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阴市中信泰富广场行政大楼总 承 包 工 程 合 同建设单位:江阴市兴澄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第六建筑工程公司订立时间:二零零六年十二月2目 录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3第二部分 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4第三部分 施工合同专项条款 .21廉政管理协议书 .33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协议 .34文明工地管理细则 .38无锡万科施工技术操作细则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建设单位:江阴市兴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以合同总价暂估 万元(其中主体工程 万,室外工程暂估万),(大写 元)并以 10总价下浮的费率承建江阴市中信泰富广场行
2、政大楼施工总承包工程,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本协议中所有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件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第二条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施工合同协议书另有规定外,其组成部分和解释顺序如下:2.1 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 2.2 本合同合同协议书; 2.3 本合同施工合同专项条款;2.4 本合同施工合同协议条款;2.5 本合同附件2.6 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资料;2.7 施工用图纸;2.8 其他有关文件。第三条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每页都加盖公章,表示其对该页的全部内容认同。第四条 其他条款详见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施工合同专项条款、施工技术要求、合同附件。第五条
3、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第六条 考虑到甲方将按以下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乙方在此与甲方立约,保证全面按合同规定承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第七条 考虑到乙方将进行本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甲方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给承包方。第八条 本合同所有款项均汇入本协议书上乙方指定开户行和帐号,如有变更,乙方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第九条 室外总体的相关规定见专项条款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无规定的参照合同其它条款。建 设 单 位 ( 签 章 ) : 施 工 单 位 ( 签 章 ) :法 人 代 表 : 法 人 代 表 :经 办 人
4、: 经 办 人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 帐 号 :协 议 订 立 时 间 :4第二部分 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第一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法规1.1 合同语言:本合同使用汉语书写和解释、说明。1.2 适用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是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规定。1.3 适用标准、规范: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为国家及江苏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当对同一问题国家和江苏省颁布的标准、规范产生不一致时,以严格者为主。第二条 图纸2.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建筑、结构、水、电、煤气等施工图纸及说明各八套(含竣工图) ,或另行约定分批
5、交付图纸计划,甲方应最迟不得晚于该分项工程施工前 14 天。乙方需在施工现场随时保留一整套图纸,以供甲方、监理有关人员查阅。2.2 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只将图纸用于本合同履行,不得将图纸的任何部分泄漏给其它无关的第三方。2.3 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在该项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 14 日之前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示。第三条 工程监理3.1 甲方委托 待定 为施工监理单位,负责本工程
6、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生产等方面的监理工作。3.2 甲方将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相关条款复印件在本合同签署后 14 天内交给乙方,乙方必须在收到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复印件后 7 天内将合同中监理对乙方的管理工作等条款的意见或看法以书面形式提供甲方,逾期将视为认可。3.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监理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3.4 甲方的指令一般通过监理向乙方发出并监督执行,但须经甲方总代表的签字,特殊情况下甲方可以直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项目经理或其指定收文人在收发台帐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乙方不得借故拒收甲方或监理的任何文件,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
