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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纲要.doc

上传人:cjc2202537 文档编号:251353 上传时间:2018-03-25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9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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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纲要 经国家计委、财政部批准,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于 2000 年 5 月 1 日开始征收。这是国家运用行政手段与经济杠杆相结合的办法,宏观调控国有资源利用,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重视。值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开征之际,回顾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发展,总结经验教训,对于进一步提高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认识,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履行职责,依法管理,全面推动我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现实意义 我国海域辽阔,江河湖泊星罗棋布,水文和气象环境复杂,为多种水生野生动物提供了赖以生存繁衍的自然

2、条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极为丰富。在我国现有的 4000 余种脊椎动物中,水生野生动物的种类就占 70%左右。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类活动的影响,目前水生动物濒危物种不断增加。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为引起社会公众以及决策者的关注,出版了保护动物红皮书。在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鱼类部分,已有 92 种鱼类被列为野生绝迹、濒危、易危、稀有等级。目前已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禁止贸易和限制贸易的水生动植物种(附录一、附录二)近 300 种。我国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有近 80 种水生动物种,其中有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有白暨豚、中华鲟、白鲟、鼋、儒艮、中华白海豚等

3、,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有文昌鱼、江豚、胭脂鱼、鲸鱼等。此外还有许多珍稀水生野生动物被列入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如东北雅罗鱼、长江鲥鱼以及龟类等。这些物种都是世界珍稀动物资源,更是我国宝贵的自然资源,具有很高的经济、科研和文化价值,因此加强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是一项功在当今、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具有重要深远意义。 1、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需要 水生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水生野生动物每一物种,在生态系统中都占有各自特定的地位,与生态系统中的其他生物和非生物互为依赖,共同维持生态平衡。随着一个物种的消失,将导致若干物种的灭绝,直至造成整个生态系统平衡

4、的改变。水生野生动物对环境的变化比陆生动物更为敏感,某些水生野生动物的异常或灭绝,往往就是自然环境已经恶化和人类生存已经受到严重威胁的征兆。因此专家认为,水生野生动物资源遭到破坏,会引起生态平衡的改变和环境的恶化,最终将危及人类的生存。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就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保护生态环境,从一定意义上讲,也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2、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是实现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需要。 水生野生动物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具有重要科学、生态和经济价值。如白暨豚具有极为发达的大脑及声纳系统,它对人类的军事科学研究来说具有极高的价值;中华鲟,从其进化上可以研究地质、地貌变化,其物种又有生长速度快、发病

5、死亡率低、营养价值高等特点,是极其珍贵的鱼种, 本草纲目等文献中记载其具有显著的保健和药用价值。我国许多水生野生动物在生物学、仿生学、生理学、地质学以及军事科学等方面都具有重大的科研价值。另外,一个物种在我们还没有真正了解之前就已经绝种,就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是一种生物资源,具有再生性,只要人们遵循水生野生动物生存自然规律,加强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就能实现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发展经济,改善和丰富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造福人类。 3、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是建设现代文明国家的需要 国际社会对野生动物保护日益重视,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程度也逐步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环境保护意识及

6、文明水准的重要标志,各国政府和政治家都已把这一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因此,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为我国树立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的良好国际形象,促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回顾 1、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逐步健全 自 1988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后,国家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及水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 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等一系列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规定。一些重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也陆续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实施办法,许多地方确定了地方性重点

7、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2、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社会意识逐步提高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各种途径,举办各类讲座,开展各种展览、放流等活动,向社会广泛进行宣传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意义、法律法规、保护科普知识等,使广大群众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得到加强,群众自觉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已屡见不鲜,并逐渐形成社会新风。 3、积极开展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建设 目前全国已建立各级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 40 余处,分别以保护中华鲟、白鲟、白暨豚、中华白海豚、江豚、鼋、海豹、胭脂鱼、文昌鱼、大鲵、玳瑁、大珠母贝、鳇鱼、哲罗鱼等物种及其栖息地生态环境为重点,其中有广东惠

