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织吊索 安全性第 2部分 般用途合成纤维圆形吊装带Textile slings-Safet)r_Part2: Roundslings made of man-made fibres for general purpose use(EN 1492 2: 2000, MoD)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目 次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失女 25安全要求 36安全要求的检验 67标识 78制造商应提供的证书 89使用说明书 9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验证安全要求的试验方法 10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制造商应提供的使用和维护信息 。 11 附录 C(资
2、料性附录 )制造商应提供吊装带的使用信息 12 附录D(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与ENl492-2:2000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15 参考文献 18图1承载芯构成原理 3 图2有效工作长度 4 图 3典型的标签样式 7 图 4标签的典型固定方式 。 8 图C1双匝扼圈连接 14 表 1失效和相关要求 3 表 2极限工作载荷和颜色代号 5 表 3最大试验间隔 6 表 4最大试验间隔 6 表 A 1系索桩或系索销的最大接触半径 10 表 D 1本部分与 EN 1492-2 ; 2000 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 15前 言JB,r 8521编织吊索安全性分为以下两个部分:第1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
3、吊装带;第 2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圆形吊装带。 本部分为 m, r 8521的第 2部分。本部分修改采用 EN 1492 2; 2000编织吊索安全性第 2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圆形吊装带 (英文版)。本部分根据 EN 1492-2:2000重新起草。考虑到我国吊索具行业特点,本部分在采用 EN 1492-2时进行了修改。这些技术性差异用垂直单线标识在它们所涉及的页边空白处,在附录D中给出了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一览表以供参考。为便于使用本部分还傲了以下编辑性修改:“本欧洲标准”一词改为“本部分”I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删除 EN 14922;2000的“前言”、“引言”和附录
4、D。 本部分的附录 A和附录 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C和附录 D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ITC 227)归口。本部分由巨力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机械科学研究总院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负 责起草。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建国、崔振元、姚军战、刘永晖、李彦英。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编织吊索安全性第 2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圆形吊装带1范围JB,r 8521的本部分规定了由聚酰胺、聚酯和聚丙烯合成纤维材料制成的圆形吊装带 (以下简称吊 装带 ),最大极限工作载荷可达 100t。垂直提升时以及两肢、三肢、四肢吊装带 (带或不带
