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运业务挂靠协议甲方:XXXX 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因中标 XX 有限公司的货物运输业务,需挂靠在甲方名下,以甲方名义与 XX 有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义务与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 甲方向乙方提供与 XX 有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的全套资料。项目运行由乙方自行操作管理,自负盈亏。 2、 乙方在与柳州货运中心桂林北货运营业所签订运输合同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履约押金但不限于)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3、 甲方为乙方提供与 XX 有限公司结算的公司账户, XX 有限公司与乙方结算费用所需的发票由甲方开具,相对应的应税金额由乙方承担。同时还需
2、向甲方交纳发票销售额的 2%做为业务挂靠管理费用。4、 乙方在为柳州货运中心桂林北货运营业所提供运输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过失(包含承运的货物灭失、损坏但不限于此两种) ,因过失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赔偿及相关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5、 柳州货运中心桂林北货运营业所在每月结算后的运费将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在 3 日内转给乙方(节假日顺延) 。6、 因甲方需向国税局申报税务,乙方在与 XX 有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后必须提供一份合同复印件交由甲方。7、 乙方在挂靠期间不得作出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如有发生,甲方则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因乙方的行为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触犯法律的,甲方将依法交由公安机关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8、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9、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无责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 本协议签订地点:XX 市 XX 区甲方: 乙方:(公章) (手印)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