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一 、 工 程 概 况 2二 、 安 全 防 火 管 理 组 织 3三 、 安 全 防 火 工 作 措 施 83.1 安 全 防 火 责 任 区 划 分 8 3.2 安 全 防 火 措 施 83.3 各 工 种 生 产 安 全 制 度四 、 安 全 防 火 管 理 制 度 13五 、 安 全 教 育 活 动2编 制 说 明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防 法 , 消 防 工 作 以 预 防 为 主 、 防 消 结 合 的方 针 , 为 使 安 全 防 火 责 任 和 措 施 落 实 到 位 , 确 保 本 工 程 在 施 工 中 无 火 灾 事故 , 以 利 工 程 施 工 顺
2、 利 进 行 。 为 此 特 编 制 本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防 火 工 作 方案 。一 、 工 程 概 况1.1 工 程 概 况1.2 临 设 概 况1.3 施 工 现 场 范 围施工现场的四周砌 180mm、均采用高度大于 2 米的围墙, 员工安全、东南面员 工 宿 舍 、生 活 区 , 东 北 面 钢 筋 加 工 区 , 西 北 面 为 仓 库 。1.4 施 工 现 场 平 面 布 置1.4.1 ( 详 见 施 工 平 面 布 置 图 )1.4.2 临 设 结 构由 于 施 工 场 地 限 制 , 除 仓 库 ( 用 砖 墙 ) 外 , 其 他 临 时 设 施 在 场 外 设
3、 置 。二 、 安 全 防 火 管 理 组 织2.1 管 理 机 构成 立 以 工 程 防火责任人, 直接防火责任人, 其 他 成 员 由 安 全 员 、 施 工 员 、 质安员、材料员员 、 后 勤 、 保 卫 、 仓 管 、 机 管 、 、 电 工 组 成 的 安 全 防 火 管 理 领 导 小 组 。 详 见 安全 防 火 管 理 组 织 后 附 的 -架 构 图 :安 全 防 火 管 理 组 织 架 构 图防火责任人一品漫城项目部 现场防火、消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32.2 防 火 责 任 人 职 责2.2.1 贯 彻 执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防
4、 法 和 其 他 有 关 消 防 法 规 、 技 术 规 范 。2.2.2 制 订 消 防 安 全 制 度 , 消 防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包 括 用 火 制 度 、 用 电 制 度 、 易 燃 易 爆物 品 管 理 制 度 、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消 防 设 施 维 护 保 养 制 度 、 消 防 控 制 室 值 班 制 度 、员 工 消 防 教 育 培 训 制 度 等 。2.2.3 实 行 安 全 防 火 责 任 制 , 明 确 本 单 位 和 所 属 部 门 、 岗 位 的 安 全 防 火 责 任 人 。2.2.4 加 强 消 防 工 作 领 导 , 把 防 火
5、工 作 纳 入 工 作 、 生 产 、 施 工 、 运 输 、 经 营 管 理 的 内容 。2.2.5 针 对 本 单 位 的 特 点 , 对 职 工 进 行 消 防 教 育 培 训 , 增 强 员 工 的 消 防 安 全 意 识 , 使职 工 了 解 本 单 位 的 火 灾 特 点 , 会 使 用 灭 火 器 材 扑 救 初 期 火 灾 , 会 报 火 警 、 会 自 救 逃 生 。2.2.6 组 织 安 全 防 火 检 查 , 及 时 消 除 火 灾 隐 患 。2.2.7 按 国 家 规 定 配 置 消 防 设 施 和 器 材 , 设 置 消 防 安 全 检 查 , 并 定 期 组 织 检
6、 验 、 维 修 ,确 保 消 防 器 材 完 好 有 效 。直接防火责任人安 全 员质 安 员 材 料 员施工员楼面施工场所 地面施工及生活场所42.2.8 保 障 疏 散 通 道 、 安 全 出 口 畅 通 , 并 设 置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消 防 安 全 疏 散 标 志 。2.2.9 建 立 安 全 防 火 档 案 , 确 定 安 全 防 火 重 点 部 位 , 实 行 严 格 管 理 。2.2.10 抓 好 义 务 消 防 队 伍 建 设 , 组 织 制 定 灭 火 和 应 急 预 案 , 定 期 组 织 消 防 演 练 , 组织 部 署 职 工 扑 救 火 灾 , 追 查
