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供水工程技术要点(征求意见稿)目 次1 总则2 主要供水标准3 规划4 集中式供水工程设计 5 分散式供水工程设计6 施工7 供水管理1 总则101 本技术要点适用于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102 农村供水工程分集中式和分散式两大类,按最高日供水量大小划分:大于 1000m3/d 为 I 型,1000 200m 3/d 为 II 型,小于 200m3/d 为 III 型。103 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应与当地的相关规划相协调,应在广泛搜集和整理基本资料、听取用户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供水方案,选择安全、可靠、成熟实用的供水技术。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2、新材料、新设备,要有行之有效的节水和饮水安全保障措施。104 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除应符合本技术要点外,尚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建设管理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2 主要供水标准21 用水量211 农村供水工程的设计用水量包括居民生活用水量、畜禽饲养用水量、庭院经济用水量、公共建筑用水量、企业用水量、消防用水量、水厂自用水量和其它用水量。用水量计算时,应首先对供水范围内上述各项用水量现状情况进行调查,同时对当地相似条件下正常运转的供水工程进行调查,并根据水源情况、气候条件、用水习惯、居住条件、经济水平、发展潜力等,综合分析确定用水量定额。2111 居民生活用水量指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量,包括农户
3、散养的畜禽用水量和农用机械用水量,未包括庭院浇灌用水量及集体和专业户饲养的畜禽用水量。居民生活用水量定额可按表2111 确定,条件较差的取低值,条件较好的取高值,当统计分析与表 2111 有出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时变化系数应根据供水方式和用水情况确定,连续供水工程的时变化系数可按表 2111 确定,用水人口多的取低值,用水人口少的取高值;定时供水工程的时变化系数应在 4.53.0 范围内取值,日供水时间长、用水人口多的取低值,日供水时间短、用水人口少的取高值。日变化系数在 1.41.6 范围内取值,用水量季节性变化大的取高值,季节性变化较小的取低值。表 2111 居民生活用水量定额(升
4、/ 人日)分 区 一区 二区 三区 四区 五区 用水情况 用水条件最高日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连续供水时变化系数集中供水点取水或分散式供水,居民生活条件较差。 2540 2545 2540 3050 4060 3.02.5水龙头入户,多数无卫生设备,居民生活条件一般。 4065 4565 4060 5080 6090 2.52.0水龙头入户,多数无淋浴设备,但有其它卫生设备,居民生活条件较好。 6585 6590 6080 70100 80120 2.01.6注:1、水龙头入户,多数有淋浴和其它卫生设备,居民生活条件很好时,应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确定,也可参照当地城
5、镇居民的生活用水量定额确定。2、一区包括黑龙江、吉林全部,辽宁中西部,内蒙古东部及河套地区,河北、山西 2 省北部,宁夏河套地区。二区包括北京、天津、山东全部,河南北部和中部,辽宁东部,河北、山西 2 省的中南部,陕西的中东部。三区包括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全部,内蒙古西北部,宁夏南部山区,陕西黄土沟壑区,山西黄土沟壑区。四区包括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全部,广西北部石山区,湖北、湖南 2 省的西部。五区包括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广东、海南全部,广西大部分,湖北、湖南 2 省中东部。2112 集体和专业户饲养的畜禽用水量应根据当前饲养情况和近 5 年可能发展情况确定。主要畜禽用水量定额见
