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 4 页广 州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项 目 销 售 合 同合 同 编 号 : XXX-XX-2015 甲 方 : *有 限 公 司乙 方 : 广 州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 经 甲 、 乙 双 方 友 好 协 商 , 共 同 签 订 本 合 同 , 以 兹信 守 履 行 。一 、 经 双 方 协 商 , 甲 方 向 乙 方 购 买 产 品 的 如 下 : 软 件 部 分 单 位 : RMB商 品 名 称 说明 单价 单位 数量 小 计管 理 系 统 1360 用
2、户 5 6800手机端 APP 40000 用 户 1 40000*管 理 软 件 V1.0开发服务费 29000 用 户 1 29000合 计 ( RMB) 柒 万 伍 仟 捌 佰 元 整 75800二 、 合 同 总 金 额 : 人 民 币 75800 元 ( 大 写 : 柒 万 伍 仟 捌 佰 元 整 ) 。 本 合 同 金 额 为 含 税 金 额 。三 、 合 同 有 效 期 : 合 同 有 效 期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四 、 软 件 质 量 要 求 及 技 术 指 标 : 符 合 国 家 及 甲 方 指 定 的 标 准 。五 、 交 付 上 线 时 间 : 乙 方
3、必 须 在 合 同 签 署 后 于 收 到 甲 方 首 付 款 之 日 起 30 日 ( 工 作 日 ) 内 完 成软 件 系 统 开 发 。 在 开 发 完 成 后 2 个 工 作 日 内 乙 方 交 付 软 件 系 统 给 甲 方 , 然 后 在 4 个 工 作 日 内 乙 方 帮甲 方 完 成 软 件 系 统 安 装 部 署 、 调 试 ( 达 到 可 正 常 使 用 状 态 ) 。六 、 甲 方 *软 件 系 统 需 求 说 明 书 作 为 本 合 同 附 件 。七 、 付 款 方 式 :1、 自 合 同 签 定 之 日 起 10 个 工 作 日 内 甲 方 支 付 给 乙 方 本 合
4、 同 总 金 额 的 30%作 为 首 付 款 , 即 人民 22740 元 ( 大 写 : 贰 万 贰 仟 柒 佰 肆 拾 元 整 ) ;2、 乙 方 将 以 上 软 件 交 付 给 甲 方 经 甲 方 验 收 合 格 , 并 给 甲 方 做 完 培 训 安 装 及 调 试 , 甲 方 员 工 可 以独 立 正 确 的 操 作 的 , 甲 方 再 付 乙 方 本 合 同 总 金 额 的 60%, 即 人 民 币 45480 元 ( 大 写 : 肆 万 伍 仟 肆佰 捌 拾 元 整 ) ;3、 本 合 同 总 金 额 剩 余 的 10%, 即 人 民 币 7580 元 ( 大 写 : 柒 仟
5、伍 佰 捌 拾 元 整 ) 作 为 质 保 金 ,自 甲 方 验 收 合 格 之 日 起 6 个 月 , 管 理 软 件 无 质 量 瑕 疵 的 , 甲 方 将 该 款 项 全 额 支 付 给 乙 方 。广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 2 页 共 4 页4、 乙 方 于 收 到 甲 方 支 付 的 款 项 后 于 3 日 内 向 甲 方 出 具 当 批 次 款 项 的 合 法 票 据 ( 含 税 ) 。八 、 交 付 件 : PC 端 管 理 系 统 +PC WEB 版 +安 卓 端 APP+苹 果 端 APP+文 档 手 册 , APP 基 于 手 机 原 生开 发 ,附 件 中 功 能 体 现
6、 在 APP 端 , PC WEB 版 根 据 乙 方 标 准 版 本 功 能九、乙方提供的服务1、免费提供上述所列软件的载体光盘和使用说明书(电子文档) 。2、负责把上述软件安装到甲方计算机内,进行软件初始化与上线辅导等,并进行调试,使之可正常运行。3、免费向甲方提供上述软件的技术培训。 4、免费永久热线电话咨询,指导服务。5、在服务期内,乙方定期上门拜访和实地考察甲方系统使用情况。6、第一年免费上门指导维护服务截止时间:2017 年 2 月 30 日。之后按 500 元/次或总额的10%/年收取服务费。7、乙方向甲方提供本项目实施售后服务人员 24 小时的联系电话,以确保应急服务。8、后续
7、甲方如有新需求开发(如 2 期,3 期等) ,乙方须按照实际工作量计算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工作量计算费用,超出 1000 元/人天的则按不大于人民币 1000 元/ 人天的费用计。十 、 乙 方 责 任1、 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软件的服务请求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回应并协助处理问题。2、 乙方服务人员服务完毕后,需甲方对服务情况检查和文字确认。3、 乙方除向甲方提供协议中规定的服务项目外,有义务给甲方人员在使用*软件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供指导,以提高甲方人员应用水平。4、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服务人员不得对甲方数据进行增删、修改、复制、传送、记录。
8、5、 乙方在对甲方提供所购买软件同版本永久免费升级服务。6、 如乙方未能按时向甲方提供符合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软件系统,乙方应当按合同总额的 1/天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 15 日(工作日) 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价款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 10%的违约金。7、 乙方未严格履行售后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损失向甲方支付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 30%的违约金。十一、甲方责任1、 甲方应配备专人对上述软件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维护。2、 甲方应确保上述软件的运行环境(包括计算机及相关硬件设备)安全,为软件正常运行提供保障。广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 3 页