7、处 理 火 灾 事 故 。2.3 直 接 防 火 责 任 人 职 责2.2.1 认 真 贯 彻 消 防 法 和 上 级 有 关 防 火 规 定 及 消 防 防 火 会 议 精 神 , 对 本 项 目 的安 全 防 火 负 全 面 的 管 理 责 任 。2.2.2 防 火 责 任 人 不 在 施 工 现 场 时 , 代 表 其 行 使 职 责 。2.2.3 协 助 防 火 责 任 人 做 好 防 火 领 导 工 作2.2.4 主 持 召 开 安 全 防 火 工 作 会 议 。2.2.5 制 定 、 修 订 本 项 目 安 全 防 火 的 有 关 管 理 制 度 。2.2.6 组 织 安 全 防
8、火 教 育 。2.2.7 组 织 定 期 和 不 定 期 的 安 全 防 火 检 查 。2.4 安 全 员 职 责2.4.1 监 督 项 目 部 下 属 各 职 能 部 门 严 格 执 行 消 防 法 和 上 级 有 关 防 火 规 定 及 本项 目 部 所 制 定 的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安 全 防 火 的 有 关 规 定 。 对 安 全 防 火 负 监 督 责 任 。2.4.2 协 助 工 程 负 责 人 修 订 本 项 目 安 全 防 火 的 有 关 管 理 制 度 。2.4.3 监 督 项 目 部 下 属 各 职 能 部 门 对 安 全 防 火 责 任 制 的 落 实 及 防
9、火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2.4.4 对 防 火 安 全 隐 患 提 出 限 期 整 改 要 求 , 并 跟 踪 检 查 整 改 的 结 果 。2.4.5 协 助 工 程 负 责 人 组 织 的 定 期 和 不 定 期 安 全 防 火 检 查 。2.4.6 安 排 防 火 领 导 小 组 各 人 员 的 工 作 。2.4.7 协 助 工 程 负 责 人 组 织 安 全 防 火 教 育 。2.4.8 参 加 工 程 负 责 人 组 织 的 定 期 和 不 定 期 安 全 防 火 检 查 。2.5 质 安 员 职 责一品漫城项目部 现场防火、消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0、52.5.1 监 督 各 部 门 严 格 执 行 消 防 法 和 上 级 有 关 防 火 规 定 及 本 项 目 部 所 制 定 的 安全 管 理 制 度 、 安 全 防 火 的 有 关 规 定 , 对 安 全 防 火 负 监 督 责 任 。2.5.2 协 助 工 程 负 责 人 修 订 本 项 目 安 全 防 火 的 有 关 管 理 制 度 。2.5.3 监 督 项 目 部 下 属 各 职 能 部 门 对 安 全 防 火 责 任 制 的 落 实 及 防 火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2.5.4 对 防 火 安 全 隐 患 提 出 限 期 整 改 要 求 , 并 跟 踪 检 查 整 改 的
11、 结 果 。2.5.5 参 加 工 程 负 责 人 组 织 的 定 期 和 不 定 期 安 全 防 火 检 查 。2.6 材 料 员 职 责2.6.1 严 格 执 行 消 防 法 和 上 级 有 关 安 全 防 火 规 定 , 对 本 组 所 管 属 的 部 门 、 部 位负 本 组 的 领 导 责 任 。2.6.2 对 所 管 属 的 部 门 、 部 位 经 常 检 查 消 防 设 施 、 消 防 器 材 是 否 完 好 完 备 。2.6.3 对 所 管 属 的 部 位 , 应 按 安 全 防 火 要 求 堆 放 材 料 , 并 保 证 安 全 防 火 措 施 落 实 到 位 。2.6.4
12、对 上 级 领 导 提 出 的 安 全 防 火 隐 患 , 应 及 时 整 改 。2.6.5 对 发 现 不 在 本 组 所 管 属 范 围 的 防 火 安 全 隐 患 , 应 及 时 处 理 或 向 上 级 领 导 汇 报 。2.6.6 参 加 工 程 负 责 人 组 织 的 定 期 和 不 定 期 安 全 防 火 检 查 。2.7 施 工 员 职 责2.7.1 认 真 执 行 本 项 目 部 制 定 的 有 关 安 全 防 火 管 理 制 度 , 对 所 领 导 的 生 产 班 的 安 全 防火 负 管 理 责 任 。2.7.2 对 所 管 属 的 生 产 班 , 应 加 强 安 全 防
