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XX-XX-20XX建设部备案号:JXXXXX-20XX福建省城市道路雨水设计标准Standard for Urban Road Drainage of Fujian Province(征求意见稿)2012XXXX 发布 20XXXXXX 实施福 建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发 布2前 言本设计标准是根据省住建厅 2011 年 11 月201161 号“会议纪要”的精神要求,由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持编制而成。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收集资料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的地域特色和城市道路雨水设施建设的发展趋势,参照台北、高雄等相似地域先进城市的相
2、关标准,制定了本设计标准。本标准共有 6 个章节和 2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含:总则、术语和符号、设计流量和设计水质、雨水管涵和附属构筑物、雨水泵站、雨水调蓄池。其中:增加低影响度开发、道路积水、初期雨水、雨水调蓄池、台风雨、U 型侧沟、临时抽排设施等术语;增加雨水设计流量的数学模型计算法;增加雨水管涵的设计步骤及前期资料的收集内容;增加 U 型侧沟、雨水渗透设施、广场排水、雨水调蓄池;增加临时抽排设施设置原则等内容。调整综合径流系数、地面积水时间、管道折减系数;调整雨水泵房备用泵设置原则等内容。在执行本设计标准过程中,请各使用单位注意累积资料、认真总结使用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及建议函告省住
3、建厅市政处、科技处,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单位负责人:高学珑主要起草人:陈奕 高学珑 余美文 许乃星 段小兰 孙燕 朱洁3目 录1 总 则 52 术 语 和 符 号 62.1 术语 .62.2 符号 .73 设 计 流 量 和 设 计 水 质 .93.1 雨水量 .94 雨 水 管 涵 和 附 属 构 筑 物 124.1 一般规定 124.2 水力计算 144.3 雨水管道 154.4 雨水检查井 164.5 雨水跌水井 174.6 雨水口 174.7 U 型侧沟 174.8 出水口 184.9 雨水渗透设施 184.10 立体交叉道路排水 184.11 广场排
4、水 194.12 市政管线综合 195 雨 水 泵 站 .205.1 一般规定 205.2 设计流量和设计扬程 205.3 集水池设计 205.4 泵房设计 215.5 出水设施设计 226 雨 水 调 蓄 池 .2446.1 6.1 初期雨水设计水质 .24附录 A 暴雨强度公式的编制方法 26附录 B 排水管道和其他地下管线(构筑物)的最小净距 28条文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951 总 则1.0.1 为体现福建省的地域特色,提高城市道路排水设施的服务水平,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障城市道路安全
5、的前提下,特编制此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的道路雨水工程设计。1.0.3 福建省城市道路雨水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62 术 语 和 符 号2.1 术 语2.1.1 道路排水工程 road sewerage engineering收集、输送、排放道路路面及其周边地块雨水的工程。2.1.2 道路排水设施 road sewerage system道路排水工程中的管道、构筑物和设备等的统称。2.1.3 低影响度开发 Low Impact Development通过分散的、小规模的源头控制机制和设计技术, 综合采用入渗、过滤、
6、蒸发和蓄流等方式减少径流排水量,使城市开发区域的自然水环境功能尽量接近开发之前的状况。2.1.4 道路积水 road waterlogging强降雨或连续性降雨超过道路排水能力,导致道路路面产生积水灾害的现象。2.1.5 初期雨水 initial rainwater地面形成地表径流的降雨过程初期的雨水。2.1.6 径流系数 runoff coefficient一定汇水面积内地面径流水量与降雨量的比值。2.1.7 暴雨强度 rainfall intensity在某一历时内的平均降雨量,即单位时间内的降雨深度。工程上常用单位时间单位面积内的降雨体积来表示。2.1.8 重现期 recurrence
