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项目管理公司项目管理实施细则.docx

上传人:微传9988 文档编号:2520842 上传时间:2018-09-20 格式:DOCX 页数:53 大小:69.1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项目管理公司项目管理实施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3页
项目管理公司项目管理实施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3页
项目管理公司项目管理实施细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3页
项目管理公司项目管理实施细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3页
项目管理公司项目管理实施细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一、工程项目现场管理规程 1总则1.1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实现项目投资目标的重要环节,负有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施工安全、环境影响等协调、控制、指挥的权利和责任,旨在工程前期准备至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后开展工作。项目管理公司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唯一的组织协调机构。2职责2.1 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投资、进度、质量的控制,合同、信息、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且组织与协调施工。2.2 严格执行公司对工程投资、进度和质量计划,实施对施工单位日常工作的考核与管理。3主要工作程序和内容3.1 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管理公司要求对该项目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现场情况,合同约定的施工队伍进场计划和现场准备措施。3.2

2、 施工现场准备就绪后七天内正式通知施工单位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的主要目标是:对施工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察看施工现场,交代控制坐标点,确定开工日期。3.3 工程放线定位后及时组织监理单位,项目管理部门测定建筑物周边线外 2m 以内的现场高程及所占用施工场地的现场高程,五天内必须由施工单位在原始记录的基础上用简图形式整理一式四份,会同监理单位签证后,分别上报工程管理部门。3.4 工程动工后及时参加每周工程例会,传达业主、项目管理公司对工程管理的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协调施工、监理、业主三方日常管理和技术管理中的各项事务。3.5 加强日常巡视巡检,纠正施工单位工作的错误行为。协调配合施工单位做

3、好、基础、主体施工。参加工序验收、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重要部分的验收、设备安装和竣工验收,协调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质检安检活动,核签各分部分项验收工程的资料。3.6 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工程节点进度计划考核和每月 25 日的监理工作日常考核。3.7 组织与参加各单体工程的中间验收环节,保证设备按计划进度安装。3.8 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合格的前提下,及时申请行政主要部门进行竣工验收。3.9 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督促施工单位办妥备案,观察修复已交工单体存在的缺陷,如有下列情况:室内清洁,玻璃干净;排水通畅无阻,无跑冒滴漏;有压力管道需二次打压试验;供电、智能化等检验

4、合格,箱盖完好,设施完备;车间联动试车完成。3.10 在按上述要求检查合格后,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向业主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办理移交会签。3.11 项目管理组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积极工作、不断提高自身项目管理素质,认真细致地分类收集下述备查报表:项目管理工作规划;项目管理例会纪要和工程缺陷统计报表;原始地面实测记录,开挖深度实测记录;工作联系函及设计变更签证单。3.12 项目管理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公司安排。3.13 项目管理公司不定期组织监理、各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的安全检查。3二、安全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1、本细则编制依据1.1 国家、部、省及有

5、关部门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程;1.2 本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2、本细则适用包头东宝生物研发中心和年产 3500 吨新工艺明胶建设项目建筑与安装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工作。3、本项目管理公司对安全施工监督管理所承担的职责为:3.1 对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审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3.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和处理施工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必要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3.3 当承建单位安全生产严重失控时,建议建设单位下令进行停工整改;4、安全生产监管措施:4.1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6、的方针,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4.2 审查施工单位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4.3 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严格审查;4.4 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是否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且进行技术交底;4.5 检查并监管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4.6 检查施工单位现场的消防工作、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4.7 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4.8 发现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

7、发现隐患要责令其停工整顿。5、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5.1 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单位上报以下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5.1.1 安全资质及证明文件5.1.2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5.1.3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专业人员配备5.1.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5.1.5 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5.1.6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等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5.1.7 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5.1.8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5.2 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有关文件,监理单位配合管理公司进行审查,经检查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才能开工:

8、5.2.1 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并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5.2.1 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并配备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5.2.2 编制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落实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5.2.3 检查开工时所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是否到达现场,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已经到位,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55.2.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及上岗证;5.2.5 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