13、火 思 想 教 育 , 增 强 防 火 意 识 。2.7.3 对 所 管 属 的 生 产 班 , 在 施 工 现 场 作 业 时 , 严 格 按 照 安 全 防 火 操 作 规 程 进 行 。2.7.4 经 常 检 查 施 工 现 场 的 消 防 设 施 、 消 防 器 材 是 否 完 好 完 备 , 并 做 好 记 录 。2.7.5 对 生 产 班 组 的 违 章 和 给 安 全 防 火 带 来 隐 患 的 行 为 应 严 格 制 止 , 并 责 令 其 改 正 。2.7.6 对 上 级 领 导 提 出 的 防 火 安 全 隐 患 , 应 及 时 整 改 。2.7.7 对 发 现 不 在 本
14、 人 所 管 属 范 围 的 防 火 安 全 隐 患 , 应 及 时 处 理 或 向 上 级 领 导 汇 报 。2.8 机 管 员 职 责62.8.1 认 真 执 行 本 项 目 部 制 定 的 有 关 安 全 防 火 管 理 制 度 和 有 关 操 作 规 程 , 对 所 领导 的 设 备 组 , 负 管 理 责 任 。2.8.2 对 本 组 所 管 属 的 机 械 修 理 工 、 电 工 、 焊 工 、 机 械 操 作 人 员 , 应 加 强 安 全 防 火 思想 教 育 , 增 强 防 火 意 识 。2.8.3 对 本 组 所 管 属 的 机 械 修 理 工 、 电 焊 工 、 机 械
15、操 作 人 员 , 应 经 常 进 行 操 作 规 程 教育 , 杜 绝 违 章 作 业 及 对 安 全 防 火 带 来 隐 患 的 行 为 。2.8.4 经 常 检 查 施 工 现 场 的 临 时 用 电 线 路 ( 包 括 开 关 箱 、 设 备 、 施 工 临 时 用 电 线 路 、宿 舍 用 电 等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 , 发 现 不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的 现 象 , 应 及 时 整 改 。2.8.5 对 违 章 行 为 应 坚 决 制 止 , 并 责 令 其 整 改 。2.8.6 对 上 级 领 导 提 出 的 防 火 安 全 隐 患 , 应 及 时 整 改 。2.8.
16、7 经 常 检 查 施 工 现 场 所 管 辖 的 消 防 设 施 、 消 防 器 材 是 否 完 好 完 备 , 并 做 好 记 录 。对 已 损 坏 的 消 防 设 施 , 应 及 时 维 修 。2.8.8 对 发 现 不 在 本 人 所 管 属 范 围 的 防 火 安 全 隐 患 , 应 及 时 处 理 或 向 上 级 领 导 汇 报 。2.8.9 参 加 工 程 负 责 人 组 织 的 定 期 和 不 定 期 安 全 防 火 检 查 。2.9 其 他 成 员 职 责2.9.1 电 工 、 仓 管 员 、 材 料 员 、 保 卫 员 、 后 勤 管 理 员 、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员
17、 应 服 从 本 组 组长 及 上 级 领 导 对 安 全 防 火 工 作 的 安 排 。2.9.2 认 真 做 好 本 职 工 作 , 严 格 执 行 本 项 目 部 制 定 的 有 关 安 全 防 火 管 理 制 度 。2.9.3 经 常 检 查 施 工 现 场 的 防 火 设 施 、 防 火 器 材 是 否 完 好 完 备 。2.9.4 严 格 制 止 对 安 全 防 火 违 章 行 为 和 对 安 全 防 火 带 来 隐 患 的 行 为 , 并 责 令 其 改 正 。2.9.5 对 发 现 不 在 本 人 所 管 属 范 围 的 防 火 安 全 隐 患 , 应 及 时 处 理 或 向
18、上 级 领 导 汇 报 。2.9.6 对 上 级 领 导 提 出 的 防 火 安 全 隐 患 , 应 及 时 整 改 。2.10 生 产 班 班 长 职 责2.10.1 班 长 是 生 产 工 人 的 直 接 管 理 者 , 对 工 人 在 生 产 时 的 安 全 防 火 负 直 接 的 管 理 责任 。一品漫城项目部 现场防火、消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72.10.2 带 领 工 人 , 自 觉 接 受 安 全 防 火 教 育 , 增 强 安 全 防 火 意 识 , 牢 固 树 立 “防火 防 灾 , 人 人 有 责 ”的 观 念 。2.10.3 教 育 工 人 , 服
