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铁山港区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说明:1、此表以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任务分解表为基础进行目标任务分解,责任单位中位列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2、如北海市对评价标准或细则进行修改,我区随即启动对任务分解表进行修改。一、组织管理(25.5 分)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指标 评分细则 考评方式 责任单位1 (1)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0.2 分) 未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区“十三五”规划的,扣 0.2 分。 查阅文件 区发改委2 (2)区人民政府年度工作报告部署食品安全工作(0.3 分) 创建期内,食品安全工作未纳入每年区人
2、民政府工作报告内容的,每缺 1 年,扣 0.3 分。 查阅文件 区政府办31. 统筹规划(1 分)(3)以区人民政府或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出台食品安全年度重点工作安排(0.5 分)创建期内,每年未以区人民政府或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出台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每缺 1 年,扣 0.25 分。查阅文件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4 (4)党委、政府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1 分)创建期内,区党委未能每年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的,扣 0.5 分;区人民政府每年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少于 2 次的,扣 0.5 分。查阅专题会议纪要资料区委办、政府办,各镇党政办5 (5)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专题调研食品安全工作(0.5
3、 分)创建期内,区党委负责同志每年未开展专题调研食品安全工作的,扣 0.25 分;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每年未开展专题调研食品安全工作的,扣0.25 分。查阅相关资料区委办、政府办,各镇党政办6(6)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 3%) 。(1 分)区人民政府未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或已纳入但权重低于 3%的,扣 1分。查阅区级考核方案、考核结果等资料区绩效办7(7)食品安全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0.5 分) 未将食品安全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扣 0.5 分。查阅区级考核方案、考核结果等资料区委组
4、织部8(一)组织领导(6 分)2. 落实“党 政同责”(3.5 分)(8)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评议考核优秀(0.5 分)区人民政府在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验收年度)未获得 A 级的,扣 0.5 分。查阅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通报文件区食安办- 2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指标 评分细则 考评方式 责任单位9区级未明确食品安全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扣 0.3 分;区级未明确的,扣 0.1 分,最多扣0.3 分。查阅区、乡镇(街道)的相关文件区、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0(9)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明晰、机制顺畅(1 分) 区级未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扣0.2 分;区级未建
5、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扣 0.1 分,最多扣 0.2 分。查阅区、乡镇(街道)的相关文件区、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1(一)组织领导(6 分)3. 明确食品安全监管事权(1.5 分)(10)主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同层级间事权划分清晰明确(0.5 分)农业、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部门中,有1 个部门未明确各级监管职责事权的,扣 0.5 分。查阅区农业、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部门有关各级事权划分文件区级农业、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12有未设立区级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含三镇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等机构的,扣 0.2 分。查阅“三定”方案等文件资料区编办13 有
6、1 个乡镇未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的,扣 0.5分。查阅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名录名册等资料区编办144.监管机构健全(1 分)(11)按自治区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要求,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全面设立,乡镇全部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涉农乡镇全部设立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机构。 (1 分)有 1 个涉农乡镇未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的,扣 0.3 分。查阅区涉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名录名册等资料区编办15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行政人员(正式入编,下同)到岗率低于 90%的,扣 0.3 分。查阅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 方案和在职在编人员花名册区编办、人社局16(二)监管体系(6.