6、表2112。表 211 2 主要畜禽饲养用水量定额(升/ 头或只日)畜禽类别 用水定额 畜禽类别 用水定额 畜禽类别 用水定额马 4050 育成牛 5060 育肥猪 2030骡 4050 奶牛 70120 羊 510驴 4050 母猪 6090 鸡、兔 0.52113 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根据公共建筑日常用水人数和公共建筑用水量定额确定,公共建筑用水量定额一般可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1588)确定,国家饮水解困乡村的学校、机关最高日用水量定额可按 1025 升/人天取值。2114 企业用水量包括家庭作坊、村办企业和乡镇企业用水量,应根据供水范围内企业的用水现状、近 5 年发展计划和水源
7、充沛程度确定。企业用水量定额应根据生产工艺确定。对耗水量大或水质要求较低或离居民区较远的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列入供水计划。国家农村饮水解困工程,以解决人畜饮水困难为主,一般不考虑用水量较大的村办企业和乡镇企业用水量。2115 水厂自用水量应根据水处理工艺要求确定。有反冲洗水的,可按最高日供水量的 5%计算;无反冲洗的可不计。2116 消防用水量应按照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39-90)的有关规定确定,消防用水属非正常情况用水,在确定设计供水规模时暂不考虑,但供水能力应高于消防用水量。2117 其它用水量包括管网漏失水量、庭院浇灌用水量和其它未预见水量,可按居民生活用水量、公共建筑
8、用水量和企业用水量之和的 10%25%取值。22 水质221 I 型供水工程供水水质,应执行国家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85)或 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 (卫法监发2001161 号) ;II 型和 III 型供水工程供水水质,应执行农村实施准则 的有关要求。23 水压231 供水管网最不利用水点的最小服务水头,单层建筑按5m 计算,建筑物每增加一层应增加 3.5m。管网最不利用水点应在居住相对较集中的区域确定,不应把居住很高或很远的个别分散住户作为最不利点进行设计。地形变化较大的村庄,供水管网中用水点的最大压力水头超过30m 时,应采取减压设施。24 设计年限241 农村供水工程的
9、设计年限一般按 1015 年确定。25 防洪标准251 农村供水工程的防洪标准,应按 防洪标准(GB50201-94)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建筑的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不低于 2010 年一遇、校核洪水不低于 5030 年一遇。3 规划301 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应在区域农村供水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建设。区域农村供水规划应包括:供水现状调查分析、用水量预测、水源规划和工程规划。302 规划选择水源时,应详细调查和搜集区域水资源资料并对水源进行比选,应优先选择水质较好、水处理难度低、水量充沛、便于防护、便于施工和管理的水源,单水源不能保证所需供水量要求时,可考虑多水源供水。对拟选水源应进行勘察和水质化验,对
10、枯水年份枯水期的可供水量应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计算,并作出评价。3021 水源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CJ3020-93)的要求,地表水应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 III 类水标准,地下水应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中的 III 类水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源应尽可能采取工程措施避开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高铁高锰水等超过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要求的水。受条件限制,不得不采用时,应尽可能选择低超标的水源,并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处理。3022 水源的日允许开采量,应大于最高日用水量,枯水年份枯水期的保证率不得低于 90%。3023 水
11、源规划应以合理利用水资源为原则,应符合区域水资源规划和管理的要求,尤其是规划开采深层地下水时应慎重,应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水源规划应按照优质水源优先供生活饮用的原则,协调好与灌溉、企业、养殖业等用水关系。303 农村供水工程规划,应根据水源条件、地形条件、用水户居住情况等,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供水范围、工程形式和工程规模。应优先选择集中式供水工程,并尽可能自来水入户;优先选择水处理难度低、运行费用和工程投资低、施工和管理难度小的工程型式。3031 距离城镇供水管网较近的,应优先选择城镇供水管网延伸的供水形式。水源充沛,村间距离较近,或重力流输水,或唯一较好水源情况下,应考虑选择联片集中供
