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 220.40R 22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B 13851-XXXX代替 GB 13851-2008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Traffic safety signs on inland waterways 征 求 意 见 稿XXXX-XX-XX 发布 XXXX-XX-XX 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发 布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GB13851XXXX目 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一 般 规 定 .15
2、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分 类 .26 主 标 志 的 形 状 和 尺 寸 .27 警 告 标 志 .38 禁 令 标 志 .79 警 示 标 志 .1510 指 令 标 志 1611 提 示 标 志 1912 辅 助 标 志 2513 可 变 信 息 标 志 .2714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的 设 置 和 管 理 .2715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的 构 造 .2916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和 岸 线 的 亮 化 .29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的 颜 色 范 围 .31附 录 B( 规 范 性 附 录 )
3、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用 汉 字 示 例 .32附 录 C( 规 范 性 附 录 )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用 阿 拉 伯 数 字 示 例 33附 录 D( 规 范 性 附 录 )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用 拉 丁 字 母 大 、 小 写 示 例 34附 录 E( 规 范 性 附 录 )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的 图 例 及 代 码 36附 录 F( 规 范 性 附 录 ) 其 他 告 示 性 提 示 标 志 示 例 .37附 录 G( 规 范 性 附 录 )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制 作 图 示 例 .39附 录 H( 规 范 性 附 录
4、)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的 支 持 ( 安 装 ) 方 式 45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名 称 、 代 码 索 引 .47IGB13851XXXX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200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 本 标 准 的 全 部 技 术 内 容 为 强 制 性 。本 标 准 代 替 GB13851-2008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 与 GB13851-2008 相 比 , 除 编 辑 性 修 改 外 主 要 技 术 变 化 如 下 :在 范 围 中 , 增 加 了 夜 间 亮 化 原 则 、 国 际 通 航 河 流 的 表 述 ( 见
5、1) ;修 改 了 主 标 志 的 形 状 和 尺 寸 中 的 航 道 等 级 分 类 ( 见 表 1) ;修 改 了 注 意 危 险 标 志 的 表 述 内 容 ( 见 7.2.12) ;增 加 了 航 道 施 工 标 志 和 作 业 限 高 标 志 ( 见 7.2.13 和 7.2.14) ;修 改了 禁止 会船 标志 、 禁止停 泊标 志 和 禁止 明火 标志的 表述 内容 (见 8.2.6、 8.2.11 和 8.2.16) ;修 改 了 限 制 宽 度 标 志 的 名 称 和 内 容 ( 见 8.2.24, 2008 版 的 8.2.24) ;增 加 了 警 示 标 ( 见 9.2.
6、3) ;删 除 了 地 名 标 志 中 的 名 胜 古 迹 标 志 ( 见 2008 版 的 11.2.8) ;增 加 了 场 所 距 离 标 志 中 的 水 文 站 标 志 ( 见 11.2.10) ;删 除了 主标 志附 加辅 助标志 示例 中的 施工 、 挂 机 船标志 ( 见 12.7, 2008 版的 12.7) ;增 加 了 围 堰 、 顶 推 船 、 油 库 码 头 等 主 标 志 附 加 辅 助 标 志 示 例 ( 见 12.7) ;增 加 了 可 变 信 息 标 志 的 应 用 ( 见 13.1) ;增 加 了 可 变 信 息 标 志 的 显 示 与 设 置 方 式 ( 见