7、5 分)5. 监管执法 队伍建设到位(3.5 分)(12)监管执法人员基本配备到位(2.5 分)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含三镇所)人员到岗率低于 85%的,扣 0.5 分。查阅区食品药品稽查机构“三定” 方案和在职在编人员花名册区编办、人社局- 3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指标 评分细则 考评方式 责任单位17 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人员总到岗率低于 85%的,扣 0.5 分。查阅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的“三定”方案和在职在编人员花名册区编办、人社局18 涉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人员总到岗率低于 85%的,扣 0.5 分。查阅涉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三定”方案和在职
8、在编人员花名册区编办19(12)监管执法人员基本配备到位(2.5 分) 发现有农村行政村或城镇社区未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协管员的,扣0.5分。查阅行政村和社区名录和食品安全协管员花名册区政府、镇政府205. 监管执法 队伍建设到位(3.5 分)(13)监管执法人员培训落实到位 (1分)食品药品监管、农业、水产畜牧兽医等主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每年每人参加食品安全相关内容培训时间未达到 40 小时的,扣 1 分。查看近两年区食品药品监管、农业、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的培训通知、培训记录和参训人员名单区级农业、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21(14)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办公业务用
9、房、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等执法装备设施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药监财2014204 号文件标准要求配备 (1 分)区级未达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药监财2014204 号文件标准要求的,扣 0.25 分,最多 0.5 分。查阅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资产登记表文件区政府22(二)监管体系(6.5 分)6.专业执法装备配备达标(2 分) (15)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的办公设备和执法装备达到桂食药监综20142 号要求的“十个一”基本标准(1 分)有 1 个乡镇(街道)未按桂食药监综20142号要求满足“十个一”基本标准的,扣 0.25 分,最多扣 1 分。查看乡镇(街道)食品药品所资产登
10、记资料。现场抽查3 个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区政府、镇政府- 4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指标 评分细则 考评方式 责任单位23 区政府未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的,扣 0.5 分。 区财政局24(16)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满足当地实际需要(不含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1 分)区政府未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创建期限内增长幅度未达到或低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扣 0.5 分。查阅自申请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区以来区政府每年度的财政预算文件和实际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下达文件区财政局25(三)经费保
11、障(3 分)7.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保障到位(3 分)(17)食品安全检验经费基本满足 4 份/千人检测样本量的经费需求(含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监督抽检样本量,不含快速检测) (2 分)食品安全检验经费未能满足 4 份/千人及以上样本量需求的,扣 2 分。查阅区年度抽检计划、经费划拨文件等资料区财政局26278.区级检验 机构建设达标(2 分)(18)区级建立快检实验室,具备常见指标实验室检验能力和项目定性速测能力(2 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项目、仪器设备及人员等配备不符合县(区)级要求,扣 2 分。查看区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设备情况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289.风险监测机构建设达标(0.5)(1
12、9)区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设备配备到位(0.5 分)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设备配置)建设方案 (发改社会2013422 号)要求,区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的设备达标率达到 80%以上的,不扣分;70%80%的,扣 0.3 分;低于70%的,扣 0.5 分。查阅区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设备情况登记表区卫计局2910.乡镇(街道)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达标(2 分)(20)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设立独立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配备 1名具备开展快速检测能力的人员(2 分)90%以上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设立独立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并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不扣分;低于 90%(不含)的,扣
13、1.5 分。现场检查发现快速检测人员开展快速检测的操作流程有明显错误的,扣 0.5 分。查阅相关资料、随机抽查 3 个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镇政府30 未出台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政策措施的,扣 0.5 分。 查阅文件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31(四)检验检测能力(5.5 分)11.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室(站)建设达标(1 分)(21)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1 分) 未按要求补助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经费的,扣 0.5 分。查阅下达补助经费的相关文件区财政局- 5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指标 评分细则 考评方式 责任单位3212.食品
14、产业政策落实到位(0.5 分)(22)国家、自治区食品产业发展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0.5 分)未出台落实国家、自治区食品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文件的,扣 0.5 分。 查阅文件 区发改委3313.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较高(1 分)(23)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养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等认证比重达到 40%以上。 (1 分)规模化种养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等认证比重低于 40%的,扣 1 分。查阅食用农产品认证台帐、认证文件等资料区农业局、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34 (24)促进食品生产企业集约化、规范化发展(0.5 分)未出台引导
15、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促进食品生产企业集约化、规范化发展相关文件的,扣 0.5 分。查阅文件资料 区工信局3514.食品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程度较高。(1 分)(25)推动发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0.5分)未出台鼓励和支持发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的政策文件的,扣 0.5 分。查阅文件资料 区工信局36 未出台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计划或工作方案的,扣 0.5 分。 查阅文件资料 市场管理中心、工商分局、区工信局37(五)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4.5 分)15.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化水平较高(2 分)(26)推进农贸