12、水形式。水源规模较小,村间距离较远,可选择单村集中供水形式。3032 在多年平均降水量大于 250mm 的地区,地表水和地下水都缺乏或开发利用困难的农村,可规划设计单户或联户使用的雨水集蓄供水工程。在居住分散、人口密度低,有水质良好地下水源的农村,可规划设计单户或联户使用的户井供水工程。当地水资源贫乏,但有季节性客水资源的农村,可利用已有的引水设施,规划设计引蓄供水工程。304 水源规划和工程规划以近期为主,但应考虑今后发展。有入户条件但近期不能入户的供水管网,应按入户进行规划设计。供水规模较大的工程,应适当考虑备用水源地,并加以保护。4 集中式供水工程设计41 取水构筑物411 地下水取水构
13、筑物,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选择。4111 地下水取水构筑物,应按照地下水流向布置在村镇上游地段并尽可能靠近主要用水区;应位于水文地质条件良好,不易受污染的富水地段;施工和维护方便。4112 各种地下水取水构筑物,都应有防止地面污水和非取水层水渗入的措施;过滤器应有良好的滤水性能、足够的强度和抗蚀性,且不易堵塞;应有水位量测设施。 4113 管井设计应符合供水管井技术规范 (GB50296-99)要求。4114 大口井的井深、井径应根据设计取水量和便于安全施工等因素确定;井壁和井底应位于稳定的基础上;井口应加盖;当井位设在河滩时,应采取防冲和防淹措施。4115 截潜流防渗体应嵌入相对隔水层,避免绕
14、渗和破坏隔水层,并对防渗体采取保护措施。4116 渗渠设计的关键是反滤,尤其是设在河滩中直接集取河道表层水时,应根据水质情况适当加厚反滤层、扩大集水范围,并采取必要的防冲措施。4117 泉室设计时以不破坏原地质构造、有利于出水和取水为原则,泉室容积视泉水量和用水量等条件确定。412 地表水取水构筑物应根据取水量和水质要求、水源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4121 地表水取水构筑物应位于水质较好的地带;靠近主流,有足够的水深;有稳定的河床及岸边,有良好的工程地质、地形和施工条件;尽可能不受泥砂、漂浮物的影响;符合河道、湖泊、水库等整治规划要求;应位于村、镇上游的清洁河段。4122 地表水取水构筑
15、物的设计应有防洪、防淤堵、拦污等措施,应有水位量测设施。4123 含砂量较大或季节性变化较大的地表水,应设置预沉池沉砂。水源保证率较低时,应设计调蓄构筑物,可与预沉池结合考虑。42 泵站421 泵站设计应符合泵站设计规范 (GB/T50265-97)的有关要求。422 泵站位置的选择应符合村镇建设规划的要求,满足取水、防洪、防淤等要求,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少拆迁、少占农田,交通方便,靠近电源,环境卫生良好。423 泵站型式应根据水位及其变幅、地形及地质条件、机泵型式确定。424 机泵选择应根据设计流量、水压、调节池容积等条件综合确定。4241 泵站是否设计备用泵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供水规模大
16、、更换或购买困难时应有备用泵,抽取地下水的潜水泵一般不设置备用泵。4242 向供水管网供水的泵站,设计流量按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计算,扬程应满足管网设计最不利点所需压力。对地形高差变化较大的供水管网,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是一级泵站供水、分区分压供水还是二次加压解决,对地势较高或较远的个别分散住户应考虑建集中供水点或二次加压的方式解决。设计日工作时间应根据用户需要和管理条件确定,有条件的应尽可能选择连续供水;选择定时供水时,日工作时间一般不小于 8小时。4243 向清水调节池供水的泵站,设计流量按最高日工作时用水量计算,扬程应满足调节池最高设计水位要求,设计工作时间应根据水厂工作时间
17、和调节池容积确定。4244 向水厂供水的泵站,设计流量应根据最高日工作时用水量确定、并与水厂的水处理能力相配套,扬程应满足水处理设施所需压力,设计工作时间应根据水厂工作时间、水源条件确定。425 水泵安装高程和进水管的布置应满足水泵吸上真空高度的要求。426 泵站设计应有流量和压力计量装置。427 向高地输水的泵站出水总管上应设置止回阀,并应采取停泵水锤防护措施。428 泵站电气设计应根据所选机电设备的电压和总容量以及当地的供电条件确定。机组启动时,母线电压降一般不宜超过额定电压的 15%。当与农村供电变压器共用时,应核算变压器容量和到泵站的距离是否满足要求。43 调节构筑物和设备431 调节
