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防接种前知情同意书受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34 号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并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有以下情况者不宜进行预防接种:有严重心、肝、肾疾病和结核病者(体质较差,患者脏器不堪重负);有神经系统疾病,如癫痫、脑发育不全;重度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者;有哮喘、荨麻疹等过敏体质者(可能对疫苗的某些成分过敏)
2、;患有各种疫苗说明书中规定的禁忌症者;受种者近期有发热、流涕、咳嗽、腹泻等症状。预防接种后的注意事项:接种后再接种单位观察 30 分钟,无异常后离开;接种后应多休息,多饮用水,并注意注射局部的清洁干燥,以防局部感染;接种后如果有发热,局部红肿疼痛等反应,极个别可能发生过敏反应等,除对症处理外还应及时告知接种单位医生做好相关记录,少数可能出现高热(38.5)或持续发热数日或出现其他更严重的情况,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防延误病情。到目前为止,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不能达到 100%,少数人接种后未产生保护力或仍然发热,与疫苗本身特性和受种者个人体质有关。请您认真仔细阅读知情同意书,如同意实施接种,请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受种者或监护人签名:接种者签名:接种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