16、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达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建设标准要求(2 分) 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后达到建设标准要求的,不扣分;现场查看 2 家农贸市场或批发市场,每 1 家未能达到建设标准要求的,扣0.75 分。实地抽查 2 家农贸市场或批发市场市场管理中心、工商分局、区工信局二、监督执法(40 分)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指标 评分细则 考评方式 责任单位38 (27)严格执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0.5 分) 发现农药经营店未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的,扣 0.5 分。 现场抽查 2 家农药经营店 区农业局、安监环保局39(六)严格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7.5 分
17、)16.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3.5 分) (28)严格规范兽药经营 (0.5 分) 发现兽药经营店经营没有生产许可文号、登记证号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兽药情况的,扣 0.5 分。 现场抽查 2 家兽药经营店 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 6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指标 评分细则 考评方式 责任单位40(29)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规范,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2.5分)发现有种植养殖单位未建立落实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的,扣 0.5 分;未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的,扣 1 分;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业
18、投入品的,扣 1 分。现场抽查 2 家种植单位和 2 家养殖单位区农业局、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4117. 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有效衔接(2 分)(30)严格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2分)按照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意见 (桂食药监食流20166 号)要求,发现 1 家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未建立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现场抽查 1 家批发市场、1 家大型商场超区、2家农贸市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工商分局42 (31)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制度(1 分)发现定点屠宰场区环
19、境、卫生脏乱差的,扣 0.2 分;未建立落实生猪进场验收制度的,扣 0.2 分;未建立落实出厂检验制度的,扣 0.4 分;定点屠宰企业未能提供监管部门相关监管痕迹记录的,扣 0.2 分。现场抽查 2 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4318. 畜禽屠宰管理规范(2 分)(32)及时查处私屠滥宰行为 (1 分)未部署开展打击私屠滥宰、添加“瘦肉精” 、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死畜禽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扣 0.5 分;发现定点屠宰企业采购、屠宰、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的,扣 0.5 分。查看区级水产畜牧兽医部门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2 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4419
20、.监管对象明确(0.5 分) (33)掌握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底数(0.5 分) 未建立辖区所有获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电子档案或档案不全的,扣 0.5 分。 查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档案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45 未制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的,扣 0.5 分。 查看文件资料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46(七)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监管20.现场检 查规范(5 分) (34)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现场检查(2.5 分)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痕迹资料未落实现场检查表格化的,扣 0.5 分;未留有监管痕迹的,扣 1 分。现场抽查 2 家食品生产企业、3家食品经营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7
21、-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指标 评分细则 考评方式 责任单位47 未使用食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系统的,扣0.5 分。 查看现场监督检查系统使用情况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48 未按照风险等级确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场检查频次的,扣 0.5 分。 查看文件资料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49(35)按照风险等级确定现场检查频次并落实到位(2.5 分)发现 1 家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检查次数未达到其风险等级确定的检查频次要求的,扣0.4 分,最多扣 2 分。现场抽查 2 家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3 家高风险食品经营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50 食品小作坊没有登记证明的,扣 0.5 分。51食品小作坊未建立
22、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扣0.5 分;食品小作坊未能提供监管部门的监管痕迹的,扣 0.5 分。现场抽查 5 家食品小作坊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52 食品小餐饮没有登记证明的,扣 0.5 分。53食品小餐饮未建立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扣0.5 分;食品小餐饮未能提供监管部门的监管痕迹的,扣 0.5 分。现场抽查 5 家食品小餐饮区食品药品 监管局54 食品摊贩没有备案证明的,扣 0.5 分5521.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管理规范(4.5 分)(36)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全面纳入监管范围(4.5 分)食品摊贩未建立落实食品安全管
23、理制度的,扣0.5 分;食品摊贩未能提供监管部门的监管痕迹的,扣 0.5 分。现场抽查 5 家食品摊贩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56(17.5分)(七)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监管 22.学校校园(37)持续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3 分)未出台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的,扣 0.2 分。查看区的相关文件资料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8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指标 评分细则 考评方式 责任单位57 未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的,扣 0.3 分。58 学校食堂量化等级 B 级以下的,扣 0.5 分。现场抽查 2 家学校区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59校园周边 500 米范围内有 1 家食品
24、经营单位未能提供监管部门的监管记录的,扣 0.2 分,最多扣 1分。现场抽查 2 所学校周边各 3 家食品经营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60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到位(3 分)验收年度每发生 1 起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扣 0.25 分,最多扣 1 分。 检查相关资料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61 未将互联网销售、网上订餐纳入监管范围的,扣0.5 分6223.网络经营食品监管规范(1.5 分)(38)将互联网销售、网上订餐纳入监管范围,督促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义务(1.5 分) 未落实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等监管措施的,扣1 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抽查 1 家网络食品交易平台、3