18、构筑物和设备选择应根据地形条件、供水规模和供水方式、管理条件等综合分析确定。432 清水调节池有清水池、高位水池、减压池,应建在便于管理和环境卫生条件较好的地段,一个工程中清水调节池的有效容积之和,一般按最高日供水量的 20%40%设计,受供水方式或管理条件限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加大,但一般不超过最高日供水量的 100%。433 水厂清水池和高位水池分格数或个数一般不少于 2 个,以保证检修时仍能正常供水。434 高位水池高程的设置应根据管网最不利供水点所需压力和地形条件,通过重力流计算确定。435 向供水管网供水的泵站,地势较平缓时,应优先采用变频调速恒压供水设备,供水规模较小时也可选择
19、气压水罐,但必须选择持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气压水罐。436 供水规模较小时也可选择水塔调节,水塔的有效容积应按最高日供水量的 10%20%设计。437 清水池、高位水池、水塔都应合理设置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排空管、通气孔、检修孔、水位指示装置。高位水池和水塔应装避雷设施。清水池、高位水池应加盖,并覆土。北方地区还应考虑防冻措施。进水管、出水管、排空管均应安装控制阀门,溢流管不得安装阀门。进水管和溢流管管径应相同,出水管距集水坑底不小于0.3m,排空管管径应按 2h 排空计算且不小于 100mm。通气孔应设在水池顶部,通气孔直径不宜小于 150mm,出口高度应高出覆土 0.7m。
20、44 输配水441 输水管线选择应尽可能做到起伏变化小、线路短、少拆迁、少占农田、施工和维修方便。4411 输水管线一般按单管输水设计,有条件的可设计成双管路,设计流量按最高日工作时用水量计算。输水管道的管径宜按经济流速确定,地形复杂的长距离输水管道流速不宜太大,一般宜为 1.0m/s 左右。4412 长距离输水管道,在隆起点应设置进排气阀,平缓地段每隔 1000m 应设置一个进排气阀,地埋管道的进排气阀应设置在井内。长距离输水管道,在低凹处应设置排空阀,排空管直径可为输水管直径的 1/32/3。长距离输水管道,应在必要的位置设置标志。4413 重力流输水管道,地形高差较大时,宜在适当位置设置
21、减压设施。442 配水管网一般布置成树枝状,有条件的应布置成环状管网或环树相结合的管网,配水管网应尽可能沿规划道路布置,避免穿越建筑物。4421 配水管网干管设计流量按最高日最高时供水量计算。节点设计流量根据节点控制的设计供水人口数和人均配水当量计算,人均配水当量根据最高日最高时总供水量和设计总人口计算。4422 配水管道管径的选择应满足上游的流速不低于下游的流速,同时应满足管网压力计算,配水管道的流速一般宜为0.51.0m/s。4423 配水管网应设有分段或分区检修阀门,枝状管网末段应设泄水阀。4424 集中供水点应设置在取水方便和便于管理处,服务半径一般不大于 50 米。4425 应按照村
22、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39-90 )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配水干管的适当位置布置消火栓,消火栓一般应设在村口、学校、仓库等主要位置。443 输配水管材选择应根据水压、外部荷载、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等确定,并符合卫生学要求。4431 设计最大工作压力小于 0.8MPa 的地埋管,宜优先采用给水塑料管,采用的塑料管材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规定,PE 管应符合给水用聚乙烯( PE)管材 (GB/T13663-2000)要求,PVC 管应符合 给水用硬聚氯乙烯( PVC-U)管材 (GB/T1002.1-1996)要求;选择塑料给水管的允许压力要比设计最大工作压力提高 0.2MPa。4432 明设和穿
23、越河道时宜采用金属管,设计最大工作压力大于 0.8MPa 时应采用金属管,采用钢管时应进行内外防腐处理。444 输配水管道应尽可能地埋,塑料管道必须采用地埋。管道埋设时,非冰冻地区,管顶的覆土深度应不小于 0.7m;冰冻地区,应埋设于当地冻深线以下;穿越道路、农田或沿道路铺设时,应适当增加埋深。445 地埋管道回填,管道周围 0.2 m 范围内应回填细土,不应回填石渣。446 露天管道应有补偿管道伸缩的设施,并应根据需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447 管道应尽量避免穿过毒物污染及腐蚀性地区,必须穿过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供水管与污水管交叉时,供水管应设在污水管上方,且不应有接口重叠。若给水管敷设在下面时
