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外大牌广告发布合同广告客户单位名称(以下称为甲方): 徐州城置有限公司广告发布单位名称 (以下称为乙方): 江苏海骏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及有关规定,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 甲方委托乙方与 2009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0 年 11 月 11 日期间发布形式为户外大牌广告。二、 广告发布媒介位于徐州市金山桥开发区一号路及徐海路交叉口 A 板块(见附图)三、 单位广告规格为 40 米*9 米*2 块。四、 广告采用甲方确认样稿(样带)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样带) 。五、 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格形式,对不符和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
2、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六、 甲方样稿(样带)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样稿、样带与实样在色彩上可能略有差别,以甲方签字为准。七、 广告单价:即 18 万元每年*2 块,总计:叁拾陆万元整八、 付款方式:1、 签订合同后 1 个月内付发布费用的 50%:即 18 万元。2、 广告发布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6 个月内付第一年发布费用的 45%:即 16.2 万元3、 广告到期前一个月内付发布费用的 5%;即 1.8 万元。4、 更换画面及安装费用以实际更换画面次数另行付款,其中画面喷绘费用为 35 元/平方米,计每次更换一块画面费用为 1.26 万元5、 乙方保证甲
3、方每次画面可正常使用 1 年,如出现褪色、断裂等有损甲方形象的情况,乙方须第一时间为甲方更换画面,维修此广告位,修复时间自乙方发现上述情况并与 3 日内通知甲方,或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时起算,最长时间为 7 个工作日,乙方须在修复 3 个工作日内提供修复后照片,否则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顺延相应广告发布时间,否则 3 倍顺延甲方广告时间。6、 甲方逾期 30 天未能支付发布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拆除画面并另行选择客户。九、 违约责任:1、 在甲方正常付款的前提下,如乙方恶意拆除甲方画面,乙方除需向甲方补偿未执行租赁期的租赁费用以外,需另行补偿费用为甲方广告发布费用的 10%。2、 非不可抗拒力造成
4、的合同无法执行,在甲方认可的前提下,双方同意按时结算,费用多退少补。3、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如:不能按时付款导致合同终止,甲方需向乙方赔偿此广告发布费用的 15%。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 合同实行过程中的纠纷,由合同当事双方协商解决。2、 合同当事双方协商不成,交当地人民法院仲裁决定。十一、其它 1、 如因政府建设或不可抗拒原因拆除广告,双方协商同意转做其它广告形式或据实结算;2、 如因政府重大活动原因须临时覆盖为公益广告的,乙方需提前 3 天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同意广告发布期顺延,乙方需提供广告发布时间顺延承诺书。3、 按合同约定发布日起十五日内,甲方验收,如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4、 如因天气原因(下雨、刮风 5 级以上)造成 施工困难的,影响发布期;发布时间相应顺延。5、 续约问题:本合同到期前 30 天;同等条件下,甲方享受有先续约权。6、 签定合同后 10 日内甲方确定样搞,如因样稿原因乙方不能按期发布,延误时间由甲方承担。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保留肆份,乙方保留贰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委托代理人(签字):_ 委托代理人(签字):_、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公司帐号: 公司帐号: 年 月_日 年 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