5、端配件 )的 定级和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一般材料和物品提升作业。 本部分未涉及的提升作业包括:提升人、有潜在危险的物品,如:熔融的金属、酸、玻璃板、易碎物品、核反应堆以及特殊环境下的提升作业。 本部分的吊装带适用于在以下温度范围内使用和贮存: a)聚酯、聚酰胺: 40 100 ; b)聚丙烯:_4080C。 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类型的吊装带:a)用于在托台和平台上或车辆中将货物固定或捆扎在一起的吊装带: b)无填充物的管状吊装带。 本部分规定的技术要求,应最大限度减少第 4章中列出的失效,列出的失效是在按照制造商或授权代表规定的说明和技术规范使用吊装带时,可能产生的失效。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
6、件中的条款通过JB,r 852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 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 251-1995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idt I$O 105 A03 : 1993)GB I“16825 I静力单轴试验机的检验第 1部分:拉力和 (或 )压力试验机测力系统的检验与 校准(GBT 16825 12002, ISO 7500-1 : 1999 , IDT)GB T 16856 机械安全、风险评价的原则 (
7、eqvprENl050 : 1994)GB 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idt ISO 9001 : 2000)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 1圆形吊装带 round sling无接头柔性吊装带。由承载芯、全封闭编织护套构成,带或不带端配件 (见图 I)。32组合多肢吊装带 mula4eg蚰醒 assembly吊装带总成,吊索的各索肢由连接到主链环的两肢、三肢或四肢相同的吊装带构成 (见表 2)。33吊装带样品representa廿ve sample用于进行检测与吊装带类型相同的试验样品 (见 6 2和 6 3)注,吊装带样品与实际产品仅在长度上可能有所不同34承载芯
8、core构成圆形吊装带的承载部分的丝柬 (见图 1)35封套 cover编织而成的管状带子,将织物在长度方向缝合在 起而形成的套管,用于将承载芯封装起来 (见图1)。36封闭表面 dosed surf搬封套的编织带表面,目测及用手工检查时是封闭的,如同热固成形或用附加物质上色,单根纤维丝 紧密排列。37端配件 fitting承力金属部件,作为吊装带的一部分,用于连接其他提升附件或其他吊装带上,从而组成多肢吊装 带总成,或连接到起重机吊钩或其他起重设备上38主链环 master link链环或链环总成,组成多肢吊装带总成的上部终端,用于将组合多肢吊装带连接到起重机的吊钩、 其他起重设备或提升附件
9、 t。39名义长度 nominal length吊装带的规定长度(含端配件),在承力点之间测量(见55)a3 10有效工作长度 (EWL) ,aleceve worldng length(EWL)吊装带的实际成品长度(台蛸配件)在承力点之间测量(见55)311极限工作载荷 wort|: ng load limit(WLL)吊装带垂直提升时的最大载荷,也是一般提升作业时单肢吊装带或组合多肢吊装带所能承受的最大载荷 (见表 2)。312方式系数(jlf) mode factor(膨 ) 计算吊装带或组合多肢吊装带的极限工作载荷时使用的系数,与组合类型和使用方式有关。3 13检验人员 compete
10、nt person被指定的、经过适当培训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能够按照必要的程序来实施所需要 的试验和检验。注; GBff 19001中622为墙训指南。4失效载荷的意外释放或由于部件失效造成载荷的释放,会直接或间接威胁到在危险区域人员的安全或身体健康。2一般提升用吊装带,具有符合本部分规定的性能时,耐久性不作为一种失效判据。 极限工作载荷或提升附件规格的选择不正确会引起吊装带的失效,本部分还规定了标识要求及制造商的证书要求 (见第 7章和第 8章 )。 附录 B及附录 C给出了全面的安全使用信息。 本部分中认为应采取措施减少的失效是经风险评估认定为聚酰胺、聚酯和聚丙烯制成的吊装带
