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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20150912).doc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2625272 上传时间:2018-09-23 格式:DOC 页数:18 大小:19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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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A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工程名称: 编号:致:河南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部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 建设工程一标段深基坑土石方开挖专项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承包单位: 建设工程一标段项目部项目经理: 日 期: 2015 年 3 月 26 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河南 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年 月 日 潢川县引泼入潢供水建设工程 段深基坑土石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批准: 审核: 编制: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1深基坑土

2、石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一、编制依据和原则、范围1、 编 制 依 据( 1) 施 工 合 同 文 件 、 招 投 标 文 件 及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2) 施 工 设 计 图 纸 、 设 计 技 术 交 底 及 图 纸 会 审 纪 要 ;( 3) 本 工 程 现 场 勘 察 实 际 地 形 、 水 文 、 之 地 勘 探 及 交 通 条 件 等 相 关 资 料 ;( 4) 建 设 工 程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5) 本 工 程 主 要 采 取 的 技 术 规 范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强 制 性 条 文 ( 建 标 2013 版 ) 给 水 排

3、水 工 程 管 道 结 构 设 计 规 范 ( GB50332-2002) 给 水 排 水 工 程 构 筑 物 结 构 设 计 规 范 ( GB50069-2002) 室 外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 GB50014-2006)2011 版 给 排 水 管 道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 GB50268-2008)除 上 述 已 列 明 外 的 国 家 、 河 南 省 颁 布 的 现 行 有 关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标 准 、 规范 、 规 程 、 条 例 及 规 定 等 。( 6) 本 公 司 实 际 的 施 工 技 术 、 能 力 及 在 市 政 工 程 施 工 行 业

4、积 累 的 丰 富 经验 。2、 编 制 原 则( 1) 、 贯 彻 国 家 各 项 方 针 、 政 策 的 原 则 。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对 工 程 建 设的 各 项 方 针 和 政 策 , 严 格 执 行 工 程 建 设 程 序 ;( 2) 、 依 据 工 程 实 际 情 况 , 制 定 安 全 生 产 措 施 。 采 取 现 代 化 的 管 理 手 段和 管 理 模 式 , 优 化 各 项 资 源 配 置 ;2( 3) 、 安 全 第 一 , 在 安 全 方 案 编 制 中 始 终 按 照 技 术 可 靠 、 措 施 得 力 、 施工 顺 序 安 排 合 理 、 确 保 安

5、 全 的 原 则 确 定 施 工 方 案 。 重 点 是 挖 掘 机 的 基 坑 开 挖作 业 和 基 坑 的 临 边 防 护 环 节 的 施 工 安 全 。 工 程 开 工 前 做 到 安 全 保 证 措 施 首 先落 实 到 位 , 在 确 保 万 无 一 失 的 前 提 下 组 织 施 工 。二、工程概况本 标 段 为 施 工 第 一 标 段 , 泼 河 水 库 至 光 山 县 和 潢 川 县 地 界 处 的 潢 川 县 亿源 养 殖 有 限 公 司 , 起 止 桩 号 为 A0+000 A12+304.21 和B0+000 B13+131.60, 管 道 长 度 约 25.44 公 里

6、 , 沿 东 干 渠 西 侧 渠 外 敷 设 。 采用 预 应 力 钢 筒 混 凝 土 埋 设 。 设 计 开 挖 坡 度 地 面 下 4 米 采 用 1:1,7 米 处 和 10米 处 采 用 1:0.75 坡 与 坡 之 间 设 马 道 , 马 到 宽 1.5 米 。 具 体 详 见 附 图 1 沟 槽开 挖 断 面 图 。三、 工程地质情况根 据 设 计 院 提 供 的 潢 川 县 引 泼 入 潢 工 程 取 水 泵 房 、 新 建 桥 及 主 干 管 线路 勘 察 报 告 , 工 程 地 质 情 况 概 述 如 下 :1、 地 形 地 貌拟 建 场 地 位 于 光 山 县 泼 河 水

7、库 东 干 渠 首 , 及 沿 东 干 渠 至 潢 川 县 G106 国道 旁 徐 山 坎 村 新 建 第 三 水 厂 , 地 貌 单 元 属 于 丘 陵 岗 地 , 高 差 变 化 较 大 , 最 大高 差 达 29.00 米 。2、 地 层 岩 性 及 结 构根 据 场 地 野 外 钻 探 和 原 位 测 试 结 果 , 30 米 深 度 范 围 内 的 地 层 由 填 土 、 第四 系 冲 洪 积 的 粘 性 土 和 第 三 系 风 化 砂 岩 组 成 。 在 勘 探 深 度 范 围 内 , 主 干 管 线路 场 地 地 层 岩 性 及 结 构 特 征 如 下 :第 ( 1) 层 : 填

