 。上述案件中,公安部门在接到报案后,应该立即立案并进行侦查,对小丹和小丽的伤势进行司法鉴定。如果属于重伤,由公安部门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审查提起公诉;如果没有构成重伤,根据刑法规定,只有被害人到法院直接起诉才能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但对于小丹、小丽的这种情况,显然她们自己无法提起刑事诉讼,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38、,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而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监护人是法定代理人,因此,未成年人对外进行诉讼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而现在的问题是,很多涉及儿童权利的案件,侵权人就是父母,就是监护人,像小丹、小丽这样的案件,侵犯她们合法权益的正是她们的父母,他们的父母又怎么可能代理被虐待的子女去起诉自己呢?为了帮助这样的被害人实现自己的权利, 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因受到强制、恐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即人民检察院和小丹、小丽的近亲属也可以代表小丹、小丽到法院起诉要求追究父母的刑事责任。三、面对父母的

39、虐待行为,应当如何处理?如果受到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的虐待,我们建议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告诉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如果自己被打伤或被打残,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要负法律责任;、如果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此置若罔闻,可以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自己的虐待行为告诉其他近亲属,如爷爷、奶奶或者叔叔、舅舅、姨、姑等,由他们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劝阻、说服;、未成年被害人还可以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虐待行为告诉老师或学校,由老师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劝阻、教育;也可以通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批评、劝阻、调解;4、在虐待行为发生时或发生后,

40、可以请求公安机关紧急采取措施制止危害行为并对加害人进行处罚或制裁;5、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未成年被害人还可以向民政部门、共青团、妇联、未成年人保护组织请求保护,被请求的上述部门和组织都应当接受,并且根据情况需要采取救助措施的;6、虐待情节严重的,未成年被害人可以主动去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利,7、如果未成年被害人因受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强制或威吓无法提起诉讼的,近亲属或人民检察院也可以代为提起诉讼。四、对案件的建议和思考在我国父母虐待子女等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在很大范围内存在,父母虐待子女,构成犯罪时按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没有构成犯罪时怎么办?对此,法

41、律没有规定有效的处罚手段。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二条虽然规定在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利益或者不尽监护职责时可以剥夺监护人的监护资格,但问题是,剥夺了父母的监护资格,那么这个孩子由谁监护?目前,我国司法部门也没有更好的办法来维护这些孩子的权利,因为如果根据法律的规定剥夺了他们父母的监护人资格,这些孩子可能就无处栖身了。所以我国应当尽快健全、完善我国的国家监护制度,对于像小丹、小丽这样的情况,依法剥夺其父母监护人资格,由国家来监护。子女不是父母的私人财产,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但是血缘关系,也是一种法律关系,父母对待子女的行为应该置于有效的法律监督之下。但是在我国,家庭监护还被很多人认为是家庭内部事务,父母

42、以怎样的方式或者内容教育孩子是父母的权利。只有像小丹、小丽这种恶性案件发生以后,社会才给以关注。但事件过后还是无法避免类似的恶性案件发生,北京的王闯案件是这样,天安门自焚的刘思影案件是这样,今天小丹、小丽的案件同样是这样。所以我们再次呼吁,必须尽快建立、完善我们的监护人监督制度。此外,为了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维护,在立法中,应当明确不但未成年人本人有权提起涉及他们权利的诉讼,而且在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未成年人亲属、所在地居(村)委会、民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都有权代表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起诉父母。案例 13:小学男生因一句脏话被三少年殴打致死 深度提示

43、 惨剧发生在顺义区仁和镇军营村,在该村的民办学校红星学校门口,只因一句脏话,3 个少年将该校的一名三年级小学生殴打致死。 警方证实,3 个打人者没有使用凶器。死者家属发现,孩子身上无明显外伤,但生殖器官已被踢破。律师认为,由于发生在校外,学校并不担责。 目前,3个打人者中,两个未满 14 岁的男孩被释放回家,另外一名近 17 岁的男孩被刑事拘留。死者家属表示将追究刑事责任。 7 月 8 日中午 12 点多,顺义区仁和镇军营村,村民高先生气喘吁吁地敲开已经40 岁的高志会的家门:“大哥,你家小东被人打了!现在就躺在校门口的土坡上呢!”话音刚落,高志会的妻子扔下抹布,拔腿便往外跑,而此时,小东高志

44、会两口子的独生子已经死在了自己学校的门外。小东今年 15 岁,半年前刚随父母从河南邓州的老家来京上学,被打前在红星学校(小学)读三年级。小东的父亲说,军营村里有几个问题少年总是惹是生非,平时他常提醒小东要离他们远一点。然而,小东正是因为和这样的 3 个男孩发生口角,才惹来了杀身之祸。 红星学校位于军营村的南部,这是一所类似于四合院式的建筑,6 个年级加上学前班和教师办公室分布在东、西、北三侧,立在大门后面的影壁上还贴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条幅。学校正门前是一处开阔的土坡,前天中午,惨剧就发生在这片土坡上。记者昨日中午到现场时,现场打斗的痕迹已经被雨水冲刷得一干二净,只有十来个小孩子蹲在地上