8、东港口海龟自然保护区、湖南张家界大鲵自然保护区、辽宁斑海豹自然保护区、四川长江合江雷波江段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以及湖北白暨豚保护区、广西儒艮保护区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7 个。这些自然保护区的设立,强化了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及其生存栖息环境的保护、管理,如广东惠东港口海龟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使上岸产卵的海龟和海龟卵得到保护,受到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表彰。4、积极组织抢救、增殖放流水生野生动物。 目前,全国许多地方结合自然保护区建设,建立了水生野生动物救治中心,将各类活动中误捕的水生野生动物进行救治放生,同时还开展了水生野生动物的增殖放流工作,如中华鲟、胭脂鱼、大鲵等的放流。据统计,从 1983 年至 19

9、99 年底,国家放流中华鲟苗总计近 600 万尾,特别是 1999 年底,由农业部与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湖北省人民政府等部门联合举行了中华鲟放流活动,向长江投放 10 厘米以上幼苗 10 万余尾,取得较好效果。 5、强化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监督管理 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管理机构通过狠抓电、毒、炸等有害渔具、捕捞方法的清理,逐步加强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工作。各省、市、自治区渔政管理机构还与工商、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配合,对倒卖、运输、经营和走私水生野生动物的违法案件进行查处,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栖息地、以及非法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三、当前

10、我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生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不断恶化。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直接排入江河湖海,导致水生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环境日趋恶化;特别是建闸筑坝,截断了水生野生动物的洄游通道,对水生野生动物的生活、生态习性产生了不可逆转的影响;日趋繁忙的航运和海底石油、天然气的开采,不仅挤占了水生野生动物的生活空间,而且使水生野生动物遭受直接伤害的危险与日俱增,对水生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 2、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仍显缺乏。虽然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已颁布多年,但是从实践看,一些主管

11、部门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仍有不足,缺乏紧迫感,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强。广大群众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意识也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3、对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打击不力。许多地方对破坏水生野生动物的违法案件没有进行认真查处,甚至有个别人对捕杀、走私贩卖水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熟视无睹。还有些地方对查获的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大案、要案,只作行政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虽然处罚了,但往往达不到震慑违法人员的效果。此外,对于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的单位或个人,仍需进一步规范管理。 4、水生野生动物的基础性研究工作严重滞后,经费不足。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是一项技术性强的工

12、作,科学、有效的管理,必须建立在对水生野生动物的生态习性、资源分布以及受环境条件变迁影响的程度等全面了解的基础上。但是,对这些基础性的工作,我们研究得不多、研究得不深。由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经费投入有限,许多地方没有把此项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使得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研究工作困难。 四、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对策措施 1、认真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水生野生动物是国家宝贵的自然资源,不属于任何个人所有。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对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发展经济,改善和丰富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科学研究表明:

13、远古时代,200 万年才有一种鸟类灭绝,60 万年才有一种兽类灭绝;而十年前,4 天就有一种脊椎动物灭绝;到今天,每4 小时就有一种脊椎动物灭绝,而且生灵灭绝还在加速。据科学统计,目前地球上,有5205 种野生动物正处于濒临灭绝的边缘,其中我国已达 370 多种。以水生野生动物为例,我国特有的水生哺乳动物白暨豚,80 年代初尚有 400 多头,现存数量已不足百头;原在我国南海海域广泛分布的海龟,由于产卵场遭到破坏,资源已寥寥无几。此外,儒艮、白鲟、达氏鲟、山瑞等品种,现在也都难觅踪迹。残酷的事实表明,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已刻不容缓,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为此首先要加强水生

