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工伤赔偿金额一、工伤事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2、,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二、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三、赔偿责任主体:用人单位(雇主)与保险公司(假如有保险);四:赔偿标准:如下 赔偿项目 赔偿标准 赔偿机构医疗费 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伙食补助费 由统筹地区人民政
3、府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交通、食宿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医疗期工资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 24 个月。 用人单位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40% 或者30%,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基金辅助器具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 27
4、 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 25 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 23 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 21 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 18 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 16 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 13 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 11 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 9 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 7 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工伤保险基金伤残津贴 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
5、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广东省标准七级伤残为 6 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 4 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 2 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十级伤残为 1 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广东省标准七级伤残为 25 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 15 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 8 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 4 个月的本人工资。用人单位安家补助费 六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用人单位丧葬补助金 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 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 倍。工伤保险基金下落不明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 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工伤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