24、,应采用钢管或钢套管,钢管伸出交叉管的长度每边不得小于 3m,套管两端采用防水材料封闭。当供水管与污水管平行设置时,管外壁净距应不小于 1.5m。448 管道穿越河流、沟谷等易受雨水、洪水冲刷地段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45 水厂与水处理451 水处理工程可参照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J13-86)和农村给水设计规范 (CECS82:96)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452 水厂厂址的选择应符合村镇规划的要求,不受洪水威胁、交通方便、靠近电源、并有较好的排水条件和良好的卫生环境。453 水厂形式、规模和布置应根据水处理工艺确定。水处理构筑物宜采用平行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坡度;布置要紧凑,连接管道应尽量
25、短,各类管线应设置必要的闸门;生产构筑物的排水、排泥可合为一个系统,排放位置应符合卫生防护要求。454 设计水处理流量,应根据最高日用水量、自用水量和日工作时间确定。水厂日工作时间,一般宜按 20 小时设计,受供水方式和管理条件限制时可适当缩短,并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一般不小于 8小时。455 水处理工艺应根据原水水质、设计规模、建设条件、管理条件、当地相似条件下水厂的运行经验综合分析确定,有条件的应通过水处理试验确定。4551 生活饮用水必须消毒。消毒设施及消毒剂的品种、投加量和投加位置应根据原水水质、水处理规模和工艺流程、管理条件、消毒剂的供应情况综合确定。消毒剂一般采用漂白粉(精)
26、、次氯酸钠或二氧化氯,消毒剂与水的接触时间应不小于 30min,出厂水游离余氯含量应不低于 0.3mg/L,管网末稍的游离余氯含量应不低于 0.05mg/L。水质良好的地下水,只做消毒处理。4552 原水浑浊度长期不超过 20 度、瞬间不超过 60 度的水源,或经过预处理后浑浊度不超过 20 度的地表水,可采用直接过滤和消毒的水处理工艺,过滤可采用慢滤或接触过滤。4553 原水浑浊度长期不超过 500 度,瞬间不超过 1000度的地表水,可采用混凝、沉淀、过滤和消毒常规水处理工艺。当原水含砂量季节变化较大或浑浊度经常超过 500 度时,应先进行预处理,再进行常规水处理,以降低水处理费用和运行管
27、理难度。4554 受条件限制不得不采用高氟水、苦咸水、高铁高锰水、含藻水时,应根据水源水质采取相应的水处理措施。一般可采用电渗析技术或反渗透技术除氟、苦咸水淡化,高氟水处理应符合饮用水除氟设计规程 (CECS46:93) 。除铁除锰一般采用曝气、氧化、一次过滤除铁、二次过滤除锰的水处理工艺流程。含藻水处理应按照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 (CJJ32-89)进行设计。456 预沉:可采用明渠、水池或天然池塘等进行自然沉淀,当水源保证率较低时,预沉池可兼作蓄水池。预沉池的设计,应根据原水砂峰期内日均含砂量及其组成、砂峰持续时间、水源保证率、排泥条件、最高日处理水量、沉淀后的浊度要求、建设条件、原水沉
28、淀试验综合确定。预沉池时间一般可按 812h 设计,有效水深宜为 1.52.5m,池顶超高不小于 0.3m,池底存泥高度宜为 0.30.5m 。预沉池设计应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应考虑清淤与排泥措施。457 粗滤:为满足直接过滤要求,规模较小时宜采用粗滤池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的浊度应小于 20 度,设计滤速应小于0.5m/h。原水含砂量经常较小时粗滤池可直接设在取水口之后,原水含砂量经常较大时粗滤池可结合预沉池设置。458 慢滤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4581 进水浊度不大于 20 度,日工作时间按 24 小时设计,滤速按 0.10.3mh 设计。4582 慢滤池宜设计成两个;进水应采取消能措施;滤
29、料表面以上水深为 1.21.5m ,池顶应高出水面 0.3m、高出地面0.5m;出水口应设流量控制装置,以控制滤速在设计流速范围内;滤池面积小于 15 平米时,可采用底沟集水,集水坡度为 1;当滤池面积较大时,可设置穿孔集水管,管内流速一般采用0.30.5ms。4583 滤料宜采用石英砂,粒径 0.3-1.0mm,滤层厚度800-1200mm。459 凝聚剂和助凝剂的投配要求:4591 用于生活饮用水的凝聚剂或助凝剂应符合卫生学要求。4592 药剂品种的选择、投加量和投加位置,应根据原水的浊度、PH 值、水温、有机物含量等水质条件,当地相似条件水厂的运行经验和药剂投配试验,药剂成本及其管理条件
30、和当地供应情况,综合分析确定。4593 药剂一般采用湿投。溶药池宜设两座,轮换使用。溶药池容积根据水处理规模和配置次数进行设计,药剂的溶解可选用人工搅拌或机械搅拌。与药剂接触的溶药池内壁、设备、管道和地坪应根据药剂性质采取相应的防腐处理。4594 投药时应设置计量装置和稳定加注量的措施,控制药量。4510 混合要求:药剂和原水应在 1030 秒内快速均匀混合,混合后的原水到絮凝反应池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分钟。4511 絮凝池型式的选择和絮凝时间,应根据原水水质、絮凝试验和相似条件水厂的运行经验确定,一般可采用折板絮凝池、穿孔旋流絮凝池、网格絮凝池,絮凝池宜与沉淀池合建。4512 沉淀池一般采用