7、次。3.5 甲方授予监理职权范围内的指令乙方必须执行。乙方应接受监理对本工程质量监督、进度控制、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审核、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工程例会的组织及其他监理工作,参加监理组织的协调会,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和管理。如有违约行为,按本合同进行处罚。3.6 乙方必须在规范(GB503002001)要求的时间内完整地完成规范要求各类工程报验(含材料、检验批、施工方案等) ,如逾期不报(含申报资料不齐全) ,监理有权在规范要求时间截止后 24 小时内提出给予乙方 5002000 元/项处罚,并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报,补报逾期加倍处罚,并依此类推。此罚款请求经甲方签字认可后生效。第四条 工程
8、承包方式4.1 实行包工、包料(除甲方指定专业分包和甲供材料) 、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不得采用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将工程转让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3 除合同文件有约定外,乙方若对部分工程采取分包应事先将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简历、操作人员上岗证书等相应材料上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分包工程施工前必须将一份分包合同副本交甲方处留存备案。并实行分包对乙方负责,乙方对甲方负责的责任制。所 有
9、防 水 工 程 乙 方 必 须 分 包 给 甲 方 指 定 的 专 业 防 水 施 工 单 位 进 行 施 工 。室 外 总 体 工 程 乙 方 分 包 单 位 必 须 提 供 3 家 以 上 备 选 单 位 的 资 质 材 料 和 项 目 经 理 人 选供 甲 方 进 行 资 格 预 审 和 考 察 , 经 甲 方 考 察 通 过 书 面 认 可 后 , 确 定 的 分 包 单 位 方 可 进场 施 工 ;4.4 乙方应对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第五条 工程履约保函5.1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的第二天起 15 天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函(无条件保函,如附件履约保函格式)
10、,金额为本合同总暂估造价的 5。5.2 履约保函在本工程竣工备案之前一直有效,乙方在完成本工程竣工备案后,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撤销保函。第六条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6.1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合同价 5%的履约保函(保函格式见后)之后,20 天之内支付合同价的 5作为预付款。若甲方未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函,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工程款。6.2 单体工程进度款按组团节点进行支付,各组团达到预售条件(多层及 8 层住宅到 3 层顶板,11+1 层住宅到 4 层顶板)支付已完工程量(含工程进展过程中的已实施完毕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下同)的 60%,主体封顶支付到已完工程量的 70%;落外架支付到已完工程量
11、的 70%;单体竣工支付到已完工程量的 80%;进度款按甲方核定合格工作量为基数进行计取。6.3 室外总体工程付款方式详见施工合同专项条款 14.4 条。6.4 每次付款金额不超过 1000 万,超过部分推迟到下月支付;6.5 以上节点以组团为单位,即组团的整体进度到达付款节点要求时,方办理相应付款。6.6 工程款拨付累计达合同总造价的 80时,甲方暂停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物业)后一个月内收到施工单位完整的结算资料后甲方开始办理结算,审价完成后,按合同6进行清算,余款在一个月之内支付。工程保修金及渗漏保证金的返还详见施工合同专项条款中相关条款。6.7 乙 方 必 须 配 备 专 职 的
12、预 结 算 人 员 满 足 甲 方 的 工 作 , 代表乙方负责本工程的预决算工作及有关事宜,其签字具有法律效力。 每 月 二 十 五 日 向 甲 方 书 面 报 送 下 月 施 工 计 划 和 本 月 完 成 工 程 月 报 、 进 度 、 质 量 完 成 情 况 确 认 表 , 下 月 施 工 计 划 必 须 具 体 、详 细 , 包 括 人 力 安 排 、 工 程 量 等 。 如 不 按 时 、 按 要 求 报 送 , 甲 方 有 权 不 予 支 付 本 期 进度 款 或 支 付 时 间 顺 延 。6.8 各种对乙方的应扣款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6.9 当工程量不足合同工期节点进度的
13、 70时,可认为乙方无能力按期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6.10 施工中发现不合格项目时,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同时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存档备查。不合格项目整改工作应在申请进度款之前完成,并请甲方复查通过,否则相应工程款顺延至下期拨付。不合格项目不计入当期完成工作总量内,即不能申报支付进度款。第七条 甲方代表7.1 甲方委派 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7.2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需签收。7.2.1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 24 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14、。7.2.2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 7 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后 7 天内不给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7.2.3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收到指令后 24 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 24 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7.2.4 在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仍决定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7.3 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件、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7.4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 7 天通知乙方,
