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燃气安全管理 -部分规范强制性规定释义,题纲,第一讲 城镇燃气气源 第二讲 燃气输配系统 第三讲 燃气应用 第四讲 压缩天然气供应 第五讲 天然气汽车加气站 第六讲 液化石油气供应 第七讲 液化天然气供应 第八讲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抢修和维护,第一讲 城镇燃气气源,1.1燃气的种类,人工燃气 干馏煤气、气化煤气、油制气和高炉煤气等 天然气 纯天然气、凝析气田气、石油伴生气、矿井气 液化石油气,1.2燃气的质量标准,城镇燃气(应按基准气分类)的发热量和组分的波动应符合城镇燃气互换的要求。GB50028,3.2.1(1),1.2燃气的质量标准,天然气的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天然气发热
2、量、总硫和硫化氢含量、水露点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的一类气或二类气的规定; 2)在天然气交接点的压力和温度条件下; 天然气的烃露点应比最低环境温度低5; 天然气中不应有固态、液态或胶状物质。 GB50028,3.2.2,1.2燃气的质量标准 天然气(GB17820),1.2燃气的质量标准,液化石油气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田液化石油气GB9052.1 或液化石油气GB11174 的规定; GB50028,3.2.2,1.2燃气的质量标准 液化石油气(GB11174),1.2燃气的质量标准,人工煤气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工煤气GB13612的规定。 GB50028
3、,3.2.2,1.2燃气的质量标准 人工煤气(GB13612),1.2燃气的质量标准,液化石油气与空气的混合气做主气源时,液化石油气的体积分数应高于其爆炸上限的2倍,且混合气的露点温度应低于管道外壁温度5。硫化氢含量不应大于20mg/m3。 GB50028,3.2.2,1.2燃气的质量标准,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进站天然气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中规定的II类气质标准和压缩机运行要求的有关规定。增压后进入储气装置及出站的压缩天然气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车用压缩天然气GB 18047的规定。 GB50156,8.1.1,1.2燃气的质量标准 车用压缩天然气 (GB18047)
4、,1.3燃气的加臭,城镇燃气应具有可以察觉的臭味。 加臭剂的最小量应符合下列规定:对于无毒燃气在相当于爆炸下限的20%的浓度时应能察觉,对于有毒燃气达到允许有害浓度之前应能察觉。 对于以一氧化碳为有毒成份的燃气,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达到0.02%(体积分数)时,应能察觉。(GB50028 第3.2.3条),第二讲 燃气输配系统,2.1 输配系统的构成,城镇燃气输配系统一般由门站、燃气管网、储气设施、调压设施、管理设施、监控系统等组成。,2.2 燃气管道分类,城镇燃气管道的设计压力P分为7 级,并应符合下表 的要求。 GB50028, 6.1.6,2.3 燃气管道管材,压力不大于1.6Mpa的室外
5、燃气管道(GB50028, 6.3.1 ) 中压和低压燃气管道宜采用聚乙烯管、机械接口球墨铸铁管、钢管或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聚乙烯燃气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材GB15558.1 和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件GB15558.2 的规定; 2 机械接口球墨铸铁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水及燃气管道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GB/T13295 的规定;,2.3 燃气管道管材,3 钢管采用焊接钢管、镀锌钢管或无缝钢管时,应分别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 的规定; 4 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应符合国家现行
6、标准燃气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CJ/T125和燃气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件CJ/T126的规定。 次高压燃气管道应采用钢管。其管材和附件应符合本规范第6.4.4 条的要求。地下次高压B燃气管道也可采用钢号Q235B焊接钢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的规定。( GB50028 ,6.3.2 ),2.3 燃气管道管材,压力大于1.6Mpa的室外燃气管道(GB50028, 6.4.4 ) 燃气管道选用的钢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业 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 第1部分:A 级钢管GB/T9711.1(L175 级钢管除外)、石油天然气工业 输送钢管交货技术
7、条件 第2部分:B级钢管GB/T9711.2 和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的规定。三级和四级地区高压燃气管道材料钢级不应低于L245。,室外埋地燃气管道,2.4燃气管道敷设 (压力不大于1.6Mpa的室外燃气管道),平面布置: 燃气管道与其它建构筑物的水平净距符合GB50028-2006表6.3.3-1的要求。,纵断面布置: 燃气管道与其它建构筑物的垂直净距符合GB50028-2006表6.3.3-2的要求。,2.4燃气管道的布置 (压力不大于1.6Mpa的室外燃气管道),在次高压、中压燃气干管上,应设置分段阀门,并在阀门两侧设置放散管。在燃气支管的起点处,应设置阀门。(GB50028