14、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明确自己担负的责任,从而认真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神圣职责。其次,要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不仅要向群众宣传,也要向领导干部宣传;不仅要在资源的产地宣传,也要在城市宣传;不仅要向成年人宣传,更要向儿童宣传,消除宣传上的误区和盲点,荡涤“野生动物无主,谁捕谁猎谁得”的旧习俗,提高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第三,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宣传教育的新方法,突出重点,丰富内容,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此外,各地要在宣传贯彻野生动物保护法 、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实施条例的同时,抓紧制定地方性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配套法规、规章,制定和完善地方重点保护

15、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名录,确保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加强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管理。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有影响的工程建设项目和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水生野生动物环境监视、监测体系,适时开展监督、监视、监测工作。为了避免工程建设项目对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造成重大影响,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参与建设项目对渔业水域环境和水生野生动物影响的环境评价工作,以科学、认真、负责的态度,提出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补偿或恢复措施,力求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也得到有效的保护。此外,划定自

16、然保护区是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有效途径。对于已建立的自然保护区,要尽快完善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并切实加强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功能作用;对目前尚未划定为自然保护区的水生野生动物集中栖息、繁衍、索饵、洄游或具有水生生物多样性的水域,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调查、论证,尽快向当地政府申报建立自然保护区。 3、严格执行各项许可、收费等管理制度,强化对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对水生野生动物的经营利用实行特别许可制度,是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手段之一。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 、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农业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 、 关于征收水生野生动物资

17、源保护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及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同意征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的复函 、 关于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标准及其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为全面实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特别许可制度创造了条件。在目前严格控制增加收费项目的情况下,能争取出台水生野生动物的收费标准,确实来之不易,它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也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认真组织广大渔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学习,严格执行国家给予的政策和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各项规定,强化对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活动的监督管理,把本地区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

18、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4、积极开展水生野生动物救治和驯养繁殖研究,努力提高保护水平。开展水生野生动物救治,是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切实开展好这一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水生野生动物救治中心,负责对受伤、搁浅、受困以及依法没收或移交的水生野生动物进行救治、饲养和放生。驯养繁殖是拯救极度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有效手段,也是繁衍、恢复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途径,对保障和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科学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一个单位或个人,如果能够为繁殖保护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做出贡献,就等于为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尽了一份力量。为了把国家鼓励驯养繁殖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各级渔

19、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有序管理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水生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使其与科研单位相结合,开展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充分发挥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技术优势,协助搞好驯养繁殖单位之间的技术交流与经验提高水生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水平。同时要防止个别单位和人员,利用野生动物救治和繁殖名义,非法倒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 5、积极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基础性研究。针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基础性研究工作相对滞后的实际,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情况,认真组织力量,积极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基础性研究,包括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状况调查、品种生活生态习性研究、人工繁殖技术研究、有效管理体制与体系的建设等

20、等。当前,尤其要抓好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通过开展资源调查,摸清当地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及分布状况,为制定科学的水生野生动物管理措施和中长期管理规划、近期管理目标提供依据。 6、坚决打击各种破坏和危害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国家有关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对捕捉、收购、运输、驯养繁殖等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活动以及水生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保护都有明确的规定,对破坏和危害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也规定有明确的处罚措施。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工商、林业、环保、交通、铁路、民航、邮政、海关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强化对资源产地、集贸市场、饭店餐馆、运输环节等的监督检查,对非法捕杀、经营

21、、倒卖、贩运、走私水生野生动物以及污染破坏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违法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案件多发的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成立群众联防组织,通过打防结合,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网络,坚决打击各种破坏和危害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要克服以罚代刑的现象,对非法捕捉、经营利用、走私等破坏危害水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行为,要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予以查处。 五、征好用好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 征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体现了国家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重视与支持,是新形势下国家利用行政手段与经济杠杆相结合的办法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手段。充分运用好收费制度,可以拓宽水生野

22、生动物保护资金来源,避免对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无度利用,制约利用水野生动物谋取暴利行为,有利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但是,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收费制度的出台能否发挥其应有作用,达到预期效果,要看其是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切实做好资源保护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1、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本地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及利用现状。掌握资源及利用现状,是实施好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征收制度的基础。各地在实施这一制度前,首先要组织力量对本地区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状况以及出售、收购、驯养繁殖等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现状开展普查。通过普查,不仅可以掌握本地区水