8、 土 (Q4ml), 褐 -黄 褐 色 。 主 要 成 分 为 粉 质 粘 土 , 上 部 含 较多 植 物 根 系 , 偶 见 生 活 垃 圾 和 少 量 碎 砖 瓦 块 。 厚 3.10-4.20m,平 均 厚 3.86m,层 底 埋 深 3.10-4.20m, 平 均 埋 深 3.86m。 在 几 个 穿 越 引 水 干 渠 的 堰 ( 塘 ) 部3位 , 堰 ( 塘 ) 两 侧 小 范 围 分 布 有 厚 1.5m 左 右 的 杂 填 土 , 在 堰 ( 塘 ) 底 部 分 布有 厚 1.3m 左 右 的 黑 褐 色 淤 泥 质 土 。第 ( 2) 层 : 粉 质 粘 土 ( Q3al

9、) , 褐 -黄 褐 色 , 局 部 灰 白 色 。 可 塑 -硬 塑 。稍 有 光 滑 , 干 强 度 中 等 , 韧 性 中 等 。 含 灰 绿 色 高 岭 土 斑 块 、 黑 褐 色 铁 锰 质 结核 或 斑 点 , 偶 见 碎 蜗 牛 壳 。 该 层 未 揭 穿 , 最 大 揭 露 厚 度 6.90m。地 下 水 类 型 按 其 赋 存 条 件 为 上 层 滞 水 , 上 层 滞 水 赋 存 于 耕 土 和 粘 性 土中 及 东 干 渠 底 部 , 主 要 靠 大 气 降 水 和 农 田 灌 溉 入 渗 补 给 , 已 蒸 发 方 式 排 泄 。场 地 地 下 水 水 质 类 型 为

10、Ca2+-.Mg2+-HC03-型 水 。四、沟槽开挖方案1、 当 施 工 现 场 管 道 开 挖 有 施 工 征 迁 空 间 时( 1) 、 在 沟 槽 开 挖 前 先 进 行 卸 载 工 作 , 使 开 挖 深 度 小 于 5m。 然 后 采 用放 坡 开 挖 、 分 段 分 层 开 挖 , 分 段 开 挖 的 原 则 , 可 视 土 质 根 据 现 场 实 际 情 况 ,考 虑 到 边 坡 稳 定 和 施 工 组 织 、 分 段 施 工 的 需 要 , 在 具 备 开 挖 条 件 的 施 工 区 域 ,间 隔 一 定 间 距 分 不 同 班 组 施 工 , 既 保 证 了 施 工 作 业

11、 面 , 又 避 免 了 施 工 的 互 相干 扰 。 同 时 在 满 足 施 工 需 要 的 前 提 下 , 尽 量 采 用 短 开 挖 、 速 回 填 的 施 工 方 案 ,尽 量 减 少 施 工 段 落 的 施 工 周 期 , 防 止 开 挖 基 坑 因 长 期 暴 露 和 受 水 浸 泡 而 失 稳坍 塌 。 具 体 施 工 见 下 图 :( 2) 、 沟 槽 开 挖 顺 序沟 槽 开 挖 采 用 机 械 开 挖 分 三 步 进 行 , 第 一 步 开 挖 深 度 在 4.0m 范 围 内 ,并 在 此 位 置 设 置 宽 1.0m( 需 降 水 时 1.5m) 的 平 台 , 防 止

12、 溜 坡 。 第 二 步 开 挖 深度 在 4.0m-7.0m,并 在 此 位 置 设 置 宽 0.8m( 需 降 水 时 1.5m) 的 平 台 ,第 三 步 开挖 深 度 7.0m-10.0m, 在 基 础 面 底 部 设 计 高 程 以 上 留 20cm 采 用 人 工 开 挖 , 避免 扰 动 原 状 土 。土 方 开 挖 由 专 人 指 挥 , 当 挖 至 标 高 接 近 基 础 设 计 高 程 时 , 边 抄 平 边 配 合4人 工 清 槽 , 防 止 超 挖 , 并 按 施 工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及 时 修 整 边 坡 及 放 坡 , 防 止 土方 坍 塌 。2、 当 施