15、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第八条 乙方代表8.1 乙方委派 为乙方代表(即项目经理) ,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代表应由甲方考察过的、在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经理担任。8.2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交甲方。8.3 乙 方 在 施 工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或 发 生 的 变 更 应 本 着 “文 来 文 去 ”的 原 则 , 而 且 必 须 提 前两 天 发 文 给 甲 方 , 口 头 汇 报 不 作 依 据 。 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同时应由项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公章。8.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依据合同发出指
16、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或监理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 24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工期不能顺延。8.5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 7 天通知甲方,报甲方批准后,乙方代表方可易人,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第九条 甲方工作9.1 甲 方 负 责 提 供 施 工 用 水 用 电 接 口 , 乙 方 负 责 接 入 施 工 区 域 , 其 费 用 自 理 。 施 工 期 间 的水 、 电 费 用 由 甲 方 代 缴 代 扣 。9.2 甲 方
17、 负 责 提 供 施 工 区 域 门 口 与 公 共 道 路 之 间 的 临 时 通 道 。 乙 方 应 负 责 维 护 、 清 洁 及 相关 损 坏 修 补 工 作 , 保 证 道 路 的 畅 通 , 其 费 用 自 理 。9.3 向 乙 方 提 供 施 工 场 地 的 工 程 地 质 资 料 和 地 下 管 网 线 路 资 料 。9.4 将 水 准 点 和 坐 标 控 制 点 以 书 面 形 式 交 给 乙 方 , 并 进 行 现 场 交 验 ( 甲 方 移 交 乙 方 验 收 ) 。水 准 点 、 座 标 控 制 点 交 验 完 毕 , 即 由 乙 方 负 责 保 护 , 此 后 由 于
18、 破 坏 或 失 准 带 来 的 重 新测 量 、 放 点 费 用 及 由 此 造 成 的 其 他 损 失 均 由 乙 方 负 担 。9.5 组织由甲方、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由乙方作好会议纪要提交甲方,甲方确认后按施工图的份数(8 份)发给乙方。9.6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如需监测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进行监测,费用乙方自理) 。9.7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9.8 对放线验线、隐蔽工程等关键工序,甲方可请权威机构或部门进行复核或检验,复核
19、或检验合格则甲方承担相应费用;如不合格,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及一切造成的损失。9.9 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9.10 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十条 乙方工作10.1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进行施工组织,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进场前甲方将对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水电安装负责人、材料员、预算员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学历、职称等有关资料,进行核查。项目经理不符,扣乙方人民币 20
20、万元,发现其他管理人员不符,扣乙方 5000 元/人。乙方代表易人,其后任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甲方同意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含项8目经理)变动并不代表对施工单位免除罚款。10.2 本工程乙方常驻工地管理人员: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总负责人: ;水电安装负责人: ;甲供材料专职管理员: ;施工员:(其中测量员为: ) ;安全员: ;资料员: ; 专职预算员(土建): 专职预算员(安装): 。 (其中专职质检人员按各 1 人/组团安排,技术负责人不得少于两人,水电安装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五人。
21、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不得兼任。 ) 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提出,甲方同意,必须在 24 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天;同时,乙方应在 3 天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否则也将支付每人次 1000 元/天的违约金。a.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人员等;b.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甲方正常工作者;c. 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d.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e. 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f.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10.