25、家网络食品经营者区工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63 未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的,扣 0.5 分。 查看相关资料 区城管局6424.餐厨废弃物管理规范 (1.5 分)(39)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1.5 分)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未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依法签订收集运输协议,没有完整记录的,扣 1 分。 随机抽查 3 家餐饮服务单位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65(17.5分)(七)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监管(17.5分)25.强化监督抽检,问题食品处置规范彻底(1.5 分)(40)监督抽检问题食品发现率较高(0.5 分)监督抽检问题食品发现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
26、的,扣0.5 分。查看全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情况报告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9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指标 评分细则 考评方式 责任单位66 (41)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后处理率达到 100%(1 分)发现有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应处置而未处置的的,扣 0.5 分;发现有上下游责任溯源追查不及时、不到位的,扣 0.5 分。随机抽查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食用农产品报告各 5 份区食品药品监管局67 未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机制的,扣 0.5 分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68未组织开展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假售假、假冒仿冒、销售过期食品等风险隐患问题排查的,扣 0.5 分
27、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6926.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到位 (2 分)(42)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2 分)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制假售假、假冒仿冒、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扣 1 分现场抽查 2 家食品生产企业、3家食品经营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70 未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制度的,扣 0.5 分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区食安委71(43)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制度(1 分)未按照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制度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会商的,扣 0.5 分 查看会议纪要 区食安委7227.强化食品安全风险会商(2 分)(44)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责任清单(1 分)未建立
28、食品安全风险责任清单的,扣 0.5 分;未对食品安全风险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的,扣 0.5 分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区食安办,区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73(八)严格食品安全风险防控(4.5分)28.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0.5 分)(45)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或消费提示(0.5 分)未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或消费提示的,扣0.5 分查看区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区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10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指标 评分细则 考评方式 责任单位74 每发现 1 起应立案查处而未立案查处的,扣 0.3分,最多扣 1.5 分。随机抽查 3 份监督抽检食品不合格报告、2 起投诉举报区各食品安全监
29、管机构75(46)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行政违法案件(3 分) 行政处罚案件未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的,扣 1 分;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卷不规范或存在明显瑕疵的,扣 0.5 分。随机抽查 10 份行政处罚案卷资料区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7629.行政处罚到位(4.5 分)(47)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1.5 分) 对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未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的,扣 0.5 分;发现以罚代刑的,扣 1 分。随机抽查 3 个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区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7730.涉嫌犯罪案件侦办到位(1.5 分)(48)贯彻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食品安全
30、监管部门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依法审查,对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立案侦查(1.5分)对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未及时立案侦查案件的,扣 1.5 分。随机抽查 3 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区公安分局7831.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0.5 分)(49)完善农安、食安、公安“三安”协调联动机制(0.5 分) 未建立“三安”协调联动机制的,扣 0.5 分。 查看文件资料区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79(九)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7.5分)32.加强食品安全犯罪侦查机构队伍建设(1 分)(50)区级公安机关设立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门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 分)区级
31、公安机关未设立专门机构的,扣 0.5 分,有机构但未配备专职人员的,扣 0.5 分。查看机构设置文件及人员配备情况区公安分局80(51)区食品药品监管、农业、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等主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1 分)区食品药品监管、农业、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有未建立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的,扣 0.6 分;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农业、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有未建立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的,扣 0.4 分。查看区主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相关文件资料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81(十)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开(3 分)33.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及时公开
32、监管执法信息(3 分) (52)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全面公开(1 分) 食品监督抽检信息未按相关规定公开或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的,扣 1 分。随机抽查 10 份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公开记录区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11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指标 评分细则 考评方式 责任单位82 (53)日常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信息全面公开(1 分) 行政处罚结果公开不及时、不准确的,扣 1 分。 随机抽查 10 份行政处罚案件 区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三、企业主体责任(12 分)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指标 评分细则 考评方式 责任单位8334.持续保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3 分)(54)依法获得食品