13、工 现 场 管 道 开 挖 无 施 工 征 迁 空 间 且 沟 槽 开 挖 深 度 10m 管 段 , 管道 沟 槽 支 护 采 用 冷 弯 槽 钢 钢 板 桩 加 H 型 钢 及 DN300 钢 管 支 撑 体 系 , 钢 板 桩 嵌入 土 下 不 小 于 4m。 具 体 施 工 见 下 图 :5钢 板 桩 施 工 时 , 做 好 安 全 监 测 工 作 , 防 止 钢 板 桩 偏 离 。 支 护 施 工 满 足 建 筑 基 坑 支 护 技 术 规 程 ( JGJ120-2012)中 相 关 要 求 。五、安全保障措施施 工 中 坚 决 贯 彻 “安 全 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的 方

14、 针 , 严 格 贯 彻 执 行 各 项 安6全 施 工 及 技 术 措 施 , 切 实 做 到 管 生 产 的 同 时 兼 管 安 全 , 保 障 职 工 的 人 身 安 全和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不 受 损 坏 。 在 工 程 项 目 现 场 , 建 立 完 善 的 保 证 安 全 生 产 的 规章 制 度 , 并 严 格 监 督 实 施 。 认 真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劳 动 保 护 标 准 的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各 工 种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遵 守 本 工 种 的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对 全 体 工 人 进 行 安 全 技 术知 识 培 训 , 使 进 场

15、 的 工 人 了 解 施 工 现 场 的 要 求 , 掌 握 施 工 安 全 技 术 , 提 高 安全 生 产 能 力 , 增 强 安 全 生 产 意 识 。 (1)建 立 健 全 安 全 保 证 体 系 , 完 善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设 立 专 职 安 全 员 。(2)严 格 执 行 现 场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经 常 开 展 安 全 检 查 活 动 。(3)专 职 安 全 员 经 常 对 现 场 进 行 巡 视 检 查 , 纠 正 安 全 生 产 中 的 各 种 隐 患 ,发 现 违 反 操 作 规 程 的 人 员 要 立 即 制 止 。(4)坚 持 全 员 安 全 教

16、育 制 度 , 提 高 施 工 人 员 的 自 保 与 互 保 意 识 , 将 安 全 生产 责 任 制 落 实 到 各 职 能 部 门 , 各 作 业 班 组 责 任 到 人 。 (5)各 工 种 人 员 必 须 经 安 全 培 训 考 试 合 格 后 方 可 上 岗 , 不 得 无 证 上 岗 。 严禁 管 理 人 员 违 章 指 挥 , 操 作 人 员 违 章 作 业 。 (6)各 专 业 工 种 使 用 、 操 作 施 工 机 具 时 , 严 格 执 行 本 工 种 、 本 机 械 的 安 全操 作 规 程 。 机 械 设 备 设 专 人 负 责 检 修 , 不 得 带 病 运 转 ,

17、 不 准 超 负 荷 作 业 , 不准 违 章 操 作 。 (7)多 工 种 作 业 时 , 必 须 设 专 人 负 责 , 统 一 指 挥 , 相 互 配 合 。 所 有 进 入 施工 现 场 人 员 , 必 须 按 规 定 正 确 佩 戴 安 全 帽 等 个 人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 凡 不 符 合 安全 规 定 者 , 严 禁 上 岗 。 (8)开 工 前 必 须 对 施 工 队 伍 进 行 书 面 的 安 全 交 底 , 注 明 施 工 中 注 意 的 事 宜与 禁 止 事 项 。(9)严 禁 班 前 饮 酒 ,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不 准 嘻 戏 打 闹 , 禁 止 从 事

18、 与 本 职 工 作 无关 的 事 情 。 。 7(10)夜 间 施 工 时 作 业 场 地 必 须 有 足 够 的 照 明 , 沟 槽 部 位 设 防 护 栏 杆 及 红色 警 示 灯 。 (11)项 目 部 设 置 安 全 保 卫 小 组 , 经 常 组 织 专 人 巡 视 施 工 现 场 , 主 动 取 得附 近 派 出 所 及 治 安 联 防 的 支 持 与 配 合 。 阻 止 无 关 闲 杂 人 员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12)在 基 坑 开 挖 期 间 , 设 专 人 检 查 基 坑 稳 定 ,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上 报 有 关 施工 负 责 人 员 , 便 于 及 时

