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 京 市 社 会 科 学 理 论 著 作 出 版 基 金 资 助 出 版东 亚 地 区 的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丁 斗 著北 京 大 学 出 版 社北 京图 书 在 版 编 目 ( CIP ) 数 据东 亚 地 区 的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 丁 斗 著 . - 北 京 : 北 京 大 学 出 版 社 , 2001 .10ISBN 7-301-05262-6 .东 .丁 .地 区 经 济 -经 济 合 作 -研 究 -东 亚 .F114 .46中 国 版 本 图 书 馆 CIP 数 据 核 字 (2001) 第 070830 号书 名 : 东 亚 地 区 的 次 区 域 经 济
2、 合 作著 作 责 任 者 : 丁 斗 责 任 编 辑 : 陈 莉标 准 书 号 : ISBN 7-301-05262-6/ F0451出 版 发 行 : 北 京 大 学 出 版 社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北 京 大 学 校 内 100871网 址 : ww w .pup .co m .cn 电 子 信 箱 : zpup pup .pku .edu .cn 电 话 : 出 版 部 62752015 发 行 部 62754140 编 辑 部 62752027 排 印 者 :经 销 者 : 新 华 书 店890 毫 米 1240 毫 米 A5 开 本 5 .25 印 张 1
3、49 千 字2001 年 10 月 第 1 版 2001 年 10 月 第 1 次 印 刷定 价 : 11 .00 元未 经 许 可 ,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复 制 或 抄 袭 本 书 之 部 分 或 全 部 内 容 。版 权 所 有 , 翻 版 必 究内 容 简 介东 亚 地 区 的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 是 20 世 纪 80 年 代 末 、 90 年 代 初 冷 战 结 束 后 在 东 亚 地 区 出 现 的 经 济 新 现 象 , 其 主 要 案 例 有 珠 港 澳 地 区 、 新 柔 廖 成 长 三 角 、 图 们 江 地 区 和 澜 沧 江 湄 公 河 地 区 的
4、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 本 书 在 详 细 论 述 各 主 要 案 例 的 同 时 , 也 对 次 区 域经 济 合 作 的 经 济 新 现 象 做 了 系 统 性 的 理 论 研 究 和 思 考 。 读 者 对 象 是 研 究 国 际 经 济 和 国 际 关 系 的 学 者 和 大 中 专 生 , 以 及 关 心 东 亚 地 区 经济 发 展 的 政 府 官 员 和 专 业 人 士 。目 录第 一 章 东 亚 地 区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的 理 论 探 讨 ( 1)第 一 节 东 亚 地 区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的 概 念 界 定 ( 1)第 二 节 西 方 区 域
5、 经 济 一 体 化 理 论 的 回 顾 ( 5)第 三 节 生 产 要 素 流 动 性 与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16)第 四 节 东 亚 地 区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的 一 般 性 特 征 (22)第 二 章 东 亚 地 区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的 时 代 背 景 (27)第 一 节 充 满 活 力 的 东 亚 经 济 是 该 地 区 经 济 合 作 的坚 实 基 础 (27)第 二 节 “雁 行 模 式” 的 经 验 和 危 机 (30)第 三 节 东 亚 地 区 面 临 的 外 来 压 力 和 内 在 压 力 (35)第 四 节 东 亚 地 区 的 区 域 经