22、3 乙方人力资源要求a) 乙方驻本工程的项目部经理、施工员及专业工程师等主要管理人员均须有工程师以上专业任职资格,其他技术人员助工以上且工作五年以上,特别优秀者可不受此限制(但须提供足以证明其特别优秀的材料) 。b) 所以乙方上报的常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在开工前予以全部到场,并且在竣工备案之前不得离场,否则将予以每人每日 1000 元支付甲方违约金。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开工前予以人员进场或需提前人员退场,需书面上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免除违约金支付。c) 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常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需要更换,需书面知会甲方,经甲方批准后方可予以更换,否则将支付甲方每人次 5000 元违约金。经甲方同
23、意的更换人员必须在原有人员调离后的 24 小时内到岗,否则将支付甲方每人次 1000 元/天的违约金。d) 甲方可随时对施工单位常驻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面试,对面试结果不满意的可随时要求乙方更换相应管理人员,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的更换要求,并在 72 小时内将人员更换到位,否则乙方将支付甲方每人次 1000 元/天的违约金。e) 请乙方上报现场各工种班组长及主要技术工人和特殊岗位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上岗证、学历等有关资料,以备核查。f) 要求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施工的各工种班组长曾是类似工程主要班组长,该班组所属技术工人至少有三分之一进驻本工程现场施工。经核实若发现现场
24、各工种班组长及其下属技术工人不符上述要求,甲方代表有权将不符合要求的人员逐出现场。由此产生的后果乙方自负。g) 乙方于本公司项目部的全体管理人员从工程开工到竣工均须在职在岗,项目经理部人员以报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人员为准。h) 乙方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责任而导致项目经理被甲方驱逐,一次扣罚 5 万元,项目部其他人员被驱逐或调职调岗者,每一人次扣除 0.5 万元。i)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凡需持证上岗操作的工人,被查实属无证上岗者,每一名扣除 0.1万元。j) 乙方同意随时接受甲方组织的管理人员答辩及工人应知应会考试,并承担相应费用。10.4 为确保工程质量,甲方原则要求乙方已通过 ISO9
25、000 认证,并严格按 ISO9000 二十要素执行;当甲方及监理按 ISO9000 标准发生指令时,乙方不能拒绝。如甲方及监理认为乙方的配合不积极主动,则在甲方下次招投标中信誉考评时得低分。10.5 乙方应为本项目设一专用帐户并授权万科公司工程、财务人员在必要时候检查本工程专用帐户内资金使用情况。一经发现资金被挪做他用,本工程甲方代表有权扣留进度款,或改向乙方确认的供应方付款,并免去下次合作机会。10.6 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等其它业主召开的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 24 小时向甲方及监理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
26、金 500 元/人次。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因故外出必须提前 1 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才能外出,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人次。10.7 乙 方 在 签 订 合 同 之 前 已 查 看 了 工 地 及 周 围 的 环 境 , 掌 握 了 所 有 与 工 程 施 工 有 关 或 对 施工 有 影 响 的 情 况 , 如 地 质 土 壤 情 况 、 水 源 、 当 地 气 候 情 况 、 道 路 、 交 通 流 量 、 劳 动 力的 提 供 范 围 等 。 甲 方 将 施 工 场 地 移 交 给 乙 方 后 , 乙 方 有 责 任 和 义 务 保 护 自 身 合
27、法 权 益 ,应 对 施 工 场 地 上 发 生 的 一 切 负 责 , 费 用 自 理 。 若 发 生 施工场地占用村道或者民居等问题所产生的村民扰乱施工等事宜,甲方可配合乙方协调,产生的相关费用可另行协商。10.8 乙方收到施工图后,应在 3 天内做出详细的施工场布图并在 7 天内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总监及甲方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供应进场计划,人员安排、质保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以及施工现场优化布置等内容。甲方接到乙方报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五天内组织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甲方五天内未组织审核乙方可视为确认和接受,甲方批准的施工组