19、 处 理 。 在 施 工 中 如 发 现 局 部 边 坡 位 移 较 大 , 须 立 即 停止 开 挖 , 通 知 有 关 人 员 做 好 加 固 处 理 , 待 稳 定 后 继 续 开 挖 。 如 施 工 过 程 中 发现 水 量 过 大 应 及 时 处 理 。(13)坑 边 荷 载 , 是 形 成 基 坑 失 稳 的 不 利 荷 载 , 加 大 土 体 内 的 剪 应 力 , 一旦 控 制 不 当 , 会 诱 发 基 坑 坍 塌 的 突 发 。 因 此 , 坑 边 不 准 堆 积 弃 土 , 不 准 堆 放建 筑 材 料 、 存 放 机 械 、 水 泥 罐 及 行 车 。 基 坑 边 外

20、部 荷 载 不 得 大 于 15kpa。 坑边 不 得 有 常 流 水 , 防 止 渗 水 进 入 基 坑 及 冲 刷 边 坡 , 降 低 边 坡 稳 定 。六、基坑开挖施工危险源分类1、 管 沟 开 挖 时 , 安 全 隐 患 主 要 是 管 沟 坍 塌 , 应 采 取 控 制 措 施 : 按 设 计 要求 挖 沟 ; 开 挖 时 对 沟 壁 进 行 加 固 。 2、 现 场 运 输 时 , 安 全 隐 患 主 要 是 车 辆 运 输 事 故 , 应 采 取 控 制 措 施 : 便道 要 平 坦 、 宽 敞 、 并 符 合 有 关 临 时 道 路 的 规 定 ; 司 机 要 持 证 上 岗

21、并 遵 守 交 通规 定 。 3、 现 场 用 电 时 , 安 全 隐 患 是 易 发 生 触 电 事 故 , 应 采 取 的 控 制 措 施 : 施 工人 员 持 证 上 岗 ; 电 气 施 工 时 按 规 定 操 作 ; 用 电 设 备 及 接 线 符 合 要 求 。 4、 吊 装 管 道 时 , 主 要 是 物 体 打 击 伤 害 , 要 派 专 人 指 挥 吊 车 , 现 场 安 全 员必 须 在 场 , 注 意 吊 车 上 方 电 线 若 有 及 时 提 醒 吊 车 驾 驶 员 。 要 随 时 检 查 钢 绳 是否 牢 靠 , 提 示 操 作 人 员 做 好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22、, 配 戴 好 安 全 防 护 用 品 , 避 免 落 物伤 害 。8七、安全管理措施 我 项 目 部 严 格 坚 持 “安 全 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 综 合 治 理 ”方 针 , 认 真 执 行国 务 院 、 建 设 部 等 上 级 部 门 下 发 的 各 类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 切 实 保 障 施 工 人 员 的人 身 安 全 和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 针 对 施 工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危 险 源 , 项 目 部 组 建 了 危险 源 安 全 防 范 领 导 小 组 。 项 目 经 理 为 安 全 防 范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 项 目 总 工 为 安全

23、防 范 领 导 小 组 副 组 长 , 安 全 负 责 人 、 现 场 安 全 员 、 各 施 工 组 负 责 人 为 安 全防 范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 1、 危 险 源 安 全 防 范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 副 组 长 : 组 员 : 1.1 组 长 安 全 职 责 : 、 项 目 经 理 对 本 市 政 道 路 工 程 地 下 管 网 工 程 的 安 全 工 作 负 第 一 责 任 , 负责 施 工 安 全 生 产 的 全 面 工 作 。 、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上 级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政 策 , 严 格 执 行 本 项 目 的 安 全 生 产 规章 制 度 ,

24、组 织 制 定 本 单 项 项 目 安 全 工 作 计 划 和 措 施 , 保 证 本 项 目 职 业 健 康 安全 管 理 体 系 有 效 运 行 。 、 建 立 健 全 项 目 经 理 部 安 全 生 产 组 织 机 构 , 同 时 对 工 区 制 定 完 善 的 安 全生 产 规 章 制 度 。 、 审 批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和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 、 在 本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例 会 时 , 及 时 研 究 解 决 安 全 生 产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及防 范 措 施 。 、 经 常 组 织 深 入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 督 促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25、 及 时 消 除 生 产 安全 事 故 隐 患 。 9 、 在 计 划 布 置 、 检 查 、 总 结 、 评 比 工 作 时 , 要 考 虑 安 全 工 作 , 确 保 本项 目 安 全 生 产 投 入 的 有 效 实 施 。 、 发 生 事 故 , 及 时 赶 赴 现 场 组 织 抢 救 , 并 立 即 如 实 向 上 级 报 告 , 不 得在 事 故 处 理 期 间 擅 离 职 守 , 参 与 事 故 调 查 , 具 体 落 实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做 出 的 处理 意 见 。 1.2 副 组 长 安 全 职 责 、 实 施 本 项 目 的 安 全 质 量 目 标 , 协 助 组 长