11、的重大失效 (见表 1)。裹 1失效和相关要求GBT 16856-1997 附录 A中规定的风险 本部分中的相关条款1 机械强度不足可能对造成的伤謇 第 5章、第 6章、第 7章、第 8章26 对驾驶员戚操作者缺乏有效的指导 第 9章、附录 B、附录 C276 提升附件选择不当引起的失效 5 9、第 7章5安全要求5 1材料 吊装带的材料应完全由工业丝制成,并经制造商确认所用材料易于牵引,热稳定性良好,其断裂强度不低于 60cN tex,吊装带的主要材料有以下几种 聚酰胺(P:A),高韧性多纤维丝;聚酯(PEs),高韧性多纤维丝;聚丙烯(PP),高韧性多纤维丝注:应注意到不同种类合成纤维的抗化
12、学性能不同,参见附录 C中简要说明5 2承载芯 承载芯应由一束或多束母材相同的丝柬缠绕而成 (丝束的最小缠绕圈数为 ll圈 ),丝束在末端连接形成无极柬。各丝柬的缠绕方式应相同,以确保均匀承载。任一搭接接头应至少相隔四圈丝束,且在每 一接头处应多缠一圈作为补偿 (见图 1)。A1-吊装带: 2封套;3承载芯丝柬; 4搭接接头;5嗤头最少间隔四圈; 6一丝束两端在一起构成无极丝束。 图1 承载芯构成原理封套应由母材相同的纤维丝编织而成 (见 5 1),纤维丝的材料与承载芯相同 a封套的半成品封套两 端交叠,缝在一起。在切割时,应保证封套的两端纤维不松散。如果采用熔断法下料,应确保不影响承 载芯强
13、度。应对封套材料进行处理,以形成封闭表面 注,这些处理可以防止封套磨损、磨损性物质进入封套,还可用于对编织材料由钎维丝进行处理5 4缝合 所有缝合线的材料应与封套和承载芯的母材相同 (见 5 1),且应使用带锁边的缝纫机进行缝合。 注,可采用与吊装带其他部分不同颜色的缝线进行缝合,以便于制造商和使用者进行检查和验收5 5有效工作长度 (EWL)吊装带水平放置,并用手拉直时,用分度值为lmm的钢卷尺或钢直尺测量,其有效工作长度(网儿)厶 (见图 2)偏差不应超过名义长度的士 2 1有效工作长度(L1)2一吊装带;3整体端配件(厶)。圈 2有效工作长度5 6颜色标识吊装带封套的颜色应按表 2执行,
14、封套耐摩擦沾色牢度应不低于 GB 251一1995中的3级,不同的颜色代表不同的极限工作载荷。表 2中未列出极限工作载荷的吊装带,其颜色不应与表 2规定的颜色相同。5 7极限工作载荷 对于某一组合型式或使用方式,吊装带或组合多肢吊装带的极限工作载荷(wu。 )应等于垂直提升时吊装带的极限工作载荷乘以相应的方式系数 M(根据表 2选取 )。5 8破断力 按照附录 A的规定进行试验时,吊装带的最小破断力应为 6倍极限工作载荷,而封套的最小破断力不低于 2倍极限工作载荷。除非所有同类型的吊装带都进行相同的预加载荷,否则不应在试验前对其 预加载荷。5 9吊装带的端配件5 9 1端配件的质量等级应由供需
15、双方协商确定。592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试验时,端配件与吊装带的连接应保证:a)吊装带与端配件相接触的区域没有损坏;4b)吊装带应能承受施加的载荷。5 9 3安装焊接端配件时应使焊缝在吊装带使用过程中可以看见。5 10防止锐利边缘和,或损伤吊装带的加强及保护措施5101 在吊装带上施加耐久性加固物时,应将其熔铸在吊装带上,或在吊装带上缝制一块保护材料或 护套保护织带。5 10 2护套应为管状,以便能将其自由套在缝制织带部件需要保护的部位。注:护套的材料可以是织带、织物、皮革以及其他耐用材料。表 2极限工作载荷和颜色代号极限工作载荷t垂直提升 扼圈式提升 吊越斌提升 两肢吊索 三肢和四肢吊索 吊装
16、带垂直提升时吊装带 凹 b 叭 瓜的极限工 部件颜色 易作载荷p=o 口喇。 口=o 口鲥。 口=09 口 =45。平行45 45。 6矿 45。 60 M=l 朋;n8 脚 M=I4 M=I M=I4 M=I M=2I M=I51 0 紫色 1 0 0 8 2 0 1 4 1 0 1 4 1 0 2 1 1 52 0 绿色 2 0 1 6 4 0 28 2 0 2 8 2 0 4 2 3 O3 0 黄色 3 0 2 4 6 O 4 2 3 0 4 2 3 O 6 3 4 54 0 灰色 4 0 3 2 8 0 5 6 4 0 5 6 4 O 8 4 6 O5 0 红色 5 0 4 0 100