19、 从 指 挥 , 听 从 安 排 , 严 格 按 有 关 安 全 防 火 的 管 理 制 度 进 行 作 业 。2.10.4 带 头 落 实 安 全 防 火 措 施 ; 严 格 制 止 对 安 全 防 火 违 章 行 为 和 对 安 全 防 火 带 来 隐患 的 行 为 , 并 责 令 其 改 正 。2.10.5 教 育 工 人 , 爱 护 防 火 标 志 、 消 防 设 施 、 消 防 器 材 ; 对 人 为 损 坏 有 关 标 志 、 设施 、 器 材 等 , 应 及 时 报 告 施 工 员 或 上 级 领 导 。2.10.6 对 提 出 的 防 火 安 全 隐 患 , 及 时 整 改 。
20、2.10.7 发 现 防 火 安 全 隐 患 , 有 义 务 消 除 或 向 上 级 领 导 汇 报 。三 、 安 全 防 火 工 作 措 施3.1 安 全 防 火 责 任 区 划 分3.1.1 建 筑 施 工 中 除 了 人 身 伤 害 以 外 , 另 一 大 害 就 是 火 灾 。 在 整 个 施 工 过 程 中 , 现 场易 燃 易 爆 物 很 多 , 而 且 用 电 焊 处 也 很 多 , 并 且 分 散 。 有 些 现 场 内 的 工 人 、 干 部 不 分 场所 到 处 乱 丢 烟 头 及 使 用 电 热 器 具 。 所 以 施 工 中 的 火 灾 危 险 性 大 , 起 火 因
21、素 多 。3.1.2 根 据 施 工 现 场 围 闭 范 围 的 情 况 及 结 合 本 工 程 特 点 , 实 行 防 火 责 任 区 。3.1.3 配 电 房 、 宿 舍 、 仓 库 及 小 件 工 具 材 料 库 、 厨 房 、 修 理 房 、 在 建 楼 房 列 入 重 点 防火 房 。3.2 安 全 防 火 措 施3.2.1 消 防 给 水 布 设1、 施 工 现 场 由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水 源 接 驳 点 在 东 南 面 出 入 口 侧 , 并 设 有 独 立 用 水 计 量表 , 接 水 管 口 径 为 DN100。2、 根 据 施 工 现 场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22、 , 现 场 用 水 主 要 考 虑 消 防 用 水 ( 包 括 地 面 及 楼 面 消 防用 水 ) 、 施 工 用 水 、 生 活 用 水 。83、 管 道 布 设 从 接 水 点 处 分 东 、 南 两 支 主 管 给 水 , 管 径 均 为 DN80; 往 北 至 西 主 要为 地 面 消 防 用 水 及 生 活 用 水 , 往 附 楼 西 面 及 主 楼 南 面 为 主 要 消 防 用 水 及 施 工 用 水 。4、 对 在 建 工 程 的 楼 层 消 防 用 水 , 在 建 筑 物 西 面 用 砖 砌 约 80m3 储 水 水 池 , 配 加 压水 泵 二 台 ( 一 用 一 备
23、) 。5、 地 面 消 防 栓 均 采 用 规 格 为 DN50, 在 东 、 南 、 北 面 2 个 、 东 面 在 生 活 区 设 置 ,( 详 临 水 临 电 方 案 ) , 均 配 备 消 防 箱 , 箱 内 配 消 防 水 带 一 条 、 长 为 20m, 16 水枪 一 支 。 楼 面 消 防 给 水 分 主 梯 及 附 楼 支 管 设 置 , 支 管 管 径 为 DN50, 主 管 管 径 为DN80, 利 用 加 压 泵 供 水 。 每 层 均 设 消 防 栓 , 规 格 为 DN50, 每 间 隔 一 层 设 置 消 防箱 一 个 , 箱 内 配 消 防 水 带 一 条 、
24、长 为 20m, 16 水 枪 一 支 。6、 消 防 竖 管 , 随 施 工 进 度 接 高 , 保 证 水 枪 射 程 遍 及 在 建 工 程 的 各 部 位 。3.2.2 消 防 器 材 配 备1、 根 据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的 各 种 场 所 必 须 设 置 足 够 的 消 防 器 材 的 有 关 规 定 , 施 工 现场 配 备 的 消 防 器 材 详 见 下 表 :序 号 名 称 泡 沫 灭 火 器 CO2 气 体 灭 火 器 ABC 灭 火 器1 后 勤 宿 舍 每 一 间 房 配 1个2 办 公 室 每 间 配 1 个3 宿 舍 每 间 房 配 1个4 厨 房 配