7、13.2) ;修 改 了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的 设 置 原 则 及 相 关 内 容 ( 见 14, 2008 版 的 14) ;增 加 了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和 岸 线 的 亮 化 ( 见 16) ;修 改 了 附 录 F、 附 录 H 的 属 性 , 改 为 规 范 性 附 录 ( 见 附 录 F、 附 录 H) 。 本 标 准 的 附 录 A、 附 录 B、 附 录 C、 附 录 D、 附 录 E、 附 录 F、 附 录 G、 附 录 H 为 规 范 性附 录 。本 标 准 由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交 通 运 输 部 提 出 。 本 标 准 由 交 通
8、运 输 航 测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归 口 。 本标准 起草 单位 : 上 海河 口海岸 科学 研究 中心 、 上 海市地 方海 事局 、 上 海中 交水运 设 计研 究 有 限 公 司 。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程 海 峰 、 袁 顺 才 、 刘 杰 、 陆 东 飞 、 袁 志 杰 、 吴 华 林 、 周 树 高 。 本 标 准 所 代 替 标 准 的 历 次 版 本 发 布 情 况 为 :GB 13851.1-1992、 GB 13851.2-1992、 GB/T 13851.3-1992;GB 13851-2008。IIGB13851XXXX引 言水 运 工 具
9、 的 载 体 江 河 、 湖 泊 、 水 库 、 港 湾 和 海 洋 , 大 都 处 于 自 然 状 态 。 在 茫 茫 的 水 面上 , 不 知深 浅和 障 碍 , 焉能行 船 。 这 就需要 人们 建造一 种 设 施 相 对稳 定在水 面上 或构 筑 在 水 中 、 岛 礁 和 岸 上 , 以 标 示 航 道 、 水 深 、 障 碍 物 或 危 险 区 域 , 从 而 引 导 船 舶 通 过 一 条 安 全而又 经 济 的航 路从 甲地 (港口 )顺利 地到 达乙 地 (港 口)。 这 种设 施就 是助 航标 志。 随 着水 运 的发展 , 为 了维 护交 通秩 序, 必 须用 交通 规则
10、 予以 制约; 随着 水运 工具 的发 展, 交 通规 则又 变 得 十 分 繁 复 , 造 成 记 忆 上 的 困 难 。 于 是 人 们 又 创 造 了 一 种 简 洁 、 形 象 、 直 观 、 通 俗 易 懂 、 醒 目 清 晰 , 并 且 不 受 人 们 在 民 族 、 年 龄 、 性 别 、 语 言 和 文 化 程 度 上 的 限 制 , 能 够 标 示 交 通 规 章 和 服 务 船 舶 航 行 的 设 施 , 而 这 就 是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助航标 志和 交通 安全 标志 都是为 水运 服务 的交 通设 施。 前 者标 示航 道的 方向、 界限与 碍 航 物 , 揭
11、示 有 关 航 道 信 息 , 为 船 舶 航 行 指 出 安 全 、 经 济 的 航 道 。 后 者 从 交 通 管 理 的 角 度 , 用 图形符 号 、 颜色 和文 字, 标示 交 通管 理内 容, 传递 与交通 有关 的信 息, 以管 理交通 和为 船舶 服务 。 两 者的 关 系 是相 辅 相成 、 互 为补 充 、 缺 一不 可 。 尤 其是 在水 网地 区 , 多 为 限制性 航道 , 除少数 湖 、 荡以 外, 设置 浮标 反 而是 碍航 的情 况下 , 交通 安全 标志 的作 用尤 为显著 , 而 且是 不 可 替 代 的 。GB 13851 已 经 实 施 了 25 年 ,
12、 本 标 准 在 水 网 地 区 水 上 水 下 活 动 的 通 航 安 全 管 理 中 已 得 到 广泛实 施 , 它在 规范 内河 交通 行 为、 促进 内河 交通 安全管 理现 代 化 和减 少内 河交通 事故 等方 面发挥 了 极 为重 要的 作用 。 本 次 修订 保留 了原 版本 中经实 践证 明适 用的 部分 , 针对 实施 过程 中 发 现 的 不 足 , 并 博 采 道 路 交 通 标 志 和 国 外 水 上 交 通 标 志 之 长 , 结 合 我 国 内 河 水 域 的 特 点 , 在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调 整 、 补 充 , 使 之 更 趋
13、完 善 。IIIGB13851XXXX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1 范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的 分 类 、 形 状 和 尺 寸 、 字 体 、 颜 色 和 图 案 、 设 置 、 构 造 安 装 方 式 及 夜 间 亮 化 原 则 等 要 求 。本标准 适用 于内 河通 航水 域设置 的交 通安 全标 志。 海港设 置交 通安 全标 志, 可参照 本标 准的规 定 。 我 国与 其 他国 家订有 协议 的国 境河 流、 国际通 航河 流设 置交 通安 全标志 时 , 经 协 商 一 致 , 也 可 参 照 本 标 准 的 规 定 。2 规 范 性 引 用
