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六章 质量通病防治管理办法16.1 目的为了综合防治与控制工程质量通病,规范各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确保建设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16.2 质量通病防治宣贯培训(1)学习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质量通病防治手册中适应项目部的条款。(2)质量部根据培训计划对各部室、作业队负责人、技术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每年不得少于 2 次,每次不得少于 2 课时。(3)各作业队组织本队人员进行学习,可采用自学、事先学习(班前会) 、事中学习等方式进行。16.3 质量通病防治措施(1)分管质量副总经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使用功能产生重要影响的质量问题的分析和处理;对业主、监理反映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组织有关人员进
2、行及时处理。(2)技术部每年组织编制年度项目部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清单及控制措施 ,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建设单位备案后实施。(3)技术部负责技术标准、新材料及新工艺的确认和推行;参与对工程使用功能产生重要影响的质量问题的调查和处理。(4)质量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质量标准;向相关人员传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重要性。(5)项目部各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收集工程出现质量通病的有关情况,及时向质量部进行汇报;加强易发生质量问题部位的隐蔽验收和工序验收。(6)项目部必须做好原材料和构配件的第三方试验检测工作,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7)在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
3、效的 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8)原材料、构配件的试验检测必须坚持见证取样制度。(9)项目部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的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收等 相关资料。(10)项目部根据经批准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清单及控制措施, 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执行样板引路。(11)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认真填写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16.3 质量通病防治的检查考核(1)项目部终检员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的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发现的质量通病督促作业队整改,并追踪验证。(2)质量部定期组织质量通病防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通病的督促作业队整改,并追踪验证。(3)对质量通病行为,根据项目部质量奖罚制度及考核制度进行处罚及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