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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桥梁安全卡控要点.doc

上传人:微传9988 文档编号:2525311 上传时间:2018-09-20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4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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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路基、桥梁安全卡控要点为进一步推进铁路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规范施工工序操作,保证关键工序的安全施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目前铁路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 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为依据,对关键工序的安全措施作出了如下规定。第一章 路基一、路 堤1、 在不稳定的地面斜坡及易于倾坍滑动的斜坡上施工时,人行道应离开填方坡脚线 5m 以外,并应设警告标志。2、 在泥沼、淤泥地带填筑路堤采用人工清淤时,应探明泥沼性质及深度,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3、填石路堤边坡的码砌宜与逐层填筑保持在同一高度。4、采用机械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4.1 在填土区边缘应设置安全标志;4.2 土方

2、机械作业时,无关作业人员不得靠近机械;4.3 在挖掘机土斗的回转半径范围内,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4.4 铲运机的运行道路宽度应大于铲运机宽度 1.0m;4.5 电动蛙式打夯机停用时应切断电源;4.6 在水中填筑路堤,应先查明水深和流速,制订打捞抢救措施;4.7 高边坡路堤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5、桥涵缺口的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5.1 锥体和台后路基填土,宜采用顺序作业,填土和夯实作业应避免相互干扰;5.2 锥体坡面铺砌时,必须保持在同一高度;5.3 锥体护坡上不得停放夯具,作业人员不得在护坡下休息。二、 路 堑1、 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2、 开挖时应定期对坡面、坡

3、顶的稳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处理。3、 分层开挖时,作业面应相互错开,严禁重叠作业。4、 严禁在松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5、 路堑开挖危及运输道路及建(构)筑物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6、 高处作业应符合高处作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7、在路堑内高陡斜坡、冻胀泥泞地段作业,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8、清方过程中,发现有瞎炮、残药、雷管时,必须及时由爆破人员处理。9、弃土时不应影响路堑边坡和弃土堆的稳走。严禁在泥石流沟堆弃土石。三、特殊路基1、软土路基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1 软土路基施工应根据现场条件、施工方法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1.2 运土道路的填筑、路面结构应能符合

4、使用要求;1.3 在软土地段填筑路堤,应先作好排水,并按设计要求作好地基处理;填筑中,应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防止路堤坍塌危及人身安全;1.4 施工机械及其配套设备的基础应牢靠、平整,设备组装时应防止不均匀下沉。2、湿陷性黄土路基填筑,采用浸水法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时,其浸水坑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3、 岩溶及其他坑洞地区路基施工,应检查坑洞内情况,对不稳定的岩溶坑洞应加强临时支护,坑洞中有害气体应通风排除。4、 滑坡、崩塌、岩堆和陡坡地段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4.1 应作好滑坡体外的截、排水沟阻止水流入滑坡体内:4.2 滑坡体应设置观测点,观测其动态变化,发现异常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5、4.3 在滑坡范围内不得搭盖工棚、堆放机具;4.4 开挖挡墙基槽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滑坡体内;4.5 开挖崩塌、落石和岩堆地段路堑,应先清理危石和修建拦截建筑物;岩堆开挖前,必须将坡面的松动危石清除;开挖过程中发现山体有滑动或崩塌迹象时,应即停止开挖,采取相应措施;4.6 在陡坡施工时,严禁重叠作业,必要时应设临时拦挡设施防止落石伤人;4.7 雨期和冰雷融化期不宜开挖堆积体,不得夜间施工;4.8 人行道必须设在距边坡线或主要裂缝 5 m 以外,并设警告标志。四、 支挡结构1、 挡土墙、护墙明挖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6、.1 对开挖较深且边坡稳定性较差的基坑,应分段跳槽开挖,加强临时支护;1.2 基坑弃土或坑边材料的堆放位置与高度应不影响基坑的稳定。2、砌筑挡土墙、护墙,不得重叠作业。大型压实机械与墙背的距离不应小于 1m,且应采用静压方式。3、支顶危石或嵌补坡面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4、锚杆挡土墙施工采用高压风、水吹孔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5、预应力锚索施工脚手架平台应用锚杆固定在岩壁上,平台四周应设防护栏杆。钢纹线锚具端应设置安全防护栏,张拉时近旁严禁站人。6、土钉墙施工应随开挖工作面自上而下分层进行,每层开挖的最大高度应与该土体的自稳能力相适应,保持边坡稳定。7、 杭滑桩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7.

