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用中心吸引系 统、医用中心供氧系 统产品技术审评规范(2016 年版)(征求意见稿)本规范旨在指导和规范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帮助审评人员理解和掌握该类产品原理/机理、结构、性能、预期用途等内容,把握技术审评工作基本要求和尺度,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作出系统评价。本规范所确定的核心内容是在目前的科技认识水平和现有产品技术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审评 人员应注意其适宜性,密切关注适用标准及相关技术的最新进展,考虑产品的更新和变化。本规范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不包括行政审批要求。但是,审评人员需密切关注相关法规的变化,以确认申报产品是否符合法规要求。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
2、于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管理类别为类,分类代号为 6856。二、技术审查要点(一)产品名称的要求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产品名称为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二)产品的结构组成1.中心吸引系统(1)中心吸引系统主要由中心吸引站、管道、阀门及终端插头组成。(2)中心吸引站是由真空泵机组、真空容器、管道、阀门、电控柜和真空仪表等设备组成的独立操作间。(3)中心吸引系统管路的末端,即输向患者的一端,连有快速接头( 或一般接头) ,插入( 或连接)防止液体倒流吸引装置等。2.中心供氧系统(1)中心供氧系统主要由中心供氧站、管道、阀门及终端送氧插头组成。(2)中心
3、供氧站为集中存放医院氧气气源的建筑物。供氧方式有:氧气瓶组供氧、液氧供氧、制氧机供氧或联合供氧。氧气瓶组供氧由高压氧气瓶、汇流排、减压装置、管道及报警装置和安全阀(或释压阀)等组成。液氧供氧由液氧罐、汽化器、减压装置、管道及报警装置等组成。制氧机供氧由制氧机、储气装置、管道及报警装置等组成。(3)汇流排由适当数量的氧气瓶、管道、过滤器、阀门、减压装置、仪表和切换装置等器件组成。(4)终端由快速接头插座(或一般气体接头),可插入(或连接) 氧气湿化吸入器、麻醉机和呼吸机等医疗器械的气体插头组成。(三) 产 品工作原理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的负压源是中心吸引站的真空泵机组,通 过真空泵
4、机组的抽吸使吸引系统管路达到所需负压值,在手术室、抢救室、治 疗室和各个病房的终端处产生吸力,提供医疗使用。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的氧气气源集中在中心供氧站,气源氧气通过减压装置和管道输送到手术室、抢救室、治疗室和各个病房的终端处,提供医疗使用。(四)注册单元划分的原则和实例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应分别申请注册。(五)产品适用的相关标准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产品应根据自身特点适用以下标准,但不限于引用以下标准:表 1 相关产品标准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91-2008 包装贮
5、运图示标志GB 150-2011 压力容器GB 2270-1980 不锈钢无缝钢管GB 3836.4-201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4 部分:本质安全型 I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30-2013 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235-2010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201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751-2012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 8982-2009 医用氧气 GB/T 14976-2012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 1527-2006 铜及铜合金拉制管GB/T 3091-2008 低压流
6、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GBJ 235-1982 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236-1982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YY/T 0186-1994 医用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YY/T 0187-1994 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YY/T 0466.1-2009 医疗器械 用于医疗 器械标签、 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YY/T 0799-2010 医用气体低压软管组件YY 0801.1-2010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终端 第 1 部分:用于压缩医用气体和真空的终端如有新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布实施,应执行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六)产品的适用范围