9、安全员、班组长和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加强职工安全意识。5.2.6 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5.2.7 在施工开始之前,应了解现场的施工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以便掌握有关资料,及时提出防范措施;5.2.8 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标准,在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6、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6.1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6.2 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6.3 全面落实

10、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6.4 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加强现场监督与检查,专职安全员应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安全监察部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视工程情况在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大、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和验收。6.5 接受监理单位和管理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和管理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6.6 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及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及安全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6.7 加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

11、作,并于每月 25 日前将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以安全月报的形式报送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公司。6.8 按要求及时提交各阶段工程安全检查报告。6.9 组织或协助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6.10、施工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单位审批后的临时用电方案执行。三、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细则 1、项目投资控制的目的:1.1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是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的条件下,将工程的实际费用控制在目标值之内。此项控制以目标值为基线,实施于整个工程管理过程中。2、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2.1 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要求进行工程施工招标。2.2 格审查施工技术方案

12、及措施2.2.1 要由懂技术、有现场实践经验的专业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方案及其他费用有关的技术方案和措施进行审核。2.2.2 加强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对施工图纸中的问题要求设计单位及时解决,力求做到不因图纸和技术问题而延误施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2.3 严格控制施工质量72.3.1 对进场的原材料和设备及其它半成品等应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各种质量检验。另外还要有一个完善的设备和材料管理程序,以保证材料和设备及半成品始终处于良好的质量状态。2.3.2 通过各种措施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减少一般质量事故。2.4 搞好施工进度和计划管理2.4.1 应按总体计划要求按时开工

13、,材料和设备价格会随市场而波动,力求避免因延误开工后的价格上涨而造成投资费用的增加。2.4.2 要认真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必要时还应编制旬、周施工计划。一般应编制 3 个月滚动计划。不但要有形象进度计划,还要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路线和关键节点,以便进一步落实人员、机具、材料和设备等。2.4.3 提高劳动生产率,做到按计划施工,避免和减轻高峰期的施工压力,同样也能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2.4.4 分析没完成计划任务的原因并追究责任,争取在下一周期的施工段中补回损失,避免工程延期造成的损失。2.5 依据施工进度,合理支付工程款2.5.1 要求施工单位按时上报验工月报,对施工单位上报的验工月报要

14、按现场实际完成情况严格审查核实,不多报、早报、重报、漏报,控制费用不超过目标。2.5.2 对统计的验工月报的审核必须由相关的专业工程师签字,才能作为拨款的依据。2.5.3 拨款的比例要严格按协议或合同办理,当发现有重大的质量问题时应拒绝付款。工程付款单必须由项目管理造价工程师签字才有效。2.5.4 工程施工决算经审计无疑后方可付清余款,但应按合同要求留下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金期满后付清。同时,严格控制工程款的最终超付现象。2.6 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费用的控制2.6.1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签证要严格审查,凡在协议或合同内已包含或定额范围内的内容一律不予签证。2.6.2 施工签证先要由监理单位富有

15、现场施工经验的专业工程师签字认可,然后交给项目负责人确认签字,报项目管理公司审计组价认可。2.6.3 分析没完成计划任务的原因并追究责任,争取在下一周期的施工段中补回损失,避免工程延期造成的损失。3、依据施工进度,合理支付工程款3.1 要求施工单位按时上报验工月报,对施工单位上报的验工月报要按现场实际完成情况严格审查核实,不多报、早报、重报、漏报,控制费用不超过目标。3.2 对统计的验工月报的审核必须由相关的专业工程师签字,才能作为拨款的依据。3.3 拨款的比例要严格按协议或合同办理,当发现有重大的质量问题时应拒绝付款。工程付款单必须由项目管理公司造价工程师签字才有效。3.4 工程施工决算经审

16、计无疑后方可付清余款,但应按合同要求留下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金期满后付清。同时,严格控制工程款的最终超付现象。94、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费用的控制4.1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签证要严格审查,凡在协议或合同内已包含或定额范围内的内容一律不予签证。4.2 施工签证先要由监理单位富有现场施工经验的专业工程师签字认可,然后交给管理单位及设计单位的技术主管签字认可。4.3 现场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应由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及设计单位专业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有效。4.4 所有签证和设计变更都应附有预算书,且公司造价工程师予以审核,作为决算和结算的依据。5、做好工程决算和最终结算5.1 在工程竣工之前,应要求施工单