45、在弹石子、打弹弓。 除了两名已经被警察带走做笔录的目击者外,一名姓李的村民也称看到了事情的经过。 “中午 12 点刚过,我端着饭碗刚走出门口,看见小东正推着自行车站在路边,一个男孩站在他前面,手握着小东的车把手,另外两个男孩也站在他的面前。 ”李先生说,小东长得要比 3 个男孩都结实,但是对骂了没有几句就不说话了。 随后,3 个男孩不由分说拽开小东的自行车,冲上去就开始拳打脚踢,边打边骂:“你丫牛,再给我还嘴!”此时,很多午休的村民听到叫骂声后都从家里出来了。 “他们看了一眼就又进屋了,都以为这种半大孩子打架是小事,谁也没想到会闹出人命来” 。另一位村民杨先生说, “斗殴大概持续了 5 分钟,

46、而小东在整个被打过程中都没力气还手,那几个男孩先是打他脸,随后就踢他的腿和肚子,最后看小东躺在地上不起来了才离开。 ” 随后,红星学校的老师和校长闻讯赶了出来,看到小东已经失去知觉后,便急忙拨了 120 和 110,差不多 10 分钟以后,急救人员赶到现场,而此时小东已经没有气息了。 小东的母亲跑到现场时,急救人员和民警已经围在了尸体旁,周围站满了围观的村民。 “让我去看尸体的时候我简直不敢相信,20 分钟以前还活蹦乱跳的儿子,转眼就躺在地上了!”小东的母亲说,她被人搀扶着走到儿子身体旁发现,儿子身上并没有出血的迹象,本想问是不是真的死了,可是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来。 “我当时根本不相信,连

47、哭都哭不出声来了。 ”小东母亲说着,眼泪哗哗地开始往下掉, “没有容我多看一眼,急救人员便把小东抬上了急救车,我上了救护车后,大夫为了安慰我,让我喊儿子的名字,试试能不能喊回来,我喊了好几遍,儿子没有一点反应。 ” 小东的伯父高志国向记者证实,家属赶到现场时看到,小东身体没有明显的外伤,当时都怀疑不是被打死的。由于从外表判断不出致命伤的位置,最后只得由法医进行尸体解剖。昨天中午,警方安排小东的家属去太平间看小东最后一眼。 “中午我们去看尸体时发现,孩子的后脑和颈椎部位有淤血,生殖器官也被踢破了,法医现在只是怀疑这两处伤有致命的可能,但是结果还要等到尸检之后。”昨晚 9 点,记者电话联系死者家属

48、时,他们尚未接到尸检报告。 一句脏话引来杀身之祸 记者在小东的伯父高志国处了解到,小东是弟弟家里的独子,由于老实懂事,亲戚们都把他当做宝贝。小东的母亲说,由于自己和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孩子从小就没有人管,因此上学很晚。 “他前年才开始上小学,上了两年后,我和他爸觉得不能再让孩子长期脱离父母,所以今年过年后特意把他带到北京,到红星学校上学。 ” 昨天下午,小东的伯父高志国家里坐了十余名亲友,小东的母亲坐在蜂窝煤前的一张小板凳上,哭着对记者说:“昨天是他最后一天考试,本来今天就可以放暑假回家了,哪想到孩子就” 小东的母亲说,事发当天中午小东回家吃饭,因嫌母亲做的饭不够可口,于是提出想吃饺子,母亲也觉

49、得儿子考试很辛苦,就给了小东 5 元钱,“犒劳犒劳儿子” 。 “我还告诉他,家离学校这么近,即使出去吃饭也不用骑车,可是他偏不听。 ”15 分钟后,小东骑车回到家,把吃饭剩下的 1 块 5 毛钱交给妈妈后便骑车去了学校。事后,知情人对她说,小东骑车到学校门口时发现脚蹬子坏了,于是推车调头准备修理,可是刚推了没多, 远就发现走在前面的 3 个男孩挡住了自己的路。 “他和那 3 个男孩都不认识,嫌他们走得慢,于是要求对方让开道路,可是 3 个男孩拒绝让路。 ”于是,小东就张口骂了一句脏话,3 个男孩马上围了上来要求小东道歉,可是小东没有照做,而这样的举动激怒了 3 个男孩,直接导致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骂人是他不对,但是不管他骂的什么,也不能往死里打啊,他还只是个孩子,怎么这么忍心下手啊!”小东的父亲坐在妻子旁边,一边安慰着悲恸欲绝的妻子,一边哽咽着对记者说。 3 个打人者两人也是小学生 记者随后从多名军营村村民处了解到,3 个打人致死的男孩是村内另一家私人小学育英小学的学生。记者在村内看到,育英小学离红星学校不到 200 米,校舍同样是由两排平房组成。 校长席女士向记者证实,3 名伤人者中,只有两名是该校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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