7、interval在一定长得统计期间内,等于或大于某暴雨强度的降雨出现一次的平均间隔时间。2.1.9 降雨历时 duration of rainfall降雨过程中的任意连续时段。2.1.10 汇水面积 catchment area雨水管涵汇集降雨的面积。2.1.11 地面集水时间 inlet time, concentration time雨水从相应汇水面积的最远点地面径流到雨水管涵入口的时间。72.1.12 雨水调蓄池 rainwater storage tank把雨水径流的高峰流量暂存其内 ,待最大流量下降后再从中将雨水慢慢地排出的一种雨水收集设施。2.1.13 台风雨 typhoon ra
8、in台风引起的降雨,降水量及强度较大,多属阵性。2.1.14 雨水泵站 storm water pumping station抽送雨水的泵站。2.1.15 U 型侧沟 U-side channel设置于道路路沿石边,用于排放道路面雨水的 U 型排水沟。2.1.16 临时抽排设施 temporary pumping facilities当道路路面出现影响通行的积水,临时用于抽送道路管涵或路面积水的设施。2.2 符 号2.2.1 设计暴雨流量A1,C,b,n暴雨强度公式中的有关参数;P设计重现期;t降雨历时;t1地面集水时间;t2管涵内雨水流行时间;m折减系数;q设计暴雨强度;径流系数;F汇水面积
9、;Qp泵站设计流量;2.2.2 水力计算Q泵站设计流量;v流速;A水流有效断面面积;h水流深度;8I水力坡降;n粗糙系数;R水力半径;93 设 计 流 量 和 设 计 水 质3.1 雨 水 量3.1.1 采用推理公式法计算雨水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Qs=qF (3.1.1)式中 Q s 雨水设计流量(L/s) ;q 设计暴雨强度L/(s.hm 2));径流系数;F汇水面积(hm 2) ;注:当有允许排入雨水管道的生产废水排入雨水管道时,应将其水量计算在内。3.1.2 有条件的地区,雨水设计流量可采用数学模型法计算,利用数学模型法设计流量过程线可按以下 5 个步骤计算:1. 设计暴雨设计暴
10、雨包括确定设计暴雨量和设计暴雨过程,设计暴雨量可按城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设计暴雨过程可按以下 3 种方法确定:1) 芝加哥降雨模型根据自记雨量资料统计分析城市暴雨强度公式,同时采集雨峰位置系数,雨峰位置系数取值为降雨雨峰位置除以降雨总历时。2) 当地水利部门推荐的降雨模型采用当地水利部门的设计降雨雨型资料,必要时需作适当修正。3) 设计暴雨统计模型结合城市暴雨强度公式的采样过程,收集降雨过程资料和雨峰位置,根据常用重现期部分的降雨资料,采用统计分析方法确定设计降雨过程。2. 汇水流域面积应根据雨水口布置划分汇水流域,计算汇水流域面积。3. 地表径流过程线可采用瞬时单位线法、时间面积等流时线法、
11、线性水库、非线性水库和运动波法计算地表径流过程线。4. 管网汇流过程宜采用运动波法计算管网汇流过程;若考虑下游回水的影响,宜采用动力10波法进行校核。5. 流量调节在计算过程中应考虑径流调节的作用。3.1.3 径流系数1.沿海台风雨地区重要区域范围内的城市道路综合径流系数宜采用 0.95。2.其他地区当道路周边地块用地性质明确时,采用表 3.1.3-1 的规定取值确定综合径流系数;当道路周边地块用地性质不明确时,采用表 3.1.3-2 的规定取值确定综合径流系数;3.综合径流系数高于 0.75 的地区宜采用渗透、调蓄措施。表 3.1.3-1 径流系数地面种类 各种屋面、混凝土或沥青路面 0.8
12、50.95大块石铺砌路面或沥青表面处理的碎石路面 0.550.65级配碎石路面 0.400.50公园或绿地 0.100.20表 3.1.3-2 综合径流系数地面种类 商业区 0.700.90混合住宅区 0.650.90工业区 0.600.85单位学校 0.500.70农业地 0.300.50地下道 0.750.95机场 0.400.60山区 0.600.753.1.4 采用推理公式法设计暴雨强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3.1.4)nbtPCAq)+(lg167=式中: q 设计暴雨强度L/(shm 2);P 设计重现期(a) ;t 降雨历时(min) ;A1、 C、 n、 b参数,根据统计方法进