31、平流沉淀池和斜管沉淀池,沉淀池的个数或分格数一般不少于两个,设计沉淀池时应考虑均匀地配水和集水,出水浑浊度一般应小于 10 度。4513 快滤池一般包括普通快滤池、无阀滤池和压力滤池,出水浑浊度应小于 3 度。滤料一般可采用石英砂、无烟煤等,其性能应符合相关的水处理滤料标准。快滤池个数一般不少于两个。4514 净水设备:农村供水工程水处理宜选择净水设备,尤其是 II 型和 III 型农村供水工程应优先选择净水设备,降低管理难度。净水设备通常包括除氟、除铁除锰、苦咸水淡化和常规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净水设备的选择应根据原水水质、设计供水量、运行管理条件确定,并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产品质量标准。4515
32、 水处理构筑物设计时,应按原水水质、设备检修、清洗或事故等情况下的最不利工况进行校核,并应满足用户对供水的最低要求。4516 水处理构筑物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必要的排泥管、放空管、溢流管和冲洗设备等。沉淀池的污泥、滤池的反冲洗水及其它生产废水应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处理和排放。在贫水地区,滤池的反冲洗水应考虑回收利用。4517 水处理构筑物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构筑物上的主要通道,应设防护栏杆。在寒冷地区,净水构筑物应有防冻措施。4518 加药间宜设在投药点附近,并与药剂仓库毗邻;加药间应设有冲洗、排污、通风和安全设施,加药间的地坪应有排水坡度。药剂仓库的固定储备量,应根据当地药剂供应、运输等条件确定,
33、可按最大投药量的 1530d 用量考虑。5 分散式供水工程设计501 雨水集蓄供水工程设计应符合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SL267-2001)的有关规定。5011 工程形式应根据集雨条件、地质条件、居住条件、当地经验确定,工程规模应根据用水量、降雨量、已有供水设施情况确定。5012 用水量应根据用水人口和平均日生活用水定额确定。5013 集流场选择和设计应尽可能提高集雨效率,避开畜禽养殖、堆放物、施肥等污染源。应优先选择屋檐集流、人工硬化地面集流场、或二者结合的集流场,在湿润半湿润山区可选择坡面集流。人饮工程不宜选择路面作为集流场。5014 贮水池应根据当地的地形、地质条件和供水系统要求
34、进行选择和设计,一般宜设计成封闭的地下式构筑物。贮水池必须进行防渗设计,寒冷地区应采取防冻措施,贮水池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设置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排空管、通气孔、检修孔等。贮水池前应设置沉淀过滤设施,沉淀可选择自然沉淀,过滤可选择粗滤池。502 引蓄供水工程主要由季节性客水、引水管网或渠网、贮水设施组成。5021 季节性客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的要求,客水泥砂含量较高时应进行予沉淀或过滤。客水为灌溉水时,宜引蓄经过输水冲洗管渠一定时间后的水。5022 引水管网或渠网布置应确保环境卫生、水质不受污染,应充分利用已有输水设施。采用渠道引水时应进行防渗护砌。502
35、3 贮水设施宜选择地埋式水窖,贮水容积应根据年用水量、引蓄时间和次数确定。503 户井供水工程主要由井和提水设备组成,井位宜选择在水量充足、水质良好、取水方便、环境卫生的地点。 5031 地下水位埋深较浅时宜选择砖砌或石砌的筒井或大口井,深度一般不超过 15m。5032 地下水位埋深较深时宜选择便于小型机械施工的小管井,深度一般不超过 40m,井管宜采用水泥管和塑料管,进水段宜采用穿孔滤水管或无砂混凝土管。5033 采用真空手压泵取水时,水源井枯水位到井口的深度不宜超过 8 m。采用深井手动泵取水时,水源井枯水位到井口的深度不宜超过 30 m5034 水源井内径要比提水设备最大部分外径大 50
36、mm,井水的含砂量应小于 10mg/L,多户使用的井的出水量不低于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一般不小于 1m3/h。5035 水源井井口应设置井台和井盖,井台应高出地面0.3m,必要时还应设置井房。5036 手动泵应安装在坚固的混凝土井台上,在寒冷地区,手动泵应采取防冻措施。504 分散式供水应进行消毒,一般采用加氯片或漂白粉(精)消毒,也可采用家用小型净水器处理。集雨工程和引蓄工程中,贮水池供水应经过必要的过滤和消毒后才能直接饮用,公共集雨工程宜采用慢滤池或渗井过滤,单户集雨工程宜采用小型慢滤设备过滤。6 施工601 农村供水工程应按设计图纸和设计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变更设计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应由