17、 7 0 5 O 7 0 5 O 105 7 56 0 棕色 6 0 4 8 120 8 4 6 0 84 6 O 126 9 08 0 蓝色 8 O 6 4 16o 11 2 8 0 11 2 8 O 168 12 OlO0 橙色 100 8 0 200 140 1 0 O 140 10O 210 15 0120 橙色 120 9 6 240 168 120 168 120 252 180150 橙色 150 120 300 210 150 21_0 150 31_5 22 5200 橙色 200 160 400 280 200 280 200 3 o 0 30O250 橙色 250 20O
18、 50O 350 250 350 250 525 375300 橙色 300 240 60O 420 30O 420 30O 630 450400 橙色 400 32O 800 56 O 400 560 400 840 60 0500 橙色 500 400 1000 700 50O 700 501 1050 75O600 橙色 60O 480 1200 84 0 600 840 60O 1260 90 0800 橙色 800 640 160O 1120 800 1120 800 1680 12001000 橙色 1000 800 200O 1400 100O 1400 100O 2100 15
19、0 O注 t信对称承载的方式系数,吊装带或吊装带零件的安装公差 t垂直方向为 6。5 11可查询记录 (编码 ) 可查询记录 (编码 )(见 7 1)包括产品标识的可查询记录,至少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a)吊装带的标志和标识;b)制造商的检验记录;c)端配件的名称及级别。6安全要求的检验6 1检验人员 所有试验及检验应由检验人员完成。6 2型式试验6 2 1应按照 A 2的要求检测每种类型或每种结构的首件吊装带样品的极限工作载荷 (材料更改时也 应进行检测)。试验时,如果吊装带样品的承载力达不到 6倍极限工作戴荷但不小于 6倍极限工作载荷的 90,则应另外抽取三件同种类型的吊装带样品进行试验如
20、果有一件或更多件的承载力仍达不到 6倍极限工 作载荷,则判定此种类型的吊装带不符合本部分规定6 2 2应按照附录 A中 A 5章要求对每种类型或每种结构的首件带整体端配件的吊装带样品进行试验 以确认吊装带与其端配件的连接是否符合要求。试验时,如果吊装带样品的承载力达不到 2倍极限工作载荷,但不小于规定值的 90,则应另外抽取三件同种类型的吊装带样品进行试验。如果有一件或更多件的承载力仍达不到 2倍极限工作载荷,则判定此种类型的吊装带不符合本部分规定。6 3制造试验体系6 3 1 制造试验体系应符合 GBfr 19001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并取得具有资质的认证机构认证。 如果以上体系已在运行中,制
21、造试验体系应按532执行否则按533执行。6 3 2制造商具备符合 GBfF 19001质量管理体系时进行的生产试验:如果制造商具备符合 GBfr 19001质量管理体系生产制造时,应至少按照达到表 3中规定生产量的 时间或两年选出一些吊装带进行试验 (时间间隔取两者中较短的时间 ),选定的吊装带应按照 A 2的规 定检验极限工作载荷。裹 3最大试验间隔吊装带垂直提升极限工作载荷 两次试验之间每种类型生产量的最大值 件1000;500试验时,如果吊装带撵品的承载力达不到 6倍极限工作载荷,但不小于 6倍极限工作载荷的 90, 则应另外抽取三件同种类型的吊装带样品进行试验。如果有一件或更多件的承
22、载力达不到 6倍极限工作 载荷,则判定此种类型的吊装带不符合本部分规定。633制造商不具备符合GB,r 19001质量管理体系时进行的生产试验:如果制造商不具备符合 GBtr 19001质量管理体系生产制造时。应至少按照达到表 4中规定生产量 的时间或一年选出一些吊装带进行试验 (时间间隔取两者中较短的时间 ),选定的吊装带应按照 A 2的规定检验极限工作载荷。衰 4最大试验间隔吊装带垂直提升极限工作载荷 两次试验之问每种类型生产量的最大值t 件3 5003 250试验时,如果吊装带样品的承载力达不到 6倍极限工作载荷,但不小于 6倍极限工作载荷的 90, 则应另外抽取三件同种类型的吊装带样品
23、进行试验。如果有一件或更多件的承载力仍达不到 6倍极限工 作载荷,则判定此种类型的吊装带不符合本部分规定。6 4目测或手工检查 应对每件吊装带或组合多肢吊装带成品进行目测或手工检查,包括测量主要尺寸。如果发现吊装带6有任何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隐患或发现任何缺陷,则该吊装带应予报废。6 5试验和检验记录 制造商应保留一份有关所有试验和检验结果的记录,以备查验和参考。7标识7 1总则 吊装带应包括如下标识: a)垂直提升时的极限工作载荷; b)吊装带的材料,如聚酯、聚酰胺和聚丙烯; c)端配件等级;d)名义长度,单位为 m; e)制造商名称、标志、商标或其他明确的标识; f)可查询记录 (编码 )(见
