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德感至双福输水管道工程材料采购 - 江津区工程建设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oc

上传人:微传9988 文档编号:2475919 上传时间:2018-09-18 格式:DOC 页数:77 大小:457.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德感至双福输水管道工程材料采购 - 江津区工程建设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7页
德感至双福输水管道工程材料采购 - 江津区工程建设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7页
德感至双福输水管道工程材料采购 - 江津区工程建设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7页
德感至双福输水管道工程材料采购 - 江津区工程建设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7页
德感至双福输水管道工程材料采购 - 江津区工程建设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项目名称:德感至双福输水管道工程招标编号:恒昶招标【2014】7-5 号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 重庆市江津区自来水公司 (公章)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章)编制人:罗小慧 证书编号:审核人:郑文静 证书编号:2二一四年一月3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五章 采购清单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第一章 招标公告德感至双福输水管道工程(项目名称)材料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恒昶招标【2014】7-5 号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德感至双福输水管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投2013377

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德感至双福输水管道工程2.2 工程地点:德感水厂至双福滴水岩加压站2.3 工程规模:该项目全长 18 公里。其中德感水厂至高石坎加压站安装DN1000*10 型钢管,长 7.5 公里;高石坎至双福滴水岩加压站安装 DN800*10 型钢管,长 10.5 公里。具体技术指标按行业管理规定执行。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材料,具体采购材料详见采购清单。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必须具备中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 1200 万元以上,具有独立

3、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质量检测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检测报告。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5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 月 7 日起,在重庆市江津区建设工程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网站下载招标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 年 1 月 29 日 14 时 30 (北京时间)。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几江街道塔坪路 219 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

4、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自来水公司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镇邮编: 联系人:廖先生电话:(023) 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23) 传真:(023)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翠湖路 138 号2014 年 1 月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自来水公司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镇联系人:廖老师电话:023-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

5、街道翠湖路 138 号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23- 1.1.4 项目名称 德感至双福输水管道工程材料采购1.1.5 建设地点 德感水厂至双福滴水岩加压站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1.2.2 资金落实情况 100%1.3.1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材料,具体采购材料详见采购清单。1.3.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5 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1.3.3 质量要求 达到合格标准。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 12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

6、门核准的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质量检测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检测报告;(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7(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2、财务要求2010、2011、2012 年度财务状况无亏损。注: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鲜章。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02012) 具有类似业绩 1 个及以上。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验收意见书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鲜章。4. 信誉承诺(1)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2)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3)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

7、行政处罚期内;(4)无因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或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良记录的名单;(5)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6)没有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7)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8)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资格审查标准中的信誉要求。经招标人查实,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注: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所有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不能及时地在评标现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查验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8踏勘集中地点:

8、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4 年 1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4 年 1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前在江津区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所有澄清的内容。澄清的内容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随时关注网站。1.11 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

9、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4年 1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公司,逾期提出的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答复。联系人:陈女士传真:023-2.2.2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 年 1 月 29 日 14 时至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截至时间:2014 年 1 月 29 日时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不论投标人是否在江津区交易中心网站(http:/ )上下载澄清的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和知晓。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不论投标人

10、是否在江津区交易中心网站(http:/ )上下载修改的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和知晓。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3 最高投标限价 管材:5500/吨,其他主要材料详见主要材料限价表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通过转账或电汇等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9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40 万元4投标保证金的收款人:重庆

11、市江津区财政局5投标保证金的开户行及账号:投标保证金的开户行及账号:(1)农行江津支行营业部账号:31-0207(2)重庆江津石银村镇银行账号:6、招标人在开标后将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实,为确保核实工作准确、高效,各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时,必须在用途栏按下列格式进行注明,如因未注明或注明内容及格式错误导致无法核实其到账情况的,由各投标人自行负责。注明格式:“保证金 JJHG”7、投标人投标时提交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票据、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给招标人,同时原件携带至开评标现场备查,如因未提交或备查时无法提供原件导致招标人无法核实的,由各投标人自行负责。8、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退

12、还的金额退还金额包括投标保证金本金及利息。投标保证金利息的计息时间为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日至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当日。计息利率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2)退还的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本金及利息转入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3)退还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招标人与中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及利息退还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0-2012 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0-2012 年103.6.3 签字

13、或盖章要求 按本章投标人须知 3.6.3 款执行。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投标函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商务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技术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商务部分全部内容为 EXCEL格式)提供电子版 U 盘一个。3.6.5 装订要求1、本工程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封页加盖公章。(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封页加盖公章。(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封页加盖公章。(4)资格审

14、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封页加盖公章。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几江街道塔坪路 219 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14 年 1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几江街道塔坪路 219 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开标人

15、、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合法身份:a. 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单独验审投标人代表的合法身份证明,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投标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和本11人身份证原件。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按要求装入投标函中,也要随身携带一份以便监督人员核实身份。b. 如在招标人、监督部门核验投标人身份时,各投标人无法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本人退场,视为该投标单位

16、未派人参加开标会。5. 核验保证金缴纳回单及开户许可证(原件),未按投标人须知 3.4.1 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标。6. 6.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 4.1.1 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 4.1.1 的规定密封,则视为无效标。7. 设有最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或者标底;8.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商务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技术部分袋;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 开标结束

17、。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 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7.4.1 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金的形式:现金转账2.履约担保金的金额:中标价的 10% 3.提交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之前4.退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无息退还8.1 重新招标 1按投标人须知第 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 8.1(2)执行;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

18、容9.1 交易服务费1.交易中心收取中标价的 2.8作为交易服务费,其中:中标人缴纳此标准的 70%。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在 5 个工作日内按12规定到区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9.2 招标代理费 由业主支付发出中标通知书,交付招标报告时,一次性付清。9.3 供货和付款方式1.供货时间:合同签约后 20 日开始供货,45 天内完成供货,投标时对供货工期作书面承诺。2.付款方法:供货 7 日内开始按到货的 80%付款,竣工审计后支付全部货款的 95%,剩余 5%的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19、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20、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

21、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4(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

22、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23、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5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清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

24、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25、 天,并且16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

26、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采购清单;(5)技术文件;(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采购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采购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17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27、。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

28、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29、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材料接收证书(材料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18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6 投标文件的编制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

30、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

31、本为准。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2、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9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33、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合法身份:a. 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单独验审投标人代表的合法身份证明,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招

34、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投标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按要求装入投标函中,也要随身携带一份以便监督人员核实身份。b. 如在招标人、监督部门核验投标人身份时,各投标人无法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本人退场,视为该投标单位未派人参加开标会。7. 核验保证金缴纳回单及开户许可证(原件),未按投标人须知 3.4.1 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标。8. 6.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 4.1.1 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 4.1.1 的规定密封,则视为无效标。207. 设有最

35、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或者标底;8.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先后顺序开启;9.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商务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技术部分袋;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 开标结束。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

36、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17.

3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 履约担保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

38、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 签订合同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228

39、.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

40、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

41、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元) 质量标准 工期 备注 签名24招标人编制的标底/最高限价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25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 。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26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

42、清如下:1.2.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27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 元。工期: 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项目经理: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4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特此通知。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招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年 月 日28附件五:中标结果

43、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年 月 日29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 (盖单位章)年 月 日30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

44、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 3.7.5 项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已进行资格预审,则联合体协议书与通过资格预审时的联合体协议书完全一致。(如有)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投标文件凡出现有关自行承诺的文件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确认。2.1.1形式评审标准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械制造 > 工程材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