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意:1、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意向认筹阶段,如需修订,请经法务部确认;2、打印时应当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项目认购意向书No. 客户基本信息:意向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意向人权利与注意事项:1、意向人自愿诚意登记预约“ ”项目公寓 商铺 其他 ;如上述信息所登记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意向人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项目售楼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否则相关后果由意向人自行承担。2、意向人自愿缴纳购房诚意金后,可于“ ”项目开盘当日选房确定后享受 优惠,并享有优先认购权。3、意向人共缴纳购房诚意金 元(人民币 元整) ,仅允许签署 份意向书 (意向书编号为: ) ,每份意向书仅限“
2、”项目开盘时购买一套房源,每套房源仅限享受一次预约优惠,数份意向书不予累加享受预约优惠折扣。4、意向人承诺本意向书中所载意向人的姓名,与项目开盘时签订的房屋认购书及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姓名保持一致,不得更换;如确需更换,且为意向人直系亲属的,则必须提供有效证明,并经开发商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相关更名手续。5、本意向书所载意向人的权利仅限于“ ”项目开盘当日有效,具体开盘方式及开盘时间以开发商或开发商指定代理机构的正式通知为准(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 ;项目开盘当日如意向人未按通知时间前来参与认购,则视作自动放弃本权利。6、若意向人在开盘当日成功认购,需另行与项目开发商或开发商指定的代理机构签
3、订房屋认购书并缴纳购房定金。7、开发商或开发商指定的代理机构有义务告知意向人参与预约所享受的优惠,优先通知意向人楼盘信息及开盘信息,对意向人优先服务。8、若意向人未能成功选房,可以选择保留本意向书并不申请退还诚意金,则可在后续房源认购上继续享有同等折扣优惠;若意向人提出书面退款申请,其缴纳的诚意金将在项目开盘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本意向书同时失效。9、本意向书一式二份,分别为客户联、财务联,需经开发商或开发商指定的代理机构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具有法律效力。10、意向人对本意向书内容及注意事项已充分知悉,同意遵守上述承诺及约定。意向人(签字): 上海 有限公司(签章)销售代表: 销售经理: 二零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