25、 3个 配 2 个5 仓 库 及 小 件 材 料 库 配 1 个6 电 机 房 、 电 工 房 、 配 电 房 配 1个 各 配 2 个 配 1 个7 在 建 主 楼 每 层 配 2 个8 塔 吊 、 钢 井 架 、 机 驾 室 各 配 1 个9 木 制 作 、 堆 放 场 配 2 个3.2.3 管 理 措 施一品漫城项目部 现场防火、消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91、 各 施 工 班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防 条 例 和 公 安 部 关 于 建 筑 工 地 防火 的 基 本 措 施 。2、 每 间 工 人 宿 舍 由 所 住 班 组 人
26、员 中 的 班 长 或 一 名 工 人 任 安 全 防 火 责 任 人 。3、 每 间 管 理 人 员 宿 舍 由 所 住 人 员 中 任 命 一 名 为 安 全 防 火 责 任 人 。4、 施 工 现 场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按 动 火 作 业 区 、 易 燃 易 爆 材 料 区 、 生 活 区 划 分 , 按 规 定 保持 防 火 间 距 。 如 果 条 件 所 限 , 防 火 间 距 达 不 到 标 准 时 , 应 采 取 相 应 的 防 火 措 施 , 适 当减 小 防 火 间 距 , 这 种 做 法 要 征 求 当 地 消 防 部 门 的 意 见 。 另 外 , 还 要 注 意
27、在 防 火 间 距 中不 准 堆 放 易 燃 物 。5、 按 规 定 各 类 建 筑 设 施 、 材 料 的 防 火 间 距 如 下 表 以 供 参 考 :类 别防 火间 距( m)类 别建 筑 物 临 建设 施 非 易 燃库 站 易 燃库 站 固 定 明火 处 木 料 堆 废 料 易燃 杂 料建 筑 物 - 20 15 20 25 20 30临 建 设 施 20 5 6 20 15 15 30非 易 燃 库 、 站 15 6 6 15 15 10 20易 燃 库 站 20 20 15 20 25 20 30固 定 明 火 处 25 15 15 25 - 25 30木 堆 料 20 15 10
28、 20 25 - 30废 料 、 易 燃 杂料 30 30 20 30 30 30 -6、 安 装 使 用 电 气 设 备 时 应 注 意 以 下 防 火 要 求( 1) 各 类 电 气 设 备 、 线 路 不 准 超 负 荷 使 用 , 线 路 接 头 牢 固 , 防 止 设 备 、 线 路 过 热 或打 火 短 路 , 发 现 问 题 要 立 即 修 理 。( 2) 开 关 箱 内 应 有 线 路 图 及 每 一 回 路 应 注 明 额 定 功 率 。( 3) 存 放 易 燃 液 体 、 可 燃 气 瓶 和 电 气 的 库 房 内 , 照 明 线 要 穿 管 保 护 , 库 内 要 采 用
29、 防爆 灯 具 , 开 关 应 设 在 库 外 。10( 4) 穿 墙 电 线 或 靠 近 易 燃 物 品 的 电 线 要 穿 管 保 护 , 灯 具 与 易 燃 物 应 保 持 安 全 距 离 。( 5) 非 电 工 不 准 驳 接 工 具 及 机 械 用 电 电 线 、 不 准 开 电 箱 等 。( 6) 临 时 用 电 线 路 要 架 空 设 置 。7、 使 用 明 火 时 应 注 意 的 问 题( 1) 现 场 生 产 、 生 活 用 火 均 应 经 主 管 消 防 的 领 导 批 准 , 任 何 人 不 准 擅 自 用 明 火 。 使用 明 火 时 , 要 远 离 易 燃 物 , 并
30、 备 有 消 防 器 材 。( 2) 现 场 烟 囱 如 临 近 易 燃 材 料 的 要 采 取 隔 离 措 施 。( 3) 使 用 木 料 烧 火 时 , 要 随 时 有 人 看 管 , 不 准 用 易 燃 油 料 点 火 。 用 火 完 毕 要 认 真 熄火 。( 4) 在 建 工 程 的 楼 层 施 工 , 不 准 吸 烟 。 现 场 地 面 设 吸 烟 室 , 场 内 严 禁 乱 丢 烟 头 。( 5) 现 场 内 从 事 电 焊 、 气 焊 工 作 的 人 员 均 应 受 过 消 防 知 识 教 育 , 持 有 操 作 合 格 证 。在 作 业 前 要 办 理 用 火 手 续 , 并
