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上牌车辆提车声明本人(本单位):_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于_年_月_日在 公司购买_车辆 台,车架号:_ _。车辆销售方 公司已在本人(本单位)购车时明确告知本人(本单位)该新车需要按国家法律规定办理上牌手续完毕后方可提车并上路行驶。现因本人个人原因要求提取新车,并已确认目前车辆办理手续状态和风险如下:该车临时牌、正式牌照和行驶证未出,车管所未登记备案;依据交通法规没有牌照和行驶证不允许上路行驶;车辆盗抢险不生效;按揭车辆的保险受益人是按揭银行/金融公司;机动车发票开具 60 天内未办理好正式牌照和行驶证的,买购置税时需要车主额外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缴纳的比例以税务部门规定为准;该车已出临时牌;正式铁牌、行驶证未出,车管所已登记备案;依据交通法规临时牌有效期内允许上路行驶;临时牌失效即不允许上路行驶;按揭车辆的保险受益人是按揭银行/金融公司;机动车发票开具 60 天内未办理好正式牌照和行驶证的,买购置税时需要车主额外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缴纳的比例以税务部门规定为准;本人(本单位)声明,自本人(本单位)提车之日起,由该车引起的一切事故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无牌上路被交警扣押、保险未生效而导致的损失、上牌滞纳金损失等)均由本人(本单位)自行承担。特此声明! 车主签名确认:单位代理人签名并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