7、/预期用途医用中心吸引系统适用于医用中心吸引。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适用于医用中心供氧。(七)产品的主要风险及研究要求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产品在进行风险分析时应符合YY/T0316-2008医疗 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的要求。企业在进行风险分析时,至少应考虑表 2 中的主要危害,企业还应根据自身产品特点确定其他危害。针对产品的各项风险,企业应采取应对措施,确保风险降到可接受的程度。表 2 产品主要危害危害的分类 危害的形成因素 可能的后果生物污染生产环境污染产品,如外来的纤维、粉尘、细菌等其他杂质;吹 洗 不 当供氧系统带菌,引起患者感染生物学危害 再感染和/或交叉感染 终端接
8、头的交叉使用 引起感染、交叉感染和其他预期使用的医疗器械的不相容性终端接头与其他器械接口的不兼容意外的机械破坏氧气管道遭到意外机械撞击产品使用性能无法得到保证储存偏离预定的环境氧气站起火;系统被油污染爆炸无法保证使用安全性环境危害由于废物处置的污染吸引系统,收集废物没有按照要求集中销毁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细菌的交叉感染不适当的标记 标记不清晰、错误 错误使用产品端口辨别错误与医疗器械使用有关的危害不适当的操作说明,如:(1)和 医 疗 器 械一 起 使 用 的 附件 规 范 不 适 当 ;(2)预先 检查规范不适当;(3)操作 说明 书过于复杂操作要点不突出,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无法保证使用安全
9、性危害的分 类 危害的形成因素 可能的后果不适当、不合适或过于复杂的使用者接口(人/机交流)违反或缩减说明书、程序等;复杂或混淆的控制系统;设置、测量或其他信息的含糊或不清晰的显示无法保证使用安全性压力压力管道密封不当;破裂导致压力降低;设计不当导致的流速过快;脱脂、吹洗不当系统泄露,压力下降,无法满足临床供氧需求或吸引不足系统爆裂、爆炸能量危害电能 静电接地不良 人员伤害老化失修 未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功能性失效;引起爆炸(如系统高压软管老化)功能性失效、维修和老化引起的危害失去产品的完整性由不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方进行设计 无法保证使用安全性(八)产品技术要求应包括的主要性能指标应明确医用中心
10、吸引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产品的结构组成,明确氧源型式。企业应根据自身产品的技术特点制定相应的要求,但不得低于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如有不适用条款(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企业应说明理由。医用中心吸引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执行 YY/T 0186-1994医用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医用中心供氧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执行 YY/T 0187-1994 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终端的主要技术指标执行 YY 0801.1-2010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终端 第 1 部分:用于压缩医用气体和真空的终端。医用气体低压软管组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执行 YY/T 0799-20
11、10 医用气体低压软管组件。(九)同一注册单元内注册检验代表产品确定原则和实例同一注册单元内注册检测的产品应为完整的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和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对于 YY/T0186-1994 医用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中 4.4.2 的要求,其对应检测方法 5.12 的检测介质应使用空气、检测工具应使用气体流量计。(十)产品生产制造相关要求由于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及医疗工程性的特点,企业生产制造应满足法规、质量管理体系及工程施工的要求。具体见附件一医用中心吸引系统、供氧系统质量管理体系指南。(十一)产品的临床评价细化要求根据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医疗器械生产企
