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和元北京中医研究院联合北大汇丰商学院校友会等筹备中华孝老爱亲协会有关说明一、筹备宗旨:中华孝老爱亲协会(筹)以服务为宗旨,以五千年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为深厚根基,遵守国家宪法 、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和方法,挖掘整理中华丰厚孝老爱亲文化资源,深入研究中华孝老爱亲文化的形成、发展及其时代意义和价值,为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服务;坚持孝老爱亲文化研究与普及教育相结合,推动孝老爱亲文化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形成崇尚孝德的良好风尚;坚持贴近实际,面向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尊老助老社会公益活动,宣扬“敬老爱亲”的典型模范事迹,营造践行孝道美德、共建和谐社会的浓
2、厚社会氛围,提高全体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富有大爱情怀和仁德理想的文化体系,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二、筹备目标:弘扬中华孝老爱亲文化,报答父母养育之恩,形成孝敬长辈、关爱亲朋的良好风尚,引导亿万大众致力于推进和美亲情、和睦家庭、和乐社区、和谐社会的构建。三、筹备理念:孝老爱亲,报答父母养育恩;垂范儿女,安享后福度天年。四、发起单位:本协会拟由上和元北京中医研究院、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校友会和中国人民大学道德建设研究中心为主要发起机构,并联合中华伦理学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全国老龄委、全国精神文明办、中国老年报社、婚姻与家庭杂志社、爱人杂志社、青年文摘杂志社、中国大学生杂志社、读者杂志社、清华大学学生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等海内外研究、传承和促进中华孝老爱心文化事业的机构和个人参与成立。五、经费来源:中华孝老爱亲协会(筹)筹备期间日常运营费用有上和元(北京)中医研究院全额承担。六、特别说明:凡参与本协会筹备的单位,在协会正式成立时均有资格成为首届理事会成员单位,并享有合理使用活动经费促进本协会事业发展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