14、 文 件下列文 件 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 。 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 , 仅 注日 期的版 本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 5768.2-2009 道 路 交 通 标 志 和 标 线 第 2 部 分 : 道 路 交 通 标 志GB/T 8416 视 觉 信 号 表 面 色GB 50139 内 河 通 航 标 准JT 376 内 河 通 航 水 域 桥 梁 警 示 标 志3 术 语 和 定 义3.1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15、于 本 文 件 。告示性标志 notice signs以文字 为主 , 辅 以或 不辅 以图形 符号 , 作 告示 性表 述并以 告示 内容 确定 类别 归属的 主标志 。 如 告 示 警 告 性 内 容 的 属 警 告 类 ; 告 示 禁 止 、 限 制 性 内 容 的 属 禁 令 类 ; 余 类 推 。4 一 般 规 定4.1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是 用 图 形 符 号 、 颜 色 和 文 字 向 交 通 参 与 者 传 递 与 交 通 有 关 的 信 息 , 用 于 管 理 交 通 的 设 施 。4.2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的 形 状 、 尺 寸 、 图 案 、
16、反 光 和 照 明 以 及 制 作 、 设 置 和 安 装 , 应 按 本 标 准 的 规 定 执 行 。4.3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的 颜 色 范 围 , 按 GB/T 8416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 见 附 录 A。4.4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 警 示 标 志 除 外 ) 的 边 框 外 缘 应 有 与 该 标 志 底 色 相 同 颜 色 的 衬 边 。4.5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的 文 字 应 用 等 粗 线 体 字 体 书 写 规 范 、 正 确 、 工 整 , 字 样 见 附 录 B、 附 录 C、 附 录 D。 根 据 需 要 可 并
17、 用 汉 字 、 少 数 民 族 文 字 或 其 他 文 字 。 当 采 用 中 外 两 种 文 字 时 , 地 名 用 汉 语 拼 音 , 专 用 名 词 用 外 文 。1GB 13851XXXX4.6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构 成 图 案 的 文 字 , 除 表 示 航 速 ( km/h) 、 时 间 、 频 道 、 频 率 的 以 外 ,均 应 标 明 其 计 量 单 位 。 计 量 单 位 采 用 国 际 单 位 制 ( SI) 单 位 的 国 际 代 号 表 示 ; 时 间 采 用 24小 时 制 用 4 位 数 表 示 , 前 2 位 为 “时 ”, 后 2 位 为 “分
18、 ”, 中 间 加 “:”。4.7 本 标 准 所 称 “前 方 ”、 “左 侧 ”、 “右 侧 ”, 均 对 面 向 标 志 者 而 言 , 其 前 面 为 前 方 , 左 手 一 侧 为 左 侧 , 右 手 一 侧 为 右 侧 。4.8 对 本 标 准 第 十 一 章 “提 示 标 志 ”的 实 例 说 明 及 补 充 内 容 , 详 见 附 录 F( 规 范 性 附 录 ) 其 它 告 示 性 提 示 标 志 示 例 。4.9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制 作 图 示 例 , 详 见 附 录 G( 规 范 性 附 录 ) 。4.10 为 了 方 便 设 计 和 施 工 , 本 标
19、准 对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图 例 及 代 码 进 行 统 一 编 制 , 详 见 附 录 E( 规 范 性 附 录 ) 。5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分 类5.1 主 标 志5.1.1 警 告 标 志警 告 注 意 危 险 区 域 或 地 点 的 标 志 。5.1.2 禁 令 标 志禁 止 或 限 制 交 通 行 为 的 标 志 。5.1.3 警 示 标 志标 明 设 施 位 置 起 警 示 作 用 的 标 志 。5.1.4 指 令 标 志指 令 实 施 交 通 行 为 的 标 志 。5.1.5 提 示 标 志传 递 与 交 通 有 关 信 息 的 标 志 。5.2 辅