17、位限期完成工程的竣工决算书。5.2 施工决算应根据合同规定执行,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国家、地方政策调价进行编制。5.3 对施工单位编报的施工决算应先由专业预算管理人员进行初步审核,然后经具备工程预(决)算审计资格的单位审计。四、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细则 为有效控制项目部各类工程建设施工进度,依据公司计划安排和项目管理合同,确保工期目标的按时实现,特制定本制度。1、 各部门职责1.1 项目部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时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检查、监督、考核进度计划执行情况。1.2 项目管理公司和监理单位审核、审批施工进度计划,代表业主监督计划执行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实

18、现工期目标。1.3 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依据合同和施工图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实现工期目标。2、进度控制措施2.1 项目管理公司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总进度计划范围内) ,审核内容主要为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目标,施工人员、技术、机具是否满足,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是否得当。2.2 以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项目管理部应合理制定控制性工程施工计划,避免控制性工程影响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的实现。2.3 对施工单位建立全面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工程日志、工程实际与计划进度网络对比图,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进度调整措施。2.4 项目管理公司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分析影响进度

19、的主要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相关责任方执行。2.5 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关键节点工期延误,给予处罚,若是总工期得到保证,即退回之前所罚款项;对于总工期未能保证的,所罚款项不予退还并且按照合同约定扣违约金。2.6 项目管理公司要积极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界条件,减少外界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使施工单位能全力投入生产。112.7 对于项目收尾阶段的工程,施工单位要从新制订合理进度计划,项目部要从新审核经监理批准的进度计划(必须在总进度计划范围内) ,审核内容同原计划审核标准。3、 进度检查3.1 参加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公司及业主等。3.2 方式:项目管理公司定期检查或按关键

20、节点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项目管理公司向施工参建单位下发检查结果,对未按进度计划执行的单位进行通报,时情况而定给予罚款,并将此结果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和领导。3.3 进度提前的,根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奖励。4、 工程进度管理4.1 工程建设进度控制是指对工程建设各阶段中的工作内容、工作顺序、持续时间及工作之间的相互搭接关系等进行计划并付诸实施,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经常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障碍或调整、修改原进度计划后再付诸实施。4.2 进度控制的主要方法有:行政方法、经济方法和管理技术方法。使用行政方法进行进度控制,直接、迅速、有效,但要提倡科学性,防

21、止主观、武断、片面的瞎指挥。进度控制的经济方法,是指有关部门和单位用经济类手段对进度进行影响和制约。进度控制的管理技术方法,就是通过规划、控制和协调,来保证工期目标的实现。进度控制的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和信息管理措施等。4.3 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的编制。总体进度计划是从工程项目开始建设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统一部署,是公司各部门工作计划的编制依据,也是分配项目建设资金的依据。对保证项目建设的连续性,增强建设工作的预见性,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具有重要作用。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实事求是,编制切实可行的总体进度计划。4.4 项目管理公司要对公司各部门的计划进行审核,各种计划

22、要相互衔接,相互支持,切实可行。如物资供应计划是否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资金筹措计划是否满足项目实施计划的要求,对于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要及时向业主领导反映,及时解决。4.5 保证工程项目按期建成交付使用,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最终目标。要从不同角度对进度总目标进行分解,形成施工进度控制目标体系,从而作为实施进度控制的依据。4.6 工程进度控制程序。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原则下实施动态控制。承包商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按时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月施工进度计划及周施工进度计划,并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报监理部和项目管理部审批。监理部和项目管理部