13、行计算确定。注:1)在具有 10 年以上自动雨量记录的地区,设计暴雨强度公式,可按本规范附录A 的有关规定编制。112)暴雨强度公式的取样方法,在具有自记雨量记录年限不大于 20 年的地区宜采用年多个样法,在具有 20 年以上自记雨量记录的地区可采用年最大值法,若采用年最大值法,应进行重现期修正,可按本规范附录 A 的有关规定编制。3.1.5 雨水管涵设计重现期,应根据汇水地区性质、重要程度、地形特点和气候特征等因素确定,同一排水系统可采用不同重现期。重现期应采用 1年3 年,重要干道、重要地区或短期积水即能引起较严重后果的地区,应采用 3 年5 年,并应与道路设计协调。经济条件较好或有特殊要
14、求的地区宜采用规定的上限。特别重要地区可采用 10 年或以上。3.1.6 应校核城市道路雨水系统排除地面积水的能力,根据城市特点、积水影响程度和内河水位调控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一般根据重现期校核排除地面积水的能力,重现期应采用 3 年5 年,重要干道、重要地区或短期积水即能引起较严重后果的地区,应采用 5 年10 年, 经济条件较好或有特殊要求的地区宜采用规定的上限,目前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分期达到标准。特别重要地区可采用 50 年或以上。3.1.7 雨水管涵的降雨历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t = t1 + mt2 (3.1.6)式中:t降雨历时(min) ;t1地面集水时间(min) ,
15、视距离长短、地形坡度和地面铺盖情况而定,一般采用 515 min;车行地道采用 5 min,U 型侧沟采用 510 min;当采取雨水渗透、调蓄等措施,从源头降低雨水径流产生量时,出流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缓。m折减系数,管道折减系数 m=2,在陡坡地区,暗管折减系数m=1.22,经济条件较好、安全性要求较高地区的排水管涵 m 可取 1;t2管涵内雨水流行时间(min) 。124 雨 水 管 涵 和 附 属 构 筑 物4.1 一 般 规 定4.0.1 城市道路排水设计雨水管涵宜采用管道或暗涵。4.0.2 雨水管涵设计前应调查收集的资料1) 地形、地质、水文及气象等自然条件资料:包括地形、地势
16、、地下水位、地区沉陷情况、降雨记录、灾害情况及其对应的降雨强度、风向等。2) 城市各种相关规划资料: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周边土地开发控制性详细规划等。3) 周边相关水体水文资料:包括拟排放水体的河床标高、洪(潮、涝、常)水位(或水痕位) 、洪(潮、涝)水量等。4) 道路现状、地下现状管线及其他现状相关市政设施资料:包括道路横断面、各类市政管线规格、高程等。5) 周边人文文化、历史古迹等资料4.0.3 雨水管涵设计步骤13设计工作开始搜集基本资料(自然条件、规划、水文水体、地下管线等)汇水区域划分计算流量决定降雨设计频率,地表径流系数,集流时间现场踏勘及调查降雨强度推求选择排水构造物
17、型式及布置水力学分析决定断面尺寸绘制工程设计图编制施工预算书及发包文件水工结构及基础设计施工交底技术要求工程数量计算 工程估价标准图选用非标工程设计图工作协调道路排水设计步骤流程图标准图(无) 标准图(有)144.0.4 各地区可根据自身的地形地势、环境标准、经济条件等选择对初期雨水的处理方式。4.1.1 雨水管涵系统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情况统一布置,分期实施。雨水管涵断面尺寸应按照远期规划设计流量设计,按现状水量复核,并考虑城市及道路周边地块远景发展的需求。4.1.2 雨水管涵平面位置和高程,应根据地形、土质、地下水位、道路横断面、原有的和规划的地下设施、施工条件以及养护管理方便等因素综
18、合考虑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的雨水管宜布置在机动车道以外的范围内。4.1.3 当城市重要道路纵坡小于 3时,为保证路面雨水的迅速排放,宜采用U 型侧沟,收集路面雨水。4.1.4 雨水管涵应根据管的外压荷载、覆土深度、土质状况等选择管涵材质、管涵构造、管涵基础、管涵接口及管材等级,管材抗压强度应具有 1.5 倍以上的安全系数。推荐使用严密性好的柔性接口。4.1.5 当雨水管涵出水口受水体水位顶托时,应根据地区重要性和积水所造成的后果,设置防倒灌或抽排泵站等设施。4.1.6 雨水管涵系统之间可根据需要设置连通管,必要时可在连通管处设置闸槽或闸门。连通管及附近闸门井应考虑维护管理的方便。4.1.7 各地