20、助 标 志5.2.1 辅 助 标 志 是 附 设 在 主 标 志 下 , 对 主 标 志 作 用 的 时 间 、 距 离 、 区 域 或 范 围 、 原 由 、 船 舶 种 类 等 作 补 充 说 明 的 标 志 。5.2.2 辅 助 标 志 是 不 能 单 独 使 用 的 标 志 。6 主 标 志 的 形 状 和 尺 寸6.1 主 标志 的形 状为 正方 形和长 方形 , 其 型号 和尺 寸应根 据航 道等 级按 表 1 的规定 选取 (警 示 标 志 除 外 ) 。2GB13851XXXX表 1 主 标 志 的 形 状 和 尺 寸 单位为毫米尺寸(下限值)IV 级航道 V、 VI 级航道
21、VII 级及以下航道类别A 型 B 型 C 型正方形边长 aa 1 500 1 200 1 000长方形长宽 ab 1 5002 200 1 2001 775 1 0001 480警告、禁令标志边框宽度 c 144 115 96指令、提示标志边框宽度 d 30 25 20禁令标志斜杠宽 e 108 86 72衬边宽度 f 30 25 20图案制作网格 g 7272 57.557.5 4848单杠宽 i 15 12 10杠间隔 j 30 25 20解禁标志细斜杠全宽 k 105 86 706.2 告示性标志的尺寸由字高、字数和书写规格确定。字高和书写规格应符合表 2 的 规 定 。表 2 告 示
22、 性 标 志 的 文 字 尺 寸 和 书 写 规 格项目 尺寸(下限值)A 型 B 型 C 型汉字高度=宽度 h360 300 240字高 h字宽 3h/5阿拉伯数字笔画粗 h/6m h/3计量单位字符高k t h/2大写 h/2拉丁字高小写 h/4汉字笔画粗 h/10汉字间隔 h/10汉字行距 h/3文字与边框内边的最小距离 2h/5警告、禁令、指令、提示类 h/10边框和衬边宽度辖区分界、场所距离等标志 h/206.3 需 要 时 可 放 大 标 志 ; 制 作 时 应 按 照 表 1 和 表 2 规 定 的 各 部 位 尺 寸 , 按 比 例 放 大 。7 警 告 标 志7.1 颜 色警
23、 告 标 志 的 颜 色 为 黄 底 、 黑 边 框 、 黑 图 案 ( 文 字 ) 。3GB 13851XXXX7.2 种 类 和 设 置 地 点7.2.1 交 叉 河 口 标 志标示前 方为 交叉 河口 , 警 告船舶 谨慎 慢行 , 注 意观 察并避 让交 叉河 口驶 出的 船舶 , 见 图 1图 5。 设 在 交 叉 河 口 的 适 当 位 置 。图 1 左 侧 丁 字 交 叉 ( 代 码 101) 图 2 前 方 丁 字 交 叉 ( 代 码 102) 图 3 右 侧 丁 字 交 叉 ( 代 码 103)图 4 十 字 交 叉 ( 代 码 104) 图 5 丫 字 交 叉 ( 交 汇
24、) ( 代 码 105) 7.2.2 急 弯 航 道 标 志标 示 前 方 为 急 弯 航 道 , 警 告 船 舶 谨 慎 驾 驶 , 注 意 观 察 并 避 让 来 船 , 见 图 6 图 9。 设 在 急 弯 航 段 的 两 端 。图 6 向 左 急 弯 ( 代 码 106) 图 7 向 右 急 弯 ( 代 码 107)图 8 反 向 急 弯 ( 代 码 108) 图 9 连 续 急 弯 ( 代 码 109)7.2.3 窄 航 道 标 志标 示 前 方 航 道 变 窄 , 警 告 船 舶 谨 慎 驾 驶 , 注 意 避 让 来 船 , 见 图 10 图 12。 设 在 变 窄 航 段 的
25、两 端 。图 10 左 侧 变 窄 ( 代 码 110) 图 11 两侧变窄(代码 111) 图 12 右侧变窄(代码 112)4GB13851XXXX7.2.4 紊 流 (急 流 、 涡 流 )标 志标 示 前 方 水 域 水 流 紊 乱 , 警 告 船 舶 谨 慎 驾 驶 , 注 意 紊 流 对 船 舶 操 纵 的 影 响 , 见 图 13。 设 在 水 流 紊 乱 航 段 的 两 端 。图 13 紊 流 ( 急 流 、 涡 流 ) ( 代 码 113)7.2.5 取 水 口 标 志标 示 前 方 有 取 水 口 , 警 告 船 舶 在 规 定 的 距 离 外 通 过 , 且 不 应 在
26、附 近 逗 留 或 停 泊 , 见 图 14。 设 在 取 水 口 保 护 架 上 , 或 其 上 、 下 游 的 适 当 位 置 。图 14 取 水 口 ( 代 码 114)7.2.6 排 水 口 标 志标 示 前 方 有 排 水 口 , 警 告 船 舶 谨 慎 驾 驶 , 注 意 排 出 水 流 对 操 纵 的 影 响 , 见 图 15。 设 在 排 水 口 上 、 下 游 的 适 当 位 置 。图 15 排 水 口 ( 代 码 115)7.2.7 渡 口 标 志标 示 前 方 有 渡 口 , 警 告 船 舶 注 意 渡 船 动 向 , 主 动 避 让 , 见 图 16。 设 在 渡 口
27、上 、 下 游 的 适 当 位 置 。图 16 渡 口 ( 代 码 116)7.2.8 高 度 受 限 标 志标 示 前 方 水 上 过 河 建 筑 物 的 通 航 净 空 高 度 受 限 , 警 告 船 舶 应 在 掌 控 自 身 高 度 的 前 提 下 , 根 据 当 时 水 位 通 过 , 见 图 17。 设 在 通 航 净 空 高 度 受 限 的 水 上 过 河 建 筑 物 上 , 或 其 上 、 下 游 的 适 当 位 置 。 在 高 度 受 限 标 志 附 近 , 应 附 设 “通 航 净 空 标 尺 ”。5GB 13851XXXX图 17 高 度 受 限 ( 代 码 117)7.