8、, 6.3.13),2.6门站、储配站,储配站内的储气罐与站内的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表规定。 (GB50028, 6.5.3 ),2.6门站、储配站,储气罐或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湿式储气罐之间、干式储气罐之间、湿式储气罐与干式储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 2 固定容积储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2/3; 3 固定容积储气罐与低压湿或干式储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 4 数个固定容积储气罐的总容积大于200000m3时,应分组布置。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卧式储罐,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长度的一半;球形储罐,不应小
9、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且不应小于20.0m; 5 储气罐与液化石油气罐之间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GB50028, 6.5.4 ),2.6门站、储配站,门站和储配站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总平面应分区布置,即分为生产区(包括储罐区、调压计量区、加压区等)和辅助区。 2 站内的各建构筑物之间以及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有关规定。站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二级”的规定。 3 站内露天工艺装置区边缘距明火或散发火化地点不应小于20m,距办公、生活建
10、筑不应小于18m,距围墙不应小于10m。与站内生产建筑的间距按工艺要求确定。 4 储配站生产区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应小于3.5m 。(GB50028, 6.5.5 ),2.6门站、储配站,站内工艺管道应采用钢管。燃气管道设计压力大于0.4MPa时,其管材性能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GB/T9711、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的规定;设计压力不大于0.4MPa时,其管材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 的规定。 阀门等管道附件的压力级别不应小于管道设计压力 。(GB50028, 6.5.13 ),2.6门站、储
11、配站,门站和储配站内的消防设施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 储配站在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应按一次考虑。储罐区的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下表规定。 储罐区的消防用水量表,注:1 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以组为单位,总容积按其几何容积(m3)和设计压力(绝对压力,102kPa)的乘积计算。 2 当设置消防水池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按火灾延续时间3h 计算确定。当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向消防水池补水时,其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补水量。 (GB50028, 6.5.19 ),2.6门站、储配站,门站和储配站供电系统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12、50052 的“二级负荷”的规定。(GB50028, 6.5.20 ),储气罐和压缩机室、调压计量室等具有爆炸危险的生产用房应有防雷接地设施,其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规定。 (GB50028, 6.5.22 ),2.7调压站、调压装置,液化石油气和相对密度大于0.75燃气的调压装置不得设于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和地下单独的箱体内。 (GB50028, 6.6.2 ),调压站(含调压柜)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应符合表6.6.3 的规定。 (GB50028, 6.6.3 ),高压和次高压燃气调压站室外进、出口管道上必须设置阀门;中压燃
13、气调压站室外进口管道上,应设置阀门。 在调压器燃气入口(或出口)处,应设防止燃气出口压力过高的安全保护装置(当调压器本身带有安全保护装置时可不设) (GB50028, 6.6.10 ),2.7调压站、调压装置,调压站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其屋檐1.0m以上。 调压柜的安全放散管管口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4m;设置在建筑物墙上的调压箱的安全放散管管口应高出该建筑物屋檐1.0m。 地下调压站和地下调压箱的安全放散管管口也应按地上调压柜安全放散管管口的规定设置。 注:清洗管道吹扫用的放散管、指挥器的放散管与安全水封放散管属于同一工作压力时,允许将它们连接在同一放散管上。 (GB50028, 6.6.10 )
14、,2.8燃气输配工程施工,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 (CJJ33-2005, 1.0.3 ),2.8燃气输配工程施工,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间断焊接时间超过6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承担其他材质燃气管道安装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间断安装时间超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和技术评定。当