23、根据审批修改后的各承包商施工计划,下达总体的月施工进度计划。4.7 进度计划的实施监督与调整。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对承包商实际进度进行跟踪监督。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调度通知 ,指令承包商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与承包商协商采取相应措施。 定期(最少一个月一次)召开工程例会,研究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督促有关责任方实施。4.8 用经济方法控制施工进度,依照奖惩制度进行奖惩。134.9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承包商施工中各类人员、各种施工机械和不同作业机组的数量要求,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响应并作为评标的依据之一。

24、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对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检查考核。4.10 检查进场的人员、材料、设备的规格与数量是否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如不能满足正常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向施工承包商提出,从物资上保证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4.11 项目管理部要积极为承包商施工创造良好的外围条件,做好“三通一平”工作,尽量减少外界干扰对工程进度的影响。4.12 在项目进行的全过程中,及时反馈工程进度信息,定期检查工程进度,及时将实际值与计划值进行比较,发现偏离及时提出建议,协助承包商修改计划,调整施工机械和人员数量,实现进度计划目标。4.13 定期向施工单位通报项目施工进度,提出工期要求,促使各施工单位用行政方法加快施工进

25、度。4.14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必要的经济措施, 保证项目进度目标的实现。如对工期滞后,关键节点未完成的单位给予罚款,用来奖励工期提前的单位,把月度计划的完成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4.15 为了加快工程进度,监理和项目部人员在接到施工单位的报验单后要及时到工地进行验收,并及时作出验收结论,不合要求的令其整改,整改完毕及时复验。五、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细则1、 工 程 质 量 控 制 标 准1.1 合 同 工 程 实 施 过 程 中 , 国 家 或 国 家 部 门 颁 发 新 的 技 术 标 准 替 代 了 原 技 术标 准 , 从 新 标 准 生 效 之 日 起 , 依 据 新 标 准

26、执 行 ;1.2 当合同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低于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时,应按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执行;1.3 当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包括推荐标准和强制性标准)低于合同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时,按合同技术标准执行;1.4 项目管理部和监理部分可以依照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对工程质量控制所执行的合同技术标准与质量检验方法进行补充、修改与调整;1.5 当合同文件中有关质量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合同双方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按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同行公议标准履行。152、工程质量控制流程意见或建议否否其他资源投入质量标准、目标质量

27、控制措施提供施工图纸或设计修改文件设计文件签发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措施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批设计单位设计文件进行修改施工单位调整重新报送建筑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检验合格施工准备检查合格施工实施,跟踪监管单元,分部工程验收工程进度支付质量签证信息反馈2.1 施工质量体系的检查与认可2.1.1 施工单位应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其质量目标是保证承建工程质量满足合同条款、技术规范以及设计各项技术要求。2.1.2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责任2.1.2.1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按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完成质量管理组织、质量检测机构的组建,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编制,完成施工质

28、量检查员、施工质量检测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业务考核;2.1.2.2 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质量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方法、检测内容与检查频率,将全部时间用于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检测、检查和质量记录的管理,并接受管理公司的检查与监督;2.1.2.3 项目管理公司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活动的审查、检查、认证与批准,并不能免除或减轻承建单位应承担的合同责任。2.1.3 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组织、质量检验机构、施工测量机构、施工质量检查员和施工质量检测机构操作人员的资质,必须报经监理部审批或认可,以备项目管理公司检查。2.2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2.2.1 施工单位应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

29、在合同工程开工前或合同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编制,并报送项目管理公司及监理单位批准。2.3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验收2.3.1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文件规定,复核项目管理部提供的首级控制网测17量资料,并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布设。2.3.2 施工控制网或加密控制网布设的施测方案,必须事先报经监理单位批准。监理单位派出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施测过程进行监督,或通过监理校测完成对控制测量成果的审查和验收。2.4 施工单位必须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确保进场材料满足工程开工及施工所必须的储存量,并符合规定的技术品质和质量标准要求。2.5 进场施工设备应满足工程开工及施工所必须的数量、规格、生产