26、 分 项 负 责 安 全 技 术 审 核 关 。 、 编 制 施 工 组 织 计 划 、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 审 核 专 项 施 工 技 术 方 案 、 安全 预 案 。 对 本 项 目 技 术 人 员 和 工 区 负 责 人 进 行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 、 主 持 施 工 技 术 例 会 , 研 究 处 理 施 工 中 重 大 的 安 全 技 术 问 题 , 排 除施 工 过 程 中 安 全 隐 患 。 、 经 常 深 入 施 工 一 线 检 查 , 善 于 发 现 施 工 中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不 到 位 的地 方 , 采 取 切 实 有 效 的 方 案 、 预 案

27、解 决 难 题 , 确 保 施 工 顺 利 实 施 。 参 与 事故 的 调 查 和 分 析 , 从 技 术 方 面 分 析 事 故 原 因 , 提 出 防 范 措 施 。 、 负 责 安 全 环 境 工 作 和 危 险 源 的 评 审 识 别 。 、 组 织 经 常 性 的 安 全 检 查 , 发 现 隐 患 时 必 须 认 真 组 织 整 改 。 、 组 织 对 安 管 人 员 和 职 工 的 安 全 教 育 , 并 且 深 入 施 工 一 线 , 对 教 育质 量 进 行 监 督 。 对 施 工 中 发 生 重 大 以 上 事 故 ( 时 间 、 地 点 、 条 件 许 可 的 )应 亲

28、 临 现 场 了 解 情 况 , 组 织 处 理 善 后 事 宜 , 按 “四 不 放 过 ”原 则 , 提 出防 范 事 故 的 具 体 措 施 。 1.3 组 员 安 全 职 责 、 贯 彻 执 行 本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 指 导 下 一 级 安 全 员 开 展 安 全工 作 。 10 、 自 觉 参 加 业 务 学 习 培 训 , 具 备 施 工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和 管 理 能 力 , 必须 经 考 核 持 证 后 方 可 上 岗 。 、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做 好 安 全 生 产 宣 传 教 育 和 培 训 。 、 在 本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29、 ,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现 场 监 督 检 查 , 发 现 事 故 隐患 应 向 本 单 位 负 责 人 和 安 全 管 理 机 构 报 告 , 同 时 还 应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 防 止事 故 隐 患 继 续 扩 大 。 、 坚 持 原 则 , 行 使 安 全 否 决 权 。 对 “三 违 ”行 为 , 要 敢 于 制 止 和教 育 ; 对 机 械 设 备 、 作 业 环 境 有 危 害 及 职 工 生 命 安 全 会 造 成 重 大 经 济 损 失的 隐 患 , 要 立 即 制 止 作 业 , 并 报 告 有 关 部 门 和 领 导 。 、 协 助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做

30、 好 本 项 目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工 作 。 、 熟 悉 应 急 救 援 的 组 织 、 程 序 、 措 施 及 协 调 工 作 。 、 发 生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 及 时 保 护 现 场 , 参 加 救 援 , 并 立 即 向 本 单 位安 全 管 理 机 构 和 领 导 汇 报 ; 参 加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的 调 查 和 处 理 , 具 体 做 好 工伤 事 故 的 统 计 、 分 析 和 报 告 , 协 助 有 关 部 门 人 员 提 出 防 止 事 故 的 措 施 , 并督 促 实 施 。 1.4 各 施 工 班 组 负 责 人 安 全 职 责 、 各 施 工

31、班 组 负 责 人 , 对 本 班 组 的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负 总 责 。 领 导 和 组织 开 展 安 全 生 产 和 劳 动 保 护 工 作 , 并 定 期 研 究 本 施 工 班 组 的 安 全 工 作 。 、 认 真 执 行 党 和 国 家 的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 政 策 、 法 令 及 本 工 程 项 目 制定 的 安 全 生 产 制 度 、 领 导 职 工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 、 对 本 施 工 班 组 的 职 工 进 行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 、 经 常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 检 查 所 属 建 筑 物 、 施 工 作 业 场 所 、

