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三亚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关系农业、农村长远发展的重大改革事项之一,是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我市水资源短缺、农田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用水管理粗放等突出问题,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全面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于破解农田水利建设现实问题,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749 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
2、水安全、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坚持协同发力、建管并重,夯实农田灌溉工程体系和计量设施基础,建立农业初始水权制度,健全 2 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方式,完善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实现节水、减排、增产、增效,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 坚持综合施策。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水权制度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创新、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投融资机制改
3、革紧密结合,综合运用价格调整、工程配套、技术推广、结构优化、财政奖补、管理创新等措施统筹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坚持两手发力。坚持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并举,既使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节水,也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保障农业基本用水需求,确保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坚持助农惠农。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制定水价要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最大程度惠及广大农户,让农民既注重高效用水又能用得起水,在积极参与改革中共享改革成果。坚持供需统筹。加强供水管理,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需求管理,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农业用水方式转变。坚 持 生 态 优 先 。立 足 于 服
4、 务 全 市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和 改 善 ,加 强 农业 用 水 计 量 ,合 理 控 制 用 水 总 量 ;运 用 水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和 海 绵 城 市 3 建 设 理 念 和 技 术 ,最 大 程 度 利 用 雨 水 资 源 。 坚持节水增效。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坚持水价调节、水权流转、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通过节水增效,促进种植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快发展特色农业、设施农业,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任务目标 1总 体 目 标 。2025 年 年 底 前 ,建 立 健 全 合 理 反 映 农 业 供 水 成本 、有 利 于 节 水 和
5、农 田 水 利 工 程 良 性 运 行 的 农 业 水 价 形 成 机 制 。完善 农 村 基 层 用 水 组 织 ,实 施 规 范 高 效 管 理 ,实 现 多 种 管 理 形 式 并 存和 长 效 运 转 ,农 业 水 费 计 收 基 本 到 位 ;农 业 用 水 总 量 控 制 和 定 额 管理 普 遍 实 行 ,可 持 续 的 农 业 用 水 精 准 补 贴 和 节 水 奖 励 机 制 普 遍 建 立 ,适 宜 的 节 水 技 术 措 施 普 遍 应 用 ,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农业 水 价 总 体 达 到 运 行 维 护 成 本 水 平 ,用 水 效 率 和 效 益 明 显 提
6、升 。 2阶段目标。用 3 年的时间在赤田灌区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探索适合我市条件且可复制、易推广的改革模式,出台一批政策性文件,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改革经验在全市推广。(四)进度安排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覆盖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根据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在赤田灌区开展试 4 点的基础上优先启动大隆、水源池 2 个灌溉面积较大灌区的改革,其他灌区择机启动。二、改革任务和内容(一)夯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基础1实 施 农 田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以 农 田 水 利 规 划 为 依 据 ,整 合 高标 准 农 田 、农 村 土 地 整 治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农