30、能力、完好率、适应性及设备配套要求。经监理单位和管理公司检查不合格的施工设备,施工单位应进行检修、维护或撤离工地更换。经查验合格的施工设备,应为工程施工所专用。未征得监理单位或业主同意,这些施工设备不得中途撤离工地。2.6 项目管理公司工作程序框图: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检查落实施工条件核实施工单位质保体系组织设计交底测量控制网点移交下达开工令提供开工项目的设计图纸检验进场材料的质量检查进场施工设备检查业主提供的条件组织人员设备测量、试验资质3. 开工前质量控制3.1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管理公司和监理单位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进场施工设备表、施工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等,经业主

31、及监理单位审查并检查施工准备工作情况符合合同要求后,填报开工申请单,由业主单位签发开工令。3.2 招标图纸不能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施工单位应按经业主签发的施工图纸与技术要求施工。3.3 项目管理公司做好每张施工图纸的审查,及时发现、纠正施工图纸中存在的图面缺陷和差错。如果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和合同技术条件存在重大偏离,及时联系设计院进行确认。3.4 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公司可以根据现场地形、地质与施工条件变化提出优化设计建议,提交业主决策。3.5 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需进行图纸会审,由项目管理公司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的设计技术交底会议,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3.6 对每项工程施工措

32、施计划,监理单位着重审查其施工方案、程序和工艺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并在通过审查和批准后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和实施。3.7 每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管理公司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工作。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4.1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合同文件技术条款、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工程质量标准、设计文件,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中确定的施工工艺、措施和施工程序,按章作业、文明施工。194.2 项目管理公司对施工单位检验、测量和承担技术工种作业人员的技术资质,以及施工过程中施工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以保证施工过程中人力、物力等施工资源投入满足工程质量控制要求。4.3 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公司项目组以单体工程为基础、以工序

33、控制为重点,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4.4 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项目管理公司项目组有权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作出指示:4.4.1 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包括进入现场、制造加工地点察看,查阅施工记录,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并要求承建单位提供试验和检测成果;4.4.2 指示施工单位停止不正当的或可能对工程质量、安全造成损害的施工(包括试验、检测)工艺、措施、工序、作业方式,以及其他各种违章作业行为;4.4.3 指示施工单位停止不合格材料、设备、设施的安装与使用,并予以更换;4.4.4 指示施工单位对不合格工序采取补工或返工

34、处理;4.4.5 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管理中严重失察、失职、玩忽职守、伪造记录和检测资料,或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撤换、直至责令退场;4.4.6 指令多次严重违反作业规程,经指出后仍无明显改进的作业班、组、队停工整顿、撤换、直至责令退场;4.4.7 指示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对完建工程继续予以养护、维护、照管和进行缺陷修复;4.4.8 行使工程施工合同文件授予的其他指令权。4.5“三检制”程序4.5.1 每道工序完成后,应由班组填写初检记录并签字。一道工序由几个班组连续施工时,要作好班组交接记录,由完成该道工序的最后一个班组填写初检记录。4.5.2 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的专职质检员和施工

35、技术人员一起进行复检工作,并填写复检意见。4.5.3 由技术负责人进行最后检查,在上一道工序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4.6 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4.6.1 建筑物基础开挖,基础分部隐蔽工程,以及监理单位要求检验的关键部位(应事先确定) ,其终检工作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特别重要的工程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专职质检员和有关人员参加,终检合格后,方可向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公司申请联合检查验收,4.6.2 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工作,由监理单位主持,组织业主、项目管理公司、施工单位成立联合检查验收组进行工作。4.6.3 监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申请验收报告后

36、,应在 24h 内通知联合检查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填写施工质量联合检验合格报告,严禁未经共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就签发合格报告。4.6.4 隐蔽工程联合检查验收时,地质人员和承建单位提供检查所需的施工地质测绘图和相应的地质资料。214.6.5 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施工质量联合检验合格(开仓)证一式四份,报送监理中心一份,三份留施工单位归档整理,供分部工程验收和阶段验收时使用。4.6.6 承建单位应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重要部位的工艺及外观质量制订专题施工措施,报监理审批同意,先在次要部位进行试验后,方可进行重要部位的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外观质量。4.6.7 对有外观质量