32、机 具设 备 、 安 全 设 施 等 是 否 符 合 安 全 要 求 。 、 负 责 组 织 制 定 本 辖 区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 经 上 级 批 准 后 贯 彻 执 行 。11 、 经 常 性 的 组 织 职 工 安 全 活 动 和 检 查 , 负 责 对 新 工 人 的 班 组 进 行 安全 教 育 和 安 全 规 程 的 训 练 。 、 不 违 章 指 挥 , 对 违 反 安 全 制 度 的 指 令 , 有 权 拒 绝 执 行 并 及 时 向 上级 报 告 。 、 发 生 事 故 , 组 织 或 参 与 急 救 伤 员 工 作 , 及 时 向 上 级 报 告 、 保 护

33、 事故 现 场 , 组 织 或 参 加 事 故 原 因 调 查 , 拟 定 改 进 措 施 。 2、 一 般 危 险 源 安 全 管 理 措 施 2.1 基 坑 开 挖 施 工 中 安 全 保 证 措 施 2.1.1 开 挖 基 坑 时 , 如 对 邻 近 建 ( 构 ) 筑 物 或 临 时 设 施 有 影 响 时 , 应采 取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 2.1.2 挖 掘 机 等 机 械 在 坑 顶 进 行 挖 基 出 土 作 业 时 , 机 身 距 坑 边 的 安 全距 离 应 视 基 坑 深 度 、 坡 度 、 土 质 情 况 而 定 。 一 般 应 不 小 于 1.0m, 堆 放 材

34、料 及 机 具 时 应 不 小 于 0.8m。 2.1.3 开 挖 中 , 当 坑 沿 顶 面 裂 缝 、 坑 壁 松 塌 或 遇 有 涌 水 、 涌 砂 影 响 基坑 边 坡 稳 定 时 , 应 立 即 加 固 防 护 。 2.1.4 基 坑 需 机 械 抽 排 水 开 挖 时 , 须 配 备 足 够 的 抽 排 水 设 备 , 抽 水 机及 管 路 等 要 安 放 牢 靠 。 2.1.5 基 坑 边 应 留 有 护 道 , 静 载 ( 如 材 料 堆 放 ) 距 坑 缘 边 不 小 于1.5m, 动 载 距 基 坑 缘 边 不 小 于 3.0m, 不 允 许 车 辆 在 坑 缘 边 通 行

35、 , 否 则 将对 基 坑 边 坡 的 稳 定 造 成 破 坏 。 2.1.6 施 工 中 注 意 对 基 坑 及 边 坡 的 监 测 , 注 意 观 察 坑 缘 顶 地 面 有 无 裂缝 及 沉 降 , 必 要 时 应 采 用 插 打 型 钢 支 护 、 隔 水 等 措 施 , 确 保 安 全 。3、 重 大 危 险 源 安 全 管 理 措 施 123.1 管 道 基 坑 的 支 挡 防 护 根 据 设 计 提 供 的 地 质 报 告 , 开 挖 基 坑 进 行 放 坡 施 工 , 必 要 时 设 立 支 撑 体系 , 在 地 下 水 丰 富 施 工 区 域 挖 临 时 排 水 沟 , 同

36、时 每 隔 一 定 距 离 设 一 个 集 水 井 ,为 了 防 止 集 水 井 坍 塌 , 在 井 壁 四 周 用 方 木 进 行 加 固 。 沟 槽 水 汇 入 集 水 坑 后 ,用 水 泵 及 时 将 水 抽 入 附 近 的 排 水 渠 , 以 防 止 沟 槽 基 础 面 受 水 浸 泡 。基 坑 边 坡 不 直 不 平 、 基 底 不 平 的 缺 陷 应 加 强 检 查 , 随 挖 随 修 并 认 真 验 收 。八、保证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 1.目 的 1.1 为 了 贯 彻 实 施 “安 全 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的 安 全 方 针 ,建 立 健 全 各 项 安全 管 理 制

37、度 和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确 保 施 工 全 过 程 安 全 无 事 故 ,使 各 工 序 施 工 顺 利进 行 ,做 到 有 章 必 循 、 违 章 必 纠 、 管 理 有 序 、 层 层 落 实 ; 1.2 在 发 生 意 外 事 故 时 能 有 序 地 应 急 指 挥 , 有 效 的 保 护 员 工 的 生 命 企 业 财产 的 安 全 , 把 事 故 造 成 的 损 失 降 低 到 最 小 程 度 ; 1.3 提 高 整 个 项 目 经 理 部 对 事 故 的 整 体 应 急 能 力 。 2、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组 长 : 副 组 长 : 组 员 : 3、 应 急 小 组