24、 5 11); g)执行的标准号。7 2标签7 2 1 应在耐用的标签上(标签直接固定在吊装带上)清晰永久地标示出71中规定的信息。标签字体的高度不应小于 1 Smm。应将标签的一部分缝到吊装带的封套内该部分也应当标识 7 1中规定的信息 以备参考。典型的标签样式见图 3,图 4为标签的典型固定方式。极限工作藏荷 材料彘 g嚣 制造商 导 七制 喇可查询记录 编码 )标准l l包 叶鼍材料长度 柱 li国样鼍l 世H标志和标II菩 毪 索 崩可查询记录 (编码 ) 喇 藿口 S鼍霉 标准索一极限工作载荷 器 c=3 童嗍最小宽度 45ram图 3典型的标签样式 注1:标签外露部分的背面可另外注
25、明不同使用方式下吊装带的极限工作载荷。 注 2:图 3示范了标签固定在吊装带上的方式。 注 3:法规标识 (认证标识 )在标签上任何可见处标明。ABA外露部分1)套管缝合 l2)活动标签; B缝人部分1)标签缝 郝分一2)标签外露部分。圈 4标签的典型固定方式7 2 2吊装带的材料应通过标签的颜色进行标识,以下为吊装带材料及对应的标签颜色:聚酰胺:绿色;蒙船:蓝色;聚丙烯:棕色。7 3组合多肢吊装带的标识 以下要求适用于两肢、三肢或四肢吊装带: a)标识应为易于识别的耐久性标签 (如圆形标签 ),标签应固定在主链环上,以便与其他类型吊装带相区别; b)吊装带的标识内容应包括任一索肢在使用时与竖
26、直方向的最大夹角; c)每一索肢的标签不应显示极限工作载荷。8制造商应提供的证书 按照第 6章的要求对产品进行了所有的试验和检验后。制造商应向购货方为每批吊装带出具一份证书,该证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a)制造商的名称、地址和制造商的标志或标识; b)吊装带的极限工作载荷;对多肢吊装带还要说明索肢与竖直方向的夹角范围; c)吊装带类型,包括:端配件、索肢数量及名义长度; d)“吊装带”或“组合多肢吊装带”的定义;e)吊装带的材料; f)端配件的等级; g)如果安装防护套。则应对其进行详细说明; h)执行的标准号。如: JB, r 85212; i)试验参考资料(见第6章); j)可查询记录 (编
27、码 );8k)代表制造商签署证书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及签署日期。9使用说明书 应为每肢吊装带或单次订货中每批吊装带的发货,按照附录 B的要求提供使用说明书。9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验证安全要求的试验方法A 1总则A 1 1所有的试验和检验应由检验人员按 oB r 1682 5 1进行检验与校准的拉力试验机进行;使用的钢 卷尺或钢直尺,其分度值应为Imm A 1 2在载荷试验中加载在吊装带的承载力应保证试验样品每 1000mm 长度的最大拉伸速度为110mm mln。 A 1 3吊装带部件样品在试验前不应预加载荷, I镕啡同种类型的所有吊装带具有相同的预加载荷,且 预加载荷不应大于极限工作载
28、荷的 2倍。警告;进行拉力试验时,大量能量存贮在吊装带中,如果试验样品断裂,这些能量会立即释放出来, 因此要特别注意保护危险区域中的人员安全。A 2检测吊装带的极限工作载荷吊装带样品应装在试验机的系索销或系索桩之间,应保证吊装带平直、没有弯曲;这样承载芯就会 在系索销或系索桩之间均匀分布,封套在接触区域没有折叠。封套的接缝应远离系索销或系索桩。系索 销或系索桩的最大接触直径按照表 A I选取。允许使用具有较小接触直径的系索桩,当使用小直径的系 索桩时,应确保所有对比试验或重复试验中所使用的系索桩直径与首次试验相同。试件所能承受的载荷 应不小于吊装带极限工作载荷的 6倍。表A 1 系索桩或系索销
29、的最大接触半径吊装带极限工作藏荷 系索桩或系索销的最大接触半径WLL rt mmWU。 3 253WU。5 405WI 工 lO 5010WU 。 20 7520WU 40 12040WLL60 15060WU 。 80 17580WUL100 200A 3验收准则A 3 1如果吊装带样品能够承受 6倍极限工作载荷,封套能承受不小于 2倍极限工作载荷而不破断, 则判定样品通过试验。不需要进行更大载荷试验。注:吊装带的封套可能先于承载芯破断,因此,在该次试验中,承载芯不能承受所加载荷时,吊装带肯定会失效。 A 3 2如果吊装带样品不能承受 6倍极限工作载荷,或封套在试验载荷小于 2倍吊装带极限工