6、济 合 作 表 现 出 了 多 种 形 式 (42)第 三 章 珠 港 澳 地 区 的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46)第 一 节 珠 港 澳 地 区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的 区 位 优 势 (46)第 二 节 珠 港 澳 地 区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的 历 史 过 程 (47)第 三 节 珠 港 澳 地 区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的 评 价 (57)第 四 章 新 柔 廖 成 长 三 角 的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69)第 一 节 新 柔 廖 成 长 三 角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的区 位 优 势 (69)第 二 节 新 柔 廖 成 长 三 角 次 区
7、 域 经 济 合 作 的历 史 过 程 (72)第 三 节 新 柔 廖 成 长 三 角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的 评 价 (78)第 五 章 图 们 江 地 区 的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85)第 一 节 图 们 江 下 游 地 区 的 区 位 优 势 (85)第 二 节 图 们 江 地 区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的 历 史 过 程 (87)第 三 节 图 们 江 地 区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的 评 价 (98)2 东 亚 地 区 的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第 六 章 澜 沧 江 湄 公 河 地 区 的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 109)第 一 节 澜 沧
8、 江 湄 公 河 地 区 的 区 位 优 势 ( 109)第 二 节 澜 沧 江 湄 公 河 地 区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的历 史 过 程 ( 111)第 三 节 中 、 老 、 缅 、 泰 “ 黄 金 四 角” 地 区 的 小 区 域经 济 合 作 ( 118)第 四 节 澜 沧 江 湄 公 河 地 区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的 评 价 ( 123)附 录 亚 洲 开 发 银 行 确 定 的 澜 沧 江 湄 公 河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项 目 表 ( 133)第 七 章 关 于 东 亚 地 区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的一 些 经 济 学 思 考 ( 138)第 一
9、节 从 生 产 要 素 流 动 的 角 度 看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 138)第 二 节 从 制 度 创 新 的 角 度 看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 144)第 三 节 从 交 易 费 用 的 角 度 看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 151)后 记 ( 160)第 一 章 东 亚 地 区 次 区 域 经 济合 作 的 理 论 探 讨第 一 节 东 亚 地 区 次 区 域 经 济合 作 的 概 念 界 定东 亚 地 区 的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 subr egion al economic co-op era- tion) , 是 20 世 纪 80 年 代 末
10、、 90 年 代 初 冷 战 结 束 后 在 东 亚 地 区 出 现 的 新 现 象 。1989 年 12 月 , 新 加 坡 第 一 副 总 理 吴 作 栋 倡 议 , 在 新 加 坡 、 马 来 西 亚 的 柔 佛 州 、 印 度 尼 西 亚 的 廖 内 群 岛 之 间 的 三 角 地 带 建 立 经 济 开 发 区 , 并 称 其 为 “ 成 长 三 角 ”( gro wt h triangle ) 。 这 一 倡 议 迅 速 得 到 了 东 亚 各 国 和 地 区 的 注 目 和 仿 效 。 自 此 , 东 亚 地 区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的 发 展 进 入 了 快 车 道 ,
