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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索前列醇催产与引产.doc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2651354 上传时间:2018-09-24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2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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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米索前列醇催产与引产 引产的主要指征1. 延期妊娠(妊娠已达 41 周仍未临产者)或过期妊娠。2. 母体疾病,如严重的糖尿病,高血压,肾病等。3. 胎膜早破,未临产者。4. 胎儿因素,如可以胎儿窘迫,胎盘功能不良等。5. 死胎及胎儿严重畸形。 绝对禁忌症孕妇严重合并症及并发症,不能耐受阴道分娩者,如子宫手术史,只要指古典式剖宫产术,未知子宫切口的剖宫产术,穿透子宫内膜的肌瘤剔除术,子宫破裂史等。前置胎盘和前置血管。明显头盆不称。胎位异常,横位,初产臀位估计不能经阴道分娩者。宫颈侵入癌。某些生殖道感染性疾病,如疱疹感染活动期。未经治疗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者。对引产药物过敏者。 相对禁忌症子宫

2、下段剖宫产史。臀位.羊水过多。双胎或多胎妊娠。经产妇分娩次数大于 5 次者。 米索前列醇促宫颈成熟的应用常规:应用妊娠晚期需要引产而宫颈条件不成熟的孕妇。每次阴道内放药剂量为 25 微克,放药时不要将药片压为碎片。如 6 小时后仍无宫缩,在重复使用米索前列醇前应作阴道检查,重新评估宫颈成熟度。了解原放置的药物是否融化吸收。未融化和吸收者则不宜再放,每日剂量不得超过 50 微克,以免药物吸收过多。如需要加入缩宫素,应在最后一次放置米索前列醇后 4 小时以上,并阴道检查证实药物已经吸收。使用米索前列醇应在产房观察,监测宫缩和胎心率,一旦出现宫缩过强和过频,应立即进行阴道检查,并取出残留药物。有剖宫产史或子宫手术史者禁用。 促宫颈成熟的注意事项:孕妇患有心脏病,急性肝肾疾病,严重贫血,青光眼,哮喘,癫痫者禁用。有剖宫产史或子宫手术史者禁用。胎膜早破者禁用前列腺素制剂。主要副作用是宫缩过强、过频,要专人观察和记录,发现宫缩过强或过频及胎心率异常者及时取出阴道内药物,必要时使用宫缩抑制剂。以临产者及时取出促宫颈成熟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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