30、作载荷 时发生破断,则判定该样品没有通过试验。只有当符合本部分 6 2 I、 6 2 2、 6 3 2或 6 3 3的要求时,才10可进行更多样品的试验。 A 4制造商记录为保证制造商的记录完整,无论吊装带样品是否通过验收或者被拒收都应作为制造商的记录保留下 来。A 5验证吊装带与整体端配件连接性能的型式试验 带整体端配件的吊装带样品应平直、元弯陆地装在试验机上。吊装带应根据使用要求与端配件连接。应保证系索销或系索桩与端配件具有足够的活动面积,从而防止端配件在承载时产生变形或弯曲。将相当于 2倍吊装带极限工作载荷的力施加到样品上,然后将样品从试验机上取下。目测时,应特别注意观察封套材料与端配件
31、相接触的地方是否有破损。A 6带端配件吊装带的验收准则 A 6 1如果吊装带样品的封套没有破断,且样品没有割口或其他损坏迹象,则判定该样品通过试验。A 6 2如果吊装带样品的封套发生破断、割破或损坏,则判定该样品未通过试验。只有满足 6 2 2的要求时,才可进行更多样品的试验。A 7带端配件吊装带的制造商记录为保证制造商的记录完整,无论带端配件的吊装带样品是否通过验收或者被拒收都应作为制造商的记录保留下来。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 制造商应提供的使用和罐护信息B1范围: 该附录指导制造商提供吊装带的使用及维护信息,这些信息均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注:附录 C提供了有关使用和维护的详细资料。B
32、2总则: 吊装带的制造商应为交付的每 批吊装带 (见第 9章 )提供以下文件资料,附录 C为制造商准备相关资料提供了指南。 B 3由于环境条件或有害物质的存在,对吊装带的使用限制 (参见 C 1):a)所选择材料的抗化学性能;b)温度的限制; c)对切割和磨损的敏感性; d)紫外线辐射造成的降级。B 4吊装带在首次使用前 (参见 C 2 1):a)获得制造商证书;b)获得指导和培训。 B 5吊装带每次使用前,每段时间使用前(参见 C 2 2和 C 2 3):a)检验程序;b)是否有标签,标识是否明晰:c)报废准则。 B 6吊装带的选择和使用 (参见 C 3):a)确定物品的质量、重心、吊点及连
33、接方式; b)查看标识的极限工作载荷和方式系数。对多肢吊装带,还包括对索肢的角度限制; c)吊装带与起重机吊钩的连接方式; d)吊装带与物品的连接方式:垂直提升连接、扼圈式连接、吊篮式连接、特殊端配件连接及其他提升零件连接; e)对吊装带和物品进行防护 i f)控制物品旋转 lg)确保物品平衡,避免索肢的缩短,如由于弯曲、打结等因索使索唆变短;h)冲击载荷; i)人身安全; j)夹紧力: k)着地点的准备;1)吊装带脱开 l m)吊装带的正确贮存。B 7定期对吊装带进行彻底检查和维护: a)报废准则:包括标签丢失,或损坏戚标识难以辨认; b)检查记录。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 制造商应摄供吊
34、装带的使用信息C 1在不利条件或有害情况下使用吊装带C 1 1 吊装带使用的材料对部分化学物品有抗蚀性,合成纤维的抗化学性能概述如下:a)聚酯 (PES)能抵抗大多数无机酸,但不耐碱;b)聚酰胺(队)耐碱,但易受无机酸的侵蚀;c)聚丙烯 (PP)几乎不受酸碱侵蚀,除需使用化学溶剂的情况外,聚丙烯适合在强化学腐蚀的环 境下使用。无害酸或碱溶液经过蒸发而充分浓缩,从而对吊装带造成伤害。被污染的吊装带应立即停止使用, 在冷水中浸泡,自然风干后送交检验人员进行检测。带 8级端配件的吊装带及带 8级主链环的多肢吊装带不应在酸性环境中使用。 8级材料与酸雾或碱 雾相接触会发生氢脆。如果吊装带在可能暴露于化
35、学物质的环境下使用,请向制造商或供货方咨询。 C 1 2吊装带应在下列温度范围内使用及贮存:a)聚酯及聚酰胺: -40 100 ;b)聚丙烯: -40“C 80“C。 在低温、潮湿的情况下,吊装带上会结冰,从而对吊装带形成割口及磨损,因而损坏吊装带的内部。此外,结冰会降低吊装带的柔韧性,极端情况下会使吊装带不能继续使用。使用温度范围随化学环境的不同而有所变化,详情请向制造商或供货方咨询。在上述规定的温度范围内,允许采用限定的非直接加热的方法对吊装带进行烘干。 c 1 3吊装带使用的合成纤维暴露于紫外线辐射下时容易降级,因此不应将吊装带贮存在受阳光直射 或有紫外线辐射源的地方。c 2对在使用期间
