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兴区小河口镇高速公路沿线农房风貌改造施工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业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小河口镇高速公路沿线农房风貌改造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1、工程名称:东兴区小河口镇高速公路沿线农房风貌改造。二、工程地点:东兴区小河口镇高速公路沿线 200 米可视范围内的跃进、光华、共和村。三、工程建设内容:对农房的外墙按川东民居要求统一风格进行贴砖并对屋脊、瓦头、漂沿等进行翻新,按照光华村 3 社的样品房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对房屋背面朝向高速公路的要在房屋背面
2、做仿瓷和刷漆。四、工期:工期为 2011 年 9 月 3 日至 2011 年 11 月 30 日共90 天。五、质量标准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1 年,自区、镇两级验收之日起算起,如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返工,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 22、乙方必须认真按照甲方提供的方案或每户的实施需求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员的督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施工标准,费用由乙方支付,耽误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施工时要保证质量,墙砖、水泥、河沙必须为合格品并提供合格证明。4、如果乙方因为自身水平原因达不到工程合格条件的,乙方应该按照甲方
3、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使用条件的,乙方应当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六、工程价额:贴外墙砖每平方米 元,其中政府补助 元/平方米,农户自筹 15 元/平方米;漂沿 13 元/米,其中政府补助 10 元/米,农户自筹 3 元/米;瓦头、屋脊 26 元/米,其中政府补助 20 元/ 米,农户自筹 6 元/米。如只对农户的瓦头、漂沿进行简单的刷白、刷漆的则不能收取农户自筹部分的款项。对房屋背面朝向高速公路的进行背面做仿瓷和刷漆的,由政府全额出资,价格待定,待签订补充合同后再行协商。本合同价格不因工程变更及市场材料价格变化而改变工程承包价格。七、付款方式:农民自筹部分款项由施
4、工方收取,向农户开具收款三联单,采取工程收方后的多退少补的办法对资金进行管理,以户进行结算。施工方收取群众自筹部分作为首期付款,村委会进行协助和确认,并视其首付款到位。整个工程完工后,房屋经过区级部门及甲方验收,若无质量问题,甲方付余款的 50%,第二年内再付 50%。3八、施工安全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并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施工方必须到保险公司为工人购买生命财产、机械设备、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险。甲方只承担 30 名工人每名 100 元的保险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支付
5、一切保险费用。2、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工头负责人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和出入工地的其他外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和监督,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好安全帽和相关绳索,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安全、进度、质量三大要素进行全面检查和督促,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甲方有权就安全方面的问题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其损失由乙方负责。九、甲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1、免费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和方案,自派甲方施工质量监督人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2、甲方应积极协调上级政府补助资金部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3、甲方负责用水
6、、临时用地、供电的协调工作,费用由乙方负责。4、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农户知晓风貌改造各方面政策,宣传4口径的统一,做好农户的全面发动工作。5、甲方负责考虑税收和管理费用。十、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1、按照光华村 3 社样品房施工工艺严格按规范施工。2、保证工程资金需要,保证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3、组织好施工技术、管理力量、组织好施工机械、材料,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费用由乙方自理。4、所有用工的吃饭、住宿、材料堆放用地等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5、严格按照文明施工规定进行施工,坚决制止和村民发生摩擦的行为。十一、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1、乙方无故拖延工期或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视为乙方违约,须无条件退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且前期已做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2、为保障按期完成,乙方交 2 万元保证金给甲方,工程按期竣工验收后返还,如不能按期完成则不予退还。3、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视为甲方违约,应按月承担应支付工程款的相关利息费用。十二、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5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在工程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钱完毕后,该合同自动失效。1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本合同与合同法不符之处,解释权归镇政府。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