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 维护良好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 医疗执法监督处20101216 浙江,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艰巨的工作任务。目前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如何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治理力度,维护良好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需要大家坚定信心,克服工作困难和压力,依法履职,坚持加大监督力度。,一、调研目的和背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涉及卫生、公安、计生等 多个部门,无证行医客观 上仍有生存空间。如何发 挥现有的卫生监督力量, 调动一切有效的积极社会 力量,才能取得显著成效。,一、面临的形势二、依法履行责任三、执法技巧四、案例分析五、工作启示,面对严峻形势,改善
2、民生:政府的责任和义务 依法监督: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政务公开:社会法制和民主要求 工作质量:社会评价和考核 问责力度:来自检察、媒体舆论、百姓反映 自身现状:地域经济条件所限、执法人员编制、装备、工作经费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卫生监督人员组成,卫生监督工作10年来卫生监督机构成立后,由卫生防疫机构中分离出来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陆续新增人员组成;临床医务人员等、上述人员后续卫生管理、法律课程学习法律、医疗、公共卫生等专业毕业生社会招聘考入人员,一、调研目的和背景,、,1.无证行医客观生存的条件依然存在,且形式十分隐蔽。 2. 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或流动人口 多地区不同层次医疗需求不能得到 满足,弱
3、势群体、外来流动人口医疗保障条件有限。 3.有些人员仍有去无证诊所就医的习惯、图求方便、便宜、人熟、隐私 需要,后果从未考虑。,一、客观形势,一、调研目的和背景,、,4.不法人员法律观念淡漠,为了经济利益不惜违法违规,群众自我保护 意识不强,造成群众健康利益受损5.医疗卫生执业人员法律意识不强,违法行为社会监督力量不强。6.医疗执法、行政管理倍受社会群众、媒体的监督,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加大。7.监督人员工作条件差,人员编制少,工作经费不足,任务重,压力大。,客观形势,一、调研目的和背景,、,1.中央领导重视,多次批示2.国务院领导组织专项整治3.各地政府重视,媒体关注4.司法机关重视,百姓关心5
4、.开展涉嫌犯罪案件依送工作检查,领导重视,一、调研目的和背景,、,二、依法履行职责,职责定位,制定,准确,梳理,修订,适宜,分析图,职责履行,职责分解,决策性,实施过程,运行,职责表达,分工明确,表达准确,避免交叉,防止真空,依据 范围 程度 负责 参与 联合,文字 宏观 含盖 修饰 省略,整体 外部 内部 任务 异同,夸大 盲点 对象 数量 误解,监督职责,依法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和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 监督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履行职责,职责分工,卫生部关于机关各司局主要职责(2008)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 医疗执法监督处 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
5、法采供血工作 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2009年职责调整,关于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职责划分 一、监督局负责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 二、医管司负责查处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在诊疗活动(包括临床用血)中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 三、对重大案件或领导批示联合查处的案件,监督局和医管司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查处。,现医疗执法处职责,医疗执法监督处(4人) 1.负责拟订开展查处血站违法行为活动的计划并指导实施,参与重大违法案件查处。 2.组织开展打击无证行医,督办或查处重大无证行医案件,参与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3.组织开展打击采供血
6、机构和非医疗机构非法采供血工作,督办或查处重大非法采供血案件。,时间任务管理安排表,三、执法技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1、2005年,当前社会经济活动中商业欺诈行为花样繁多,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表现在医疗服务市场上,非法行医屡禁不止,夸大疗效,骗取钱财,贻误治疗,有的简直就是谋材害命,严重扰乱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和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专项行动措施是否扎实,成效是否显著,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背景2002年卫生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2005-2007年全国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 行动。,2007,2006,2005,2004
7、,2003,2002,具体内容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重点打击:黑诊所,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具体内容2,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具体内容3,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
8、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无证行医和医疗机构超范围行医)。,具体内容4,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具体内容5,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成效,3年来,在国务院统一部署,各部门加强指导,密切配合,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狠抓大案要案查办,通过对典型案件曝光,震慑了不法行为,有效地打击了非法行医。针对医疗服务