36、吊装带的检验C 2 1 在吊装带首次使用前,应确保: a)吊装带的规格与订单上的要求一致; b)取得制造商提供的证书; c)吊装带上标识的名称和极限工作载荷与证书上的内容一致。c 2 2每次使用前,应检查吊装带是否有缺陷,并确保吊装带的名称和规格正确。不应使用没有标识 或存在缺陷的吊装带;应将没有标识或存有缺陷的吊装带送交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 C 2 3吊装带使用期间,应经常检查吊装带是否有缺陷或损伤,包括被污垢掩盖的损伤。这些被掩盖 的损伤可能会影响吊装带的继续安全使用。应对任何与吊装带相连的端配件和提升零件进行上述检查 如果有任何影响使用的状况发生,或所需标识已经丢失或不可辨识,应立即停
37、止使用,送交有资质的部 门进行检测。封套表面的任何明显损伤都可能对承载芯造成潜在危害,可能影响到吊装带继续安全使用的缺陷或 损伤如下:a)表面擦伤。正常使用时,封套的表面纤维会有擦伤。这些属于正常擦伤,几乎不会对吊装带的 性能造成影响。应重视所有严重的擦伤,尤其是边缘的严重擦伤。局部磨损不同于一般磨损,可能是在吊装带受力拉直时,被尖锐的边缘划伤造成的。这些锐利的边缘会导致封套被割破。 b)割口。封套表面横向或纵向的割口、针脚的任何损伤都会对承载芯的完整性造成严重影响。 c)承载芯裸露。d)化学侵蚀。化学侵蚀会导致吊装带局部消弱或软化,表现为表面纤维脱落或擦掉。封套受到化 学侵蚀将会对承载芯的完
38、整性产生严重影响。e)热损伤或摩擦损伤。封套纤维材料外观非常光滑,极端情况下纤维材料可能会熔合在一起,削 弱了承载芯的性能。f)端配件损伤或变形。c 3正确选择和使用吊装带c 3 1选择和确定吊装带时,应根据方式系数和提升物品的性质选择所需的极限工作载荷;物品的尺 寸、形状、重量以及使用方式、工作环境和物品的性质都会影响到吊装带的正确选择。选择的吊装带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使用长度。使用一肢以上的吊装带提升物品时,每肢吊装带的规 格都应完全相同。吊装带的材料不应受环境或物品的不利影响。端配件和提升装置应当与吊装带相匹配。 c 3 2吊装带不应超载使用:应使用正确的方式系数(见 5 7及表 2),标
39、签上可以标注一些方式系数 对应的极限工作载荷。在使用多肢吊装带时,索肢与垂直方向的夹角不应超过规定的最大值。 c 3 3提升时应遵照下列提倡的做法:提升物品前,应对悬挂、提升和下降操作进行计划。 C 3 4吊装带应正确放置,以安全的方式连接到物品上,并保证吊装带与物品连接的地方伸平,以便 吊装带在宽度方向均匀承载,吊装带不应打结或弯曲。为了防止吊装带上的标签受到损伤,应使其远离物品、吊钩和扼圈。 c 3 5多肢吊装带的极限工作载荷值是基于组合多肢吊装带在对称承载的情况下得出的,即提升载荷 时各索肢按设计对称分布,相对应的索肢与竖直方向的夹角相同。对于三肢吊装带,如果索肢不能按设计对称布置,则在
40、设计角度之和与相邻索肢夹角最大的索肢上拉力最大。同样的情况也会发生在四肢索具上,除非载荷为刚性物品。注:当提升刚性物品时。只有三肢,甚至两肢受力其余索肢只用来平衡物品。C 8 6应防止吊装带被物品或提升装置的锐边割破、摩擦及磨损。防护锐边和碱磨损损伤的保护及加固的零件应为吊装带的一部分,并应正确安排其位置。必要时对该零件进行额外的保护。 c 3 7物品在吊装带上的固定应保证提升时其不会倾倒或掉落。吊装带的吊点应在物品重心的正上方, 并确保物品平衡、稳定。如果物品的重心不在吊点之下,提升时,吊装带可能会在吊点上移动。使用吊篮式连接时,由于此种方式不像扼圈式连接,可以将被吊物抓紧,吊篮式连接在提升
41、时吊装 带会沿吊点滚动,则应确保提升安全。成对使用的吊装带,建议使用隔离装置,使索肢尽可能竖直,从 而确保物品在索肢间均匀分布。当吊装带使用扼圈式连接时,应确保自然形成120。角。避免产生摩擦热。不应强行安装一根吊装带或试图用一根吊装带拉紧。固定物品的正确方法是使用双匝扼豳,如图 C 1所示。双匝扼圈捆扎更为安全,有助于防止物品从吊装带上滑落。图 C 1双匝扼圈连接c 3 8提升物品时,应确保提升区域中人员的人身安全。应警告在提升作业区的人员提升操作将要开 始或让其立即离开此区域。手或身体的其他部位应远离吊装带,以防吊装带拉紧时造成伤害。提升作业计划和管理以及安全工作制度参见 ISO 1248