28、织设计不作为工程款的支付参考依据,乙方不按时送审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甲方无法判断工程进展顺利与否,甲方可拒付相应部分工程进度款,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确认是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及费用的确认,乙方不能免除其所应承担的责任,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属乙方自身的施工措施,所增加人工、材料、机械等措施费用均由乙方自身承担。10.9 开 工 前 乙 方 应 对 施 工 图 纸 认 真 核 查 , 积 极 配 合 甲 方 组 织 的 施 工 图 纸 交 底 及 会 审 工 作 ,施 工 单 位 拿 到 施 工 图 纸 , 在 施 工 之 前 应 指 出 图 纸 上
29、 任 何 不 符 施 工 规 范 和 图 纸 错 误 之 处 ,并 做 好 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出此类问题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乙方承担 80的责任。10.10 工 地 实 行 周 报 制 度 , 周 报 在 每 周 例 会 前 一 天 报 送 甲 方 和 监 理 , 周 报 包 括 本 周 计 划 和 上10周 完 成 工 作 、 未 完 成 情 况 说 明 ( 包 括 拟 采 取 措 施 、 最 终 完 成 时 间 ) 。10.11 参 加 各 类 施 工 协 调 、 配 合 会 , 由 于 工 地 交 叉 施 工 引 起 的 问 题 , 有 义 务 进 行
30、 配 合 协 商 解决 , 服 从 甲 方 及 监 理 现 场 总 协 调 作 出 的 决 定 。10.12 乙 方 应 遵 守 工 程 建 设 安 全 生 产 有 关 管 理 规 定 , 严 格 按 安 全 标 准 组 织 施 工 , 并 随 时 接 受行 业 安 全 检 查 人 员 依 法 实 施 的 监 督 检 查 , 采 取 必 要 的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 消 除 事 故 隐 患 。如 乙 方 未 履 行 上 述 义 务 而 造 成 工 程 、 财 产 和 人 身 伤 害 , 由 乙 方 承 担 责 任 及 所 发 生 的 费用 。 因 乙 方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措 施
31、不 力 而 引 起 的 第 三 方 事 故 , 其 责 任 应 由 乙 方 承 担 。10.13 在 本 项 目 红 线 范 围 内 ( 除 甲 方 指 定 区 域 外 ) , 不 允 许 住 人 ( 除 现 场 看 守 人 员 外 ) ; 如有 违 反 按 200 元 /人 /天 对 乙 方 进 行 罚 款 。10.14 已 竣 工 工 程 未 交 付 使 用 前 , 乙 方 应 负 责 已 完 工 程 ( 含 甲 方 分 包 工 程 , 公 建 配 套 工 程 除外 ) 的 成 品 保 护 工 作 , 保 护 期 间 发 生 损 坏 、 失 窃 , 乙 方 自 费 予 以 修 复 。10.
32、15 乙 方 须 做 好 施 工 记 录 , 隐 蔽 工 程 记 录 , 汇 集 施 工 技 术 资 料 , 包括摄影资料。负 责 做好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保 卫 和 施 工 现 场 的 组 织 管 理 工 作 , 争 取 创 建 文 明 施 工 工 地 及 标 准 化 管理 。10.16 乙 方 办 理 自 己 在 施 工 场 地 的 人 员 生 命 财 产 和 机 械 设 备 的 保 险 , 并 支 付 相 应 的 保 险 费 用 。10.17 如 果 在 现 场 挖 掘 土 方 工 作 的 过 程 中 , 发 现 电 线 、 水 管 管 道 、 军 用 电 缆 或 者 其 他 地
33、下 管线 及 文 物 等 , 乙 方 应 立 即 停 止 挖 掘 工 作 , 并 及 时 报 告 甲 方 。 乙 方 根 据 有 关 指 示 , 负 责修 理 那 些 被 破 坏 的 公 共 设 施 , 并 恢 复 原 状 。10.18 乙 方 在 施 工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或 发 生 的 变 更 应 本 着 “文 来 文 去 ”的 原 则 , 而 且 必 须 提 前两 天 发 文 给 甲 方 , 口 头 汇 报 不 作 依 据 。 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同时应由项目经理签署或施工单位公章。10.19 本 合 同 规 定 的 工 程 项 目 , 未 经 甲 方 书 面
34、批 准 , 乙 方 不 得 将 任 何 工 程 项 目 分 包 或 转 包 给第 三 方 , 若 经 确 认 有 未 经 甲 方 批 准 的 第 三 方 施 工 单 位 进 场 施 工 , 甲 方 有 权 拒 绝 验 收 分包 商 施 工 的 工 程 , 并 有 权 解 除 合 同 并 向 乙 方 收 取 20 万 违 约 金 。10.20 乙方依法根据本合同将工程分包的,对分包单位向其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承担连带责任,凡分包单位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的,由乙方负责对分包单位所属工人直接支付,所需款项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未及时履行该连带责任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直
35、接扣除相应款项支付给分包单位所属工人,并向乙方收取 20违约金。10.21 施 工 中 乙 方 不 得 擅 自 对 原 工 程 设 计 进 行 变 更 。 因 乙 方 擅 自 变 更 设 计 发 生 的 费 用 和 由 此导 致 甲 方 的 直 接 损 失 , 由 乙 方 承 担 , 延 误 的 工 期 不 予 顺 延 。10.22 合 同 规 定 由 乙 方 完 成 或 提 供 配 合 的 工 作 ( 包 括 合 同 、 会 议 纪 要 约 定 内 容 以 及 设 计 变 更执 行 、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 成 品 保 护 、 工 地 保 安 等 ) , 如 乙 方 拒 绝 完 成 或
