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单位: 法人代表: 填表时间: 重庆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制发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监制1填写说明注册资本单位为万元(人民币),以外币注册的须注明币种。联系电话为经营地址的办公联系电话。企业类型以营业执照核发为准。记录仪数据归集及数据格式情况应包括时间、轨迹、方位和计量等内容。五、要求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完整。六、如表中所需填写内容较多,可另附文件予以说明,并加盖公章。2申请服务内容 清扫 收集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 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注册资本: 万元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 1)验资证明: (附件 2)委托代理人: 持法人代表委托书 (附件 3)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信箱备 注:3型号及号牌是否安装行驶 和作业记录仪机扫车洒水车车辆 (船舶) 类型船 舶办公地点 场地面积 M2车辆停放地点 场地面积M24企业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其他企业质量控制标准,技术、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附件说明)及相关执行情况:区县(自治县)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签字(盖章):日期: 5以下内容由审批及相关部门填写调查情况和经办人员意见:签字:日期:受理部门意见:签字:日期:审批机关意见:签字(盖章):日期:发证时间 年 月 日 发证号核准经营时 间年 月 日起年 月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