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急诊抢救会诊制度.doc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2624270 上传时间:2018-09-23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急诊抢救会诊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急诊抢救会诊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急诊抢救会诊制度(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因病情涉及及其他专科范围,急诊各值班医师对诊断及处理均有困难时,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应首先请本科正(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会诊,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在岗医师须于 35 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不在岗被邀会诊医师须在 10 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发伤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在会诊单上补写应邀科室

2、的处理意见。 (三)不超过 24 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上注明“已请科急会诊“ 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超过 24 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会诊科室应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及时到达急诊科。 (四)会诊时,急诊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五)如会诊后诊断仍不能确定病情,急诊科应暂时承担主要诊治责任,不得相互推诿。并及时汇报医务处,必要时由主管部门组织全院范围内会诊及抢救。(五)如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接诊或会诊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由医生或护士护送入院。 (六)应邀参加急诊会诊的医师,应在安排好本科室工作后前去参加会诊;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急诊会诊时,应及时委派相应专科资质的医师及时参加。(七)会诊结束后,认真填写会诊记录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规章制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