19、区应根据经济条件配备临时抽排设施,以降低道路积水对城市的影响程度。4.2 水 力 计 算4.2.1 排水管涵的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4.2.1)AQ式中 设计流量( ) ;sm/3水流有效断面面积( ) ;A2流速(m/s) 。4.2.2 雨水管涵的流速,应按下列公式计算:(4.2.2)2/13IRn15式中 流速(m/s) ;水流半径( ) ;Rm水力坡降;I粗糙系数。n4.2.3 雨水管涵的粗糙系数,宜按表 4.2.3 的规定取值。表 4.2.3 雨水管涵粗糙系数管涵类别 粗糙系数(n)埋地塑料管 0.0090.011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水泥砂浆抹面渠道 0.0130.014浆砌砖
20、渠道 0.015浆砌块(条)石渠道 0.0174.2.4 雨水管涵应按满流计算。4.2.5 雨水管涵的最大设计流速,宜符合下列规定:1) 金属管道为 10m/s;2) 非金属管道为 5 m/s;4.2.6 雨水管涵在满流时的最小设计流速为 0.75 m/s。4.2.7 雨水管涵的最小管径与相应最小设计坡度,宜按表 4.2.7 的规定取值。表 4.2.7 最小管径与相应最小设计坡度管涵类别 最小管径/尺寸(mm) 相应最小设计坡度雨水管 500 塑料管 0.0025 其他管 0.003雨水口连接管 300 0.01U 型侧沟 宽高=300400(不含沟盖厚度) 0.003雨水暗涵(渠) 宽高=1
21、5001500 0.0034.2.8 管道在坡度变陡处,其管径可根据水力计算确定由大改小,但不得超过2 级,并不得小于相应条件下的最小管径。4.3 雨 水 管 道4.3.1 不同直径的管道在检查井内的连接,宜采用管顶平接。4.3.2 管道转弯和交接处,其水流转角不应小于 90。注:当管径小于等于 300mm,跌水水头大于 0.3m 时,可不受此限制。4.3.3 管涵最小覆土深度宜为:161) 机动车行道下 0.75m2) 人行道下 0.6m3) 横穿铁路 应同铁路部门协调4.3.4 管道的施工方法,应根据管道所处土层性质、管径、地下水位、附近地下和地上建筑等因素,经经济比较,确定采用开槽、拉管
22、、顶管或盾构施工等。 4.3.5 雨水压力管接入自流管涵时,应设置消能设施。 4.4 雨 水 检 查 井4.4.1 检查井的位置,应设置在管道交汇处、转弯处、管径和坡度改变处、跌水处以及直线管段上每隔一定距离处,如为双孔以上的箱涵,应分别设置交错排列。4.4.2 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最大间距应根据疏通方法等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宜按表 4.4.2 的规定取值。表 4.4.2 雨水检查井最大间距管径或暗涵(渠)净高(mm) 最大间距(m)200400 50500700 708001000 9011002000 1204.4.3 检查井各部位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1) 井口、井筒和井室的尺寸应便于养护和
23、检修,爬梯的材质、尺寸、位置应便于检修和上下安全。2) 检修室高度在管道埋深许可时宜为 1.8m,雨水检查井由管(涵、渠)底算起。3) 检查井井底宜设流槽,流槽顶可与 0.5 倍大管管径处相平,流槽顶部宽度宜满足检修要求。4) 在管道转弯处,检查井内流槽中心线的弯曲半径应按转角大小和管径大小确定,但不宜小于大管管径。4.4.4 位于车行道的检查井,应采用具有足够承载力和稳定性良好的井盖与井座。应使用含有安全网或安全子盖的双层防盗井盖。位于路面上的井盖17应与路面持平;位于绿化带内的井盖,不应低于地面。4.4.5 接入检查井的支管(接户管或连接管)管径大于 300mm 时,支管数不宜超过 3 条
24、。4.4.6 检查井与管涵接口处,应采用防止不均匀沉降的措施。4.4.7 雨水管道有雨水支管接入的检查井内和雨水泵站前一检查井内,宜设置沉泥槽,深度宜为 0.30.5m。4.4.8 雨水压力管道上应设置压力检查井。4.5 雨 水 跌 水 井4.5.1 管道跌水水头为 1.02.0m 时,宜设跌水井;跌水水头大于 2.0m 时,应设置跌水井。管道转弯处不宜设置跌水井。4.5.2 跌水井的进水管管径不大于 200mm 时,一次跌水水头高度不得大于6m;管径为 300600mm 时,一次跌水水头高度不宜大于 4m。跌水方式可采用竖管或矩形竖槽。管径大于 600mm 时,其一次跌水水头高度及跌水方式应