36、 不 能 按 甲 方 指 令要 求 完 成 , 甲 方 即 可 安 排 其 他 单 位 完 成 , 所 发 生 的 定 额 费 用 (另 加 20%的 管 理 费 )从乙 方 当 月 工 程 款 中 扣 回 , 影 响 工 期 的 责 任 由 乙 方 负 责 。10.23 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全部赔偿。10.24 对于施工现场原有和已移植的树木,施工单位也应进行保护及日常养护,如因乙方保护措施不力而造成树木损坏,死亡,乙方需按实价进行赔偿。10.25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样板先行”制度,进场后 10 天内提供施工样板计划并报甲方和监理确认,
37、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样板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开展。如经甲方或监理发现违反“样板引路”制度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 10000元/次的罚款。10.26 乙方必须周密规划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进场后 2 天内提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并报监理及甲方审批同意后实施(文明施工要求详见“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 。外脚手架搭设规范,用新密目网围护,若结构施工阶段不能达到此项要求,甲方 将 对 乙 方 处 以 1 万 元 的 罚 款 。10.27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
38、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5 万元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 。10.28 对于未正式移交甲方的已完工程及材料(包括甲供材料) ,乙方应负责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如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自行责修复或赔偿。10.29 乙方在甲供材料管理上的义务:设置专职的甲供材料管理员,负责计划、联系、现场管理协调、进度控制并对材料质量验收进行把关。乙方在拿到施工图纸后的 15 天内编制完成甲供材料进场计划,并上报甲方和监理审核。乙方根据材料的生产周期、运输周期等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向甲供材料生产商提出书面的甲供材料进场申请单,甲供材料进场申请单外发前需监理及甲方确认。乙方对甲
39、供材料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后,需与供料单位办理甲供材料进场验收单或首批材料进场验收单;移交后,所有材料损伤、丢失均由乙方负责。所有因甲供材料引起的工期延误,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原因除外),甲方不予以任何形式的工期签证。10.30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否则甲方可以选择代付工人劳动报酬,并处以 50%的违约金。10.31 监理单位发出的监理通知单、整改单及甲方发出的涉及现场整改的工作联系单必须限期回复,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罚款 500 元/次。且甲方有权指
40、定其他队伍代为实施,相应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10.32 墙改、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应及时提交合格的资料或交还占用的场地,否则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的,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回。10.33 乙方在组团脚手架拆除后,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室外工程施工,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拆除或迁移与室外工程施工相冲突的临建、设备并进行现场清理(含建筑垃圾等) ,否则按5000 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34 合同工期内,乙方应负责对施工现场周围的道路、建筑物、构筑物和施工场地内及周边地下的各
41、类甲方明确需保护的管线等进行保护,如因施工原因造成污染或破坏,乙12方负责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0.35 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全部赔偿。第十一条 工期及竣工日期11.1 控制工期时间表工程工期(自基础开挖至单体竣工,包括春节)基本要求如下:编号 施工内容 Block10 Block13 Block141 基础完成至0.00 45 40 402 结构达到预售要求 40 30 303 预售条件至结构封顶 80 40 504 拆除脚手架 125 110 1205 单体竣工 70 60 606 竣工备案 60 60 607 合计 420 340 36011.2
42、 乙方进场时间暂定为 2006 年 7 月 25 日, B10 开工日期为 2006 年 8 月 5 日,B13、14开工时间为 2006 年 10 月 25 日。11.3 工期控制表已考虑雨季和春节等法定节假日等因素。11.4 若工期延长,甲方只认可工期签证,不认可费用签证。11.5 针对“结构封顶、拆除脚手架和单体竣工”三项工期节点,B10、13、14 三个组团内所有单体工程全部按本章第 11.1 款规定的相应节点提前完成时,每项奖励 1 万元(在以上各工期节点完成后 15 工作日内清算实际施工工期,超过此时间范围不予认可) ,如果未能全部按本章第 11.1 款规定的相应节点完成时,相关违