15、使用的安装设备发生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CJJ33-2005, 1.0.4 ),2.8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在沿车行道、人行道施工时,应在管沟沿线设置安全护栏,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在施 工路段沿线,应设置夜间警示灯。(CJJ33-2005, 2.2.1 ),管道下沟前必须对防腐层进行 100的外观检查,回填前应进行 100电火花检漏,回填后必须对防腐层完整性进行全线检查,不合格必须返工处理直至合格。(CJJ33-2005, 5.4.10 ),2.8 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对不同级别、不同熔体流动速率的聚乙烯原料制造的管材或管件,不同标准尺寸比(SDR 值) 的聚乙烯燃气管道连
16、接时,必须采用电熔连接。施工前应进行试验,判定试验连接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电熔连接。 (CJJ33-2005, 7.2.2 ),管道安装完毕后应依次进行管道吹扫、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CJJ33-2005, 12.1.1 ),第三讲 燃气应用,3.1用户室内管道的最高压力,用户室内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表压MPa),注:1 液化石油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应大于0.14MPa; 2 管道井内的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应大于0.2MPa; 3 室内燃气管道压力大于0.8MPa的特殊用户设计应按有关专业规范执行。(GB50028,10.2.1),3.2燃气管道敷设,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
17、、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GB50028,10.2.14),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净高不宜小于2.2m。 2 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3次/h,并应有独立的事故机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 3 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 4 应采用非燃烧体实体墙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休息室隔开 。(GB50028,10.2.21),3.2燃气管道敷设,敷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
18、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以及竖井、住宅汽车库(不使用燃气,并能设置钢套管的除外)的燃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材、管件及阀门、阀件的公称压力应按提高一个压力等级进行设计; 2 管道宜采用钢号为10、20的无缝钢管或具有同等以同等上性能的其他金属管材; 3 除阀门、仪表等部位和采用加厚的低压管道外,均应焊接和法兰连接;应尽量减少焊缝数量,钢管道的固定焊口应进行100%射线照相检验,活动焊口应进行10%射线照相检验,其质量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中的III级;其他金属管材的焊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GB50028, 10.2.23 燃气水
19、平干管和立管不得穿过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电缆沟、烟道、进风道和电梯井等。 GB50028, 10.2.24,3.2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或卫生间内。立管穿过通风不良的吊顶时应设在套管内。GB50028, 10.2.26,3.3燃气计量表的安装,用户计量表严禁安装在下列场所: 1)卧室、卫生间及更衣室内; 2)有电源、电器开关及其他电器设备的管道井内,或有可能滞留泄漏燃气的隐蔽场所; 3)环境温度高于45的地方; 4)经常潮湿的地方; 5)堆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或有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的地方; 6)有变、配电等电器设备的地方; 7)有明显振动影响的地方; 8)高层建筑中的避难
20、层及安全疏散楼梯间内。 GB50028, 10.3.2,3.4居民用气,居民生活用气设备严禁设置在卧室内。 GB50028, 10.4.2,放置燃气灶的灶台应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应加防火隔热板。 GB50028, 10.4.4,3.5商业用气,商业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液化石油气除外)或地上密闭房间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燃气引入管应设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紧急自动切断阀停电时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常开型); 2 用气设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 3 用气房间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并由管理室集中监视和控制; 4 宜设烟气一氧化碳浓度检测报警器; 5 应设置独立的机
21、械送排风系统,通风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 2)当燃烧所需的空气由室内吸取时,应满足燃烧所需的空气量; 3)应满足排除房间热力设备散失的多余热量所需的空气量。 GB50028, 10.5.3,3.5商业用气,商业用户中燃气锅炉和燃气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燃烧器应是具有多种安全保护自动控制功能的机电一体化的燃具; 2 应有可靠的排烟设施和通风设施; 3 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 4 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闭房间时应符合本规范
