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WHNYLM/ZD-078-2015)第一条 总则为加强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及人身、设备等事故的发生,依据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明确了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各厂、矿、公司办公楼等场所。第二条 组织与职责(一)机电动力部为公司防雷、防静电监管部门。(二)机电动力部对全公司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联系有资质单位在雨季来临前对各厂矿相关设施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三)机电动力部负责督促各厂、矿在防雷、防静方面存在的隐患整改工作(四)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全面负责。并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日常维护、检
2、查、 检测 工作。第三条 控制要求(一)防雷措施1与架空电力线路连接的配电变压器和开关设备等应采取防雷措施。2建筑应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采取防雷措施。3严禁在独立避雷针(塔)的支柱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及低压架空线等。24、严禁在避雷带上缠绕电线,信号线等, 严禁将电器设备固定在避雷带上如扩音器等。5、机房电源、视屏等设施必须设置防雷保护,且有良好的接地,地面必须安装防静电地板,并作等电位连接。6、接地引线必须符合规定,焊接时必须保证接触面良好,紧固。(二)保护接地1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均应接地或接零。2接地装置的设计应符合 GBJ65-83工业与民用 电
3、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执行。3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要求。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作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位另焊金属跨接线。4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1)低压电力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 4,总容量在 100KVA 以下的变压器、低 压电力网接地电阻不应超过 10;(2)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 应 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 100。(三)静电保护1在易燃易爆场所、有产生静电导致电击危险的场所、有产生静电导致其他事故的场所采取静电防
4、护措施,对各种静电装置应定期维修保养和检测。2在存放有雷管、炸药等库房的入口处应设导出静电的扶手及静电检测仪,地面脚踏等应铺设防静电材料。33进入规定的生产厂房内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或纯棉)工作服。第四条 检查(一)机电动力部每年在雷雨季节前(根据地区每年 4 月份前)联系有资质的单位(气象局)对公司各厂矿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检测。(二)公司每月检查、各厂、矿每月 20 日前对本单位防雷、防静电接进行检查、车间 每周检查,岗位操作工对本岗位每天检查。公司检查由机电动力部组织。 检查人员包括公司领导、生产技术部、安健环部等有关部门。(三)防雷防静电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各厂矿应立即整改,整
5、改不了的报机电动力部申请外围单位整改,同时报安健环部并采取防范措施。第五条 考核(一)各厂矿所有金属装置、设备、管道、 储罐等都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否则发现 一处罚款 50 元。(二)独立避雷针(塔)必须需设置独立的接地网。不能与其它地网共用,发现一次 罚款 100 元。(三)机房重要场所如电源、视屏等设施必须设置防雷保护,且有良好的接地,地面必须安装防静电地板,并作等电位连接。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 50 元。 (四)接地引线必须符合规定,焊接时必须保证接触面良好,紧固,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 50 元。 (五)在易燃易爆场所、有产生静电导致电击危险的场所、有产生静电导致其他事故的场所必须采取静电防护措施,对各种静电装置应定期维修保养和检测。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 50 元。第六条 附则4本制度由公司机电动力部负责解释。本规定自二一五年五月一日起施行。附件:1.WHNYLM/ZD-078-JL01 防雷、防静电检查记录防雷、防静电检查记录编号:WHNYLM/ZD-078-JL015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编号 建(构)物名称 电阻允许值 实测电阻值 检查情况 备注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