28、2.9 注 意 落 石 或 滑 坡 标 志标 示 前 方 水 域 有 落 石 或 滑 坡 的 危 险 , 警 告 船 舶 注 意 掌 握 通 过 时 机 , 见 图 18。 设 在 有 落 石 或 滑 坡 危 险 航 段 的 两 端 。图 18 注 意 落 石 或 滑 坡 ( 代 码 118)7.2.10 雷 电 高 发 区 标 志标 示 前 方 水 域 为 雷 电 高 发 区 , 警 告 船 舶 注 意 预 防 雷 击 , 见 图 19。 设 在 雷 电 高 发 区 域 航 段 的 两 端 。图 19 雷 电 高 发 区 ( 代 码 119)7.2.11 事 故 易 发 区 标 志标 示 前
29、 方 为 事 故 易 发 区 , 警 告 船 舶 加 强 瞭 望 、 谨 慎 驾 驶 、 注 意 避 让 , 见 图 20。 设 在 事 故 易 发 航 段 的 两 端 。图 20 事 故 易 发 区 ( 代 码 120)7.2.12 注 意 危 险 标 志标 示 以 上 标 志 未 能 包 括 而 需 引 起 船 舶 警 觉 的 区 域 , 见 图 21。 设 置 在 所 要 标 示 区 域 的 两 端。 设置 时应 附 加 辅助 标 志补 充 说明 标识 区域 的性 质, 如 “交通 管制 区” 、 岸 边的 “残 桩” 、 “沉 石 ”、 “围 堰 ”等 。6图 21 注 意 危 险 (
30、 代 码 121)GB13851XXXX7.2.13 航 道 施 工 标 志标 示 前 方 左 侧 或 右 侧 , 水 上 或 水 下 正 在 施 工 作 业 ( 如 : 疏 浚 、 修 筑 护 岸 、 起 吊 、 打 桩 、 建 桥 、 测 量 等 ) , 过 往 船 舶 应 谨 慎 驾 驶 、 注 意 避 让 。 设 在 施 工 区 域 上 下 游 适 当 位 置 。图 22 航 道 施 工 ( 代 码 122)7.2.14 作 业 限 高 标 志标示前 方为 作业 限高 区, 通航净 空高 度受 限, 警告 船舶应 在掌 控自 身高 度的 前提下 , 根 据 当 时 水 位 通 过 ,
31、见 图 23。 顺 航 道 或 背 向 航 道 设 在 作 业 限 高 区 上 、 下 游 的 适 当 位 置 。图 23 作 业 限 高 ( 代 码 123)8 禁 令 标 志8.1 颜 色禁令标 志的 颜色 除个 别标 志外 , 为 白底 、 红 边框 、 红 斜杠 、 黑 图案 (文 字) , 图 案压杠 ; 其 解 除 禁 止 标 志 为 白 底 、 黑 边 框 、 黑 细 斜 杠 、 黑 图 案 , 图 案 压 杠 ; 限 制 标 志 无 斜 杠 。8.2 种 类 和 设 置 地 点8.2.1 禁 止 通 行 标 志禁 止 船 舶 通 行 ( 双 向 ) , 见 图 24。 设 在
32、禁 止 通 行 航 段 的 两 端 。图 24 禁 止 通 行 ( 代 码 201)7GB 13851XXXX8.2.2 禁 止 驶 入 标 志禁 止 船 舶 驶 入 ( 单 向 ) , 见 图 25。 设 在 禁 止 驶 入 航 道 的 入 口 处 或 单 向 通 行 航 道 的 出 口 处。图 25 禁 止 驶 入 ( 代 码 202)8.2.3 禁 止 转 弯 标 志禁 止 船 舶 向 左 或 向 右 转 弯 , 见 图 26、 图 27。 设 在 禁 止 转 弯 的 交 叉 河 口 驶 入 河 段 的 适 当 位置。图 26 禁 止 向 左 转 弯 ( 代 码 203) 图 27 禁
33、止 向 右 转 弯 ( 代 码 204) 8.2.4 禁 止 掉 头 标 志禁 止 船 舶 掉 头 , 见 图 28。 设 在 禁 止 掉 头 区 域 的 两 端 。图 28 禁 止 掉 头 ( 205)8.2.5 禁 止 追 越 标 志禁 止 船 舶 追 越 和 并 列 行 驶 , 见 图 29、 图 30。 设 在 禁 止 追 越 和 并 列 行 驶 航 段 的 两 端 。图 29 禁 止 一 切 船 舶 追 越 ( 代 码 206) 图 30 禁 止 船 队 相 互 间 追 越 ( 代 码 207) 8.2.6 禁 止 会 船 标 志禁 止 船 舶 在 该 区 域 交 会 , 见 图 3
