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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商务标电子标书示范文本)(可编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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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 标 文 件商务标电子标书示范文本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二 00 八年九月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第( )号招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招标人法人代表人(签字):招标人地址: 邮政编号:电话: 传真: 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电话: 传真:签发日期: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一、总 则?3二、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修改?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五、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说明?13六、开 标?15七、评 标?16八、合同的授予?21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22一、合同协

2、议书?22二、通用条款?25三、专用条款?25第三章 工程规范?40第四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40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1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5一、投标函?46二、投标函附录?47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8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书?49五、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式?50六、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75七、项目管理机构?76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78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 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 1.1 工 程 名 称2 1.1 建 设 地 点31.1 建 设 规 模结构类型及层数:建筑面积:工程类别:41.1 承 包 方 式 51.1质 量 标 准质量标准:6

3、2.1 招 标 范 围 72.2 工 期 要 求200 年 月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工期:日历天83.1 资 金 来 源 94.1 投标人资质等级 10 13.1 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11 15.1 投标有效期 为: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项号 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216.1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万元整。交款时间:200 年月日 时 分前。帐户名称: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帐号:。13 6.1 踏 勘 现 场 集合时间:200 年月 日时 分集合地点:14 17.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时间:200 年月 日时 分15 17.2 投标

4、预备会(答疑会)时间:200 年月 日时 分地点: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16 17.6 领取或下载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纪要)时间:200 年月 日时 分地点: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17 18.1 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份副本,一份电子标书18 22 电子投标标书 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说明1920.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地点: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时间:200 年月 日时分2023.1 开 标地点: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时间:200 年月 日时分21 30.1 评标办法和

5、标准 按投标人须知第 30.1 款2233.1 履约保证金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或元23 招标文件资料费:元特别说明: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自相矛盾、多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的条款内容时,请在购买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及评标办法提出质疑。一、总 则1.工程说明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 项-5 项;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 6 项;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 项。3.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 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 项;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并具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有效地履行合同。5.投标费用5.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踏勘现场6. 1 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

7、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二、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修改7.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8、: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第三章 工程规范第四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7.2 除 7.1 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遗书(答疑纪要)和其它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8.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2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 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

10、,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9.3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人

11、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1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1.1.1 投标函;11.1.2 投标函附录;11.1.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1.4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1.1.5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式:(不得随意修改)(1)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2)工程量清单报价总说明(3)投标总价(4)表 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5)表 1-1-2 单项工程报价汇总表(6)表 1-1-3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12、7)表 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8)表 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9)表 1-3-B 组织措施项目(单位工程)清单及计价表(10)表 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1)表 1-3-A1 安全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2)表 1-3-A2 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3)表 1-3-A3 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4)表 1-3-A4 临时设施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5)表 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6)表 1-4-1 零星工作项目及计价表(17)表 1-5 主要工日价格表(18)表 1-6 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19)表 1-7 主

13、要机械台班价格表(20)表 1-8 约定项目(材料)费用表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1)表 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2)表 2-2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3)表 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4)表 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11.1.6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11.1.7 项目管理机构(1)表 3-1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2)表 3-2 主要人员简历表;11.1.8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1.1.9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和内容(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11.2 投标人除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外,还需提供一份电子投标文件。12.投标文件格式12.1

14、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 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单价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13.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 2 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3.4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投标人应按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

15、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3.5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13.6 合同的施工地点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13.7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3.8 除非本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

16、进行报价;13.9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和规定填写相应表格;13.10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21 款的有关要求。14.投标货币14.1 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

17、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6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不予受理),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6.6 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6.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形式,出票单位名称应与通过资审的法人名称相一致,否则该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由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统一代收、代退。投标人在缴退投标保证金时须由本单位的投

18、标员到场办理,并随带投标员证,否则不予受理;帐户名称: 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 帐号:16.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第 15 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 28 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 33 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 32 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3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6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

19、标文件;(2)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 26 条规定修正报价;(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7.投标预备会17.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7.2 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规定(或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预备会;17.3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17.4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 3 天,以书

20、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17.5 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纪要)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17.6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纪要),领取时随带投标员证,否则不予受理。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1、18.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8.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包装在内层封套里,并在内层封套上分别注明正本、副本的标记,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

22、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19.2 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封套上均应:1 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a.招标编号;b.工程名称;c.200 年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9.3 除了按本须知第 19.2 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封套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19.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人须知第 19.1 款或第 19.2 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不予受理。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0.2 招标人按本须知第 9 条

23、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0.4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9 条有关规定密封、标志

24、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1.4 根据本须知第 16.6 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说明22.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说明22.1 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说明是专门对于应用远程在线招投标操作管理系统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说明;22.2 远程在线招投标均使用电子标书,纸质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书面”形式的相关要求,在应用远程在线招投标时,均采用“电子”文档形式

