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常 07 新型墙体材料使用审查序号:日常 0714.行政审批事项新型墙体材料使用审查2.颁发的法律文书核准通知书(有效期最长的为一年)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日常管理4.审批依据1、 广东省应用新型墙材管理规定 (省人民政府令第 95 号) ;2、 关于规范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国经贸厅资源200263 号) ;3、 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规范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粤经贸办2002158 号) ;4、 转发关于佛山市区墙体材料革新办法的通知 (佛建设字19996 号) ;5.审批条件审批条件: 产品进入工地使用前,必须经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部门或国
2、家有关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管理工作6.审批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建设鉴定单位的申请报告;2、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部门或国家有关检测机构检验合格证明;3、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证明材料;4、产品技术说明书;5、产品企业标准;6、企业现行质量管理文件。?7.受理申请材料的办法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无不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 无申请材料因不符要求不接受时有无书面告知:有;无8.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1、市属建筑工程:受理机构:佛山市建设局窗口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堤路 28 号。2、区属建筑工程:受理机构: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区建设局。9.
3、审批决定机关市建设局,区建设局10.审批程序申请鉴定单位提交申请资料;市建设局:窗口-科员承办-副科长审核区建设局:窗口-科员承办-股长审核11.审批时限自收到齐全的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批复(不含专家评审时间) 。12.审批收费有,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无13.审批表格有(各表格见附件); 无14.是否有年审有; 无15.法律救济办法行政许可应有的救济办法16.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及电话禅城区建设局:83876229 建工科 0757-83879691南海区建设局技术科,电话:0757-86231921顺德区建设局总工室,电话:0757-22836611高明区建设局:建工科 0757-88822065 办公室 888881311三水区建设局:窗口 87797205 建工科 0757-87748607 建设局87748906 办公室 87748805佛山市建设局技术科,电话:075782223585 佛山市建设局监察室?电话:07578228178617.下放情况市向区下放 区承接市下放 区向镇下放18.改革意见拟保留为行政许可; 拟保留为非行政许可审批;日常管理事项。PAGE PAGE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