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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带式起重机安全管理标准.doc

上传人:微传9988 文档编号:2477734 上传时间:2018-09-18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37.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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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履带式起重机安全管理标准1 机械设备进场1.1 履带式起重机必须是符合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允许使用的产品。1.2 履带式起重机的租赁单位必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1.3 履带式起重机必须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和有效期内的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1.4 履带式起重机必须整机配件及附属装置齐全有效,外观、油漆整洁。2 机械设备验收2.1 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2.2 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2.3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2.5 各连接件无松动。2.6 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2.7 起重机音响、电铃等信号喇叭清

2、晰。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标识标志鲜明。2.8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完好齐全、灵敏可靠。2.9 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签发的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的证明文件。2.10 钢丝绳与卷筒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3 机械设备试验3.1 试验前检查:3.1.1 各部总成、零部件、配重、压重、工作装置等,必须齐全完整,安装牢固。3.1.2 规定装设的指示器、限位器、报警器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3.1.3 传动链和履带的松紧度,应符合原厂规定。3.1.4 各种仪表、照明、开关按钮、声、光信号等应齐全有

3、效。3.1.5 各部操纵杆、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必须符合原厂规定,移动和回位灵活、准确。3.1.6 工作机构的门架、吊臂、金属结构架等,应焊接良好,无弯曲、变形。滑轮、轴销等主要活动部位,应安装可靠,各连接螺栓均应紧固。3.2 空载试验3.2.1 下列各项空载试验动作,须重复进行不少于 3 次:3.2.1.1 吊臂、吊钩:要作起落,升降到规定的极限位置。3.2.1.2 回转机构:向左、右各回转 360 度。3.2.1.3 前进、后退行驶各 15m,并做原地左、右各 90 度转弯。3.2.2 空载试验要求:3.2.2.1 主离合器及各操纵杆(阀) ,应操作轻便,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无颤动、无异响

4、。3.2.2.2 吊臂起、落吊钩升、降,必须轻便灵活,制动有效,限位器应灵敏可靠。3.2.2.3 回转应平稳,无异响、无卡滞、颤动现象,制动应平稳可靠无撞击。3.2.2.4 行走竖轴、回转竖轴的轴套、轴承应工作正常。3.2.2.5 行走机构,直驶 50m 斜偏量不得大于 0.5m,且无啃咬现象。空载爬坡能力不得小于 20 度,在坡道制动有效。3.2.2.6 各传动机件、齿轮的结合,必须平稳、无异响。3.2.2.7 各离合器、制动器应分离彻底,结合平稳,操作灵活,制动可靠。3.2.2.8 制动壳、变速箱、减速器、传动轴承等,各部温升正常。3.2.2.9 各部不得有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现象。3.

5、2.2.10 主要部位螺栓必须完整无损,紧固可靠。3.3 额定载荷试验在最大工作幅度,提升相应起重量的重物,重复进行下列试验动作不得少于 3 次。3.3.1 在全程高度内,匀速将重物提升、下降、并在升降过程中正常制动不少于 3 次。3.3.2 对于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将重物提升离地 200mm 高度停止,带载起臂到额定最小工作幅度(即吊臂的最大极限仰角) ,再落臂到原来位置。3.3.3 在最大与最小工作幅度范围内,分别以相应起重量的重物,作带载升降和回转的联合动作试验。3.3.4 将重物提升到适当高度,以最低行驶速度作前进、后退各 15m的带载行走试验。4 人员4.1 履带式起重机作业属于特

6、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4.2 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5 机械设备安全使用5.1 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 3 度,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5.1 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5.2 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使用编结的钢丝绳,其编结部分在运行中不得通过卷筒和滑轮。5.3 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

7、补焊。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5.3.1 表面有裂纹、破口;5.3.2 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5.3.3 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 10%;5.3.4 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 50%;5.3.5 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 3%5%。5.4 作业前注意事项:5.4.1 起重机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应按规定启动内燃机。5.4.2 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正常后方可作业。5.4.3 起重吊装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

8、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5.4.4 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5.5 作业中注意事项:5.5.1 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5.5.2 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5.5.3 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5.5.4 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规

9、定。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5.5.5 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5.5.6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5.5.7 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 45-60,且不得小于 30,吊索与物件梭角之间应加垫块。5.5.8 起吊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 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 200-500mm

10、 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拴好拉绳。5.5.9 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载自由下降。5.5.10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后进行检修。5.5.11 当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表面磨损达 1.5-2.0mm(小直径取小值,大直径取大值)时,应更换制动鼓,同样,当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 50%时,应更换制动带。5.5.12 作业时,起重臂的最大仰角

11、不得超过出厂规定。当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 78。5.5.13 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5.5.14 在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90%及以上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5.5.15 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防止吊钩冒顶。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即使制动踏板被固定,仍应脚踩在制动踏板上。5.5.16 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应选用起重性

12、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配合协调,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的起吊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 80%。在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组应保持垂直状态。5.5.17 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 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5.5.18 起重机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当转弯半径过小时,应分次转弯;当路面凹凸不平时,不得转弯。5.5.19 起重机上下坡道时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大。严禁下坡空档滑行。5.5.20 起重机在无线

13、电台、电视台或其他强电波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与吊钩接触的作业人员,应带绝缘手套和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5.5.21 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 2m。5.5.22 提升重物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 0.5m 以上。5.5.23 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5.6 作业后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 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应关停内燃机,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各制动器加保险固定,操纵室和机棚应关门加锁。 6 机械设备退场6.1 起重机退场,应采用平板拖车运输。6.2 特殊情况需自行转移时,应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主动轮应在后面,机身、起重臂、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并应加保险固定。7 资料7.1 设备租赁单位营业执照。7.2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7.3 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7.4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附有效证件复印件) 。7.5 运转和交接班等记录。7.6 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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