25、按水力计算确定。4.6 雨 水 口4.6.1 雨水口的形式、数量和间距,应按汇水面积所产生的流量、雨水口的泄水能力以及道路形式确定。4.6.2 雨水口间距宜为 2550m。连接管串联雨水口个数不宜超过 3 个。雨水口连接管长度不宜超过 25m.4.6.3 当道路纵坡大于 0.02 时,雨水口的间距可大于 50m,其形式、数量和布置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计算确定。坡段较短时可在最低点处集中收水,其雨水口的数量和面积应适当增加。4.6.4 道路交叉口的雨水口应根据交叉口道路竖向设计布设。4.6.5 公交港湾的起坡点必须设置雨水口。4.7 U 型 侧 沟4.7.1 U 型侧沟排水系统由 U 型侧沟集水井市
26、政雨水管组成。184.7.2 U 型侧沟设置于道路两侧侧石边。沟壁可与道路侧石联合砌筑。沟顶以铺预制沟盖板、底槽采用半圆型为原则,沟底纵坡应能保证沟内雨水流速不小于 0.75m/s。4.7.3 应采用格栅直落式进水口,其间距为 510m。4.7.4 U 型侧沟盖板及进水口格栅承载力应满足道路设计荷载要求。4.8 出 水 口4.8.1 雨水管涵出水口位置、形式和出口流速,应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水体的流量、水位变化幅度、水流方向、波浪状况、稀释自净能力、地形变迁和气候特征等因素确定。4.8.2 出水口应设置防冲刷、消能、加固等措施,并视需要设置标志。4.8.3 出水口底面高程宜位于排放水体的高
27、水位与低水位之间。4.9 雨 水 渗 透 设 施4.9.1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应综合考虑雨水径流量的削减。人行道、路边停车场或广场宜采用渗透性铺面;在满足景观要求的情况下,道路绿地标高可低于周边路面标高。4.9.2 在场地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设置植草沟、渗透池等设施接纳地面径流。4.10 立 体 交 叉 道 路 排 水4.10.1 立体交叉道路排水应排除汇水区域的地面径流水和影响道路功能的地下水,其形式应根据当地规划、现场水文地质条件、立交形式等工程特点确定。当立体交叉道路遇到影响道路功能的地下水时,排水设施应采用现浇结构,防水安全接口。4.10.2 立体交叉道路排水的地面径流计算,宜符合下列规
28、定:1) 设计重现期不小于 3 年,重要区域标准可适当提高,同一立体交叉工程的不同部位可采用不同的重现期。2) 地面集水时间宜为 510min。3) 径流系数宜为 0.91.0。194) 汇水面积应合理确定,宜采用高水高排、低水低排互不连通的系统,并应有防止高水进入低水系统的可靠措施。4.10.3 立体交叉地道排水应设独立的排水系统,其出水口必须可靠。4.10.4 立体交叉地道纵向应采用 U 型侧沟排水、横向应设置截水沟。侧沟或截水沟的容量应不小于计算径流量与地下水渗水量之和的两倍,宽度不应小于 30cm,沟盖板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盖板上应每隔510cm 开设格栅直落式进水口。4.10.5
29、高架道路雨水口的间距宜为 2030m,每个雨水口单独用立管引至地面排水系统,雨水立管的设置应以不影响高架道路侧面景观效果为原则,雨水口的入口应设置格网。4.11广 场 排 水4.10.1 广场排水应排除广场硬地及绿地的地面径流。4.10.2 广场排水应结合广场场地布局、广场铺装伸缩缝位置等,硬地采用缝沟排水或盖板暗沟形式,绿地采用盲管排水形式。4.12市 政 管 线 综 合4.11.1 雨水管涵与其他市政管道、建构筑物等相互间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敷设和检修时,不应互相影响。2) 损坏时,不应影响附近建构筑物的基础,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4.11.2 雨水管涵与其他市政管道水平和垂直的最
30、小净距,应根据两者的类型、高程、施工先后和关系损坏的后果等因素,按当地城镇管道综合规划确定,亦可按本规范附录 B 采用。205 雨 水 泵 站5.1 一 般 规 定5.1.1 泵站应采用自灌式泵站,宜按远期规模设计,水泵机组可按近期规模配置。5.1.2 泵站宜设计为单独的建筑物。5.1.3 泵站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宜采取防腐蚀措施。5.1.4 单独设置的泵站与居住房屋和公共建筑物的距离,应满足规划、消防、和环保部门的要求。泵站的地面建筑物造型应与周围环境协调,做到适用、经济、美观,泵站内应绿化。5.1.5 泵站室外地坪标高应按城镇防洪标准确定,并符合规划部门要求;泵房室内地坪应比室外地坪高 0.