11、出 现 了 大 大 小 小 的 成 长 三 角 。 次 区 域 经 济 合作 的 崛 起 被 一 些 东 亚 学 者 认 为 是 东 亚 地 区 “经 济 地 壳 的 变 动” 。研 究 东 亚 地 区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对 于 中 国 的 改 革 开 放 进 程 具 有 一 定 的 现 实 意 义 , 因 为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是 当 前 我 国 经 济 与 世 界 经 济 接轨 的 一 个 重 要 环 节 。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建 立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 决 议 , 从 理 论 上 解 决 了 在 市 场 经 济 原 则 下 实 现 中 国 经 济
12、 与 世 界 经 济 接 轨 的 问 题 。 首 要 的 途 径 是 更 多 的 外 资 、 外 贸 和 对 外 经 济 技 术 合 作 ; 第 二 个 途 径 是 中 国 的 整 个 地 区 加 入 国 际 多 边 经 济 体 制 , 例 如 W T O 和 A PEC 等 ; 第 三 个 途 径 就 是 中 国 的 部 分 地 区 参 与 灵 活 的 次 区 域 经 济合 作 。如 何 界 定 东 亚 地 区 的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呢 ? 我 们 认 为 , 东 亚 地 区的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具 有 特 定 的 概 念 内 涵 , 它 是 指 小 范 围 的 、 被
13、认 可 为 一 个 单 独 经 济 区 域 的 跨 国 界 或 跨 境 的 多 边 经 济 合 作 。本 书 中 的 东 亚 的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的 主 要 事 例 , 是 指 珠 江 三 角2 东 亚 地 区 的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洲 香 港 澳 门 地 区 、 图 们 江 地 区 、 澜 沧 江 湄 公 河 地 区 、 新 柔 廖 成 长 三 角 ( 又 称 东 盟 南 部 成 长 三 角 ) 、 东 盟 北 部 成 长 三 角 和 东 盟 东 部 成 长 三 角 。在 本 书 中 , 环 渤 海 地 区 的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不 被 认 为 是 特 定 意 义
14、上的 东 亚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 它 主 要 是 指 中 国 渤 海 湾 地 区 以 天 津 市 为 中 心 的 包 括 山 东 省 、 辽 宁 省 、 河 北 省 ( 在 某 种 程 度 上 还 包 括 山 西 省 ) 、 北 京 市 、 天 津 市 之 间 的 经 济 合 作 和 整 合 。 从 实 质 意 义 上 看 , 渤 海 湾 地 区 的 经 济 合 作 首 先 是 中 国 本 国 范 围 内 的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 在 20 世 纪 80 年 代 , 中 国 改 革 开 放 的 重 点 是 东 南 沿 海 地 区 , 以 点 带 面 辐 射 内 地 。 90
15、年 代 以 来 , 中 国 经 济 发 展 的 高 潮 由 南 向 北 涌 动 。 如 果 把 珠 江 三 角 洲经 济 区 称 为 改 革 开 放 后 中 国 经 济 增 长 的 第 一 个 增 长 极 , 以 浦 东 开 放为 龙 头 的 长 江 三 角 洲 经 济 区 称 为 第 二 个 增 长 极 , 那 么 环 渤 海 湾 地 区的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就 可 以 被 当 做 第 三 个 增 长 极 的 重 要 意 义 来 理 解 和 认 识 。 在 1992 年 中 国 共 产 党 十 四 大 报 告 中 , 江 泽 民 总 书 记 明 确 提 出 要 加 速 环 渤 海 地
16、区 的 开 放 和 开 发 , 力 争 经 过 20 年 的 时 间 , 使 之 成 为 中国 基 本 实 现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的 地 区 。 1993 年 , 国 家 计 委 提 出 了 加 快 环 渤 海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的 初 步 报 告 。 次 年 , 又 结 合 “九 五” 规 划 制 定 了 2000 年 环 渤 海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规 模 要 点 。 1996 年 , 环 渤 海 地 区 的经 济 发 展 又 被 列 入 “ 九 五” 规 划 和 2010 年 远 景 目 标 纲 要 , 其 中 特 别提 出“ : 发 挥 交 通 发 达 、 大 中
