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苗木购买协议书甲方(采购方):乙方(供货方):水木清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购买苗木有事达成如下协议:一、 苗木的种类、规格、价格、数量:种 类 规 格 价 格 数 量大云杉 高 2.0-2.5 97 株小云杉 高 1.0-1.5 44 株大油松 高 2.0-2.5 344 株垂 柳 胸径 6-8cm 110 株卫 矛 胸径 6-8cm 210 株国 槐 胸径 8-10cm 135 株梓 树 胸径 6-8cm 56 株玫 瑰 5-7 支 225 丛珍珠梅 冠幅 1.0-1.2m高 1.2-1.5m 170 丛榆叶梅 冠幅 1.0-1.2m 高 1.2-1.5m
2、 139 丛连 翘 冠幅 1.0-1.2m高 1.2-1.5m 143 丛侩 柏 球 86 株丁 香 204 丛紫穗槐 冠幅 8-13cm 282 丛女 贞 冠幅 25-30cm 806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按照本合同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保证数量、保证质量、不得拖延起苗运输等过程。三、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 年 月 日之前由乙方运送到 ,运费由(甲/乙方) 负责。四、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五、甲乙双方选择第 方式结款(1) 、在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款项。(2)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 作为定金,在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剩余部分在 付
3、清。(3) 、双方协商具体付款六、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 30%。七、因乙方迟延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八、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九、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十、本合同供货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十二、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采购方人民法院裁决或者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代表(签章):联系人: 电话: 乙方代表(签章):内蒙古水木清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