38、 的 职 责 3.1 领 导 各 班 组 应 急 小 组 的 培 训 ; 3.2 对 施 工 人 员 和 应 急 小 组 成 员 进 行 岗 位 教 育 和 消 防 知 识 教 育 ,以 及 发 生紧 急 事 故 时 采 取 的 应 急 措 施 和 应 急 抢 救 教 育 。 做 好 宣 传 工 作 , 使 全 体 员 工 了解 项 目 部 应 急 小 组 成 员 , 联 系 电 话 及 应 急 抢 救 程 序 和 方 法 ; 133.3 当 施 工 现 场 发 生 突 发 事 件 时 , 负 责 救 险 的 人 员 、 器 材 、 车 辆 的 通 讯 联络 和 组 织 指 挥 协 调 ; 3

39、.4 发 生 事 故 要 及 时 赶 到 现 场 组 织 指 挥 , 控 制 事 故 的 扩 大 和 连 续 发 生 , 并迅 速 向 上 级 部 门 报 告 ; 3.5 负 责 组 织 抢 险 、 疏 散 、 救 助 和 通 讯 联 络 , 保 证 现 场 道 路 畅 通 , 与 医 院取 得 联 系 , 做 好 救 护 准 备 。 4、 应 急 预 案 组 织 措 施 4.1、 事 故 发 生 后 ,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人 员 要 立 即 向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汇 报 , 并 拔打 “120”报 警 ; 报 警 时 要 详 细 报 告 发 生 事 故 地 点 , 结 构 物 名

40、 称 、 单 位 、 联 系电 话 、 坍 塌 范 围 、 受 伤 人 员 及 报 告 人 , 报 告 人 联 系 电 话 等 。 4.2、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人 员 要 立 即 组 织 有 关 人 员 , 设 立 警 示 标 志 , 抢 救 受 伤人 员 及 物 资 , 并 指 定 专 人 在 主 要 路 口 迎 接 应 急 人 员 。 4.3、 项 目 经 理 部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接 到 报 警 后 , 要 立 即 报 告 公 司 , 应 急 小 组到 达 现 场 后 , 应 对 发 生 事 故 地 点 进 行 勘 察 有 无 再 次 发 生 坍 塌 的 可 能 , 检 查

41、受伤 人 员 情 况 , 交 通 畅 通 情 况 等 , 并 做 好 相 应 的 救 护 方 法 ; 如 技 术 、 设 备 达 不到 要 求 时 , 应 向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汇 报 , 请 求 援 助 。 4.4、 发 生 事 故 后 , 如 有 施 工 人 员 受 伤 时 , 项 目 经 理 部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应 确定 最 近 的 救 护 医 院 , 经 理 部 医 务 人 员 应 做 好 应 急 处 理 , 立 即 送 受 伤 人 员 到 应急 医 院 治 疗 。 4.5、 经 理 部 应 立 即 组 织 事 故 调 查 小 组 , 对 发 生 事 故 的 全 过 程

42、进 行 调 查 分析 , 查 清 事 故 原 因 , 分 清 事 故 责 任 , 教 育 群 众 , 对 事 故 责 任 人 进 行 处 理 , 整改 事 故 隐 患 , 并 确 定 有 效 的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 4.6 发 生 事 故 后 , 施 工 班 组 负 责 人 应 立 即 报 告 经 理 部 , 经 理 部 在 24 小 时内 快 报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 应 填 写 事 故 报 告 书 报 公 司 。 144.7、 物 体 坍 塌 伤 害 事 故 抢 险 措 施 发 生 坍 塌 伤 害 事 故 后 , 施 工 现 场 负 责 人 员 要 立 即 报 告 经 理 部

43、 施 工 预 案 领导 小 组 办 公 室 , 办 公 室 要 立 即 报 告 第 一 管 理 者 , 以 最 快 的 速 度 赶 到 事 故 现 场 ,确 定 抢 险 方 案 后 组 织 抢 救 , 有 效 控 制 灾 害 扩 大 , 将 事 故 损 失 降 低 到 最 低 限 度 ,在 事 故 现 场 由 项 目 经 理 负 责 指 挥 , 由 机 械 工 程 师 组 织 机 械 设 备 调 配 , 由 材 料员 负 责 物 资 供 应 , 在 抢 救 过 程 中 抢 救 人 员 要 听 从 指 挥 , 服 从 安 排 , 不 得 鲁 莽从 事 , 团 结 协 作 , 争 分 夺 秒 ,