31、 应 配 备 适 当 的 看 火 人 员 , 看 火 人 员 随 身 应 有 灭 火 器 具 ,在 焊 接 过 程 中 不 准 擅 离 岗 位 。8、 现 场 材 料 堆 放 的 防 火 要 求( 1) 木 料 堆 放 不 宜 过 多 , 垛 之 间 应 保 持 一 定 的 防 火 间 距 。 木 材 加 工 的 废 料 要 及 时 清理 , 以 防 自 燃 。( 2) 现 场 生 石 灰 应 单 独 存 放 , 不 准 与 易 燃 材 料 放 在 一 起 , 并 应 注 意 防 水 。( 3) 易 燃 、 易 爆 物 品 的 仓 库 应 设 在 地 势 低 处 , 电 石 库 应 设 在 地
32、 势 较 高 的 干 燥 处 。( 4) 建 筑 物 内 不 准 作 为 仓 库 储 存 易 燃 、 可 燃 材 料 按 施 工 进 度 和 作 业 计 划 分 期 分 批 进退 场 , 并 制 定 可 靠 的 防 范 措 施 。9、 现 场 中 搭 设 的 工 棚 在 使 用 时 应 遵 守 以 下 规 定( 1) 不 得 乱 接 电 线 , 不 得 在 工 棚 内 或 不 是 厨 房 的 地 方 生 火 煮 东 西 , 不 得 使 用 电 热 丝 、电 饭 煲 、 电 炉 等 用 具 煮 东 西 。( 2) 宿 舍 旁 设 吸 烟 区 , 不 得 在 宿 舍 内 躺 在 床 上 吸 烟 ,
33、 烟 头 应 集 中 丢 在 盛 有 水 的 小 桶一品漫城项目部 现场防火、消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1内 。( 3) 工 棚 高 度 为 3m, 宿 舍 内 设 有 通 道 , 宽 度 为 1.2m1.5m, 通 道 不 准 堆 放 杂 物 ,门 窗 均 向 外 开 。( 4) 工 棚 内 的 灯 具 、 电 线 都 应 采 用 妥 善 的 绝 缘 保 护 , 灯 具 与 易 燃 物 一 般 应 保 持30cm 间 距 , 不 准 使 用 大 灯 泡 , 不 准 使 用 碘 钨 灯 照 明 。( 5) 宿 舍 照 明 用 电 在 18:007:00 及 12:001
34、4:00 为 用 电 时 间 , 其 余 时 间 切 断 电 源 。( 6) 不 准 在 宿 舍 内 存 放 易 燃 易 爆 物 品 ( 如 油 漆 、 天 那 水 、 煤 油 、 汽 油 等 ) 。( 7) 不 准 在 宿 舍 内 使 用 液 化 石 油 气 及 存 放 液 化 石 油 气 瓶 。10、 施 工 现 场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的 防 火 要 点( 1) 在 基 础 、 主 体 结 构 、 装 修 等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防 火 要 点 各 有 不 同 。( 2) 在 基 础 施 工 时 , 主 要 应 注 意 保 温 、 养 护 用 的 易 燃 材 料 的 存 放 。
35、注 意 工 地 上 风 方向 是 否 有 烟 囱 落 火 种 的 可 能 , 注 意 焊 接 钢 筋 时 易 燃 材 料 应 及 时 清 理 。( 3) 在 主 体 结 构 施 工 时 , 焊 接 量 比 较 大 , 要 加 强 看 火 人 员 。 特 别 是 高 层 施 工 时 , 电焊 火 花 一 落 数 层 , 所 以 在 施 焊 前 , 焊 工 及 看 火 人 员 应 用 不 易 燃 物 品 在 施 焊 点 附 近 隔 断 ,以 防 止 火 花 落 下 。 在 焊 点 垂 直 下 方 , 尽 量 清 理 易 燃 物 , 做 好 防 范 措 施 后 方 可 施 焊 。 电焊 线 接 头
36、要 良 好 , 与 脚 手 架 或 建 筑 物 钢 筋 接 触 时 要 采 取 保 护 , 防 止 漏 电 打 火 。 结 构 施工 用 的 碘 钨 灯 要 架 设 牢 固 , 距 保 温 易 燃 物 要 保 持 1m 以 上 的 距 离 。 照 明 和 动 力 用 胶皮 线 应 按 规 定 架 设 , 不 准 在 易 燃 保 温 材 料 上 乱 堆 乱 放 。( 4) 在 装 修 施 工 时 , 易 燃 材 料 多 , 对 所 有 电 气 及 电 线 要 严 加 管 理 , 预 防 短 路 打 火 。在 吊 顶 内 安 装 管 道 时 , 应 在 吊 顶 材 料 装 上 以 前 完 成 )
