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票据的转让签收流程一、 电子票据的接收1、 “票据”“电子票据查询”“ 电票信息查询选择“商业/银行承兑汇票”提交应当查到票据的信息才能接收。2、 “票据“电子票据回复”选择“背书转让回复”“ 商业/ 银行承兑汇票”点“新建” 选择“同意签收”3、换另一操作员, “票据业务 ”“电子票据复核”“电子票据回复复核”,回复类型:“收票回复 ”;票据种类:“商业/银行承兑汇票”选择相应的票据,点“提交” 选蓝字 “详细” 点“发送”注意发送的票据只一张,需要再次进行一一发送,这时选择“返回” ,再次查询选择:也可以单独作发送:“电子票据发送” “电子票据回复发送”。状态为“交易已发送” 为正常,如失败则不成功,注意交易时间应选在 9:30至 15 时人行开放为宜。经查询电子票据信息,状态为“已签收” 则证明签收成功。二、 电子票据的转让1、 “票据业务 ”“电子票据申请”“ 背书转让申请”“ 新建” 录入接收单位的账号(农行 15 后不带“-”、户名、开户行号、开户行行名。2、换另一操作员进行复核:“票据业务”“电子票据复核”“背书转让申请复核”“详细”点“发送”也可分两步“电子票据发送” “电子票据申请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