22、第10.5.3条和10.2.21条的规定。 GB50028, 10.5.7,3.6工业用气,工业企业生产用气设备燃烧装置的安全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燃气管道上应安装低压和超压报警以及紧急自动切断阀; 2 烟道和封闭式炉膛,均应设置泄爆装置,泄爆装置的泄压口应设在安全处; 3 鼓风机和空气管道应设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 4 用气设备的燃气总阀门与燃烧器阀门之间,应设置放散管。 GB50028, 10.6.6,3.7燃烧烟气的排除,燃气燃烧所发生的烟气必须排出室外。设有直排式燃具的室内容积热负指标超过207W/m3时,必须设置有效的排气装置将烟气排至室外。 GB50028, 1
23、0.7.1,浴室用燃气热水器的给排气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排气系统与浴室必须有防止烟气泄漏的措施。 GB50028, 10.7.3,水平烟道不得通过卧室 。 GB50028, 10.7.6,3.8室内燃气工程施工,承担城镇燃气室内工程及燃气工程配套的报警系统、防爆电气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由其认可的资质和证书。从事施工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焊接人员应持有上岗资格证。CJJ94-2003, 1.0.3,3.8室内燃气工程施工,室内燃气管道采用的管道、管件、管道附件、阀门及其他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在安装前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
24、使用 。 CJJ94-2003, 2.1.2,3.8室内燃气工程施工,燃气计量表在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1 燃气计量表应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2燃气计量表应有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标牌上应有CMC标志、出厂日期和表编号。3 超过有效期的燃气计量表应全部进行复检;4 燃气计量表的外表面应无明显的损伤。 CJJ94-2003, 3.1.1,3.8室内燃气工程施工,燃气计量安装前应检查用气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产品外观应有产品标牌,并有出厂日期;应核对性能、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不具备以上检查条件的产品不得安装。 CJJ94-2003,
25、 4.1.1,3.8室内燃气工程施工,商业用气设备安装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闭房间内时,应严格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 CJJ94-2003, 4.2.3,3.8室内燃气工程施工,商业用燃气锅炉和冷热水机组燃气供应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前应检查燃气锅炉和冷热水机组的安装房间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不得施工; 2 安装前应核实供应的燃气种类,并应检查燃气锅炉和冷热水机组的燃烧器系统及调压装置的性能、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文件以及所配气源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不得安装。 3 燃气锅炉和冷热水机组的烟道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CJJ94-2003, 4.2.10,
26、3.8室内燃气工程施工,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CJJ94-2003, 6.1.1,第四讲 压缩天然气供应,4.1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种类,1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2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 3 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4.2压缩天然气质量标准,压缩天然气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车用压缩天然气GB18047的规定。GB50028, 7.1.2,4.3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与天然气储配站合建时,站内的天然气储罐与气瓶车固定车位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m) GB50028, 7.2.2,4.3压缩天然气加气站,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
27、火间距,不应小于表7.2.4 的规定。GB50028, 7.2.4,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7.2.5 的规定。GB50028, 7.2.5,4.3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气柱距固定车位23m。加气柱距站内天然天储罐不应小于12m,距围墙不应小于6m,距压缩机室、调压室、计量室不应小于6m,距燃气热水室不应小于12m。GB50028, 7.2.9,4.3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系统的设计压力应根据工艺条件确定,且不应小于该系统最高工作压力的1.1 倍。 向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和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运送压缩天然气的气瓶车和气瓶组,在充装温度为20时,充装压力不应大于20.