23、生野生动物资源的利用现状与可利用程度,而且,还可以针对普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制定、完善本地区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措施。 2、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关于征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同意征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的复函 、 关于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下合并简称通知 )的精神,全面实施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征收制度。各地在贯彻实施通知精神时,有几个问题需要认真加以把握: 一是征收的品种问题。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按其濒危程度,分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989

24、年 1 月 14 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属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共 80 种。此外,由于我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签约国,公约把所有受到和可能受到贸易的影响而有灭绝危险的物种列在公约的附录一,把那些目前虽未濒临灭绝,但如对其贸易不严加管理,就可能变成有灭绝危险的物种列在公约的附录二。附录一、附录二中的物种,签约国都必须采取措施加以严格或特别严格的管理。因此, 通知不仅规定了对捕捉、出售、利用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品种征收资源保护费,也规定了对捕捉、出售、利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二所列的水生野生动物品种征收资源保护费。 二是征收的

25、对象问题。利用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加工成制成品或举办表演、展览,对野生动物资源也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利用单位也应当对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承担责任和义务。根据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规定, “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举办展览等活动的经济收益,主要用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考虑到展览水生动物投入大、成本高,因此按其收入的 2征收(陆生动物对此按 50收费) 。此外,加工水生野生动物制成品,是一种直接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因此, 通知不仅对捕捉、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品种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二所列的水生野生动物品种征收资源保护费,也对利用上述物种或其产品加工成制成品或举

26、办表演、展览的征收资源保护费。 三是征收的权限问题。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需要捕捉、出售、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需要捕捉、出售、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这里明确了国家和省一级主管部门的权限。因此,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同时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二所列的水生野生动物与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对应, 通知规定,农业部负责列入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品种、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所列水生野生动物品种资源保护费的征收;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

27、门负责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品种、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所列水生野生动物品种资源保护费的征收。 四是关于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费的问题。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关于减轻企业负担、减少或取消管理性收费的精神,避免重复收费, 通知在确认资源保护性收费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征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后,对进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规定和国家一、二级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不得再收取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费。 总之,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切实掌握收费的各个环节,做到应收尽收,依法征收,不超过标准征收,不超过权限征收,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以及

28、经营利用者的合法权益。3、积极探索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征收的新途径、新方法。 通知在相当程度上明确了收费的标准和环节,但各地在实践中不可避免地会碰到一些难以操作的问题。如对个别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加工成制成品和进行表演、展览的,按比例征收可能会发生征收基数难以确定的问题,各地在具体实施时必须要结合实际,加强与财政、价格部门,包括经营利用者的协商,共同寻求出一个合理的、可操作性强的征收方法,确保依法足额征收。 4、要强化服务意识。管理就是服务。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是征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的职能部门,被征收单位和个人是工作对象,也是服务对象。为被管理者提供优质服务,不仅是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29、费征收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做好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征收工作的根本。各地在严格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征收管理的同时,还应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做到融服务于管理之中,在管理中优化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管理,把搞好服务作为推进和提高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征收工作的主要目标。 5、严格按规定使用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顾名思义,是为了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而征收的费用。 复函明确规定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应专项用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水生野生动物的增殖放流以及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监测、驯养繁殖、科学研究等方面,这是有很强针对性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是一项公益性事业,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远大于经济效益。在当前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采取对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单位或个人征收一定比例的资源保护费,其中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弥补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工作中的经费不足。因此,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使用好所征收上来的费用,确保真正用于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事业。 六、结束语 人口、资源、环境,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三大难题。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国家资源与环境的管理部门之一,承担了法律赋予的光荣职责。让我们行动起来,为实现人类与野生动物的和谐相处,建设一个充满生机的自然生态环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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