37、焊 接 作 业 , 禁 止 在 顶 棚 内 焊 割 作业 。 如 果 因 为 工 程 特 殊 需 要 必 须 在 易 燃 顶 棚 内 从 事 电 气 焊 时 , 应 先 与 消 防 部 门 商 定 妥善 防 火 措 施 后 方 可 施 工 。11、 成 立 义 务 消 防 队( 1) 成 立 以 本 工 程 安 全 员 为 义 务 消 防 队 队 长 , 以 保 卫 员 为 副 队 长 , 队 员 十 六 人 的 义12务 消 防 队 。( 2) 义 务 消 防 队 应 当 定 期 进 行 训 练 , 使 队 员 熟 悉 掌 握 防 火 、 灭 火 知 识 和 消 防 器 材 的使 用 方 法
38、 , 做 到 能 扑 救 火 灾 。( 3) 发 生 火 灾 时 , 义 务 消 防 队 员 应 立 即 停 止 工 作 奔 赴 火 灾 现 场 。( 4) 详 见 后 附 的 义 务 消 防 队 组 织 架 构 图 。12、 施 工 现 场 配 备 专 职 ( 兼 职 ) 防 火 检 查 员 。13、 现 场 发 生 火 灾 事 故 后 的 注 意 及 急 救 要 领( 1) 现 场 出 现 火 灾 时 , 义 务 消 防 队 队 员 应 立 即 停 止 工 作 , 奔 赴 火 灾 现 场 , 按 平 时 的训 练 及 分 工 立 即 投 入 灭 火 工 作 并 听 从 工 程 负 责 人
39、和 队 长 对 灭 火 工 作 的 安 排 。( 2) 工 程 负 责 人 在 工 地 办 公 室 指 挥 , 协 调 及 安 排 与 灭 火 相 关 的 工 作 。( 3) 义 务 消 防 队 队 长 组 织 并 安 排 队 员 的 灭 火 工 作 , 在 火 灾 现 场 指 挥 。( 4) 保 卫 员 负 责 现 场 保 卫 工 作 , 并 控 制 无 关 人 员 不 准 进 入 灭 火 现 场 及 疏 散 工 人 , 保证 消 防 通 道 畅 通 。( 5) 机 管 员 负 责 配 电 房 的 电 源 切 断 或 保 证 加 压 水 泵 的 供 电 正 常 。( 6) 安 排 一 名 电
40、 工 负 责 加 压 水 泵 的 正 常 使 用 。( 7) 其 他 队 员 各 就 各 位 投 入 灭 火 工 作 。( 8) 救 火 时 要 弄 清 楚 是 什 么 物 品 起 火 , 救 火 方 法 要 得 当 。 油 料 起 火 不 宜 用 水 扑 救 , 可 用 ABC 灭 火 器 或 采 用 隔 离 法 压 灭 火 源 。 电 气 设 备 起 火 时 , 应 尽 快 切 断 电 源 , 用 二 氧 化 碳 灭 火 器 灭 火 , 千 万 不 要 用 水 灭 火 。 电 石 库 起 火 时 , 因 电 石 遇 水 会 放 出 乙 炔 气 , 造 成 更 严 重 的 后 果 , 所 以
41、 应 用 黄 砂 、 干粉 灭 火 。二 、 各 工 种 安 全 生 产 制 度4.1 油 漆 工4.1.1 各 类 油 漆 和 其 它 易 燃 、 有 毒 材 料 , 应 存 放 在 专 用 库 房 内 , 不 得 与 其 它 材 料 混 放 。挥 发 性 油 料 应 装 入 密 闭 容 器 内 , 妥 善 保 管 。 库 房 应 通 风 良 好 , 不 准 住 人 , 并 设 置 消 防一品漫城项目部 现场防火、消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3器 材 和 “严 禁 烟 火 ”标 志 。4.1.2 库 房 与 其 它 建 筑 物 应 保 持 一 定 的 安 全 距 离 。
42、4.1.3 用 喷 砂 除 锈 , 喷 嘴 接 头 要 牢 固 , 不 准 对 人 。 喷 嘴 堵 塞 , 应 停 机 消 除 压 力 后 ,方 可 进 行 修 理 或 更 换 。4.1.4 使 用 煤 油 、 汽 油 、 松 香 水 、 丙 酮 等 调 配 油 料 , 戴 好 防 护 用 品 , 严 禁 吸 烟 。4.1.5 沾 染 油 漆 的 棉 纱 、 破 布 、 油 纸 等 废 物 , 应 收 集 存 在 有 盖 的 金 属 容 器 内 , 及 时 处理 。4.1.6 在 室 内 或 容 器 内 喷 漆 , 要 保 持 通 风 良 好 , 喷 漆 作 业 周 围 不 准 有 火 种 。