44、全 力 抢 救 。 经 理 部 医 务 人 员 要 立 即 对 受 伤 人 员作 出 诊 断 伤 势 情 况 作 出 简 单 处 理 , 并 通 知 当 地 医 院 说 明 伤 员 的 伤 势 情 况 ,受伤 部 位 、 性 质 ,以 利 医 院 作 好 准 备 , 立 即 送 往 就 近 医 院 进 行 抢 救 。 4.8、 应 急 准 备 及 预 防 4.8.1 在 施 工 方 案 的 编 制 、 审 定 过 程 中 , 要 充 分 考 虑 施 工 方 案 给 施 工 过 程带 来 的 不 安 全 因 素 , 确 保 施 工 方 案 有 足 够 的 安 全 系 数 。 4.8.2 严 格

45、落 实 各 项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及 各 工 种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4.8.3 按 要 求 对 施 工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危 害 源 进 行 辩 识 , 确 定 重 大 危 害 因 素 ,并 制 定 切 实 有 效 的 控 制 措 施 。 4.8.4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的 安 全 三 级 教 育 , 定 期 组 织 安 全 大 检 查 , 发 现 安 全 隐患 立 即 整 改 落 实 。 4.8.5 加 强 施 工 现 场 的 监 控 力 度 , 重 大 施 工 环 节 项 目 部 主 要 负 责 人 及 专 职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必 须 在 现 场 监 督 安

46、 全 施 工 。 4.8.6 加 强 一 般 工 作 人 员 及 特 殊 工 种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的 配 备 , 按 劳 动 防 护用 品 管 理 办 法 保 证 发 放 的 数 量 和 质 量 。 4.8.7 获 取 就 近 或 医 疗 水 平 较 成 熟 的 医 疗 机 构 联 系 电 话 , 并 在 项 目 部 予 以公 布 。 4.9、 抢 险 保 证 措 施 15项 目 部 各 下 属 单 位 要 组 织 全 体 员 工 , 认 真 学 习 安 全 生 产 法 , 建 筑 施 工 安全 操 作 规 程 , 有 关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 使 全 体 员 工 高 度 重 视

47、 安 全 工 作 的 重 要 性 ;人 命 关 天 , 加 强 对 全 体 员 工 的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管 理 , 为 切 实 贯 彻 执 行 “安 全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的 方 针 。 使 安 全 教 育 、 检 查 、 整 改 工 作 做 到 群 众 化 、 制 度化 、 科 学 化 , 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 避 免 人 身 伤 亡 事 故 的 发 生 。 各 劳 务 协 作 单 位要 认 真 抓 好 施 工 过 程 中 易 发 生 的 “五 大 伤 害 ”: 高 空 坠 落 、 人 体 触 电 、 机 械伤 害 、 物 体 打 击 、 坍 塌 的 预 控

48、和 “三 不 伤 害 ”( 即 不 伤 害 自 己 , 不 伤 害 他 人 ,不 被 他 人 伤 害 ) , 要 对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要 害 部 位 , 危 险 部 位 采 取 重 点 的 安 全 防护 措 施 。 5、 安 全 检 查 制 度 及 评 价 方 法 5.1 贯 彻 “安 全 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的 方 针 , 安 全 生 产 实 行 专 管 及 群 管 相结 合 的 方 针 。 5.2 项 目 部 每 月 由 项 目 经 理 挂 帅 , 各 部 门 、 主 管 工 程 师 、 各 队 负 责 人 进行 一 次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 并 组 织 各 施 工

49、 队 之 间 互 查 、 复 查 、 循 环 查 。 5.3 项 目 部 安 质 部 组 织 , 根 据 工 地 实 际 情 况 , 进 行 突 击 检 查 , 对 各 分 部分 项 工 程 不 定 期 检 查 , 对 所 提 出 的 隐 患 问 题 提 出 整 改 意 见 , 各 队 必 须 立 即 组织 整 改 , 不 整 改 或 整 改 不 合 格 的 , 将 重 罚 。 5.4 项 目 部 每 月 一 次 组 织 项 目 部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 对 工 地 上 施 工用 电 、 沟 槽 安 全 防 护 、 机 械 设 备 、 防 护 用 品 使 用 等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 并 对 隐 患问 题 落 实 整 改 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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