17、城 市 密 集 、 科 技 人 才 集 中 、 煤 炭 石 油 等 资源 丰 富 的 优 势 , 以 支 柱 产 业 发 展 、 能 源 基 地 和 运 输 通 道 建 设 为 动 力 , 依 托 沿 海 大 中 城 市 , 形 成 以 辽 东 半 岛 、 山 东 半 岛 、 京 津 冀 为 主 的 环 渤 海 综 合 经 济 圈 。 ”可 见 , 为 了 促 进 中 国 环 渤 海 湾 地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 必 须 实 现 中 国 环 渤 海 湾 地 区 的 经 济 国 际 化 。 由 于 日 本 和 韩 国 毗 邻 中 国 环 渤 海 湾 地 区 , 有 着 先 天 优 越 的
18、经 济 联 系 、 文 化 沟 通 和 历 史 纽 带 , 因 此 , 日 本 和 韩 国 是 中 国 环 渤 海 湾 地 区 最 重 要 的 投 资 和 贸 易 伙 伴 。 然 而 , 它 们 在 中国 环 渤 海 湾 地 区 全 方 位 对 外 开 放 中 的 分 量 并 不 是 举 足 轻 重 , 也 就 是说 中 国 环 渤 海 湾 地 区 与 日 韩 以 外 的 国 家 和 地 区 也 有 着 非 常 重 要 的 经 济 联 系 。 以 天 津 为 例 , 天 津 市 是 中 国 北 方 最 大 的 沿 海 开 放 城 市 , 位 于 环 渤 海 地 区 的 中 心 地 带 。 从
19、利 用 外 资 情 况 看 , 截 至 1997 年 底 , 天 津第 一 章 东 亚 地 区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的 理 论 探 讨 8市 累 积 协 议 投 资 总 额 突 破 100 亿 美 元 大 关 , 其 中 与 日 本 的 协 议 投 资总 额 为 7 .8 亿 美 元 , 与 韩 国 的 协 议 投 资 总 额 为 5 .2 亿 美 元 , 这 就 意 味 着 天 津 市 88 % 的 协 议 投 资 金 额 来 自 日 韩 以 外 的 国 家 和 地 区 。 从 对外 贸 易 进 出 口 情 况 看 , 1998 年 , 天 津 对 日 本 的 出 口 额 为 近 5
20、 亿 美 元 , 占 全 市 出 口 总 额 的 20 % 以 上 , 对 韩 国 的 出 口 额 为 近 2 亿 美 元 , 韩 国 只 是 天 津 的 第 4 大 出 口 市 场 ; 1998 年 天 津 的 外 贸 进 口 已 达 到 9 亿 多 美 元 , 其 中 由 日 本 进 口 3 亿 多 美 元 , 由 韩 国 进 口 近 1 亿 美 元 。因 此 , 尽 管 韩 国 和 日 本 与 中 国 环 渤 海 湾 地 区 有 广 泛 的 投 资 和 贸易 联 系 , 尽 管 韩 国 前 总 统 金 泳 三 曾 经 提 出 旨 在 推 动 韩 国 西 部 地 区 开发 的 “环 黄 海
21、 经 济 共 同 体” 的 计 划 , 尽 管 有 很 多 学 者 提 出 关 于 “ 黄 海 经 济 圈” 和 “ 环 渤 海 经 济 圈” 的 种 种 构 想 , 但 是 , 包 括 中 日 韩 在 内 的 广 义 地 缘 范 围 的 环 渤 海 地 区 的 经 济 合 作 圈 , 迄 今 还 没 有 出 现 一 个 政 府 间的 机 制 性 的 框 架 或 者 甚 至 非 机 制 性 的 默 契 , 也 没 有 得 到 国 际 学 术 界和 企 业 界 的 广 泛 认 可 。 它 只 是 一 种 与 实 践 进 程 有 些 关 系 的 倡 议 和 构 想 。 中 国 渤 海 湾 地 区
22、与 韩 国 、 日 本 的 经 济 合 作 , 可 以 被 认 为 是 中 国 与 韩 国 、 日 本 的 双 边 经 济 合 作 的 一 部 分 。 以 上 海 浦 东 为 中 心 的 长 江 三角 洲 经 济 区 , 与 环 渤 海 湾 地 区 一 样 , 与 日 本 、 韩 国 有 着 深 刻 而 广 泛 的 贸 易 投 资 联 系 。 可 是 , 几 乎 没 有 人 会 把 长 江 三 角 洲 与 日 韩 的 经 济 协作 看 做 是 一 个 单 独 的 经 济 合 作 区 域 。由 于 东 亚 地 区 的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是 20 世 纪 80 年 代 末 、 90 年
23、代 初 才 出 现 的 新 现 象 , 尚 处 于 发 展 阶 段 , 国 际 上 并 没 有 权 威 的 机 构 给 予 公 认 的 定 义 。 亚 洲 开 发 银 行 从 扶 贫 减 困 的 角 度 理 解 和 扶 植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 把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当 作 是 帮 助 落 后 脱 贫 的 一 种 重 要 手 段 , 因 而 给 予 了 很 大 的 理 论 探 讨 、 舆 论 造 势 和 资 金 支 持 。 它 把 次 区 域 经 济合 作 定 名 为 “成 长 三 角” 。 1993 年 2 月 , 亚 洲 开 发 银 行 和 日 本 国 际 大 学 在
