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申请XX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局 XXX 工程(施工招标) ,在 2016 年 1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在 XX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资格预审,共计有 38 家潜在投标人递交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中共计有 27 家投标单位通过了资格预审。本项目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 11:00 分在 XX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进行开标。截止开标时间共有 7 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在专家评审过程中,有 6 家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第5.4 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第 11 项填写出现细微偏差,但投标总价不变,不影响工程子项目单价及投标总报价,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3.1.3 条至 3.1.6 条所示内容,工程量清单可进行修正,不作废标处理,因项目特殊、时间紧,任务重,道路通行困难,现为了赢得最佳施工时段,为了避免二次流标,特申请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 27 家投标人进行复议。特此申请!招 标 人:XXXXX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