31、20.3m;易受洪水淹没地区的泵站,其入口处设计地面标高应比设计洪水位高 0. 5m 以上,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可在入口处设置闸槽等临时防洪措。5.1.6 泵房宜有两个出入口,其中一个应能满足最大设备或部件的进出。5.1.7 泵站供电应按二级负荷设计,特别重要地区的泵站,应按一级负荷设计。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备用动力设施。5.1.8 位于居民区和重要地段的泵站,应设置除臭设备。5.1.9 自然通风条件差的地下式水泵间应设机械送排风综合系统。5.1.10 经常有人管理的泵站内,应设隔声值班室并有通讯设施对远离居民点的泵站,应根据需要适当设置工作人员的生活设施。5.2 设 计 流 量 和
32、 设 计 扬 程5.2.1 雨水泵站的设计流量,应按泵站进水总管的设计流量计算确定。当立交道路设有盲沟时,其渗流水量应单独计算。5.2.2 雨水泵的设计扬程,应根据设计流量时的集水池水位与受纳水体平均水位差和水泵管路系统的水头损失确定。5.3 集 水 池 设 计5.3.1 集水池的容积,应根据设计流量、水泵能力和水泵工作情况等因素确定,21并应符合集水池的容积,不应小于最大一台水泵 30s 的出水量。5.3.2 流入集水池的雨水均应通过格栅。5.3.3 集水池的设计最高水位,应与进水管管顶相平。5.3.4 集水池的设计最低水位,应满足所选水泵吸水头的要求。自灌式泵站应满足水泵叶轮浸没深度的要求
33、。5.3.5 集水池前,应设置闸门或闸槽;泵站应设置事故排出口。5.3.6 雨水进水管沉砂量较多地区宜在雨水泵站集水池前设置沉砂设施和清砂设备。5.3.7 集水池池底应设集水坑,倾向坑的坡度不宜小于 10%。5.3.8 集水池应设冲洗装置,宜设清泥设施。5.4 泵 房 设 计5.4.1 水泵的选择应根据设计流量和所需扬程等因素确定,且应符合下列要求:1) 水泵宜选用同一型号,台数不应少于 2 台,不宜大于 8 台。当水量变化很大时,可配置不同规格的水泵,但不宜超过两种,或采用变频调速装置,或采用叶片可调式水泵。2) 泵房应设置备用泵。当工作泵台数不大于 4 台时,备用泵宜为 1 台。工作泵台数
34、不小于 5 台时,备用泵宜为 2 台;潜水泵房备用泵为 2 台时.可现场备用 1 台,库存备用 1 台。5.4.2 选用的水泵宜在满足设计扬程时在高效区运行;在最高工作扬程与最低工作扬程的整个工作范围内应能安全稳定运行。2 台以上水泵并联运行合用一根出水管时,应根据水泵特性曲线和管路工作特性曲线验算单台水泵工况,使之符合设计要求。5.4.3 多级串联的水泵,应考虑级间调整的影响。5.4.4 水泵吸水管设计流速宜为 0.71.5m/s。出水管流速宜为0.82.5m/s。5.4.5 水泵布置宜采用单行排列。5.4.6 主要机组的布置和通道宽度,应满足机电设备安装、运行和操作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35、:221) 水泵机组基础间的净距不宜小于 1.0m。2) 机组突出部分与墙壁的净距不宜小于 1.2m。3) 卞要通道宽度不宜小于 1.5m。4) 配电箱前面通道宽度,低压配电时不宜小于 1.5m,高压配电时不宜小于 2.0m。当采用在配电箱后面检修时,后面距墙的净距不宜小于 1.0m。5) 有电动起重机的泵房内,应有吊运设备的通道。5.4.7 泵房各层层高,应根据水泵机组、电气设备、起吊装置、安装、运行和检修等因素确定。5.4.8 泵房起重设备应根据需吊运的最重部件确定。起重量大于 3t,宜选用电动单梁或双梁起重机。5.4.9 水泵机组基座,应按水泵要求配置,并应高出地坪 0.1m 以上。5.
36、4.10 水泵站与电动机间的层高差超过水泵技术性能中规定的轴长时,应设中间轴承和轴承支架,水泵油箱和填料函处应设操作平台.操作平台工作宽度不应小于 0.6m,并应设置栏杆。平台的设置应满足管理人员通行和不妨碍水泵装拆。5.4.11 泵房内应有排除积水的设施。5.4.12 泵房内地面敷设管道时,应根据需要设置跨越设施。若架空敷设时,不得跨越电气设备和阻碍通道,通行处的管底距地面不宜小于 2.0m。5.4.13 当泵房为多层时,楼板应设吊物孔,其位置应在起吊设备的工作范围内。吊物孔尺寸应按需起吊最大部件外形尺寸每边放大 0.2m 以上。5.4.14 潜水泵上方吊装孔盖板可视环境需要采取密封措施。5
37、.4.15 水泵因冷却、润滑和密封等需要的冷却用水可接自泵站供水系统,其水量、水压、管路等应按设备要求设置。当冷却水量较大时,应考虑循环利用。5.5 出 水 设 施 设 计5.5.1 当 2 台或 2 台以上水泵合用一根出水管时,每台水泵的出水管上均应设置闸阀,并在闸阀和水泵之间设置止回阀。雨水泵的出水管末端宜设防倒流装置,其上方宜考虑设置起吊设施。235.5.2 出水压力井的盖板必须密封,所受压力由计算确定。水泵出水压力井必须设透气筒,筒高和断面根据计算确定。5.5.3 敞开式出水井的井口高度,应满足水体最高水位时开泵形成的高水位,或水泵骤停时水位上升的高度。敞开部分应有安全防护措施。5.5