9、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具体表现为:,主要成效表现一,一是强化政府责任,形成了政府领导下,多部门联合行动、多项措施综合治理的局面基本形成;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在有效遏制了非法行医,净化了医疗服务市 场秩序; 三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理念明显增强,锻炼了执法队伍;,主要成效表现二,四是增强了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五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探索长效机制建设,为今后强化医疗服务监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明显增强,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刑法规定,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
10、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规定,第三百三十六条 (第二款)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除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
11、金。,七是长效机制建设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界定了刑法中未取得执业医生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形。,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背 景,非法行医罪主体、非法行医罪与非罪的界限 列入最高法研究室的研究工作计划 召开专题
12、会议讨论 实地调研陕西、内蒙、河南 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公安部法制局、卫生部、各高级法院意见 2008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争议点,认定非法行医罪主体争议较大 三种意见 针对没有医学知识,打着治病救人的幌子,骗取钱财,危害人民健康;有执业医师资格,无医师执业的资格;违法执业医师法(超执业地点、类别、范围)综合考虑刑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列举五种情形,其他,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 2008年6月25日印发涉及到非法行医见57条,第五
13、十七条 非法行医案(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实施措施(技巧),综治,联动打击,治本政策,二、调研方法与质量控制,建立衔接配合机制,卫生部与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联合下发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14、 和非法采供血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联席会议制度,联合调查,现场联合督导检查,相互通报信息,联合办案,要 求,公安机关就有关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行医或非法采供血犯罪行为问题需要征求卫生行政部门意见的,应当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提出认定要求,并附送相关证据,一般收函5日内答复。 执法过程中双方加强协作,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联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卫生部和公安部联合监督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公安机关对辖区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1、联合有关部门坚持高压态势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力度仍需加强; 各地工作发展不平衡,要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充分
15、发挥社会力量,形成综合治理合力。 2、运用现行法律法规对无证行医的处罚力度不大;医疗执法监督队伍人员少,工作量大。 3、由于农村城市化带来的乡村医师执业问题、历史遗留问题从政策上应予解决; 4、加大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水平;,存在的主要问题,5、管理混乱,数据不实,记录不全。 6、处罚程序不规范,罚没物品处理,行政罚款上缴情况。 7、执法文书书写不规范,询问笔录、检查笔录,取证意识不强,证据保全登记; 8、两次以上非法行医采取措施不力,未按规定进行移送或移送不及时,依罚代刑; 9、工作中困难和重要问题不报告; 10、内部管理监督部门间的衔接配合不力;,存在的主要问题,1
16、1、联系会议执行不到位,没有良好沟通意识; 12、工作职责定位不清。 13、对下基层执法工作缺乏指导和监督; 14、研究治本策略,有效呼吁少; 15、没有充分动员和发挥社会力量; 16、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科技监管手段不够,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卫生部关于城区扩大后原乡村医生执业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函201031号) “撤村改居”后,原来的村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时,已取得合法行医资格并在该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乡村医生,可以继续在转型后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注册执业,其执业范围不变,对其管理适用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但新进人员必须是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一,某
