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用电管理制度为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用电安全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确保全校师生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制度。1.食堂工作人员要掌握安全用电的相关知识,熟悉蒸箱,空调机、电冰柜、消毒柜、灶具等电器的操作程序,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程序来操作。2.食堂应做到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电器设备使用规程,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使用者必须每天检查电器、拉线、电缆、电源等有无老化、破损、漏电现象,并做好检查记录,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后勤运行部进行维修。不属长期通电的设备,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防止事故发生。3.任何人不得改变线路,不得私自安装和乱拉电线,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按电器设备操作规程作业,防止用电设备线路过载、过热引起短路,发生火灾及爆炸事故;4.凡能碰触到的设备导电部分,均应采取相关防护措施,严格用湿手触摸开关、电缆及其它所有电器设备,以防触电;5.食堂电器开关箱内不准放置杂物,并注意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开关,以确保灵活可靠;6.由于电器设备、用电线路起火而发生火灾,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粉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或用沙子灭火,严禁用水直接灭火;7.禁止在电源附近堆积杂物,禁止封堵进出的路口及消防疏散通道。8.对因工作懈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2017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