38、.4 雨水泵站出水口位置选择,应避让桥梁等水中构筑物,出水口和护坡结构不得影响航道,水流不得冲刷河道和影响航运安全,出口流速宜小于 0. 5m/s,并取得航运、水利等部门的同意。泵站出水口处应设警示装置。246 雨 水 调 蓄 池6.1 6.1 初 期 雨 水 设 计 水 质城市初期雨水的设计水质应根据调查资料确定,或参照邻近城市、类似地区的初期雨水水质确定。无调查资料时,可按下列标准采用:单位:mg/lCODcr SS NH3-N P100 160 8.5 1.0在雨水排放的受纳水体环境容量有限需要控制面源污染、需要削减排水管道峰值流量或需要收集利用雨水时,宜设置雨水调蓄池。4.1.2 应考
39、虑利用城市水体调蓄雨水,当雨水径流量增大,雨水管涵的输送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可设雨水调蓄池。6.2 雨水调蓄池的设置可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建设。6.3 雨水调蓄池的位置,应根据调蓄目的、排水制度、管网布置、溢流管下游水位高程和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6.4 用于控制污染时,雨水调蓄池的容积根据气候特征、排水制度、汇水面积、服务人口和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水体的流量、稀释自净能力等,应按下列公式计算:V=3600 t (n-n0) Qdr (6.4)式中:V调蓄池容积(m3) ;t调蓄池进水时间(h),宜采用 0.5h1h,当合流制排水系统雨天溢流污水水质在单次降雨事件中无明显初期效应时,宜取上限;当合流
40、制排水系统雨天溢流污水水质在单次降雨事件中具有明显初期效应时,宜取下限;n调蓄池运行期间的截流倍数,由要求的污染负荷目标削减率,通过当地截流倍数与截流量占降雨量比例之间的关系求得;n0 系统原截流倍数;Qdr截流井以前的旱流污水量(m3/s) ; 安全系数,可取 1.11.5。6.5 用于削减排水管道洪峰流量时,雨水调蓄池的容积根据排水标准和下游雨25水管道负荷,可按下列公式计算:(6.5.1)3()VfaWm(6.5.2)1.2 0.15065. 2()1.0)lg(.3)bf annW=Q(m3) (6.5.3)式中:脱过系数,取值为脱过流量和池前管道流量之比; f() 的函数式;W池前管
41、涵的设计流量 Q 与相应集流时间 的乘积, b、n暴雨强度公式参数;管涵在进入调蓄池前的断面汇流历时,不计延缓系数(min)。6.6 用于收集利用雨水时,雨水调蓄池的容积根据降雨特征、用水需求和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6.7 雨水调蓄池的放空时间,应按下列公式计算:(6.7)/360VtQ式中:t放空时间(h) ;V调蓄池有效容积(m3) ;Q下游排水管道或设施的受纳能力(m3/s) ;排放效率,一般可取 0.30.9。26附录 A 暴雨强度公式的编制方法I 年 多 个 样 法 取 样A.0.1 本方法适用于具有 10 年以上自动雨量记录的地区。A.0.2 计算降雨历时采用5min、10min、1
42、5min、20min、30min、45min、60min、90min、120min 共九个历时。计算降雨重现期宜按 0.25 年、0.33 年、0.5 年、1 年、2 年、3 年、5 年、10 年统计。资料条件较好时(资料年数20 年、子样点的排列比较规律),也可统计高于 10 年的重现期。A.0.3 取样方法宜采用年多个样法,每年每个历时选择 68 个最大值,然后不论年次,将每个历时子样按大小次序排列,再从中选择资料年数的 34 倍的最大值,作为统计的基础资料。A.0.4 选取的各历时降雨资料,应采用频率曲线加以调整。当精度要求不太高时,可采用经验频率曲线;当精度要求较高时,可采用皮尔逊 I
43、II 型分布曲线或指数分布曲线等理论频率曲线。根据确定的频率曲线,得出重现期、降雨强度和降雨历时三者的关系,即 P、i、t 关系值。A.0.5 根据 P、 i、 t 关系值求得 b、n、A 1、C 各个参数,可用解析法、图解与计算结合法或图解法等方法进行。将求得的各参数代入 ,即167(lg)nACpqtb得当地的暴雨强度公式。A.0.6 计算抽样误差和暴雨公式均方差。宜按绝对均方差计算,也可辅以相对均方差计算。计算重现期在 0.25 年10 年时,在一般强度的地方,平均绝对方差不宜大于 0.05mm/min。在较大强度的地方平对方差不宜大于 5%。II 年 最 大 值 法 取 样A.0.7