12、业在申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范围内产品注册时,注册申请人需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和申报产品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目录中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具体需提交的临床评价资料如下:1. 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2. 提交申报产品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和相应支持性资料,对比说明应当包括基本原理(工作原理/作用机理)、结构组成、产品制造材料、性能要求、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等。(十二)产品的不良事件历史记录在国内,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的不良事件暂未发现。(十三)产品说明书和标签要求产品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1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 号)、医疗器械 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YY/T 0466.1-2009)及相关标准的要求。1说明书见附件二医用中心吸引系统、供氧系统产品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2标签标识:(1)中心供氧站内,应有固定铭牌,铭牌上应有下列标志:a.产品名称b.制造厂名称及地址c.出厂编号d.出厂日期e.标准号(2)中心供氧系统管道临近接头、阀门附近及与其他管线并行处,应涂白色色漆标志圈,色漆圈长度 20mm。(3)中心供氧系统的供氧站应有 “防火” 、“禁烟” 、“禁油”等标识。(4)中心吸引站内,应有固定铭牌,铭牌上应有下列标志:a.产品名称b.制造厂名称及地址
14、c.负压范围d.出厂编号e.出厂日期f.标 准号(十四) 产品研究 资料1.产品性能研究产品功能性、安全性指标以及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其他指标应依据YY/T0186、YY/T0187、YY 0801.1、YY/T0799 及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予以确定。2.生物学评价成品中与患者和使用者直接或间接接触的材料的生物相容性进行评价。评价资料可参考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国食药监械2007345号)。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产品组件中,一般不与人体直接或间接接触,可免除生物学评价。3.产品有效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产品有效期的研究,应考虑产品的结构组成、使用方式等情况予以确认
15、并提供相关支持性文献。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由众多使用寿命周期不同的组件组合而成,使用过程中需要执行各组件的相关要求及规定,以保证组件的正常使用,并满足系统运转的要求。按照组件的重要性和比重依次为管路系统、站房设备、系统末端送气接口、控制装置(包括设备运行控制系统、管路控制阀门等)、减压装置、 报警系统等。其中以管路系统的使用年限最长和最重要。站房设备等组件的使用年限以组件生产商所订期限为准,其维护保养、更新报废等均应执行生产厂商规定。由于中心吸引、中心供氧产品的特殊性,产品达到有效期后可通过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等手段延长产品的使用年限。三、审查关注点(一)产品技术要求应关注医用中心
16、吸引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产品技术要求编写的规范性,引用标准的适用性、准确性。(二)产品说明书要求应关注说明书中声称的产品结构和其他技术信息应与产品技术要求及注册检测报告一致。产品适用范围应与所采用的产品标准相符。(三)产品风险管理要求产品的主要风险是否已经列举,并通过风险控制措施使产品的安全性在合理可接受的程度之内。附件一 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质量管理体系指南本附件给出了医用中心医用吸引系统、供氧系统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的部分要求,包括质量管理职责、设计开发、采购控制、生产控制、过程监测等方面的要求。其目的是为生产企业在质量管理的建立和运行进行原则性的指导,也 为质量管理体
17、系的检查部门提供技术参考。生产企业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结合YY/T0287-2003 医疗器械 质量管理体系 用于法规的要求等相关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本附件的要求,根据企业的规模大小、组织人员等情况建立适合自己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运行。一、质量管理职责1.分别设置施工(工程部)和检验(检验或质量部)部门,并明确职责权限。2.工程施工人员和施工过程的检验人员不应交叉。二、设计开发1.如企业负责产品的设计,则应具有国家颁发的压力管道设计资质,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 YY/T0186-1994 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YY/T0187-1994 医用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YY
18、 0801.1-2010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终端 第 1 部分:用于压缩医用气体和真空的终端、YY/T 0799-2010 医用气体低压软管组件的要求,并建立 产品设计开发控制程序。2.如企业不负责产品的设计,则设计开发可合理删减,并在质量手册中明确删减的原因。三、采购控制1.应根据采购产品类型和对工程质量影响程度,将采购物资进行分级管理。2.医用中心供氧系统的重要物资一般包括:液氧贮槽、制氧机、汇流排、减压装置、安全阀(或释压阀)、过滤器、 终端接 头、维修阀、氧气湿化吸入器、氧压表、流量 计、 报警装置及不锈钢管、脱氧铜管或纯铜管等管道系统材料。3.医用中心吸引系统的重要物资一般包括:真空泵机