28、0MPa(表压)。 GB50028, 7.2.16,4.3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机进口管道上应设置手动和电动(或气动)控制阀门。压缩机出口管道上应设置安全阀、止回阀和手动切断阀。出口安全阀的泄放功能力不应小于压缩机的安全泄放量;安全阀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建筑物2m以上,且距地面不应小于5m。 GB50028, 7.2.21,4.4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瓶组气化站的规模:气瓶组最大储气总容积不应大于1000m3,气瓶组总几何容积不应大于4m3。 GB50028, 7.4.1,4.4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气瓶组应在站内固定地点设置。气瓶组及天然气放散管管口、调压装置至明火散发火花的地点和建、构筑物的防
29、火间距不应小于下表 的规定。(m),4.5压缩天然气站管道及附件,压缩天然气管道应采用高压无缝钢管,其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5310 、流体输送用 不锈钢无缝钢管 GB/T14976 或化肥设备用高压无缝钢管GB6479的规定。 GB50028, 7.5.1,4.5压缩天然气站管道及附件,压缩天然气系统的管道、管件、设备与阀门的设计压力或压力级别不应小于系统的设计压力,其材质应与天然气介质相适应。 GB50028, 7.5.3 压缩天然气加气柱和卸气柱的加气、卸气软管应采用耐天然气腐蚀的气体承压软管;软管的长度不应大于6.0m,有效作用半径不应小于2.5m。 GB50
30、028, 7.5.4,4. 6压缩天然气站建筑物和生产辅助设施,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和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生产厂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GB50028, 7.6.1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在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按一次考虑,消防用水量按储罐区气瓶车固定车位(总储气容积按储罐区储气总容积与气瓶车在固定车位最大储气容积之和计算)的一次消防用水量确定。 GB50028, 7.6.4,第五讲 天然气汽车加气站,5. 1一般规定,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储气设施的总容积应根据加气汽车数量、每辆汽车加气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城市建成区内储气设施的总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31、 1 管道供气的加气站固定储气瓶(井)不应超过18m3; 2 加气子站的站内固定储气瓶(井)不应超过8m3,车载储气瓶的总容积不应超过18m3。 GB50156, 3.0.5,5. 1一般规定,加油和压缩天然气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下表规定。 GB50156, 3.0.7,5. 2 站址选择,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GB50156, 4.0.2,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压缩天然气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7的规定。 GB50156, 4.0.7,5. 3总平面布置,加油加气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
32、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表4.0.7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2、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表4.0.7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且大于25m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墙。 3、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 GB50156, 5.0.1,5. 3总平面布置,加油加气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5.0.8的规定 。GB50156, 5.0.8,5. 4 加气工艺及设施,加气站内的设备及管道,凡经增压、输送、储存需显示压力的地方,均应设压力测点,并应设供
33、压力表拆卸时高压气体泄压的安全泄气孔。压力表量程范围应为2倍工作压力,压力表的准确度不应低于1.5级。GB50156, 8.1.4,5. 4 加气工艺及设施,储气设施的工作压力应为25MPa,其设计温度应满足环境温度要求。GB50156, 8.3.2,储气瓶组或储气井与站内汽车通道相邻一侧,应设安全防撞拦或采取其它防撞措施。GB50156, 8.3.8,5. 4 加气工艺及设施,加气机不得设在室内。GB50156, 8.4.1,加气机应具有充装与计量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气机额定工作压力应为20MPa。 2、加气机加气流量不应大于0.25m3/min(工作状态)。 3、加气机应设安全
34、限压装置。加气机不得设在室内。GB50156, 8.4.3,加气机的加气软管上应设拉断阀。GB50156, 8.4.4,加气机附近应设防撞柱(栏) 。GB50156, 8.4.6,5. 4 加气工艺及设施,天然气进站管道上应设紧急截断阀。手动紧急截断阀的位置应便于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切断气源。GB50156, 8.5.1,储气瓶组(储气井)进气总管上应设安全阀及紧急放散管、压力表及超压报警器。每个储气瓶(井)出口应设截止阀。车载储气瓶组应有与站内工艺安全设施相匹配的安全保护措施,但可不设超压报警器。GB50156, 8.5.2,5. 4 加气工艺及设施,加气站内缓冲罐、压缩机出口、储气瓶组应设置安
35、全阀。安全阀的设置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阀的定压P0除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P1.8MPa时,P0=P+0.18MPa。 2、当1.8MPaP4.0MPa时,P0=1.1P 3、当4.0MPaP8.0MPa时,P0=P+0.4MPa 4、当8.0MPaP25.0MPa时,P0=1.05P 注:P-设备最高操作压力。GB50156, 8.5.4,5. 4 加气工艺及设施,加气站的天然气放散管管口应高出设备平台2m及以上,且应高出所在地面5m及以上。GB50156, 8.5.6,增压前的天然气管道应选用无缝钢管,并应符合现行国