42、0-1 C 3 9应进行试提升。吊装带张紧时,再将吊装带与物品连接处松弛的部分拉紧。先将物品稍微提起, 然后检查物品是否牢固、是否在预定位置。当使用摩擦力固定物品时,吊篮式或其他结套式连接,尤其 要注意。如果被吊物品有倾斜的迹象,应将其放下。并重新捆扎。应重复进行试提升,直至物品平稳。C 3 10提升时,应确保物品在控制之下,即防止物品旋转或与其他物体碰撞。应避免瞬间或冲击加载, 以免增加吊装带的受力。吊装物品或吊装带本身不应在地面或粗糙表面拖拉。C311 物品下降时,应采用与提升相同的控制方式。物品下降时,应避免吊装带被挂住,不应将物品 压在吊装带上,如果这样会造成吊装带损坏,则不应将吊装带
43、从下面抽出来。 C 3 12提升作业完成,应将吊装带正确贮存。不使用时应将吊装带贮存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14地方;应将吊装带放在架子上,并使其远离热源,避免与化学品、烟雾、腐蚀性表面接触;避免阳光直 射或其他紫外线辐射源。 C 3 13吊装带贮存前,应检查其在使用期间是否受到任何损坏。吊装带如果受到损坏,不能放回贮 存。c 3 14如果提升用吊装带已经接触了酸和戚碱,建议在贮存前用水稀释或使用适当物质进行中和。根据提升用吊装带的材料和 C 1 1中指出的化学品的种类,在某些情况下,使用者有必要向制造商 或供货方咨询吊装带在有化学品的环境中使用后的清洁方法。 C 3 15使用中浸湿或清洗过的
44、吊装带,应悬挂起来自然风干。C 4检查和维修应由检验人员根据使用情况、使用环境、使用频率及此类实际应用因素决定检修周期。但是无论任何情况,应保证至少每年应由检验人员用目测方法对吊装带进行检查,以确定其是否能够继续使用。 应保留一份此类检测的记录。损坏的吊装带不应再使用。请勿自行维修。附录 D (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与 EN 1492-2: 2O 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表 D 1给出了本部分与 EN 14922:2000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 表 D 1本部分与 EN 1492-2: 2000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本部分的章条编号 技术差异 原 因目前国内石化、机械和海洋工程等EN 1492
45、2: 2000规定最大极限工作戡荷可达 40t。 行业使用的吊装带最大极限工作载荷l 本部分规定t 超过 40t达到 100t,国内吊装带制造 最大极限工作载荷可达100t。相应将表2中补充到100t。 厂具备生产、检测能力,并实际应用多年引用了与标准技术内容相关采用国际标准的我国标准而非冒2 以适合我国国情。 际标准。根据吊装带的结构,删除了不属于该产品存在的失效。(15=表 1 使标准更具有可操作性。17: 27, 1, 5)经市场调查研究,合成纤维吊装带 EN 14922:2000规定: 在冒外生产已经有50年历史,中国仅 为20年。由于吊装带生产,在同行业按照附录 A的规定进行试验时,
46、圆形吊装带的最小破断力 (垂企业中普遍用的是国产设备,从配套 直提升时)应为7倍极限工作载荷, 。5 8 技术、加工工艺及中国密集型生产方 本部分规定:式,与发达国家先进的自动流水线生按照附录A的规定进行试验时,圆形吊装带的最小破断力(垂 产还有一定的差异。考虑逐步实现与直提升时 )应为6倍极限工作载荷, 。 国外接轨,安全系数为 6符合我国吊索具行业的国情。表 D 1(续 )本部分的章条编号 技术差异 原 因由于我国臂理体制的原因,冶金行 业且前尚不能提供符合芦 ENl677。2000标准中规定的材料,因此端配件 删除了端配件 (吊钩、连接环等 )应符合 pr ENl677 : 2000(吊钩、连接环 )的最小破断力达不5 9 1 (第 1部分和第 2部分 )以及 prENl677r 1995(第3、第4、 到规定的 5倍的极限工作载荷的安全第 5、第 6部分 )中的相关规定。 要求因此,根据我国国情,改为“端配 件的质量等级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EN 1492-2:2000规定r“试验时,如果吊装带的承载能力达不到 7倍极限工作载荷,6 2 1但不小于7倍极限工作载荷的90,则应 ”6 3 2 原因同 5 8。本部分规定t6 3 3“试验时,如果吊装带的承载能力达不到6倍极限工作载荷,但不小于6倍极限工作载荷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