24、亚 行 总 部 菲 律 宾 首 都 马 尼 拉 召 开 了 名 为 “亚 洲 的 成 长 三 角” 的 国 际 研 讨 会 。 这 是 第 一 次 就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问 题 进 行 探 讨 的 重 要 的 国 际 性 会 议 。在 这 次 会 议 上 , 亚 洲 开 发 银 行 的 经 济 学 家 对 成 长 三 角 的 定 义 是 : “成 长 三 角 又 被 称 为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自 然 的 经 济 领 土 或 者 扩大 的 都 市 地 区 。 成 长 三 角 是 包 括 三 个 或 三 个 以 上 国 家 的 、 精 心 界 定4 东 亚 地 区 的 次 区
25、域 经 济 合 作的 、 地 理 毗 邻 的 跨 国 经 济 区 , 通 过 利 用 成 员 国 之 间 生 产 要 素 禀 赋 的 不 同 来 促 进 外 向 型 的 贸 易 和 投 资 。 ”亚 洲 开 发 银 行 的 经 济 学 家 还 认 为 , 只 是 在 1989 年 12 月 新 加 坡副 总 理 吴 作 栋 提 出 “成 长 三 角 ”的 词 汇 之 后 “, 成 长 三 角” 的 概 念 才 被广 泛 接 受 , 并 具 体 指 称 珠 港 澳 地 区 、 图 们 江 地 区 、 澜 沧 江 湄 公 河 地 区 、 东 盟 北 部 地 区 、 东 盟 东 部 地 区 的 区
26、域 经 济 合 作 行 为 。 可 见 , 80 年 代 出 现 的 勃 勃 生 机 的 珠 江 三 角 洲 香 港 澳 门 之 间 的 经 济 合 作 , 到 了 90 年 代 才 被 看 做 是 具 有 新 的 经 济 意 义 的 “成 长 三 角” 或 者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东 亚 地 区 的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具 有 特 定 的 经 济 内 涵 和 地 理 内 涵 。从 纯 粹 的 词 汇 意 义 上 看 “, 次 区 域 ”和 “ 区 域” 所 界 定 的 地 理 范 围 的“大” 与 “小” , 总 是 相 对 性 的 概 念 。 相 对 于 亚 太 经
27、济 合 作 组 织 AP EC 而 言 , 东 盟 自 由 贸 易 区 是 一 个 “ 次 区 域” , 而 相 对 于 WT O 多 边 贸 易 体 制 而 言 , AP EC 似 乎 又 是 “次 区 域” 了 。 但 很 少 有 人 会 把 AP EC、 东 盟 自 由 贸 易 区 列 为 东 亚 地 区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的 范 畴 , 尽 管 它 们 之 间 也具 有 经 济 联 系 松 散 等 相 似 的 特 征 。在 本 节 的 最 后 , 有 必 要 简 短 地 回 顾 一 下 国 际 上 关 于 次 区 域 经 济合 作 的 解 释 。 这 些 解 释 本 身 就
28、包 含 了 对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概 念 的 某 种 界 定 。也 许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是 一 个 正 在 出 现 的 新 现 象 , 很 多 问 题 还 需要 进 一 步 观 察 。 目 前 有 两 种 较 为 有 名 的 关 于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的 经 济 学 解 释 。 因 为 它 们 在 理 论 上 并 不 成 熟 , 只 能 被 称 为 解 释 。1 . 罗 伯 特 斯 卡 拉 皮 诺 ( Robe rt Scala pino) 的 “ 自 然 的 经 济 区 域” 解 释 。1992 年 , 斯 卡 拉 皮 诺 在 美 国 外 交 事 务 上 撰
29、文 , 提 出 了 “自 然 的 经 济 领 土 ”( nat ural economic t er rit ories ) 这 一 概 念 , 英 文 简 写 为 N E T s。 斯 卡 拉 皮 诺 列 举 了 珠 江 三 角 洲 香 港 之 间 的 经 济 合 作 、新 柔 廖 成 长 三 角 等 事 例 , 认 为 “, 自 然 的 经 济 区 域” 就 是 指 跨 越 政治 疆 界 的 自 然 的 经 济 互 补 性 ; 这 里 的 “ 自 然” 并 不 意 味 着 政 府 不 卷 入 , 而 是 可 以 涵 括 清 除 障 碍 以 实 现 本 来 就 已 存 在 的 经 济 互 补