36、家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 8163的有关规定。增压后的天然气管道应选用高压无缝钢管,并应符台现行国家标准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5310或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6的有关规定。GB50156, 8.6.1,5. 4 加气工艺及设施,加气站内的所有设备和管道组成件的设计压力应比最大工作压力高10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应低于安全阀的定压。GB50156, 8.6.2,埋地管道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7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最高级别防腐绝缘保护层。GB50156, 8.6.6,5. 5 加气站消防设施,加油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和压缩天然气加气合建站
37、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GB50156, 9.0.2,每2台加气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2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加气机不足2台按2台计算。 压缩机操作间(棚)应按建筑面积每50m2设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只,总数不应少于2只。 地上储罐应设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个。地下储罐应设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 。 其余建筑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l40的规定。 GB50156, 9.0.10,5. 6 加气站电气,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电缆沟内必须充沙填实。电缆不得与天然气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 GB50156, 10.1.7
38、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范围划分应按附录B确定。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 GB50156, 10.1.8,5. 6 加气站电气,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 GB50156, 10.2.1 加油加气站的信息系统应采用铠装电线或导线穿钢管配线。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均应接地。 GB50156, 10.2.6,5. 6 加气站电气,地上或管沟敷设的天然气管道的始、末端和分支处应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联合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 GB50156
39、, 10.3.1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天然气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GB50156, 10.3.3 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 GB50156, 10.3.4,5. 6 加气站电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GB50156, 10.4.1 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内的压缩天然气储气瓶间(棚)、天然气压缩机房(棚)等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 GB50156, 10.4.2 可燃气体检测器报警(高限)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可燃气体爆炸下限浓度(V%)值的25%。 GB50156, 1
40、0.4.3,5. 7 加气站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应采取通风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强制通风时,通风设备的通风能力在工艺设备工作期间应按每小时换气15次计算,在工艺设备非工作期间应按每小时换气5次计算。 2 采用自然通风时,通风口总面积不应小于300cm2/m2(地面),通风口不应少于2个,且应靠近可燃气体积聚的部位设置。 GB50156, 11.1.4,5. 7 加气站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加油加气站内的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罩棚顶棚的承重构件为钢结构时,其耐火极限可为0.25h,顶棚其它部分不得采用燃烧体建造。GB50
41、156, 11.2.1 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内建筑物的门、窗应向外开。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l6的有关规定,采取泄压措施。 GB50156, 11.2.2,5.7 加气站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的地坪应采用不发火花地面。GB50156, 11.2.4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内不应种植树木和易造成可燃气体积聚的其他植物。 GB50156, 11.3.2,5. 8 加气站工程施工,焊接压力管道的焊工,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进行考试,取得焊工合格证。 GB50156, 12.1.3 无损检测人员应按锅炉压力容器
42、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进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 GB50156, 12.1.4 加油加气站工程施工应按工程设计文件及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如需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应有原设计单位变更设计的书面文件或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书面文件。 GB50156, 12.1.5,5. 8 加气站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的特性数据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2 “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应符合压力安全技术监查规程的规定,且应有“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3 气瓶应具有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要求的“产品合格证和批量检验质