37、设计单位完成;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施工计划;工程施工时要作好材料设备质量验收、单项工程质量验收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工程施工时要作好施工记录。602 材料设备的采购应符合设计技术指标要求,要有厂家的质检报告、说明书和合格证,主要材料设备应在设计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采购。采购合同中应详细说明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603 采购的主要管道和设备到货后,应进行质量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与厂家协商解决。管道应首先实测其管径和壁厚,对照相应的技术标准,判断其是否符合要求。钢管还应检查其内、外防腐层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对批量购置的塑料管道应按长期恒定内压下热塑性塑料管材耐破坏时间的测定方法 (GB6
38、111-85)和热塑性塑料管材和管件耐冲击性能的测定方法 (GB6112-85)进行抽样检测,每种规格的抽检样数不少于 3 个。604 材料设备的存放要按性质合理存放,水泥、钢材要防雨、防潮,塑料管道要防晒,供水管材和设备严禁与有毒物质和腐蚀性物质一起存放。605 工程施工时,若水文地质条件与原设计不符,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加以解决。606 管道和设备安装前,相关的土建工程应已验收合格,混凝土已达到设备安装的强度。塑料管道安装应由厂家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净水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要由厂家负责。607 管道安装完成后,应按照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97)的有关规定,进行水压
39、试验和冲洗消毒。608 泵站内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应符合 泵站技术规范(SD204-86)的有关规定,安装调试完成后,应对其主要技术参数进行测定。609 供水系统各分项调试完成后,应进行通水试验,试验时应对供水全过程进行检测,认真量测分析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水处理指标、供水水压,对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水质化验,试验时间一般不少于 72h。供水合格、设备运转正常后,还应进行1520 天的试运行,期间仍要作好观测记录。6010 竣工验收应提供以下资料:设计报告、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资料,招投标文件,材料设备合格证明,中间检查验收资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水质化验报告,试运行资料,竣工报告和图纸。
40、竣工验收时,供水水质和供水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工程质量不存在安全隐患,否则视为不合格工程。7 供水管理71 一般要求711 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建立能良性运营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运行操作规程,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制度,水源保护、卫生防护等供水安全保障制度,计量收费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712 应合理配备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持证上岗。713 作好运行管理日志和资料管理工作,作好档案管理。714 定期听取用水户的意见,总结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715 要对用水户进行饮水卫生和节约用水知识宣传。716 农村水厂可参照城镇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