44、本方法适用于具有 20 年以上自记雨量记录的地区,有条件的地区可用30 年以上的雨量系列,暴雨样本选样方法可采用年最大值法。若在时段内任一时段超过历史最大值,宜进行复核修正。A.0.8 计算降雨历时采用5min、10min、15min、20min、30min、45min、60min、90min、120min 共九个27历时,汇水面积较大或需要校核暴雨积水历时的地区计算降雨历时可增加150min 和 180min,共十一个历时。计算降雨重现期宜按 2 年、3 年、5 年、10年、20 年统计。当有需要或资料条件较好时(资料年数30 年、子样点的排列比较规律),可增加 30 年、50 年、100
45、年统计,重点可采用 2 年20 年统计。A.0.9 选取的各历时降雨资料,应采用经验频率曲线或理论频率曲线加以调整,一般采用理论频率曲线,包括皮尔逊型分布曲线、耿贝尔分布曲线和指数分布曲线。根据确定的频率曲线,得出重现期、降雨强度和降雨历时三者的关系,即 P、i、t 关系值。A.0.10 根据 p、i、t 的关系值求得 A1、b、C、n 各个参数。可采用图解法、解析法、图解与计算结合法等方法进行。为提高暴雨强度公式的精度,一般采用高斯牛顿法。将求得的各个参数代入,即得当地的暴nbtpAq)(lg167雨强度公式。A.0.11 计算抽样误差和暴雨公式均方差。宜按绝对均方差计算,也可辅以相对均方差
46、计算。计算重现期在 2 年20 年时,在一般强度的地方,平均绝对方差不宜大于 0.05mm/min。在较大强度的地方,平均相对方差不宜大于 5。28附录 B 排水管道和其他地下管线(构筑物)的最小净距排水管道其它地下管线(构筑物)的最小净距名 称 水平净距(m) 垂直净距(m)建筑物 见注 3d200mm 1.0给水管D200mm 1.5 0.4排水管 0.15再生水管 0.5 0.4低压 P0.05MPa 1.0 0.15中压 0.05MPaP0.4MPa 1.2 0.150.4MPaP0.8MPa 1.5 0.15燃气管 高压 0.8MPaP1.6MPa 2.0 0.15热力管线 1.5
47、0.15电力管线 0.5 0.5直埋 0.5电信管线 1.0管块 0.15乔 木 1.5通讯照明及10kV 0.5地上柱杆高压铁塔基础边 1.5道路侧石边缘 1.5铁路钢轨(或坡角) 5.0电车(轨底) 2.0 轨底 1.2架空管架基础 2.0 1.0油 管 1.5 0.25压缩空气管 1.5 0.15氧气管 1.5 0.25乙炔管 1.5 0.25电车电缆 0.5明渠渠底 0.5涵洞基础底 0.15注:1 表列数字除注明者外,水平净距均指外壁净距,垂直净距系指下面管道的外顶与上面管道基础底间净距。2 采取充分措施(如结构措施)后,表列数字可以减小。3 与建筑物水平净距,管道埋深浅于建筑物基础
48、时,不宜小于 2.5m,管道埋深深于建筑物基础时,按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 3.0m。29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XX-XX-20XX建设部备案号:JXXXXX-20XX福建省城市道路排水技术标准(条文说明)Standard for Urban Road Drainage of Fujian Province(征求意见稿)2012XXXX 发布 20XXXXXX 实施福 建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发 布30福建省城市道路排水技术标准7 总 则1.0.1 说明制定本标准的宗旨目的。1.0.2 规定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只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的道路排水
49、工程,不涉及城市工业区、居住区、商业区内的区间路排水工程,且本标准所提及的道路排水工程仅指雨水工程。1.0.3 规定城市道路雨水管涵的形式。考虑到明渠对卫生维护的要求较高,否则容易滋生蚊虫、产生水体污染,将影响城市景观的整洁,因此建议避免采用明渠。1.0.4 规定雨水管涵设计前应调查收集的资料。由于市政道路下各类管线众多,在改建或扩建道路上施工,如未对道路及之下的各类管线现状调查清楚,极易对其他管线造成损坏。雨水管涵属于地下隐蔽工程,一旦建成很难扩容,因此设计前应充分收集地形、水文、气象、规划、人文等方面的资料,确保设计的经济性、安全性和前瞻性。1.0.5 图解细化城市道路雨水管涵设计步骤。1.0.6 规定确定初期雨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