43、约金详见 14.3 条。11.6 开工前一周,乙方应根据第 11.1 款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报监理、甲方审批,审批后作为施工总进度控制的依据。11.7 以上分段工程项目完成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监理公司共同验收确认。11.8 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工程总验)之日,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甲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11.9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
44、采取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除非甲方另有要求,否则工程提前竣工,甲方不支付提前竣工的有关费用。11.10 乙方不及时上报各类施工计划或计划执行严重滞后,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人民币50010000 元/次罚款。第十二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12.1 乙 方 应 当 按 照 甲 方 书 面 指 定 的 开 工 日 期 开 工 。 乙 方 不 能 按 时 开 工 , 应 当 不 迟 于 甲 方 通知 的 开 工 日 期 前 7 天 ,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甲 方 代 表 提 出 延 期 开 工 的 理 由 和 要 求 。 甲 方 代表 应 当 在 接 到 延 期 开 工 申 请 后 的 48 小 时 内 以
45、 书 面 形 式 答 复 乙 方 。 甲 方 代 表 在 接 到 延期 开 工 申 请 后 48 小 时 内 不 答 复 , 视 为 同 意 乙 方 要 求 , 工 期 相 应 顺 延 。 甲 方 代 表 不 同意 延 期 要 求 或 乙 方 未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提 出 延 期 开 工 要 求 , 工 期 不 予 顺 延 。12.2 因 甲 方 原 因 不 能 按 照 甲 方 指 定 的 开 工 日 期 开 工 , 甲 方 代 表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乙 方 , 推迟 开 工 日 期 , 节 点 工 期 和 总 工 期 相 应 顺 延 。第十三条 暂停施工13.1 甲 方
46、代 表 认 为 确 有 必 要 暂 停 施 工 时 , 应 当 以 书 面 形 式 要 求 乙 方 暂 停 施 工 , 并 在 提 出 要求 后 48 小 时 内 提 出 书 面 处 理 意 见 。 乙 方 应 当 按 甲 方 代 表 要 求 停 止 施 工 , 并 妥 善 保 护已 完 工 程 。 乙 方 实 施 甲 方 代 表 作 出 的 处 理 意 见 后 , 可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出 复 工 要 求 , 甲 方代 表 应 当 在 48 小 时 内 给 予 答 复 。 甲 方 代 表 未 能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提 出 管 理 意 见 , 或 收 到乙 方 复 工 要 求 后
47、48 小 时 内 未 予 答 复 , 乙 方 可 自 行 复 工 。 因 甲 方 原 因 造 成 停 工 的 , 由甲 方 承 担 所 发 生 的 追 加 合 同 价 款 , 赔 偿 乙 方 由 此 造 成 的 损 失 , 相 应 顺 延 工 期 ; 因 乙 方原 因 造 成 停 工 的 , 由 乙 方 承 担 发 生 的 费 用 , 工 期 不 予 顺 延 。第十四条 工期延误14.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a) 甲方未能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b) 甲方代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c) 设计变更影响施工关键节点的工期
48、;d)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 小时;e)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判别以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导为准。具体标准如下:里氏五级以上地震,震中距施工现场五公里以内;由无锡市政府规定的停止施工的各项条件) ;14.2 乙方在首次出现第 14.1 款情况发生后 7 天内,就情况说明和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 14 天内审查所有情况并就事件性质决定总的延长时间。甲方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14.3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 5000 元/天。其它关键节点(即合同中予以明确的 6 个工期节点)若不能按时完成,违约金为每天 5000 元。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的移交竣工报告的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或以其他的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14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