43、量证明书”,且应有“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GB50156, 12.2.2,5. 8 加气站工程施工,当材料和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 1 质量证明文件特性数据不全或对其数据有异议。 2 实物标识与质量证明文件标识不符。 3 要求复验的材料未进行复验或复验后不合格。GB50156, 12.2.11,5. 8 加气站工程施工,可燃介质管道焊接接头无损检测方法应执行设计文件规定,缺陷等级评定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无损检测JB 4730的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要求:1 射线检测时,射线透照质量等级不得低于AB级,管道焊接接头的合格标准为:1)燃气管道级合格;2)燃油管道级合格
44、。2 超声波检测时,管道焊接接头的合格标准为:1)燃气管道级合格;2)燃油管道级合格。3 当射线检测改用超声波检测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取得证明文件。GB50156, 12.5.4,5. 8 加气站工程施工,可燃介质管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压力试验。管道系统的压力试验应以洁净水进行(奥氏体不锈钢管道一水作试验介质时,水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25mg/L),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管道系统采用气压试验时,应有经施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的安全措施,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15倍。压力试验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 GB50156, 12.5.8 压力试验过程中若有泄漏,不得带压处理。缺陷消
45、除后应重新试压。 GB50156, 12.5.9,5. 8 加气站工程施工,进行防腐蚀施工时,严禁同时进行可能产生明火或电火花的作业。 GB50156, 12.7.5,第六讲 液化石油气供应,6. 1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供应基地),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全压力式储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8.3.7 的规定。 半冷冻式储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表8.3.7 的规定执行。GB50028, 8.3.7,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全冷冻式储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8.3.8 的规定。GB50028, 8.3.8,6. 1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供应基地),液化石
46、油气供应基地的储罐与基地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全压力式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8.3.9 的规定; 2 半冷冻式储罐的防火间距可按表8.3.9 的规定执行; 3 全冷冻式储罐与基地内道路和围墙的防火间距可按表8.3.9的规定执行。GB50028, 8.3.9,6. 1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供应基地),全冷冻式液化石油气储罐与全压力式液化石油气储罐不得设置在同一罐区内,两类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储罐的直径,且不应小于35m。GB50028, 8.3.10,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生产区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不燃烧实体围墙。辅助区可设置不燃烧体非实体围墙。GB50028
47、, 8.3.12,6. 1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供应基地),全冷冻式液化石油气储罐与全压力式液化石油气储罐不得设置在同一罐区内,两类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储罐的直径,且不应小于35m。GB50028, 8.3.10,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生产区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不燃烧实体围墙。辅助区可设置不燃烧体非实体围墙。GB50028, 8.3.12,6. 1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供应基地),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生产区和辅助区至少应各设置1 个对外出入口。当液化石油气储罐总容积超过1000 m3 时,生产区应设置2 个对外出入口,其间距不应小于50m。 对外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4m。 GB5002
48、8, 8.3.14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生产区内禁止设置地下和半地下建、构筑物(寒冷地区的地下式消火栓和储罐区的排水管、沟除外)。 生产区内的地下管(缆)沟必须填满干砂。GB50028, 8.3.15,6. 1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供应基地),全压力式液化石油气罐不应少于2 台,其储罐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上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2 数个储罐的总容积超过3000 m3时,应分组布置。组与组之间相邻储罐的净距不应小于20m; 3 组内储罐宜采用单排布置; 4 储罐组四周应设置高度为1m 的不燃烧体实体防护墙; 5 储罐与防护墙的净距:球形储罐不宜小于其半径,卧式储罐不
49、宜小于其直径,操作侧不宜小于3.0m。 6 防护墙内储罐超过4 台时,至少应设置2个过梯,且应分开布置。GB50028, 8.3.19,6. 1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供应基地),灌瓶间和瓶库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8.3.26 的规定。 GB50028, 8.3.26,6. 5液化石油气用户,商业用户使用的气瓶组严禁与燃气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 GB50028,8.7.4,6.7液化石油气建构筑物防火、防爆和抗震,具有爆炸危险的建、构筑物的防火、防爆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门、窗应向外开; 3 封闭式建筑应采取泄压措施,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4 地面面层应采用撞击不会产生火花的材料,其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 的规定。GB50028,8.9.1,6.8液化石油气消防给水、排水,液化石油气储罐区消防用水量应按其储罐固定喷水冷却装置和水枪用水量之和计算。GB50028,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