7、1 桩口应设防止地表水流入的设施及防止坠物的护栏;7.2 人员上下应有安全可靠的设施,不得携带任何工具、材料;7.3 孔下必须设掩避所,工作人员不宜超过 2 人,起吊时应明确联系信号,统一指挥;7.4 孔下有害气体含量应随时检测,超过规定标准时应进行通风,达到允许浓度标准后方可作业;7.5 孔内爆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的有关规定;7.6 井下作业,不得攀扶箍筋上下;7.7 灌筑混凝土应防止杂物下落伤人 Q8、 桩板式挡土墙施工当锚固桩上端加设锚索(杆)时,应符合第5 条规定。9、坡面挂网、喷护作业时,应设置脚手架,不得攀扶锚杆头上下。10、护坡挡墙施工的提升作业应符

8、合下列规定:10.1 使用吊斗提升时,装载物不得超过斗帮;10.2 使用平板提升时,平板应设置防护拦杆及进出装置。11、支撑渗沟开挖深度超过 1.5 rn 时,应加设支撑。开挖后应立即回填,防止雨水浸泡基坑,危及人身和行车安全。五、爆破作业1、爆破作业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2、爆破作业应根据地形、地质和施工地区环境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3、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4、装药应符合下列规定:4.1 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

9、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4.2 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4.3 起爆药包应在现场装药时制作。5、 大雾天、黄昏和夜间不应进行爆破。确需在夜间爆破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6、起爆前应作好下列防护工作:6.l 起爆应由值班人员临督和统一指挥;6.2 警戒区周围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范围:小药量爆破应距离放炮地点 200 m 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的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确定;6.3 警戒区内的人、畜应撤离,施工机具不能撤离的应有可靠的防护;6.4 在有车、船通过的施工地段,确定爆破时间,应事先与有关运输部门取得联系。7、 起爆应符合下列规定:7.1 导火索起爆

10、时,点炮人员必须有计划地依次点炮并选好撤离线路及躲炮地点。每人每次点火应以信号雷管控制点炮时间。信号雷管的引线长度应比最短的点炮引线短 0.8m,其总长不得小于1m。7.2 火花起爆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严禁用火柴、烟头和打火机。爆破中应记录起爆个数,最后一炮响后 20 min,方准进入爆破区检查。7.3 当近处有闪电和雷声或云雨弥漫可能突然发生雷电时,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7.4 同一施工地段有若干工点同时爆破时,必须统一指挥,在全部警戒和防护工作未完成之前,严禁任何一处起爆。8、 超爆器的手柄应始终由爆破组长一人保管。9、 处理瞎炮应符合下列规定:9.1 应由原装药人当场处理;处理瞎炮

11、时,不得撤除警戒;遇特殊情况,经施工负责人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时处理;瞎炮位置应设明显标志,其周围 5m 内禁止人员通行。9.2 炮眼中的爆破线路、导火索、导爆索等检查完好时可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9.3 应在取出堵塞物后重装起爆药包。9.4 不得在残眼中继续打眼。9.5 可在距瞎炮不小于 0.6m 处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9.6 硝铵类炸药可用水冲淡。第二章 桥 梁一、 明挖基础1、基坑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1.1 基坑开挖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提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1.2 基坑顶面应提前做好地面防、排水设施。1.3 基坑开挖时,不得采用局部开挖深坑及从底层向

12、四周掏土 D1.4 基坑顶有动载时,坑口边缘与动载间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基坑深度、坡度、地质和水文条件及动载大小等情况确定,且不应小于1.0 m。必要时应采取其他措施。1.5 用卷扬机牵引小车上坡时,宜用小钢丝绳牵引,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5。1.6 在土石松动地层或在粉、细砂层中开挖基坑时,应先作好安全防护;当基坑开挖需要爆破时,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中的有关规定;土质松软层基坑开挖必须进行支护。1.7 基坑开挖时,应观测坡面稳定情况。当发现坑沿顶面出现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涌水、涌砂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1.8 采用天然冻结法开挖基坑时,应根据地质、

13、水文、气温等情况,分层冻结、逐层开挖,严禁破坏冻结层。当气温剧烈回升、河水上升时,应提前搞好防水、排水工作。1.9 基坑采用排水法降低水位时,对降低水位区域的建(构)筑物可能产生沉降,应加强观测,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1.10 在排水过程中,当出现大量砂漏、围堰裂缝漏水较大、围堰内侧坍塌等情况时,应暂停抽水,采取加固措施。1.11 拆除多层井点应自底层开始逐层向上进行,在下层井点拆除中,上部各层井点应继续抽水。2、基坑围堰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2.1 围堰结构应能承受水、土和外来的压力,并防水严密;2.2 在围堰内作业,遇有洪水暴涨或漏水渗入不能控制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2.3 土围堰填筑宽度应

14、满足水压力及流水冲刷要求;2.4 钢筋笼卵(片)石围堰,钢筋笼下水时应打桩固牢。3、双壁钢围堰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3.1 在壁板或隔板内焊接时,应采用机械通风,舱内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 25,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含量不得超过 0,5%o2 围堰在浮船或浮箱 ,卜组拼或定位时,浮船或浮箱的四个方位均应设置缆风绳并下锚固定,在锚碇路线上应设浮标 D 浮船及浮箱上,应备有足够数景的救生及防火设备。3 双壁钢围堰接高下沉加载时,应加强缆风绳固位,防止围堰倾斜。围堰顶面应高出水面 1.5m 以上,有涨潮或风浪时应考虑加高。4 围堰内开挖需要潜水爆破时,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B 和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