17、市区监督科长查处无证性病诊所时, 接到现场群众举报对面房间还有非法行医,无诊所标识,房门紧闭,因时间紧未查。事后该诊所输液致人死亡,法医鉴定为过敏性休克死亡,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刑事拘留。 理由:有严重后果,存在主观故意,可能预料严重后果而不作为。 最后法院判决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分。,案例分析二,公安、工商为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联合暗房突击检查发现某航天美容城的广告牌 新闻媒体参与 非法隆胸、吸脂点评:处理迅速到位,力度大,联合执法, 保护伞未 来得及打开认真分析原因,监测视线,注意查找线索-广告、媒体报道,案例分析三,农村地区经济条件落后,重男轻女的思想严重,非法利用B超鉴定胎儿性和别选
18、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十分常见。非法接生导致孕产妇死亡难以杜绝暗访检查,证据难寻,前期家属决不配合,事后受害严重后悔已晚,社会危害后果严重。,案例分析四,某医院,出租性病科、男性科 利用显微镜和电视作为高科技检查手段 抗菌素使用高额费用 伴随家属进一步检查 点评:缺乏诚信,投诉举报,影响较坏。,案例分析五,无照女医生输液致他人死亡赔偿35万 女子张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开设诊所,结果导致一名厨师输液后死亡。区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2年,并赔偿死者家属35万余元。工地做厨师的付先生因突感头晕到张某的诊所看病。张某没有为他做皮试,就输了“先锋”。付先生出现过敏症状,经抢救无效当天
19、死亡。点评:她是石油化工,毕业后就开始卖药,后来她又开起了黑诊所,没想到给人简单看病会造成他人死亡。 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应予处罚。,案例分析六,某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22.7万余元。 杨某持有乡村医生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及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租房开设诊所非法行医,导致就诊患者杨某某输液治疗时出现输液反应而死亡。 点评: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无视国家有关医生执业行医的管理规定,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设立医疗诊所非法行医,致
20、就诊人杨某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案例分析七,某市卫生局接到举报,反映某市医院妇科医师罗某擅自在其宿舍为患者金某实施阴囊外科手术治疗,在诊疗过程中金某死亡。卫生局认定罗某违反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作出没收药品、器械,罚款万,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遭行政诉讼。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非医师行医的 违反了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即违反了卫生行政规章制度。,依 据,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在家擅自诊疗病人造成死亡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号) 应当根据情节严重,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予以处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
21、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案例分析八,卫生监督人员被追究责任某市监督所领导无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开展诊疗活动,医疗监督人员在场。监督所将房屋出租给无证诊所人员,开展诊疗行为。对无证行医的监督不到位造成无证行医致死案件的发生。,案例九分析,某药店有一工作人员李某在开展诊疗活动。经调查,该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李某也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卫生监督员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该连锁店做出了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该店停止一切诊疗活动。 其后,李某又给一名醉酒人输液,其窒息死亡。考虑到该案李某的
22、行为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该区卫生局将案件移交给了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又移交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结 果,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曾经对药店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件承办卫生监督员涉嫌渎职。该区检察院拟对参与该案调查处理的卫生监督员谢某以玩忽职守罪立案调查。理由有三点: 一是认为该执法机构对药店的行政处罚没有达到阻止该药店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目的,应罚3000元以上,而实际只罚了1000元; 二是认为卫生监督部门的日常监管不到位,在对药店进行行政处罚后没有对该药店进行回访; 三是没有依法没收药店的药品器械。,抗 辩,一是区卫生行政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已责令当事人停止非法诊疗活动,药店负责人也写
23、出了永不非法行医的保证书; 二是回访调查不是实施卫生行政处罚后必须采取的工作措施; 三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后多次到该乡镇例行检查,均未发现当事人李某的非法诊疗活动; 四是对该药店进行行政处罚后至案发前从未接到任何关于该药店继续非法行医的举报,无继续开展非法诊疗活动的有关证据。 因此,承办该行政处罚案件的执法人员根本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但区检察院仍坚持认定谢某构成玩忽职守罪。,案例分析十,某医院女医生值班接诊男9岁儿童,发烧数日伴睾丸疼痛。查体后用抗生素治疗3天,诊断:急性睾丸炎。导致严重后果 ,家属投诉。承担法律责任。,案例分析十一,某CDC门诊人员有医师资格证书,无医师执业证书,机构医疗机构执