7、田 水 利 建 设 等 涉 水 项目 ,吸 引 社 会 资 本 以 独 资 、合 资 、联 营 、社 会 资 本 合 作 (PPP)等 多种 方 式 投 入 农 田 水 利 建 设 ;加 快 实 施 灌 区 节 水 改 造 工 程 和 果 蔬 产区 高 效 节 水 灌 溉 工 程 等 重 点 农 田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针 对 各 灌 区 工 程设 施 短 板 ,加 快 末 级 渠 系 配 套 、涵 闸 维 修 、泵 站 更 新 改 造 和 田 间 配套 工 程 建 设 ,提 高 渠 系 水 利 用 系 数 ,解 决 农 田 灌 溉 “最 后 一 公 里 ”问 题 。(牵 头 单 位 :
8、市 水 务 局 、市 农 综 办 ,配 合 单 位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市 财 政 局 、市 农 业 局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各 区 人 民 政 府 ) 2加快供水计量设施建设。加快供水计量体系建设,新建、改扩建工程同步建设计量设施;尚未配备计量设施的已建工程要通过改造补足配齐,力争 3 年内完成赤田灌区供水计量设施配套,6 年内基本完成全市灌区供水计量设施配套。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全部实行斗口及以下计量供水;小型灌区和末级渠系根据管理需要细化计量单元,结合区域输配水形式,选取合适的计量设施。以管道输水为主的,可采用水表、流量计等计量设施;以渠 5 道输水为主的,可采用流量计、量
9、水堰等计量设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尽量计量到户。要加强计量设施管护,坚决遏制毁坏计量设施行为。(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海南天涯水业集团公司、各区人民政府)3. 推广节水技术措施。根据耕地土壤类型、作物需水规律以及水资源条件等,优化配置水、土、光、热、种等资源,因水布局,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农作物种植结构,因地制宜发展抗旱、高产、适应性强的优势作物,实现节水增产和节水增效目标。大力推行管灌、喷灌、滴灌、渗灌等高效节水措施,集成发展水肥、水药、水肥药一体化技术,积极推行农机农艺节水措施,提升天然降水利用率。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牵
10、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农综办,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建立农业水权制度 1确定农业用水总量指标。以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坚持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综合农业用水定额、灌溉面积、水文数据、渠道水利用系数、种植结构等因素,核定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各区人民政府) 2科 学 分 配 农 业 初 始 水 权 。根 据 农 业 用 水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和 主要 作 物 灌 溉 用 水 定 额 ,按 照 总 量 控 制 、以 供 定 需 、适 度 从 紧 、科 学 6 引 导 的 原 则 核 定 单 位 灌 溉 用 水 量 ,在 保
11、障 合 理 灌 溉 用 水 的 基 础 上 ,明 确 用 水 管 理 组 织 、工 程 单 元 或 终 端 用 水 主 体 获 得 的 农 业 初 始 水权 。实行取水许可动态管理制度,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综合产业结构、用水现状等因素,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到村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根 据 管 理 需 要 向 用 水 单 位 或 基 层 用 水 管 理 组 织 颁 发 集 体 水 权证 ,也 可 以 向 用 水 个 人 颁 发 水 权 证 书 ,并 注 明水源、水量、用途、期限、转让条件等,明确用水权利和义务。(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
12、、市农综办、市国土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方式1明 晰 农 田 水 利 工 程 “三 权 ”。按 照 “谁 投 资 、谁 所 有 ,谁 受 益 、谁 负 担 ”的 原 则 ,明 晰 农 田 水 利 工 程 产 权 、管 理 权 和 经 营 权 主 体 。其中 ,政 府 财 政 投 资 兴 建 的 工 程 ,产 权 归 各 区 政 府 或 其 授 权 的 部 门 所有 ;农 村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投 资 的 工 程 ,产 权 归 农 民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所 有 ;社 会 资 本 和 个 人 投 资 、资 助 捐 赠 兴 建 的 工 程 ,产 权 归 投 资 者
13、 或 被 捐赠 者 所 有 ;以 多 种 投 资 形 式 联 合 兴 建 的 工 程 ,产 权 归 投 资 者 共 同 所有 。各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对 所 管 辖 的 相 关 农 田 水 利 工 程 设 施 进 行 登记 造 册 ,健 全 档 案 ,核 定 工 程 产 权 并 颁 发 产 权 证 书 。以 保 证 工 程 安全 运 行 为 前 提 ,将 农 田 水 利 工 程 管 护 权 移 交 给 村 集 体 、农 民 用 水 合作 组 织 、农 村 集 体 经 济 、受 益 农 户 及 新 型 农 业 经 营 主 体 ,明 确 管 护 7 主 体 责 任 ,确 保 水 费