15、GB 6722)的有关规定。5 双壁钢围堰切割成上、下两节时,在连接构件处,应装倒插连接装置,并加设支撑。在吊卸时,起吊绳不得反弹。二、桩基础1、 钻孔桩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1 钻机安装时,机架应垫平,保持稳定,不得产生位移或沉陷,钻架顶端应用缆风绳对称张拉,地锚虚牢固;1.2 钻孔时,钻速不得过快或骤然变速;孔内弃土不得堆积在钻孔周围;1.3 停钻后,钻头应提出孔外安全放置,孔口应遮盖防护。1.4 旋转钻机进钻时,高压胶管下不得站人。水龙头与胶管连接处应用双夹卡住。钻机旋转时不得提升钻杆。加接钻杆时,连结螺栓严禁用普通螺栓代替。2、挖孔桩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2.1 挖孔桩较深时,

16、孔壁应支护,渗水时应采用抽排水措施。2.2 桩孔周围应有防、排水设施 D2.3 孔口围圈应高出地面 0.3m 以上,并设防护栏。孔口安全梯应挂牢固。2.4 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盖防护。2.5 孔内作业时应有防止物体堕落措施。相邻两孔中,当一孔爆破或灌筑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工作,并撤出井孔。2.6 人工挖孔,当孔内二氧化碳含量超过 0 .5%,或作业人员已感不适时,应采取通风措施。2.7 人工挖孔深度超过 10m 时,应采用机械强制通风。挖孔深度大于 15 m 时不宜采用人工挖孔。2.8 桩孔内岩石需要爆破时,应符爆破作业相关规定,并严格控制炸药用量,不得使用

17、火雷管。3、桩基承台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3.1 搭设的操作平台及支撑系统应连接牢固,并能承受所有施工机具与用料的重量。3.2 插打桩基的定位桩组成的施工平台,应高出设计施工水位 0.5m。平面结构的顶层、底层,应连接成一个牢固的平面整体。平台周围通道应设栏杆及脚手板。3.3 在平台上安装的导向架,在插打钢护筒时,应将平台牢固地支撑在钢护筒上。3.4 在围堰内除土、吸泥,直至封底前,应经常检查围堰内水流的冲刷情况,并有防止围堰倾斜的措施。3.5 在处理桩顶被锤击的破损部分(混凝土、钢桩)的残碴及浮浆时,应加强安全防护。在绑扎钢筋连接时,作业人员应互相配合。3.6 当承台及墩身混凝土灌筑后,应将承

18、台顶面的钢结构切除。三、桥梁墩台1、模板的安装和拆除,符合下列规定:1.1 模板采用分段整体吊装时,应联结牢固;在起吊安装时,应拴溜绳;模板合缝时,不得徒手操作。1.2 工作平台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并搭设牢固,平台上应设围栏及梯步。墩台高度超过 2m 时,应张挂安全网。1.3 施工中不得碰撞模板和脚手架。1.4 模板拆除时,应划定作业区,悬挂警示标志,并按规定的拆模程序进行。2、爬模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2.1 爬模自身的脚手平台、接料平台、吊挂脚手架应安装牢固,并能满足施工要求,在悬空处应张挂安全网 D2.2 爬模爬升体系应设保险装置。架体提升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爬升的模板或爬架上。2.3 用液压

19、千斤顶作爬模提升设备时,在提升前应全面检查。2.4 提升时,除纠偏需要外,油压千斤顶应同步进行作业。3、高墩翻模施工3.1 工作平台和模板连为一体,提升时,吊机应分节块提升并安装牢固。3.2 翻模分节分块的重量,应小于吊机的额定起重量。3.3 模板吊装时应缓慢提升和移动,严禁作业人员攀附在模板上或者模板侧的工作平台上。4、桥台排水及防护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4.1 锥体和台后路基填筑时,应防石头翻滚砸伤人员;4.2 护墙基础开挖,明挖基础相关规定执行;4.3 用汽车卸料时,不得从路基边坡上往下倾卸;4.4 导流建筑物采用石笼下水防护时,工作人员应穿救生衣;采用脚手架或船只投放石笼时,应按顺序

20、投放,并连接牢固。四、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刚构)悬臂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1、预应力连续梁(刚构)悬臂灌筑采用各型挂篮施工时,结构系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稳定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2.0。2、施工前,应根据挂篮的型式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3、悬臂拼装应按组拼程序平衡、对称进行。其平衡总重量不得超过设计允许值;挂篮组拼后,应做静载试验。4、在墩上进行零号块施工的工作平台边缘处,应安装防护设施;墩身两侧与平台之间搭设的人行道板,应连接牢固。5、挂篮的结构及其使用的机具设备应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6、挂篮前、后锚筋,张拉平台的保险绳应坚韧可靠。7、挂篮的行走滑遭,应平整顺直。行走速度不应大于0.1 m/min,限位器应设置牢固。8、水箱作平衡重时,其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9、挂篮牵移时,必须匀速、左右同步、方向顺直、牵力平衡。主梁前端应及时加垫,后端设锚加压。10、灌筑混凝土前,应对挂篮限位装置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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