33、生产经营许可证,持续符合生产经营条件(3 分)发现 1 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的,扣 0.25 分,最多扣 1.5分;发现 1 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能持续保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扣 0.25 分,最多扣 1.5 分。实地抽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销售经营单位、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各 2 家区食品药品监管局84(十一)严格落实良好行为规 范(3.5 分) 35.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普遍推行良好生产规范(0.5 分)(55)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获得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或 ISO 22000 认证比例达到 70%以上(0.5 分)规模以上(主营收入 2000
34、 万元及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获得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或ISO 22000 认证比例为 50%70%(不含)的,扣0.3 分;认证比例低于 50%的,扣 0.5 分查看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名单及认证相关资料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12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指标 评分细则 考评方式 责任单位8536.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追溯制度(3分)(56)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销售、出厂检验等各项记录制度,能有效实现产品追溯(3 分)每 1 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 1 项制度未落实的,扣 0.1 分,最多扣 3 分。实地抽查食品生产企业、
35、食品销售经营单位、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各 2 家区食品药品监管局8637.重点食品实现电子信息追溯(1 分)(57)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全部实现电子信息追溯(1 分)发现 1 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企业未实现电子信息追溯的,扣 0.25 分,最多扣 1 分。现场抽查 4 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87(58)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入场许可条件,严格检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1.5 分)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未建立对入场食品经营者实施许可条件审查制度的,扣0.5 分;发现 1 家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不符合有关
36、要求的,扣 0.1 分,最多扣 1 分。现场抽查 2 家农贸市场的相关文件资料;各检查 5 家入场食品经营者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分局、工信局、城管局、市场管理中心88未出台明确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相关文件的,扣 0.2 分。 查看文件资料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分局、工信局、城管局、市场管理中心8938.落实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管理责任(2 分) (59)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不履行法定职责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其连带责任(0.5 分)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依法追究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的连带责任的,扣 0.3
37、分。查看文件资料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分局、工信局、城管局、市场管理中心90(十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8.5 分)(十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8.5 分)39.及时依法召回问题食品(2.5 分)(60)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和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已经上区销售的食品,依法立即召回并停止生产。停止生产经营和召回情况记录完整,有据可查。被召回的食品全部依法采取无害化处理和销毁,未发生召回销毁的食品重新流入市场的情况(2.5 分)发现 1 家食品生产企业未制定问题食品召回方案的,扣 0.25 分。现场抽查 2 家出现问题食品的食品生产企业区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38、- 13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指标 评分细则 考评方式 责任单位91未及时召回问题食品并如实做好记录的,扣0.5 分;被召回问题食品未依法采取无害化处理和销毁并如实做好记录的,扣 0.5 分。区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四、应急管理(5 分)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指标 评分细则 考评方式 责任单位9240.完善应急预案(0.5 分)(61)区建立应急预案(0.5 分) 有区级政府未出台应急预案的,扣 0.5 分。 查阅区应急预案文件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9341.加强组织领导(0.5 分)(62)区全部成立应急管理组织领导和指挥机构(0.5 分)有区级未成立应急管理组织领导和指挥机构的
39、,扣 0.5 分。查阅区成立应急管理组织领导和指挥机构文件资料区食品药品监管局94(十三)应急处置体系建设(3 分)42.强化应急管理能力(2 分)(63)区级编制应急操作手册(0.5 分) 未编制应急操作手册的,扣 0.5 分。查阅应急操作手册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14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指标 评分细则 考评方式 责任单位95 (64)区级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队伍(0.5 分) 未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队伍的,扣 0.5 分。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96(65)区每 2 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1 分)区级每 2 年未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的,扣 1 分。 查看
40、应急演练的相关资料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9743.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1 分)(66)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1 分)未按规定报送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及事件信息或出现隐瞒、谎报、缓报的,扣 1 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计局、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区政府98(十四)应急处置及时有效(2 分) 44.各类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得到妥善处置(1 分)(67)及时向社会回应涉及本区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并且得到有效控制(1分)发生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后,处置不及时、不有效的,扣 1 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区委宣传部、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区政府五
41、、社会共治(7.5 分)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指标 评分细则 考评方式 责任单位99(十五)食品安全信用体系(2 分)45.按照全区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桂食药监综20162号)要求,推进食品安(68)制定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0.5 分)区级未制定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的,扣 0.5 分。 查看文件资料 区工信局、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15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指标 评分细则 考评方式 责任单位100 (69)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信息档案,并及时更新(0.5 分) 区级未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信息档案或档案不全的,扣 0.5 分。 查看文件资料
