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后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食堂承包合同1后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食堂承包合同工程名称:后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合同编号:发包方:承包方: 签订日期:2017 年 月 日 后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食堂承包合同2后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食堂承包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后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食堂由甲方承包给乙方经营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后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1.2 工程地址: 2.承包方式、期限、
2、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2.1 承包方式:乙方实行有偿服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承包方式。2.2 承包期限:后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施工期。工地食堂的具体进场日期及撤场日期以甲方项目部通知为准。2.3 经营场所:2.3.1 经营场所由甲方提供,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2.3.2 经营场所功能区划分情况: ,功能区布置图由乙方在合同签订后 3 天向甲方书面提交。2.3.3 如因办农民工学校或其他原因,甲方需使用上述经营场所,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后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食堂承包合同32.3.4 如甲方提供的经营场所面积不满足乙方的需求而另行增加的,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
3、视现场情况提供场地,其余增设经营场所的相关事宜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2.4 设备设施2.4.1 就餐场所内的桌椅、锅炉房设备设施由(甲方/乙方)提供。2.4.2 工地食堂经营所需的炊具、灶具、炉具、抽排设备、存储设备、保温设备、消毒设备、清洗设备、蒸柜、层架及地架、工作台柜、卫生设施、等由(甲方/乙方)提供。2.4.3 用餐碗筷由(甲方/乙方/工人)配备。2.4.4 乙方提供的工地食堂设备设施应满足项目工人用餐需求,并符合政府相关卫生部门的要求,所有食堂设备设施的材质均应为食品级 304 不锈钢制品。3.甲方权利及义务3.1 充分保障乙方依据权利经营食堂。3.2 不得无故随意停止承包和增加收费项
4、目。3.3 依照有关食品卫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职工食堂的各方面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4.乙方权利及义务4.1 乙方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食品卫生业工作人员守则并取得卫生合格证,确保厨房、储物、就餐等承包范围内的经营场所干净整洁、生熟食品分类存放、新鲜卫生,确保食堂卫生安全。后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食堂承包合同44.2 乙方应负责定期对食堂所有工作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并提供身体检查合格表或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健康证)。4.3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提供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同时,甲方有权对饭菜品质、数量、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
5、定期对乙方的供货渠道进行抽查,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和完善。4.4 乙方的工作人员应做到服务热情周到,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谩骂、打架等情况。4.5 乙方应安排工作人员全天候不间断无偿为施工人员提供干净卫生达标的饮用水及生活热水(锅炉房工作人员费用及柴火费均由乙方承担)。4.6 乙方应负责经营场所内的卫生清理工作,每天派专人进行打扫清理,保持卫生整洁,卫生质量必须达到相关部门检查要求。4.7 乙方在每次用餐结束后应认真清洗食具并做好消毒工作,保持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齐,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4.8 乙方应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等保险,如因非甲方
6、原因,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发生人员伤亡和(或)财产损失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4.9 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于施工现场的管理需要。4.10 做好消除蚊、蝇、鼠害。后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食堂承包合同54.11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乙方。4.12 如工地食堂有用到食用植物油,则所有使用的植物油应为 “长沙好韵味实业有限公司 ”生产的产品。4.13 乙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工资费、劳保费、生活住宿费、生活水电费等相关费用。4.14 其余本合同条款未规定的经营要求,以甲方项目部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为
7、准。5.工人用餐标准5.1 乙方应确保工地食堂提供的菜品丰富、荤素搭配合理、分量充足。5.2 餐费标准:15 元/餐/人。5.3 用餐费用支付:6.承包价款、费用及支付方式6.1 合同价款:甲方将后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食堂在建设施工期内经营以 元总价承包给乙方。(合同承包价款仅指甲方提供场地、建筑设施及管理的费用,不包含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的一切费用)6.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且进场开餐后,每满 各月向甲方支付一次合同款项,每次支付 元,所有合同承包价款应在 前支付完毕。6.3 水电、柴火费用6.3.1 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工地食堂的水源、电源至乙方指定处并装表计量,发生的水电费由
8、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要求定期上缴水电费用。后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食堂承包合同66.3.2 锅炉房经营所需的柴火及人员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经甲方项目部许可,乙方可利用工地废弃木料作为柴火,但不得使用工地上有使用价值的木材及模板等工程材料。6.3.3 上述水电费及锅炉房经营费用(柴火费用及人员工资等)未包含在合同承包价款内,由乙方另行承担。6.4 本合同关于税金的规定7. 违约7.1 乙方擅自将食堂或商店改变、转变性质或进行非法活动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7.2 乙方将食堂或商店转包他人或委托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7.3
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项目部书面通知要求的进场开餐及撤场日期执行,否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7.4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提供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并承担因食物引起中毒的一切责任及赔偿。7.5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一切服务于施工现场的管理需要,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项目部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7.6 因乙方原因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施工人员就餐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7.7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撤场,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及履约保证金不
10、予退还。 8. 结算后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食堂承包合同7按乙方每月所报的用餐数及合同约定的餐费标准进行核算,甲方与乙方核对餐数及总餐费无误后,乙方在 前,付款给甲方。9.其他9.1 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条款不可能详尽,乙方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本着积极友好的原则,不再向甲方提出超出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未尽事宜的要求,甲方同时有权拒绝乙方的上述要求。9.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 日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甲方项目部书面要求乙方退场后 天内一次性无息返还。9.3 乙方承诺在合同承包价款外分 批购买 “长沙好韵味实业有限公司 ”生产的总价为人民币 元的食
11、品(包括:茶油、米胚油及其他食品等),并在每次向甲方支付款项时提供 “长沙好韵味实业有限公司 ”开具的收据或发票作为凭证。9.4 在施工区域内,甲方不支持除乙方以外的其他食堂经营(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小食堂除外)。9.5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9.6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9.7 本合同自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且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后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食堂承包合同8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开户行: 开户行:账 号: 账 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传 真: 传 真:地 址: 地 址:后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食堂承包合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