34、1。 设 在 禁 止 会 船 航 段 的 两 端 。 航 行 船 舶 根 据 通 信 信 号 或 现 场 管 理 等 实 行 交 替 通 行 。8GB13851XXXX图 31 禁 止 会 船 ( 代 码 208)8.2.7 禁 止 并 列 行 使 标 志禁 止 船 舶 并 列 行 使 , 见 图 32。 设 在 禁 止 并 列 行 使 航 段 的 两 端 。图 32 禁 止 并 列 行 驶 ( 代 码 209)8.2.8 禁 止 顶 推 标 志禁 止 拖 轮 船 队 采 用 顶 推 的 拖 带 方 式 , 见 图 33。 设 在 禁 止 顶 推 航 段 的 两 端 。图 33 禁 止 顶 推
35、 ( 代 码 210)8.2.9 禁 止 旁 拖 标 志禁 止 拖 轮 船 队 采 用 旁 拖 的 拖 带 方 式 , 见 图 34。 设 在 禁 止 旁 拖 航 段 的 两 端 。图 34 禁 止 旁 拖 ( 代 码 211)9GB 13851XXXX8.2.10 禁 止 偏 拖 标 志禁 止 吊 拖 船 队 采 用 偏 缆 ( 左 或 右 ) 拖 带 , 见 图 35。 设 在 禁 止 偏 缆 拖 带 航 段 的 两 端 。图 35 禁 止 偏 拖 ( 代 码 212)8.2.11 禁 止 停 泊 标 志禁 止 船 舶 锚 泊 或 系 泊 , 见 图 36。 顺 航 道 设 在 禁 止 停
36、 泊 区 域 的 中 间 、 一 端 或 两 端 。 一 般 应 加 设 附 加 标 志 , 标 示 “禁 止 区 域 ”的 范 围 ( 长 度 ) 或 方 向 。图 36 禁 止 停 泊 ( 代 码 213)8.2.12 禁 止 用 锚 标 志禁 止 船 舶 锚 泊 、 抛 锚 掉 头 、 放 倒 、 逆 流 锚 ( 水 中 或 岸 上 ) 等 一 切 用 锚 方 式 , 见 图 37。 设 在 禁 止 用 锚 区 域 的 两 端 。图 37 禁 止 用 锚 ( 代 码 214)8.2.13 禁 止 系 带 标 志禁 止 船 舶 系 缆 、 系 链 , 见 图 38。 顺 航 道 设 在 禁
37、 止 系 带 的 设 施 上 。图 38 禁 止 系 带 ( 代 码 215)10GB13851XXXX8.2.14 禁 止 鸣 笛 标 志禁 止 机 动 船 鸣 放 声 号 , 见 图 39。 设 在 禁 止 鸣 笛 区 域 的 两 端 。图 39 禁 止 鸣 笛 ( 代 码 216)8.2.15 禁 用 高 音 喇 叭 标 志禁 止 使 用 高 音 喇 叭 , 见 图 40。 设 在 禁 用 高 音 喇 叭 区 域 的 两 端 。图 40 禁 用 高 声 喇 叭 ( 代 码 217)8.2.16 禁 止 明 火 标 志因 附 近 有 危 险 品 码 头 、 油 库 码 头 或 燃 气 管
38、道 等 , 以 标 志 为 中 心 , 50m 为 半 径 范 围 内 , 禁 止 使 用 明 火 , 见 图 41。 也 可 加 设 附 加 标 志 , 说 明 禁 止 明 火 的 距 离 、 方 向 。图 41 禁 止 明 火 ( 代 码 218)8.2.17 解 除 禁 止 掉 头 标 志禁 止 船 舶 掉 头 的 区 域 结 束 , 见 图 42。 设 在 禁 止 掉 头 区 域 的 终 点 。图 42 解 除 禁 止 调 头 ( 代 码 301)8.2.18 解 除 禁 止 追 越 标 志禁 止 船 舶 追 越 的 航 段 结 束 , 见 图 43。 设 在 禁 止 追 越 航 段