41、CJJ58-94 )的有关要求执行。72 水源保护和卫生防护721 生活饮用水水源应按照国家颁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要求进行水源保护,设置防护地带,要经常巡视水源保护区,及时处理不能满足水源保护的问题。722 地表水水源保护要求:7221 取水点周围半径 100m 的水域内,严禁捕捞、停船、游泳和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7222 取水点上游 1000m 至下游 100m 的水域,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垃圾,不得设有有毒仓库、粪便池,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不得施用持久性或剧毒农药,不得从事放牧
42、等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供生活饮用的水库、湖泊和池塘,应根据不同情况的需要,将取水点周围部分水域或整个水域及其沿岸划为卫生防护地带,防护措施与上述要求相同。723 地下水水源保护要求:7231 在井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应再打其他生产用水井,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不得施用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管道,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7232 地下水匮乏的地区,深层地下水饮水水源井只能用于居民生活用水,不得用于农业灌溉和企业生产用水。724 水厂生产区的外围 10m 范围为卫生防护区,应设立明显标志,防护范围内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渗水坑,不得
43、堆放垃圾、铺设污水渠道,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和绿化。725 单独设立的泵站、预沉池、粗滤池和清水池的外围10m 的区域内,其卫生要求与水厂生产区相同。726 管理人员不得有传染病患者或健康带菌者。73 水质监测731 建立水质监测制度,定期对原水、出厂水和供水管网末梢的水质进行检验,水质检验的方法应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575085)进行。732 有水净化处理设施的供水工程应根据水源水质情况,购置必要的水质检测设备,I 型供水工程应建立水质化验室,II 型供水工程有条件的也应建立水质化验室,大量的小型农村供水工程应分区建立中心化验室负责各水厂的水质检测工作。对肉眼可见物、浑浊度、PH 值
44、、余氯和特殊水处理指标应进行日常检测,细菌学指标每月至少检验两次,每年应进行一次全分析化验。733 对分散式供水工程中心化验室也应定期监测饮水水质,发现水质不符合农村实施准则 ,及时采取措施。74 水厂和泵站运行管理741 建立水厂巡视制度。常规水处理工艺应严格控制运行水位,定时观测每个池的水位和水质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742 定期观测和记录水源水质的变化情况,尤其在枯水期和汛期要经常观测,水质变化较大时,应适当增加检验项目和次数,及时调整药剂和加药量。743 按操作规程及时进行沉淀池的排泥,滤池以及净水设备的反冲洗,保证水处理质量。744 各类水处理设备和构筑物要经常保持外部清洁卫生,内
45、部要定期按规定进行清洗。清水构筑物的卫生防护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745 装药容器、计量设备和仪器要保持清洁,计量器具要按检定周期进行检定。746 加强药剂安全工作,药剂应贴标签,密封,分类整齐存放在阴凉干燥处,并有一定的距离。747 机电设备工作时,管理人员要经常巡视运行状况,观测前池水位、仪表读数、温度、振动和声音,发现异常及时处理。748 各类阀门开、闭要正确,所有阀门的开、闭应均匀缓慢,避免引发水锤。749 电器设备操作维修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的规定。7410 阀门和机电设备至少每个月保养一次;长期不工作的设备,每个季度要试运转一次。75 输配水管理751 定时查看供水水池水位,确保水池水位不低于设计最低水位,避免管道出现空管现象。752 根据原水含砂量情况定期清除输水管道内的淤积。753 定期巡视取水口,及时清除杂物和淤积。754 定期巡查输配水管线的漏水情况和附属设施有无失灵、丢失,发现问题及时处理。755 每年对管线及附属设施检修一次,并对钢制管道和管件外露部分涂刷一次防锈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