19、组,真空容器,电控柜、真空仪 表、 终端插座、吸引装置及不 锈钢 管、镀锌钢管、脱氧铜管等管道系统材料。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4.采购物资资质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采购原材料及组件,应满足相关国行标的要求,提供供方检测报告或自产组件检测报告;属于医疗器械的组件,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制氧机)。5.应建立合格供方名录,明确供方评价、选择和再评价的方法并保存评价记录。6.应保存重要物资的相关证明资料,例如: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材 质单等文件。建议工程验收后一并交给顾客,并保存交接清单。 四、生产控制1.应确定具有符合 YY/T0186-1994医用中心供氧系
20、统通用技术条件和 YY/T0187-1994医用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及其它相关标准要求的安装规范和符合安装规范的生产工艺流程图,明确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关键工序一般应包括:管道吹洗等。特殊过程一般应包括:管道脱脂、管道焊接等。应对特殊过程进行确认,并保存相关记录。2.应建立管材、元器件脱脂、吹洗的工艺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并保存施工的记录。3.应建立主要生产设备及工具台帐,并保存设备使用维护记录。常用的设备、工具和量具见下表:设备 气焊工具、氧气瓶、乙炔瓶、氧气表、乙炔表、氧气管、乙炔管、套丝机、砂轮锯、电焊 机、氩弧焊机、砂 轮机、台 钻、手电钻、电锤、电动气泵等。工具 套丝板、管钳、活扳子
21、、手 锯、手锤、大锤、钎 子、螺丝板、压力案、台虎钳、克 丝钳、改 锥等。量具 水平尺、钢卷尺、 线坠、 焊口检测器、卡尺等。4.应建立符合相关国行标的管道焊接工艺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并保存施工的记录。一般应包括:(不锈钢管)氩弧焊焊接工艺规程;(铜管)银基钎焊焊接工艺规程;(镀锌钢管)电弧焊焊接工艺规程。5.应建立组件和器件(如二级减压箱、报警器、管道接头等)生产的作业指导书,并保存生产记录。6.应提出对施工现场工序记录的要求,并保存施工记录。如:支架制作工序,放样、成孔、支架安装工序,吸引主管道安装工序,供氧主管道安装工序,管道耐压试验工序,管道气密试验工序,管道吹扫工序,设备带 安装工序,
22、维修阀、 终端、二级箱安装调试工序,供氧站安装调试工序,吸引站安装工序。7.应建立系统调试的作业指导书,并保存记录。中心供氧系统应提供氧气站(如液氧罐、制氧机、汇流排)、报警装置等调试作业指导书。中心吸引系统应提供真空泵、电控柜、电接点表、报警装置等调试作业指导书。8.应建立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清洁的相关制度。9.应建立与顾客沟通的要求和沟通过程产生的记录的要求,并保存从招标开始至工程验收结束的所有与顾客沟通的记录。一般应包括以下记录:顾客对工程要求的记录、工程合同、施工方案、材料清单、技术要求、设计修改的图纸和要求。10.施工人员应进行相关施工质量要求和安全施工的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例如:
23、员工应学习氧气的性质,掌握管网流程。焊接氧气管道的焊工,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考试,并取得技术考试合格证书后,方可进行焊接作业。五、过程监视和测量1.应制定对原材料的检验规程,并保存检验记录。2.应明确施工过程中的检验点和检验要求,制定检验规程,并保存检验记录。中心氧气工程施工过程的检验一般包括:管道脱脂、管道吹洗、管道焊接、减压器后的安全阀、耐压试验、气密 试验 、最远终端压力降试验、报警器、切换性能试验、线路管道架设等。中心吸引工程施工过程的检验一般包括:管道吹洗、管道焊接、单向阀或真空电磁阀、接地电阻、电控柜的绝缘电阻、线路管道架设、气密性试验、报警装置等。3.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必须经过
24、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安装工作,并应保存验收记录。4.应建立符合相关国行标的工程验收规程,并保存工程验收报告和记录。附件二 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产品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 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产品说明书承载了产品预期用途、安全使用、维护的方法、注意事项等重要信息,是指导使用者正确操作的文件。本规范基于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 号)、YY/T0186-1994 医用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和YY/T0187-1994 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YY 0801.1-2010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终端 第 1 部分:用于压缩医用气