25、进行;22.3 电子投标文件的操作均需插入身份验证锁,方可登录使用;22.4 从安全角度考虑,请投标人务必保管好各自的身份验证锁,若有遗失,请及时通知招投标中心,因遗失所引起的安全隐患导致废标等现象发生,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责任;22.5 为保证顺利操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学习并掌握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流程;22.6 投标人操作流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上传疑问下载补遗书(答疑纪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检查投标文件并设置密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打开电子投标文件;22.7 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得到短信通知后,交纳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22.8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

26、题上传服务器;22.9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纪要);22.10 投标人使用“电子标书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及数据表式填报完整;22.11 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应与投标人入市申请上传时一致,电子签章不一致的,则该标书视为废标;22.12 投标人使用内置的检查工具进行检查并设置密码,若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则分二个电子文件(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并分别设置密码;22.1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打包上传服务器,若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则分二个电子文件(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打包

27、上传服务器,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现场,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2.14 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必须是从电子标书内置功能打印出来的带序列号或水印码的文本标书,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则该标书视为废标;22.15 开标时,招标人当众将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从服务器上下载,投标人输入密码后打开并读入“辅助评标系统”,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或密码错误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则该标书视为废标;六、开 标23.开标23.1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3.2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

28、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应随带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身份证,投标员应随带投标员证原件及身份证;23.3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23.4 开标程序23.4.1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23.4.2 由招标人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人须知第 23.2 款规定;投标人法人代表或他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投标员其中之一者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23.4.3 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23.

29、4.4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23.5 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七、评 标24.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4.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4.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5.评标过程的保密25.1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

30、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6.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6.1 初步评审主要对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应包括三个方面内容: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格式要求响应性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要求响应性审查;26.2 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26.3 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废除,不

31、再进行商务标的评审:26.3.1 本须知第 11 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 18.3 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6.3.2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6.3.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6.3.4 投标人或项目经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与资格审查时资格条件不一致的;26.3.5 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

32、方式提供投标担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26.3.6 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26.3.7 投标文件承诺的工程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26.3.8 工程量清单报价无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造价员专用章的;26.3.9 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擅自作变动、补充和修改,或因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或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暂定价的(但按照国家规范所作的修改除外);26.3.10 因电子标书编制不规范导致电子标书无法读入“评标系统”的或提供电子标书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26.3.11 投标人的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或在让利范围外报价的;26.3.12 投标人的最

33、低报价与次低报价偏差率 ff1?最低报价/次低报价100%10%的;26.3.13 在去掉上述 26.3.11、26.3.12 两款后得出报价平均值,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报价平均值 80%的。26.4 当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3 家, 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投标报价在所有的投标人中相对缺乏竞争性时,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重新招标。27.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7.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7.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7.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

34、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7.1.3 投标人的最终投标价(文字表示的金额)一经开标宣布,无论何种原因,不准修正;27.1.4 当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 2%投标价以内时,在投标价不变和注意报价平衡的前提下,允许投标人对相关单价、合价、总额价和暂定金(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修正。27.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8.详细评审28.1 评

35、标委员会只对初步评审合格后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28.2 详细评审主要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合同条件、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业绩与信誉、财务能力进行评审;28.3 投标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按废标处理:28.3.1 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价并无合理书面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28.3.2 拒绝修正报价;28.3.3 规费、税金未按规定计取的;28.3.4 预留金、材料购置费不按招标文件计取的;28.3.5 总承包服务费费率低于 2%的;28.3.6 报价出现负数的;28.3.7 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 2%投标价(含)以上;28.3.8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等措

36、施费用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规定的相应弹性费率中值计算的所需费用总额的 90%;28.3.9 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计算值;28.3.10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28.3.11 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29.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9.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9.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

37、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9.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0.评标结果30.1 评标办法和标准根据虞政办(2008)186 号上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的规定,结合工程特点,由招标人具体明确评标办法。30.2 评标委员会按本须知第 30.1 款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0.3 中标人的确定 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施工招标,确定中标人按照

38、国家计委等 7 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 12 号令有关规定执行。30.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八、合同的授予31.合同授予标准31.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30.2 款确定的中标人。32.中标通知书32.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2.2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3.履约保证金3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 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3.2 若中标人不能按

39、本须知第 33.1 款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4.签订合同 34.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40、 1999 年 12 月 24 日印发了依据合同法进行修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六、组成

41、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施工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及备案合同有实质性违背除外)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

42、方约定?: 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略)此合同采用建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样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

43、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

44、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9.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45、: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6)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工程师确认的时间: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19.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

46、承担: 五、安全施工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方式确定。1 采用固定价格(单价或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 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 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确认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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