30、 性 的 政 府 行 动 。 由 于 斯 卡 拉 皮 诺 是 美 国 久 负 盛 名 的 国 际 问 题 专 家 , 所 以 这 一第 一 章 东 亚 地 区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的 理 论 探 讨 5概 念 引 起 了 很 大 的 反 响 。 一 些 学 者 对 “自 然 的 经 济 区 域” 做 了 进 一 步 的 廓 清 : 政 府 行 动 或 者 政 治 意 愿 独 自 不 能 够 创 造 或 者 停 止 边 境 地 区的 相 互 行 为 , 它 只 能 推 进 本 已 扎 根 于 自 然 互 补 性 的 市 场 条 件 。我 们 认 为 , 该 种 解 释 的 意 义 就 在
31、 于 它 敏 锐 地 抓 住 了 冷 战 结 束 后的 国 际 经 济 新 趋 势 , 并 提 出 一 个 概 念 加 以 概 括 。2 . T .G .麦 克 吉 ( T .G . MaGee ) 等 人 的 “ 扩 大 的 都 市 地 区” 解 释T .G .麦 克 吉 擅 长 于 从 社 会 学 的 角 度 理 解 经 济 问 题 。 1992 年 , 他 与 Sco tt Macleod 通 过 对 新 柔 廖 成 长 三 角 案 例 的 研 究 , 撰 文 提 出 了 “ E x tende d M et ropolita n R egion s”的 概 念 , 并 认 为 , 新
32、加 坡 的 周 边 地 区 马 来 西 亚 的 柔 佛 州 和 印 度 尼 西 亚 的 廖 内 群 岛 , 可 以 通 过 与 新 加 坡 的 经 济 合 作 而 成 为 都 市 新 加 坡 的 扩 大 部 分 。我 们 认 为 , 这 种 解 释 的 意 义 在 于 , 它 从 “ 经 济 中 心 经 济 边 缘”( core-periph ery) 的 角 度 认 识 到 了 正 在 出 现 的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现 象 。第 二 节 西 方 区 域 经 济 一 体 化 理 论 的 回 顾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 经 济 成 长 三 角 ) 是 东 亚 地 区 在 实 践
33、中 产 生 的 一 种 适 合 于 亚 洲 经 济 发 展 的 方 式 。 从 经 济 学 观 点 看 , 其 实 质 就 是 生 产要 素 在 “次 区 域” 这 个 地 缘 范 围 内 的 趋 向 自 由 化 的 流 动 , 从 而 带 来 生 产 资 源 的 有 效 配 置 和 生 产 效 率 的 相 应 提 高 , 主 要 表 现 为 在 这 个 地 缘范 围 内 的 贸 易 和 投 资 自 由 化 。 因 而 , 在 经 济 学 范 畴 上 , 它 属 于 区 域 经 济 一 体 化 的 范 畴 。然 而 , 从 西 方 几 十 年 区 域 经 济 一 体 化 的 实 践 中 产 生
34、 的 区 域 经 济一 体 化 理 论 是 否 适 合 于 东 亚 地 区 的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呢 ?在 这 里 , 我 们 先 用 较 大 的 篇 幅 回 顾 西 方 的 区 域 经 济 一 体 化 理 论 。1 . 有 关 “经 济 一 体 化” 的 定 义 论 述“一 体 化” 一 词 , 英 文 为 “ In tegration”, 起 初 来 源 于 企 业 之 间 的 联 合 。 厂 商 通 过 协 定 ( A gr ee men t ) 、 卡 特 尔 ( C ar tel ) 、 托 拉 斯 ( T rus t ) 以 及 其 他 兼 并 方 式 联 合 而 成 的
35、 产 业 组 织 , 可 分 为 “水 平 一 体 化 ”( hori- zon tal in tegration) 和 “垂 直 一 体 化” ( ver tical int egration ) 两 种 形 式 。 前 者 指 竞 争 性 厂 商 之 间 的 合 并 , 后 者 则 指 互 补 性 厂 商 之 间 的 结 合 。6 东 亚 地 区 的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据 考 证“ , 国 际 经 济 一 体 化” 这 一 专 有 名 词 在 西 方 经 济 学 文 献 中 的 出现 , 不 早 于 1942 年 , 开 始 时 它 几 乎 包 括 了 国 际 经 济 关 系 的