25、体和真空的终端、YY/T 0799-2010 医用气体低压软管组件的有关要求,对说明书编写的格式及各项内容的撰写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目的是为生产企业编写说明书进行原则性的指导,同 时,也 为 技术审评部门提供技术参考。由于医用中心吸引系统、供氧系统产品与企业的设计、不同医院的实际情况差别大,不同生产企业的说明书内容不完全相同。生产企业应根据自身产品特点编写说明书,以便于临床获取准确的信息。一、医用中心吸引系统产品名称:医用中心吸引系统适用范围:适用于医用中心吸引。禁 忌 症:禁止直接用于人工流产。产品结构和组成:1.应说明产品的系统组成。2.应说明产品各组成部分的工作原理和主要作用。主要技术指
26、标:1.应说明中心吸引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2.各部件的参数:应包括中心吸引系统的真空泵机组、真空容器、各级监测、 报警系 统、控制系统、水循 环器、排污罐和 终端的参数。操作规程:1.应说明中心吸引站的操作规程,包括: 真空机组调试、排污罐排污、排放气体消毒、真空罐清理、监测报警压力调试等。2.应包含终端的描述及安装使用说明,包括:连接和断开插入件的步骤描述、与其他气体终端不可互换性的措施、与该终端配合使用的吸引装置的压力调节方法等。故障处理:应说明系统常见故障的处理方法,一般包括以下方面:1.真空泵的故障。2.系统压力报警。3.吸引接头终端的故障损坏和堵塞,包括不自锁、漏气等。4.监测系统故
27、障。5.吸引管道堵塞。6.电磁阀故障。注意事项:1.真空泵机组、真空容器、各级监测、控制系统、水循环器、排污罐等定期检测的要求。2.排污罐污水处理的要求。3.空气开关和时间继电器的调整必须在断电后进行。4.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应有专人维护和管理,严禁非工作人员操作。5.对中心吸引系统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和对各级检测装置定期检查的要求。6.系统各部分必须由专业人员检修,检修时要更换的零件应是原生产厂的同型号产品,不得任意采用代用品。7.终端端头需要说明的信息:a.贮存和运 输的说明、操作者能 够求助的地址;b.操作者或授权人来执行清洁、检查和预防性维护的说明及推荐频次;c. 使用非制造商推荐的润滑剂而
28、引起的火灾或爆炸的危险;d. 工作压力范围;e. 使用不正确插入件而引起的危害;f.吸引终端在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8. 吸引瓶定期更换,防止堵塞管道的要求。9.软管组件的信息:a.使用制造商未推荐的润滑油而引起着火或爆炸的危险;b.工作压力和流量范围;c.使用不恰当接头的危害;d.促成软管组件老化的因素;e.两个或多个软管组件串 连引起的压力和流量的损失;f.当断开“快速接头”时,由于压力突然释放引起的潜在伤害。10.应有对标识标签含义的解释。附件:中心吸引系统说明书应提供相关附件,一般应包括:1.中心吸引系统应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操作、安全使用规则及维修规程、随机 备件及设备件清单等有关文
29、件资料。2.所属配套设备应单独附有检验合格证,说明书及装箱清单等有关文件资料。3.竣工图(产品系统图、楼层平面图、电路图)。二、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产品名称: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适用范围:适用于医用中心供氧禁忌症:暂未发现产品结构和组成:1.应说明产品的系统组成(包括各种不同氧气源的产品结构)。2.应说明产品各组成部分的工作原理和主要作用。主要技术指标:1.应说明中心供氧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2.各部件的参数:应说明中心供氧系统的中心供氧站、各级监测、控制系统、报警系统和终端的主要技术指标。操作规程:1.应说明中心供氧站的操作规程,应包括: 不同的氧气源的操作规程(如气瓶供氧、液氧罐供氧、制氧机供氧等)
30、。2.应说明系统供气的调节方法和监测系统的使用方法,应包括:配气箱调试、报警器装置、 备用供气系统等。3.应说明终端使用的方法,应包括:连接和断开插入件的步骤描述、与其他气体终端不可互换性的措施、连接各种不同终端器械的不同使用方法(如湿化瓶、流量计、 雾化器、呼吸机、麻醉机等)。故障处理:应说明系统的常见故障的处理方法,一般应包括以下方面:1.中心供氧站故障,包括维修阀、减压器和自动切换故障。2.系统欠压和超压报警。3.氧气瓶接头处的漏气。4.终端的故障,包括不自锁、漏气等。5.压力表的故障。注意事项:1.气源间应通风良好,室内氧气浓度应小于 23%,气源间及控制间室温为 10-38C。2.气
31、源间内的照明及其他电气设备均应采取防爆措施,不产生暴露的电火花。3.大于 500 L 的液氧罐,应放在室外。室外液氧罐周围 5m 范围内不得有通往低处(如地下室、地穴、地井、地沟等 )的开口。4.室外液氧罐与办公室、病房、公共场所及繁华道路的距离应大于 7.5 m。5.室外液氧罐周围 6 m 内不允许堆放可燃物和易燃物及有明火,必要时可采用高度不低于 2.4m 的隔离墙分开。6.液氧罐放在室内,应设专用房间,室内必须通风良好,氧气浓度应小于 23%,加注、放液、排气等管口 应通至室外。7.放置液氧罐的室内不允许有可燃或易燃气、液管线和裸露供电导线穿过。8.氧气瓶组供氧使用的氧气应符合 GB 8
32、982,禁止使用水电解法制取的氧气,使用工业用氧气代替医用氧气。9.应说明系统供电电源和接地电阻的要求,并提出定期检测的要求。10.整个系统严禁接触油脂和各种腐蚀介质。11.要及时更换已用完的气瓶,确保氧气供应不间断。12.氧气设备操作应禁油,禁止戴有油污的手套进行操作。13.中心供氧系统应有专人值班、管理和维护。按“ 操作、使用及维修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进行定期检修。14.严禁非工作人员操作。15.发现系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必须查明故障原因和部位,并在切断气源后进行检修。16.严禁敲击和碰撞系统的任何部分。17.气源间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学习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制度。18.供氧系统及各级