37、要求的重要部位,应把外观质量作为重要的检查内容和检测项目,并据此进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单元工程外观质量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处理,直至合格。4.6.8 根据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对工程外观必须作出评价。4.6.9 在质量等级评定中,外观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的工程,质量等级不能评为“优良工程” 。4.6.10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4.6.10.1 因施工过程或工程养护、维护和照管等原因导致发生工程质量缺陷时,承建单位应及时查明其范围和数量,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缺陷修复和处理措施。4.6.10.2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措施经监理中心批准后方可进行。4.6.11 承建单位应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38、处理经过及遗留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对于隐蔽工程应详细记录施工和质量检查情况,必要时应照相或取原状样品保存。5.施工质量事故处理5.1 由于施工材料、设备安装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技术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导致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因此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的,均应认定为工程施工质量事故。5.2 工程质量事故按对工程的耐久性、可靠性和正常使用的影响程度,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直接损失大小,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四类,小于一般事故的质量问题称为质量缺陷。5.3 事故调查应查清事故原因、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并遵循“三不放过” (即事故

39、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5.4 事故调查处理程序5.4.1 质量事故发现后,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向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当质量事故危及施工安全,或不立即采取措施会使事态进一步扩大甚至危及工程安全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临时或紧急措施进行防护。5.4.2 监理单位及业主单位有关人员尽快抵达现场,与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共同进行初步调查,并安排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5.4.3 在初步查明质量事故的基础上,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向监理单位及业主单位报送事故初步调查报告。监理单位根据自己的初步调查结果,在施工单位事故初步调查报告的基础上,向业

40、主单位上报初步调查报告。5.4.4 召开由业主组织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协调会,评估事故性质,讨论并确定调查工作的安排。235.4.5 建设各方对事故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在调查过程中,监理单位督促为调查事故原因而开展的勘探取芯、物探和检测试验工作,调查完成后,由监理单位或业主指定的单位完成事故调查报告,报送有关单位。5.4.6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由业主单位组织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和事故处理方案等工作。5.4.7 施工单位根据事故处理方案制定事故处理措施及质保措施,经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批准后实施,由监理单位监督、检查质量事故处理过程,并进行必要的试验检测工作。5.4.8 质量事故处

41、理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业主及监理单位提交事故处理报告。5.4.9 由业主组织建设四方对质量事故处理进行验收。5.4.10 根据质量事故的责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质量事故处理的经济问题进行处理。六、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细则1、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权限划分;1.1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权限划分的基本原则是:法人管理,分级负责。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在其授权范围内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诚信履行受托义务。2、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2.1 公司总经济师主抓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其职责为:2.1.1 研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2.1.2 审核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及重

42、大合同修订、变更;2.1.3 审查公司重大、复杂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履行情况; 2.1.4 审签公司的工程投标经济标评审、合同评审,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指导、决策;2.2 公司合约部为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部门,其职责为:2.2.1 负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组织宣传、学习上级有关工程合同管理方面文件,贯彻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2.2 起草制订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办法;2.2.3 指导、组织协调公司系统内各单位工程合同管理部门工作;2.2.4 参于公司直管、重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工作;2.2.5 监督、检查各单位合同管理工作情况,并负责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落

43、实。2.3 公司法律事务部是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指导部门,主要负责对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控制。3、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程序规定3.1 完善合同签订程序,严格执行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订合同制度。3.1.1 严格规定被授权人的授权范围,只有被授权人有权签订投标文件和25签订合同等协议性文件。以总公司、局名义承接工程、签订合同的被授权人严格按总公司、局要求办理授权书;3.1.2 以公司名义承接工程、签订合同的被授权人,严格按授权书规定的授权范围行使被授权人在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上的签字权,被授权人在签订协议性(按招标文件规定)文件前,必须按质量管理手册要求组织合同评审,并对合同对方资信进行

44、评估,对合同履行成本进行测算,及时做出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3.1.3 公司与业主单位合同的签订者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必须是各单位经理及以上层级人员。公司与分包单位合同、协议性文件的签订者必须是各单位经理或项目经理,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上的签字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合同文本按合同约定加盖双方印章;3.1.4 严禁各单位经理、项目经理在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的情况下,擅自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3.1.5 项目只启用项目部和项目财务专用章两枚印章。印章的刻制和管理按总公司、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分包方或合作方的分包协议、材料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协议