39、的 终 点 。11GB 13851XXXX图 43 解 除 禁 止 追 越 ( 代 码 302)8.2.19 解 除 禁 止 会 船 标 志禁 止 船 舶 会 船 的 航 段 结 束 , 见 图 44。 设 在 禁 止 会 船 航 段 的 终 点 。图 44 解 除 禁 止 会 船 ( 代 码 303) 8.2.20 解 除 禁 止 顶 推 或 旁 拖 标 志禁 止 拖 轮 船 队 采 用 顶 推 或 旁 拖 的 航 段 结 束 , 见 图 45、 图 46。 设 在 禁 止 顶 推 或 旁 拖 航 段 的 终 点 。图 45 解 除 禁 止 顶 推 ( 代 码 304) 图 46 解 除 禁
40、 止 旁 拖 ( 代 码 305) 8.2.21 解 除 禁 止 偏 拖 标 志禁 止 吊 拖 船 队 偏 缆 拖 带 ( 左 或 右 ) 的 航 段 结 束 , 见 图 47。 设 在 禁 止 偏 拖 航 段 的 终 点 。图 47 解 除 禁 止 偏 拖 ( 306)8.2.22 解 除 禁 止 鸣 笛 标 志禁 止 机 动 船 鸣 笛 的 区 域 结 束 , 见 图 48。 设 在 禁 止 鸣 笛 区 域 的 终 点 。12图 48 解 除 禁 止 鸣 笛 ( 代 码 307)GB13851XXXX8.2.23 解 除 禁 止 高 音 喇 叭禁 止 高 音 喇 叭 的 区 域 结 束 ,
41、 见 图 49。 设 在 禁 止 高 音 喇 叭 区 域 的 终 点 。图 49 解 除 禁 用 高 音 喇 叭 ( 代 码 308) 8.2.24 限 制 船 舶 通 航 宽 度 标 志航道上 与通 航有 关设 施使 通航净 空宽 度受 限, 或因 工程等 因素 长期 或临 时的 影响, 船舶 通过时 应 与 建 ( 构) 筑物 保持一 定距 离, 使通 航宽 度受限 , 禁 止宽 度超 过标 志所示 数值 的船 舶 通 行 , 见 图 50。 设 在 通 航 净 空 宽 度 受 限 航 道 ( 段 ) 的 两 端 。 图 50 为 示 例 , 标 示 限 制 船 舶 通 航 宽 度 为 6
42、.5m。图 50 限 制 船 舶 通 航 宽 度 ( 代 码 401)8.2.25 航 道 一 侧 受 限 标 志航道一 侧 ( 左或 右) 受长 期或临 时因 素影 响, 船舶 通过应 与岸 侧保 持一 定的 距离, 见图 51、 图 52。 设 在 航 道 一 侧 受 限 区 域 的 两 端 。 图 51、 图 52 为 示 例 : 图 51 标 示 应 距 左 侧 河 岸40m 外 通 过 , 图 52 标 示 应 距 右 侧 河 岸 40m 外 通 过 。图 51 航 道 左 侧 受 限 ( 代 码 402) 图 52 航 道 右 侧 受 限 ( 代 码 403)13GB 13851X
43、XXX8.2.26 限 制 航 速 标 志禁 止 船 舶 以 高 于 ( 限 制 高 速 ) 或 低 于 ( 限 制 低 速 ) 标 示 数 值 的 航 速 行 驶 , 见 图 53、 图 54。 设 在 限 速 区 域 的 两 端 。 图 53、 图 54 为 示 例 : 图 53 标 示 船 舶 的 实 际 航 速 逆 水 时 不 得 超 过 6km/h、 顺 水 时 不 得 超 过 8km/h; 图 54 标 示 船 舶 的 实 际 航 速 不 得 低 于 6km/h。图 53 限 制 高 速 ( 代 码 404) 图 54 限 制 低 速 ( 代 码 405) 8.2.27 限 制 拖
44、 带 尺 度 标 志禁 止 拖 轮 船 队 的 拖 带 尺 度 超 过 标 示 数 值 , 见 图 55 图 57。 设 在 限 制 拖 带 尺 度 区 域 的 两 端 。 图 55 图 57 为 示 例 : 图 55 标 示 吊 拖 船 队 的 拖 带 长 度 (L)不 得 超 过 180m、 宽 度 (B)不 得 超过 6 m; 图 56 标 示 顶 推 船 队 的 拖 带 长 度 (L)不 得 超 过 90m、 宽 度 (B)不 得 超 过 16 m; 图 57 标 示 旁 拖 船 队 的 拖 带 长 度 (L)不 得 超 过 50 m、 宽 度 ( B) 不 得 超 过 15m。图 5