43、4.1.7 采 用 静 电 喷 漆 , 为 避 免 静 电 聚 集 , 喷 漆 室 ( 棚 ) 应 有 接 地 保 护 装 置 。4.1.8 刷 外 开 窗 扇 , 必 须 将 安 全 带 挂 在 牢 固 的 地 方 。 刷 封 檐 板 , 水 落 管 等 应 搭 设 脚 手或 吊 架 。 在 大 于 25 度 的 铁 皮 屋 面 上 刷 油 , 应 设 置 活 动 板 梯 、 防 护 栏 杆 和 安 全 网 。4.1.9 使 用 喷 灯 , 加 油 不 得 过 满 , 打 气 不 应 过 足 , 使 用 的 时 间 不 宜 过 长 , 点 火 时 火 嘴不 准 对 人 。4.1.10 使 用
44、 喷 浆 机 , 手 上 沾 有 浆 水 时 , 不 准 开 关 电 闸 , 以 防 触 电 。 喷 嘴 堵 塞 , 疏 通时 不 准 对 人 。4.1.11 在 调 油 漆 或 对 稀 料 时 , 室 内 应 通 风 , 在 室 内 和 地 下 室 油 漆 时 , 通 风 应 良 好 ,本 人 和 他 人 不 准 在 操 作 时 吸 烟 , 防 止 气 体 燃 烧 伤 人4.1.12 用 不 完 的 料 桶 应 存 放 原 处 , 不 准 到 处 乱 放 。4.1.13 清 理 随 用 的 小 桶 时 , 应 办 理 用 火 手 续 , 按 申 请 地 点 用 火 , 并 设 专 人 看 火
45、 , 配备 消 防 器 材 , 防 止 发 生 火 灾 。4.2 电 焊 工4.2.1 电 焊 机 外 壳 必 须 接 地 良 好 , 其 电 源 的 拆 装 应 由 电 工 进 行 。4.2.2 电 焊 机 要 设 单 独 的 开 关 , 开 关 应 放 在 防 雨 的 闸 箱 内 , 拉 合 时 应 戴 手 套 侧 向 操 作 。4.2.3 焊 钳 与 把 线 必 须 绝 缘 良 好 , 连 接 牢 固 , 更 换 焊 条 应 戴 手 套 。 在 潮 湿 地 点 工 作 ,14应 站 在 绝 缘 胶 板 或 木 板 上 。4.2.4 严 禁 在 带 压 力 的 容 器 或 管 道 上 施
46、焊 , 焊 接 带 电 的 设 备 必 须 先 切 断 电 源 。4.2.5 焊 接 贮 存 过 易 燃 、 易 爆 、 有 毒 物 品 的 容 器 或 管 道 , 必 须 清 除 干 净 , 并 将 所 有 孔口 打 开 。4.2.6 在 密 闭 金 属 容 器 内 施 焊 时 , 容 器 必 须 可 靠 接 地 , 通 风 良 好 , 并 应 有 人 监 护 , 严禁 向 容 器 同 输 入 氧 气 。4.2.7 焊 接 预 热 工 件 时 , 应 有 石 棉 或 挡 板 等 隔 热 措 施 。4.2.8 把 线 、 地 线 禁 止 与 钢 丝 绳 接 触 , 更 不 得 用 钢 丝 绳
47、或 机 电 设 备 代 替 零 线 。 所 有 地线 接 头 , 必 须 连 接 牢 固 。4.2.9 更 换 场 地 移 动 把 线 时 , 应 切 断 电 源 , 并 不 得 手 持 把 线 爬 梯 登 高 。4.2.10 清 除 焊 渣 采 用 电 弧 气 刨 清 根 时 , 应 戴 防 护 眼 镜 或 面 罩 , 防 止 铁 渣 飞 溅 伤 人 。4.2.11 多 台 焊 机 在 一 起 集 中 施 焊 时 , 焊 接 平 台 或 焊 件 必 须 接 地 , 并 应 有 隔 热 板 。4.2.12 钍 钨 极 要 放 置 在 密 闭 铅 盒 内 , 磨 削 钍 钨 极 时 , 必 须
48、戴 手 套 、 口 罩 , 并 将 粉 尘及 时 清 除 。4.2.13 二 氧 化 碳 气 体 预 热 器 的 外 壳 应 绝 缘 , 端 电 压 不 应 大 于 36 伏 。雷 雨 时 , 应 停 止 露 天 焊 接 作 业 。4.2.14 施 焊 场 地 周 围 应 清 除 易 燃 易 爆 物 品 , 或 进 行 覆 盖 、 隔 离 。4.2.15 必 须 在 易 燃 易 爆 气 体 或 液 体 扩 散 区 施 焊 时 , 应 经 有 关 部 门 检 试 许 可 后 方 可 施焊 。4.2.16 工 作 结 束 后 , 应 切 断 焊 机 电 源 , 并 检 查 操 作 地 点 , 确 认 无 起 火 危 险 后 方 可 离开 。4.3 气 焊 工4.3.1 气 焊 操 作 人 员 必 须 遵 守 安 全 使 用 危 险 品 的 有 关 规 定1、 氧 气 瓶 与 乙 炔 瓶 所 放 的 位 置 , 距 火 源 不 得 少 于 10m。2、 乙 炔 瓶 要 放 在 空 气 流 通 好 的 地 方 , 严 禁 放 在 高 压 线 下 面 。 要 立 放 固 定 使 用 , 严 禁一品漫城项目部 现场防火、消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