36、所 有 方 面 , 从 贸 易 关 系 到 资 本 、 劳 动 力 的 跨 国 流 动 等 。 直 到 1950 年 , 它 才 由 国际 贸 易 领 域 的 经 济 学 家 给 出 一 个 特 定 的 定 义 。“经 济 一 体 化” 的 现 象 最 早 出 现 于 西 欧 , 因 而 关 于 “经 济 一 体 化” 的 理 论 探 讨 也 最 早 出 现 在 西 欧 。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战 结 束 后 , 欧 洲 统 一运 动 十 分 盛 行 , 主 张 通 过 欧 洲 统 一 来 维 护 欧 洲 和 平 、 消 除 战 争 祸 根 。 为 达 到 欧 洲 统 一 的 目 标 ,
37、必 须 先 行 实 现 经 济 一 体 化 来 建 立 扎 实 的 物质 基 础 。 因 而 , 一 些 经 济 学 家 开 始 从 事 经 济 一 体 化 的 理 论 研 究 。 对此 , 国 际 经 济 学 家 艾 尔 阿 格 拉 ( Ali M .El- A gr aa) 有 过 这 样 的 描 述 : “到 了 1950 年 , 专 门 研 究 国 际 贸 易 的 经 济 学 家 们 赋 予 这 一 名 词 ( 国 际 经 济 一 体 化 , i nte rnation al economic in tegr ation ) 一 项 明 确 定 义 , 特 别 指 将 不 同 经 济
38、实 体 结 合 成 较 大 经 济 区 的 一 种 事 务 状 态 或 者 一 种 过 程 。 今 天 这 个 名 词 的 用 法 也 仅 限 于 此 一 含 义 。 更 具 体 地 说 , 国 际 经济 整 合 能 消 除 参 与 国 之 间 的 所 有 贸 易 障 碍 , 并 建 立 一 定 的 合 作 和 协调 的 机 制 。 后 者 完 全 依 赖 于 一 体 化 采 取 的 具 体 形 式 。 ”1952 年 , 欧 洲 煤 钢 共 同 体 正 式 成 立 。 1958 年 1 月 1 日 , 罗 马 条 约 生 效 , 标 志 着 欧 洲 经 济 共 同 体 正 式 成 立 。 从
39、 此 , 经 济 一 体 化 不 是 一 纸 概 念 , 而 是 丰 富 的 活 生 生 的 现 实 实 践 , 从 而 引 起 了 经 济 学 家 们 的 极 大 兴 趣 。对 于 经 济 一 体 化 的 定 义 , 美 国 经 济 学 家 贝 拉 巴 拉 萨 ( Bela Balas sa ) 在 其 名 著 经 济 一 体 化 的 理 论 一 书 中 做 过 一 个 相 当 宽 泛 的定 义“ : 我 们 建 议 将 经 济 一 体 化 定 义 为 既 是 一 个 过 程 ( a process ) , 又是 一 种 状 态 ( a s tate of affairs ) 。 就 过 程
40、 而 言 , 它 包 括 采 取 种 种 措 施消 除 各 国 经 济 单 位 之 间 的 歧 视 ; 就 状 态 而 言 , 则 表 现 为 各 国 间 各 种 形 式 的 差 别 的 消 失 。 ”巴 拉 萨 的 这 一 定 义 在 西 方 经 济 学 中 具 有 经 典 性 意 义 。 以 后 许 多 经 济 学 家 关 于 经 济 一 体 化 的 解 释 , 基 本 上 围 绕 着 “过 程 ”和 “ 状 态 ”而 展 开 。 例 如 , 经 济 学 家 维 多 利 亚 柯 森 ( Victoria Curson ) 在 1974 年 从 生 产 要 素 配 置 的 角 度 解 释 了
41、 经 济 一 体 化 , 他 把 一 体 化 “过 程 ”理 解 为 趋 向 全 面 一 体 化 的 成 员 国 之 间 的 生 产 要 素 的 再 配 置 , 把 一 体 化 “ 状第 一 章 东 亚 地 区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的 理 论 探 讨 7态” 理 解 为 业 已 一 体 化 的 成 员 国 的 生 产 要 素 的 最 佳 配 置 。 经 济 学家 彼 得 林 德 特 给 经 济 一 体 化 下 的 定 义 是 “: 通 过 共 同 的 商 品 市 场 、共 同 的 生 产 要 素 市 场 , 或 两 者 的 结 合 , 达 到 生 产 要 素 价 格 的 均 等 ”,
42、“可 以 是 指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的 一 体 化 和 生 产 要 素 的 自 由 移 动 以 及 成 员国 之 间 的 自 由 贸 易” 0 。 经 济 学 家 彼 得 罗 伯 逊 ( Pet er Robson) 则 强调“ : 国 际 经 济 一 体 化 是 一 种 手 段 , 而 不 是 目 的 , 并 认 为 国 际 经 济 一 体化 的 安 排 应 该 体 现 三 个 方 面 的 特 征 : 在 某 种 条 件 下 , 成 员 国 之 间 歧 视 的 消 失 ; 维 持 对 非 成 员 国 的 歧 视 ; 成 员 国 之 间 在 企 图 拥 有 持 久 的 共 同 特 性 和