45、5 限制 吊拖 尺度 ( 代码 406) 图 56 限制 顶推 尺度 (代码 407) 图 57 限制 旁 拖尺度 (代 码 408) 8.2.28 限 制 靠 泊 标 志禁 止 船 舶 靠 泊 超 过 标 示 范 围 , 见 图 58。 顺 航 道 设 在 限 制 靠 泊 范 围 的 地 方 。 限 量 可 以 是 靠 泊 的 宽 度 ( B) , 也 可 以 是 船 舶 的 并 靠 艘 数 , 以 附 加 辅 助 标 志 标 示 。图 58 限 制 靠 泊 ( 代 码 409)8.2.29 限 制 船 舶 尺 度 标 志禁 令 类 告 示 性 标 志 , 禁 止 超 过 标 示 数 值 的
46、 船 舶 进 入 本 港 或 本 航 道 , 见 图 59。 设 在 需 要 限 制 船 舶 最 大 尺 度 的 港 口 或 航 道 的 入 口 处 。 其 文 字 尺 寸 和 书 写 规 格 符 合 表 2 规 定 。 图 59 为 限 制 船 舶 尺 度 标 志 示 例 。14图 59 限 制 船 舶 尺 度 标 志 ( 410)GB13851XXXX9 警 示 标 志9.1 颜 色警 示 标 志 的 颜 色 为 红 底 、 白 边 框 、 白 图 案 或 红 白 相 间 的 斜 纹 、 横 纹 图 案 。9.2 种 类 和 设 置 地 点9.2.1 桥 梁 警 示 标 志设置于 桥墩 或
47、桥 梁上 部结 构, 显 示桥 墩或 通航 净空, 标明桥 下可 航行 通道 或船 舶通过 的 最 佳 位 置 ; 分 甲 、 乙 两 类 ( 代 码 501、 502) 。 甲 类 警 示 标 志 适 用 于 水 中 有 墩 的 桥 梁 , 乙 类 警示标 志 适 用于 水中 无墩 的桥梁 ; 跨 度较 大、 水中 有墩的 拱形 桥梁 , 可 以同 时设置 甲、 乙两 类 标 志 。 其 设 计 、 制 作 、 设 置 和 安 装 应 符 合 JT 376 的 规 定 。9.2.2 导 向 标用 于 引 导 船 舶 的 行 驶 方 向 , 见 图 60 图 61。 可 以 设 置 在 :弯
48、曲 航 道 的 大 弯 面 ;弯 曲 航 道 上 桥 梁 的 通 航 孔 内 侧 ;丁 字 交 叉 河 口 对 应 叉 河 口 的 岸 上 。导 向 标 的 基 本 单 元 应 符 合 图 60 和表 3 的 规 定 。 图 61 为 组 合 使 用 示 例 。图 60 导 向 标 基 本 单 元 ( 代 码 503)15GB 13851XXXX表 3 导 向 标 基 本 单 元 尺 寸 单位为毫米尺寸A B C D E E600 800 300 400 20 20图 61 导 向 标 组 合 使 用9.2.3 警 示 标设置在 低水 位显 露而 高水 位淹没 的桥 梁承 台或 其它 水中构
49、建物 顶面 的周 边 , 以 显示其 界 限 ,见 图 62。 警 示 标 的 红 白 相 间 色 也 可 用 于 施 工 等 防 撞 设 施 上 。图 62 警 示 标 ( 代 码 504)10 指 令 标 志10.1 颜色指 令 标 志 的 颜 色 为 蓝 底 、 白 边 框 、 白 图 案 。10.2 种 类 和 设 置 地 点10.2.1 行 驶 方 向 标 志指 令 船 舶 按 照 标 示 方 向 行 进 , 见 图 64 图 66。 设 在 需 要 控 制 船 舶 流 向 或 实 行 分 流 的 河 口 驶 入 河 段 的 适 当 位 置 。图 63 向左 转弯 (代 码 601) 图 64 直行 (代 码 602) 图 65 向右 转 弯 ( 代码 603)16GB13851XXXX10.2.2 靠 一 侧 行 驶 标 志指 令 船 舶 、 排 筏 按 照 标 示 的 一 侧 行 使 , 见 图 66, 图 67。 设 在 需 要 靠 一 侧 行 使 区 域 的 两 端 或 分 孔 通 航 桥 梁 的 中 墩 上 方 。图 66 靠 左 侧 行 驶 ( 代 码 604) 图 67 靠 右 侧 行 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