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娃幼儿园与教师安全责任书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此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1、幼儿园每位教职工都是学生在校安全的管理者、责任人,应依法按照幼儿园各项安全教育规定、措施,履行对学生安全的管理、教育责任。2、各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晨检、午检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多开展以安全教育为主的班队活动,让幼儿在活动中受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老师要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增强家长对子女的安全教育意识,家校齐抓共管,
2、形成教育合力。3、认真参加值日工作,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幼儿玩危险游戏。4、午睡时间 12:3014:20 由值周老师负责幼儿午睡,如若值周老师没有看管好幼儿午睡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值周老师承担所有问题。5、要关注幼儿行为。幼儿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发生。6、幼儿早上入园后,如需离校必须要有家长或其亲属接送。7、按时放学,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学。若气候恶劣,要按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幼儿安全离校。8、放学后,若有滞留幼儿,任课教师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园,幼儿还留在幼儿园的现象。9、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教师未经园长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途不得擅自离开班级。10、幼儿园实行“首遇负责”制度,对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11、幼儿园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幼儿园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园 长 签 字: 教 师 签 字: 宣威市福娃幼儿园2017 年 03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