33、检测装置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19.系统各部分必须由专业人员检修,检修时要更换的零件应是原生产厂的同型号产品,不得任意采用代用品。20.终端端头需要说明的信息:a.贮存和运 输的说明、操作者能 够求助的地址;b.操作者或授权人来执行清洁、检查和预防性维护的说明及推荐频次;c.使用非制造商推荐的润滑剂而引起的火灾或爆炸的危险;d.工作压力范围;e. 使用不正确插入件而引起的危害;f.终端关闭。21.软管组件的信息:a.使用制造商未推荐的润滑油而引起着火或爆炸的危险;b.工作压力和流量范围;c.使用不恰当接头的危害;d.促成软管组件老化的因素;e.两个或多个软管组件串 连引起的压力和流量的损失;f.
34、当断开“快速接头”时,由于压力突然释放引起的潜在伤害。22.应有对标识标签含义的解释。附件:中心供氧系统说明书应提供相关附件,一般应包括:1.中心供氧系统应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操作、安全使用规则及维修规程、随机备件及设备件清单等有关文件资料。2.所属配套设备应单独附有检验合格证,说明书及装箱清单等有关文件资料。3.竣工图(产品系统图、楼层平面图、电路图)。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产品技术审评规范编制说明一、产品技术审评规范编写的原则(一)本规范编写的目的是用于指导和规范第二类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产品注册申报过程中审查人员对注册材料的技术审评。(二)本规范旨在让初次接触
35、该类产品的注册审查人员对产品原理、结构、主要性能、预期用途等各个方面有个基本了解,同时让技术审查人员在产品注册技术审评时把握基本的尺度,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作出系统评价。二、产品技术审评规范编写的依据(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0 号)(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号)(三)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 号)(四)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4 年第 9 号通告)(五)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4 年第 12 号通告)(六)国家食品药
36、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三、产品技术审评规范中部分具体内容的编写考虑(一)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药监械2002302 号)确定了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的分类及适用范围。(二)由于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都有相应的行业标准,且行业标准自前次产品技术审评规范实施以来,未发生过换版,所以,相关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仍完全执行 YY/T0186-1994 医用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和 YY/T0187-1994 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三)此次修订,增加了主要产品性能指标还应采用 YY 0801-2010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终端,YY/T 0799-2010 医用气
37、体低压软管组件中的适用部分。(四)对产品主要危害重新进行了修订,补充了危害的分类及形成因素,并研究了危害存在可能带来的后果。(五)根据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增加了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产品的临床评价要求。(六)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结合产品相关国行标,修订了产品说明书、标签的内容。而且根据 YY 0801-2010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终端、 YY/T 0799-2010医用气体低压软管组件中相关要求,在产品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中,增加了终端、软管的相关安装、使用、故障处理、注意事项等内容。(七)根据产品注册要求,增加了产品研究资料部分,包括产品性能研究、生物学评价、
38、产 品有效期研究。明确了应考虑产品的组合构成、使用方式等确定产品有效期,并根据各组件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对系统进行维护保养、更新报废等,以保证产品的正常使用,并满足系统运转的要求。(八)随着产业发展,目前医疗机构医用中心供氧站类型发生了变化,氧气瓶多作为备用氧源使用,很多大型医院采用制氧机供氧。所以,此次修订对供氧方式进行了补充,并在质量管理体系指南中明确了制氧机的采购要求。四、产品技术审评规范编写人员本规范的编写成员由注册技术审评人员、医疗器械检验所检验人员、专业厂家代表等共同组成,以充分利用各方面的信息资源和专业特长,将产品注册各个环节的有关要求尽可能全面地体现在产品技术审评规范的相关章节中,从而保证指导原则的正确、全面、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