42、区食品药品监管局101 (70)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级分类管理(0.5 分) 区级未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分类管理的,扣 0.5 分。 查看文件资料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102全信用体系建设(2 分)(71)落实食品安全失信行为联合惩戒(0.5 分)食品安全失信行为未在金融、土地、许可等领域得到联合惩戒的,扣 0.5 分。 查看文件资料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各行政审批单位、金融单位、土地管理部门103 区级未建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制度的,扣 0.2 分。 查看文件资料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104(十六)社会监督(2.5 分)46.畅通投诉举报(1 分)(72)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到位,有奖举
43、报有效落实(1 分) 发现有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未按要求回复或应核查处置未开展核查处置的,扣 0.5 分。抽查 5 起投诉举报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16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指标 评分细则 考评方式 责任单位105 发现符合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条件未及时兑现奖金的,扣 0.3 分。 查看投诉举报奖励资金发放记录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10647.发挥媒体监督作用(0.5 分)(73)当地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食品安全专栏,定期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定期依法曝光食品安全典型案件(0.5 分)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未设立食品安全专栏的,扣0.5 分。 查看相关资料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10748.发挥行业协会自
44、律作用(0.5 分)(74)当地食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0.5 分)未根据辖区食品产业状况成立相应食品相关行业协会的,扣 0.2 分;食品行业协会每年开展对本行业的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活动少于1 次的,扣 0.3 分。查看相关资料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10849.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0.5 分)(75)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0.5 分)未及时办结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的,扣 0.5 分。 查看相关文件 区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10950.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0.2 分)(76)按照
45、自治区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0.2 分)区级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扣 0.2 分。查阅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相关资料区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110 (77)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覆盖全部乡村、大型社区(0.5 分) 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未能覆盖全部乡村、大型社区的,扣 0.5 分。 随机抽查 2 个村、1 个大型社区 区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111(十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1 分) 51.加强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0.8分)(78)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每年不少于 4 学时(0.3 分)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每年少于 4 学时的,扣 0.3 分随机抽查 1 所中学、1 所小学区
46、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17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指标 评分细则 考评方式 责任单位112 未建立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的,扣 0.5 分。 查阅文件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113 未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的,扣 0.3 分,目标任务不明确的,扣 0.2 分。 随机抽查 2 个社区或乡村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114(十八)网格化监管(2 分)52.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2 分)(79)结合行政区划科学划定监管网格,食品安全责任人、目标任务明确,运行机制顺畅(2 分)未按要求及时报送日常巡查、隐患排查等信息的,扣 0.5 分;未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的,扣 0.5 分。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47、18 -六、食品安全状况(10 分)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指标 评分细则 考评方式 责任单位115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低于 96%的,扣3 分。区政府、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116 蔬菜、水果抽检合格率低于 99%的,扣 2 分;检出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剧毒农药的,扣 1 分。 区政府、农业局117(十九)食品安全总体状况(10 分)53.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10 分)(80)在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分别随机抽检 100 个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样本量,对重点项目指标进行检验,抽检总体合格率不低于 96%;蔬菜、水果抽检合格率不低于 99%;乳制品、
48、食用油、肉及肉制品等重点食品抽检合格率不低于 95%;不得检出非食用物质及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剧毒农药兽药。(10 分)乳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大米等重点食品中,每 1 个品种的抽检合格率低于 95%的,扣 0.5分,最多扣 3 分;检出非食用物质或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剧毒农药的,扣 1 分。自治区食品安全办组织实施区政府、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七、加减分项(一)加分项目序号 评价内容 加分细则 加分值1 经验做法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在全国、全自治区总结推广省部级以上领导书面肯定性批示,对市级经验做法批示的,1 次加 1 分,对县(市、区)级经验做法批示的, 1
49、 次加 0.5 分。经验做法在全国以正式文件形式推广的,加 1 分。经验做法在全自治区以正式文件或以现场会形式推广的,加 0.5 分。市级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加 1 分,省部 级荣誉的,加 0.5 分1-3- 19 -序号 评价内容 加分细则 加分值(以落款为准)。县(区)级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加 1 分,省部级荣誉的,加 0.5 分(以落款为准)。所在区承办国务院会议的,加 1 分;省部级现场会议的,每次加 0.5 分;自治区级现场会议的,每次加 0.3 分。上述四项总加分不超过 3 分。2 发现重大案源,为破获区域性大案要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和事故作出贡献 本区牵头破获涉案金额过亿元重大案件或或国家部委督办或受到省部级通报表彰的,1 次加 1 分。 总加分不超过 3 分。 1-33积极探索对新兴业态、突出问题、深 层矛盾的监管模式,为国家或自治区出台相关法规提供有益借鉴本地对 新兴业态、突出 问题、深 层矛盾的监管模式被借 鉴、吸收、采纳,每次加 0.5 分。 总加分不超过 3 分。 1-34 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全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桂食药监综20153 号)确定的试点范 围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