24、业许可证 过期,开展诊疗活动。诊疗科目:疾病诊疗医生均未变更执业地点,超范围内科-B超;内科-眼科,开展诊疗行为。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管理不符合要求。,案例分析十二,大学教授患有肝病,听别人传说某老师有治此病 的专长,特来求医;此人无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在家为患者查体、诊脉,并开具中药处方,并收取费用。家属到指定药店取药,服药后病情未见好转, 不久病人死亡。家属投诉反映其非法行医,本辖区监督机构经过调查未认定非法行医, 家属持续投诉。,案例分析十三,接到举报某县城内无证行医泛滥暗访发现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0余家,开展诊疗活动,牙科为主,有工商、税务营业登记
25、。日常卫生监督员检查、处罚后,仍反复无证行医 分析原因 监督不到位造成无证行医反复发生。,启示篇 工作思路与方法,涉及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5号),思考,全面掌握工作法律法规 准确理解关键词的概念 动态掌握非法行医的表现形式 无证行医的成因与分析 无证行医案件的查处办法 无证行医监督问责现状分析 建立有效衔接配合机制 义务普法,严格执法,促进立法,概念,非法和违法定
26、义 最权威的辞海对“非法”与“违法”二词未收录.辞海中收录了“违法行为”一词。其解释为:违犯法律的行为。在我国,对触犯刑法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即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刑事处分。对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分的违法行为,由司法、公安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罚、批评教育,或由违法者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另一权威辞书现代汉语词典,对“非法”的解释为:不合法。举例为:非法收入、非法活动、非法占据、非法倒卖文物;对“违法”的解释是:不遵守法律或法令。举例为:违法行为、违法乱纪。非法行医的定义?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的表现形式,机构没有合法资质;人员没有执业资质; 执业范围及行为不合法无证行医的表现形式 机构人员均无
27、证(假证/吊证),黑诊所(城市/农村) 非法开办医疗机构, 无证行医由无证诊所向依托药店、保健商店或药师私自出诊转移,并经熟人介绍开展非法诊疗活动。 诊疗行为有,非法从事性病,美容,接生,终止妊娠等.,成因与分析,无证行医客观生存条件 : ,流动人口很多,医疗服务需求很大。就医习惯,多到老乡、朋友介绍的无证诊所或药店就医,(有些接诊者是乡村医生),图求方便和便宜,且形式非常隐蔽. 对药店开展诊疗活动缺乏行政处罚依据。个别药店诊疗活动被城管部门取缔、没收物品,但罚款执行困难,造成对无证行医缺乏惩治力度,反复取缔反复出现。,成因与分析,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尚未建立。我国人口多,人均经济水平和财政收入低
28、,还没有能够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相当一部分城乡人口未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 医学教育的规模扩张过快。层次不齐的医学教育使大量的不符合要求的医学生涌入社会,相当一部分没有资格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或难以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以及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合法执业资质人员,成为非法行医者。,成因与分析,打击无证行医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涉及公安、城管、药监、卫生等多个部门。各部门缺乏相互密切配合,如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打击非法行医的新情况、新动向及新规律,会商打击策略,重大案件采取联合办案,未能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的有效治理措施提供必要的条件。,无证行医监督问责现状,无证行医监
29、督缺失,不作为 无证行医视而不见, 无证行医监督不到位, 无证行医导致严重后果 检查院成立了渎职侵权部门 某省约1%的监督员被追究责任,其中医疗监督人员占80%,注意事项,管辖范围 执法程序 执法文书书写规范 证据的收集 法律适用准确性 自由裁量权的使用 (分别裁量,合并处罚),教 训,学习太少 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漠 执法程序不规范 工作极其被动 结果损失惨重、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非法行医被行政处罚两次后,再次非法行医就认定情节严重,可以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体
30、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4次会议、2008年5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812号,2008年9月23日施行,具体对策,加强学习、调查、对策、汇报 落实责任制,依法监督,执法规范 严格监督,加强自我保护 善于发现隐患,树立责任意识 建立顺畅衔接机制,形成合力 做到敢办案、会办案、办好案,办好案,案例启示,分析 原因,查办程序,证据 采集,办成 铁案,五、2009-11-12月卫生部联合公安部对浙江等7省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卫生监督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好的工作典型,浙江,河南、苏州等地制定联合打击无证行
31、医有关规定,如,公安机关在卫生监督局设立工作联络室。,六、工作 建议,(一)加快卫生服务、监督网络体系建设的步伐,解决人员编制,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医疗执法能力建设,改变工作被动局面。(二)依法履职,明确责任,协作配合。(三)加强农村/城乡结合部无证行医监测力度,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效率。(四)拟与工商部门建立联合加大为无证行医者提供出租房屋治理力度。(五)建立无证行医信息监测平台,加强打击无证行医流动性的力度。,方向、体力、心理素质、技巧平衡,卫生监督工作体会,感谢各位领导同志对医疗执法工作的支持!,人人献一点爱,转动关怀转动爱,五、建议,(一)加快农村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建设的步伐,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卫生监督面貌。(二)解决人员编制,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三)加强农村卫生监督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