43、 限 制 经 济 政 策 工 具 的 单 边 使 用 上 有 一 致 的 结 论” 1 。从 以 上 的 描 述 中 , 我 们 可 以 看 出 , 经 济 一 体 化 的 实 质 就 是 生 产 要 素 不 断 趋 向 自 由 流 动 的 一 个 动 态 化 的 过 程 , 在 过 程 的 每 一 个 阶 段 , 则 表 现 为 具 体 的 生 产 要 素 流 动 程 度 的 一 种 状 态 。 经 济 学 家 理 查 德 利 普 塞 ( R ich ard Lip sey) 根 据 生 产 要 素 的 流 动 程 度 级 别 , 经 典 性 地 将 经济 一 体 化 分 为 六 种 等 级
44、 递 增 的 状 态 : 特 惠 关 税 区 、 自 由 贸 易 区 ( 商 品 自 由 流 动 ) 、 关 税 同 盟 ( 统 一 对 外 关 税 ) 、 共 同 市 场 、 经 济 同 盟 和 完 全 经 济 一 体 化 2 。经 济 学 家 丁 伯 根 ( J . T inberg en) 从 生 产 要 素 流 动 性 与 政 府 机 构之 间 的 关 系 对 经 济 一 体 化 做 了 进 一 步 的 阐 述 。 他 把 经 济 一 体 化 分 为 “消 极 一 体 化” ( n egative in tegration) 和 “ 积 极 一 体 化 ”( positive i nt
45、e- gr ation ) 。 前 者 指 “取 消 各 种 规 章 制 度” , 即 消 除 成 员 国 之 间 资 本 、 人 力 和 商 品 等 生 产 要 素 流 动 的 障 碍 ; 后 者 指 建 立 新 的 规 章 制 度 去 纠 正 自 由 市 场 的 错 误 信 号 , 强 化 自 由 市 场 的 正 确 信 号 , 从 而 加 强 自 由 市 场 的 经 济 一 体 化 力 量 3 。 丁 伯 根 这 种 阐 述 的 意 义 , 就 在 于 它 强 调 了 政 府 在 经 济 一 体 化 过 程 中 的 作 用 以 及 如 何 发 挥 作 用 。2 . 区 域 经 济 一 体
46、 化 的 静 态 效 应 : 贸 易 创 造 和 贸 易 转 移经 济 一 体 化 理 论 中 , 迄 今 惟 有 关 税 同 盟 理 论 得 到 较 为 严 密 的 阐述 和 发 展 , 因 而 , 一 般 认 为 , 关 税 同 盟 理 论 是 区 域 经 济 一 体 化 理 论 的奠 基 石 。1950 年 , 美 国 经 济 学 家 雅 各 布 维 纳 ( Jacob Vine r , 又 译 为 瓦 伊纳 ) 出 版 了 关 税 同 盟 问 题 一 书 , 标 志 了 关 税 同 盟 理 论 的 形 成 。 在 此 之 前 , 西 方 经 济 学 家 一 般 认 为 , 自 由 贸
47、易 区 和 关 税 同 盟 理 应 受 到 提8 东 亚 地 区 的 次 区 域 经 济 合 作倡 , 其 理 论 根 据 是 : 自 由 贸 易 可 以 使 得 全 世 界 的 经 济 福 利 得 到 净 增 加 , 从 而 实 现 稀 缺 资 源 的 最 有 效 率 的 配 置 , 而 关 税 同 盟 和 自 由 贸 易 区 取 消 了 伙 伴 国 之 间 的 贸 易 限 制 , 在 区 域 内 实 现 自 由 贸 易 , 因 而 建 立 自 由 贸 易 区 和 关 税 同 盟 , 便 意 味 着 世 界 福 利 的 净 增 加 。 相 对 于 全 世 界范 围 内 实 现 自 由 贸 易
48、 的 “最 优 化” 情 况 而 言 ( 在 全 球 范 围 内 实 现 自 由 贸 易 , 正 是 W T O 等 多 边 贸 易 体 制 的 宗 旨 和 目 标 ) , 一 定 区 域 内 的 自由 贸 易 是 一 种 “次 优” 的 选 择 。但 是 , 维 纳 的 关 税 同 盟 理 论 对 这 种 主 张 提 出 了 挑 战 。 他 在 关 税 同 盟 问 题 一 书 中 认 为 , 关 税 同 盟 可 以 在 成 员 国 之 间 实 现 自 由 贸 易 , 但 同 时 又 对 非 成 员 国 实 行 差 别 待 遇 的 保 护 贸 易 , 因 此 它 的 建 立 并 不意 味 着
49、世 界 福 利 的 净 增 加 。维 纳 提 出 了 贸 易 创 造 ( t ra de creation ) 和 贸 易 转 移 ( t rad e dive r-4sion) 两 个 重 要 概 念 , 以 指 代 关 税 同 盟 所 产 生 的 两 种 效 应 。 后 来 , 许多 经 济 学 家 对 区 域 经 济 一 体 化 的 分 析 , 都 借 用 了 这 两 个 重 要 的 概 念来 作 为 分 析 和 判 断 问 题 的 基 本 标 准 。所 谓 “贸 易 创 造” , 就 是 指 在 关 税 同 盟 内 部 实 行 自 由 贸 易 后 , 由 于 成 员 国 之 间 取 消 了 关 税 , 关 税 同 盟 内 原 来 国 内 成 本 较 高 的 产 品 , 会 被 成 本 较 低 的 其 他 成 员 国 的 产 品 所 取 代 , 也 就 是 关 税 同 盟 内 某 一 成 员国 的 需 求 从 本 国 转 移 到 生 产 成 本 较 低 的 其 他 成 员 国 , 此 时 , 成 员 国 之 间 的 相 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