14、收 得 上 、工 程 有 人 管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国土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 2加强用水终端管理。鼓励发展农民用水自治、专业化服务、水管单位管理和用户参与等多种形式的终端用水管理模式。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组建、创新发展,并充分发挥其在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用水管理、水权分配、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农综办、各区人民政府)3深化行业改革。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离。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水管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提升供水服务水平,建立管理科学、精简高效、服务到位的运行机制。做好工程维修养护,保障工程良性运行。(牵头
15、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1明确农业水价定价权限。政府投资的水利工程农业用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社会资金建设的水利工程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实行政府定价的,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程序进行成本监审、价格论证,报市政府审批。实行协商定价的,由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按照有利于促进节水、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原则协商定价,并报发改、水务部门备案。(牵头单位: 8 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财政局) 2合 理 核 定 农 业 用 水 价 格 。农 业 供 水 成 本 主 要 包 括 固 定 资 产折 旧 、工 程 运
16、 行 维 护 费 、人 员 经 费 、动 力 费 、水 资 源 费 等 。农 业 用水 价 格 制 定 实 行 成 本 监 审 制 度 ,明 确 计 入 定 价 成 本 项 目 和 标 准 ,建 立 健 全 成 本 公 开 制 度 。农 业 用 水 价 格 制 定 要 综 合 考 虑 供 水 成 本变 化 、水 资 源 稀 缺 程 度 以 及 用 户 承 受 能 力 等 ,按 照 补 偿 成 本 、合 理收 益 、公 平 负 担 的 原 则 制 定 ;供 水 价 格 原 则 上 应 达 到 或 逐 步 提 高 到运 行 维 护 成 本 水 平 ,并 根 据 运 行 成 本 变 化 情 况 适
17、时 调 整 。(牵 头 单位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配 合 单 位 :市 水 务 局 ,市 财 政 局 ) 3实行分类水价。结合农业发展政策、生产效益、用水量等,区分不同的农业种养结构、作物种类、供水来源、灌溉方式等用水类型,在终端用水环节实行分类水价。粮食作物用水价格低于其他用水类型价格,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设施农业和养殖业用水价格可高于其他类型用水价格。( 牵 头 单 位 :市 发 展改 革 委 ,配 合 单 位 :市 水 务 局 ,市 财 政 局 )4推行分档水价。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逐步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区分农业用水定额与用量、供给与需求的不同档次,实行分档水价
18、。以合理核定农业用水定额为基准,按照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确定用水阶梯和相应的加价幅度,推行超定额 9 累进加价制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5加强水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各水管单位要加强农业用水水费的征收力度,完善水费征收管理措施。各用水受益单位应按规定向征收单位缴纳农业用水水费。收取的水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水利工程管理以外的开支。(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1建 立 农 业 用 水 精 准 补 贴 机 制 。在 完 善 水 价 形 成 机 制 的 基 础上 ,建 立 与 节 水 成 效 、调
19、价 幅 度 、财 力 状 况 相 匹 配 的 农 业 用 水 精 准补 贴 机 制 。补 贴 标 准 主 要 根 据 定 额 内 用 水 成 本 与 运 行 维 护 成 本 的差 额 ,统 筹 考 虑 农 业 水 价 调 整 与 农 户 承 受 能 力 等 制 定 ,可 直 接 对工 程 运 行 维 护 费 给 予 一 定 比 例 的 补 贴 ,也 可 按 照 运 行 维 护 成 本 与水 价 改 革 前 终 端 水 价 的 差 价 给 予 一 定 比 例 的 补 贴 。农 业 水 价 未 达到 运 行 维 护 成 本 的 ,补 贴 用 于 农 田 水 利 工 程 运 行 维 护 费 用 ,农
20、 业水 价 达 到 运 行 维 护 成 本 以 上 的 ,重 点 补 贴 在 定 额 内 用 水 的 种 植 粮食 作 物 的 用 水 主 体 ,超 定 额 用 水 的 不 予 补 贴 。(牵 头 单 位 :市 水 务局 ,配 合 单 位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市 财 政 局 、市 农 综 办 、各 区 人 民 政 府 ) 10 2建立节水奖励机制。建立易于操作、用水户普遍接受的节水奖励机制。对积极推广应用工程节水、农艺节水、调整种植结构并取得明显节水成效的农业用水主体给予奖励,重点奖励农村基层用水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粮食作物种植大户,提高用水户主动节水的意识和积极性。奖励标准主要考