9、 共 4 页3、 甲方应做好日常数据备份工作,并将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4、 甲方在应用过程中出现异常,务必做好详细记录,便于乙方迅速做出诊断,及时解决故障,并配合乙方服务人员做好维护档案。十二 、双方权益1、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履行协议条款行为向广州市消费者协会及广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诉,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权利。2、甲方对上述软件的数据文件进行的不当处理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3、上述软件的版权完全由乙方拥有,甲 方 拥 有 上 述 软 件 的 使 用 权 ,不能违反著作权法 、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不能对上述软件部分进行复制、发行、翻译、修改、注释、合成及编译至源代
10、码等处理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相关的程序、文件、源码和反编译等。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法律责任和要求经济损失赔偿。4、如甲方未能按上述商定时间支付货款;乙方将保留按合同总额 1/天向甲方收取滞纳金的权利。5、如甲方不按时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催告甲方付款,若经书面催告甲方仍然拒绝付款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停止软件使用权或售后服务,直到收齐货款和滞纳金,由此给甲方系统造成的任何问题,乙方概不负责。6、本合同中硬件产品如遇厂家停产或市场缺货的情况,双方可友好协商更换同等品质、同等价格硬件产品。十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及其关联公司购买、使用该软件系统及其他交付件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使用权、知识产
11、权等权利的主张。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及其他交付件使用到他人的软包括商业标识、著作权、专利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应当取得所有权或者永久使用权。乙方提供的软件系统如果是通过复制、部分复制、抄袭、翻译、反向工程等方式获得的侵害第三方所有权、使用权、知识产权的衍生作品的,乙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排除妨害,因乙方提供的软件系统及交付件存在前述权利瑕疵或纠纷的,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参加相应诉讼、仲裁,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乙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排除妨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 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十四、 商业秘密1、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均不存在收集或泄露甲方商
12、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信息、客户信息等)的行为。如果因乙方软件系统瑕疵导致甲方商业信息泄露,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经济责任的权利。2、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目的(包括学习或研究等目的) ,以任何方式和媒介复制、复制利用或供第三方使用甲方数据库中的数据。如因乙方造成甲方数据泄露,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经济责任的权利。3、甲乙双方针对本合同所订立之内容及项目相关讯息及本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商业信广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 4 页 共 4 页息应互负保密之义务,不得任意泄露于不相关的第三人并约束各自员工遵守保密义务。任何一方违反该义
13、务均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 30%的违约金。十 五 、 本 合 同 未 尽 事 宜 , 由 双 方 协 商 解 决 。十 六 、 解 决 合 同 纠 纷 方 式与 本 合 同 有 关 的 任 何 争 议 , 甲 乙 双 方 可 友 好 协 商 解 决 , 协 商 不 成 , 任 何 一 方 可 向 甲方所在地的人 民 法 院 起 诉 。十 七 、 合 同 生 效本 合 同 经 双 方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者 授 权 的 代 表 人 签 字 并 加 盖 公 章 或 合 同 专 用 章 后 生 效 , 合 同 一 式 两份 , 双 方 各 执 一 份 , 具 有 同 等 效 力 。 经 双 方 签 字 并 盖 章 的 补 充 协 议 属 于 本 合 同 的 组 成 部 分 , 与 本 合同 具 有 同 等 效 力甲 方 : *有 限 公 司 乙 方 : 广 州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深 圳 市 * 地 址 :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号电 话 : 0755-335555555 电 话 :开 户 行 : 招 商 银 行 广 州 开 发 区 支 行帐 号 :授 权 代 理 人 : 授 权 代 理 人 :甲 方 盖 章 : 乙 方 盖 章 :签 订 日 期 : 签 订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