45、等合同性文件使用项目印章,也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介绍信或担保。3.2 完善合同上报、交底、发放和保管程序,严格执行合同文件管理制度。3.2.1 分公司、项目必须建立工程合同管理台帐,以公司名义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应在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报送公司合约部一份原件备案(如分正、副本,应报送正本);以总公司、局资质签订的合同应在签订合同后 30日内报送公司合约部两份原件备案(如分正、副本,应报送正、副本各一份);3.2.2 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各主管领导、各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施工队(工区)负责人等,对合同主要内容进行详细交底,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界定工程施工范围、工期、质量、安全要求等。

46、每个合同都应有书面交底记录,并在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部门存档;3.2.3 项目必须严格控制施工合同文本的发放,发放范围由项目经理决定,发放应有书面记录,与合同原件一起保管在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部门。项目其他部门需要了解合同内容时,可以在合同管理部门现场登记,查阅;3.2.4 各分公司、项目部应配置专(兼)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员。4、总包合同的管理 4.1 公司与业主的合同实行二级评审制度,未经评审或评审未通过的合同不得签订。各单位自行洽谈承接的工程,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草案自行组织合同评审,并把合同草案及评审表及时报送公司合约部,经公司组织合同评审后,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订合同。公司洽谈承

47、接的工程,公司组织合同评审,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订合同。4.2 各单位进行合同评审时要对合同风险进行评估,要将合同中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进行充分的论证分析,要写出具体文字评审意见,特别是合同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要以书面形式随同合同草案上报。4.3 重大合同(合同额在 2 亿元及以上)或者是社会影响较大的合同履行要实行定期上报制度,项目应每月将合同履行情况(重点放在单价变更、费用支付等方面)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合约部,并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要公司协助处理的事项一并上报。274.4 工程完工后,项目要及时与业主进行结算。在与业主方办理结算过程中,项目经理是工程结算的第一责任人,组织有关

48、人员编制详细的结算资料。在结算中要做到“方法得当,手段灵活,洽商有力”,确保预期目标实现。工程完工后原则上六个月之内办理完工程结算,对超过两年未能办理完工程结算的项目,应写出书面报告给公司说明情况。5、分包工程合同管理5.1 分包工程合同前期管理5.1.1 各单位应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拟订适用的分包工程合同文本,并应进行评审。项目原则上应采用一个通用文本,并把最终确定的文本报公司合约部备案;5.1.2 分包队伍选择按公司有关规定,优先选择通过公司劳务企业信用等级考核的队伍。若使用新的队伍,应具备相应分包或劳务资质,并及时报公司工程技术部评审通过;5.1.3 公司原则上不提倡签订

49、联营协议,如果以公司名义签订联营工程协议,必须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且工程造价原则上不能低于 5000 万元,管理费标准不能低于 3%(不包括任何其他费用)。坚决杜绝以总公司和局名义签订联营协议;5.2 分包工程合同签订5.2.1 分包工程合同必须约定,分包方施工的项目应承担总包方对业主的履约责任,并向总包方提供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不得早于业主验收合格时间;5.2.2 重大分包合同(合同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的签订,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分包单位确定后,合同当事人单位需将双方拟定的合同文本报送公司合约部,经公司评审通过后,及时完善合同的签订手续,并应将签订后的合同文本报送公司合约部备案;5.2.3 工程项目如发生重大设计变更,项目部应及时组织项目相关部门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由项目部与分包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作好变更记录;5.2.4 监督分包方及时向农民工支付人工工资等费用,确保无任何因农民工工资等费用的支付造成对项目、公司产生不良信誉影响。5.3 分包工程合同的结算5.3.1 分包队伍按合同完成其所承担的全部工程内容后,应及时办理结算。结算由各单位、项目办理,并经项目经理审签。各单位所属项目,结算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且必须经各单位经理审签。结算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经各单位经理审签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规章制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