21、虑节水水量、示范作用、影响效应等因素,具体标准依据管理实际需要确定。结合农业用水实际选择适宜的奖励方式,可给予资金奖励、管护费用奖励或节水设备物质奖励等方式。(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3多 渠 道 筹 集 奖 补 资 金 。根 据 改 革 工 作 实 际 需 要 ,统 筹 安 排的 水 管 单 位 财 政 供 养 人 员 支 出 和 工 程 公 益 性 维 修 养 护 经 费 、农 业灌 排 工 程 运 行 管 理 费 、农 田 水 利 工 程 设 施 维 修 养 护 补 助 、有 关 农业 奖 补 资 金 等 以 及 收 取 的 水 费 ,落 实 精 准 补
22、贴 和 节 水 奖 励 资 金 来源 ,所 需 经 费 由 市 、区 财 政 各 负 担 50%。(牵 头 单 位 :市 水 务 局 ,配合 单 位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市 财 政 局 ,各 区 人 民 政 府 )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细化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市政府为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责任主体,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 11 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市领导
23、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负责有关日常工作。2明 确 责 任 分 工 ,协 调 合 作 。市 直 属 有 关 部 门 要 明 确 责 任 分工 ,细 化 落 实 责 任 ,切 实 履 行 职 责 ,强 化 协 调 配 合 ,通 力 合 作 ,形成 合 力 ,协 同 推 进 改 革 。发 展 改 革 部 门 负 责 督 促 落 实 农 业 水 价 综合 改 革 预 算 内 基 本 建 设 项 目 计 划 ,负 责 农 业 供 水 成 本 核 算 、农 业用 水 价 格 核 定 、超 定 额 累 进 加 价 和 分 类 水 价 制 定 ,并 履 行 水 价 执行 监 督 责 任 ;水 务 部 门 牵
24、 头 实 施 农 业 水 价 综 合 改 革 ,制 定 农 业 水 价综 合 改 革 年 度 实 施 计 划 ,制 定 赤 田 灌 区 农 业 水 价 综 合 改 革 试 点 工作 方 案 ,并 组 织 实 施 ,负 责 农 田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配 套 改 造 ,完 善 用 水计 量 设 施 ,农 业 用 水 总 量 控 制 和 定 额 管 理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和 管 理 ,水 利 工 程 产 权 界 定 ,农 业 初 始 水 权 分 配 ,水 利 工 程 水 费 征 收 ,研 究建 立 农 业 用 水 精 准 补 贴 和 节 水 奖 励 制 度 以 及 农 业 水 价 综
25、合 改 革 的日 常 工 作 ;财 政 部 门 负 责 统 筹 公 共 财 政 一 般 预 算 、水 利 建 设 基 金 、国 有 土 地 出 让 收 益 计 提 农 田 水 利 建 设 资 金 ,落 实 工 程 建 设 和 改 革经 费 ,加 强 资 金 管 理 ,组 织 开 展 绩 效 评 价 ;农 业 部 门 负 责 种 植 结 构调 整 ,农 业 节 水 措 施 推 广 应 用 ,农 业 结 构 调 整 ,加 强 农 业 用 水 需 求管 理 ,调 查 统 计 不 同 用 水 类 型 用 水 数 量 ;市 农 综 办 负 责 主 导 农 业 产 12 业 发 展 ,农 业 产 业 结
26、构 调 整 ,农 业 开 发 商 新 技 术 引 进 、推 广 应 用 ,引 进 社 会 资 金 投 入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要 按 照 各 自 职 能做 好 相 关 工 作 。各 区 政 府 也 应 成 立 抓 落 实 的 工 作 机 制 ,制 定 具 施办 法 ,确 保 改 革 任 务 落 到 实 处 。3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机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年度考核。建立改革进度报告、通报和约谈、整改等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切实保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落实到4加强宣传引导。市直属有关部门要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解读,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水情教育,引导广大农民树立节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提高有偿用水意识和节约用水的自觉性,积极营造有利于加快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5做好信息报送。认真做好改革信息汇总报送工作,市直属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要及时报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发现的问题及有关建议,并于每年 6 月 10 日和11 月 10 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全年改革工作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市政府及省物价、财政、水务和农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