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 公 路 工 程 建 设 中 应 加 强 工 程 质 量监 督 和 全 面 推 行 工 程 监 理 制 的 建 议今 年 是 实 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九 五 ”计 划 的 第 一 年 , 当 前 正 在 深 入 学 习 和 贯 彻 党 的 十四 届 六 中 全 会 , 认 真 总 结 “八 五 ”成 绩 和 经 验 , 落 实 “九 五 ”计 划 和 2010 年 远 景 目 标 所 确 定 的 任 务 。 在 这 种 新 形 势 下 , 回 顾 总 结 近 几 年 来 , 公 路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监 督 和 工 程 监 理 工 作 的 成 绩 和 经 验 ,
2、落 实 今 年 交 通 工 作 会 议 的 精 神 , 实 行 两 个 根 本 性 的 转 变 , 研 究 加 强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和 监 理 工作 , 切 实 解 决 目 前 工 作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 为 实 现 “九 五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上 新 台 阶 的 奋 斗 目 标 做 出 新 的 贡 献 。一 、 “八 五 ”期 间 工 程 监 理 工 作 取 得 了 显 著 成 绩在 “八 五 ”期 间 , 我 们 认 真 进 行 了 公 路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体 制 的 改 革 , 积 极 推 行 了 项 目 业 主 负 责 制 、 招
3、 标 投 标 制 、 工 程 监 督 制 、 工 程 监 理 制 、 合 同 管 理 制 等 , 努 力 提 高 工 程 管 理 的 科 学 性 , 加 强 对 工 程 质 量 的 控 制 和 管 理 。 目 前 , 在 新 疆 的 公 路 工 程 建 设 中 ,“政 府 监 督 、 社 会 监 理 、 企 业 自 检 ”的 三 级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及 运 行 机 制 已 基 本 形 成 。 并 在 质 量 监 督 、 工 程 监 理 工 作 取 得 了 显 著 成 绩 , 积累 了 可 贵 的 经 验 。1. 质 量 监 督 初 步 进 入 规 范 运 作 阶 段遵 照 国 务 院
4、关 于 改 革 建 筑 业 和 基 本 建 设 管 理 体 制 若 干 问 题 的 暂 行 规 定 , 为 加 强 质 量 监 督 工 作 , 交 通 部 从 1986 年 开 始 , 要 求 各 省 、 市 、 自 治 区 和 各 有 关 部 门 设 置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 实 施 对 交 通 基 本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的 政 府 监 督 。 经 过 10 年 来 的 工 作 , 质 量 监 督 法 规 逐 步 建 立 和 完 善 , 监 督 机 构 逐 步 健 全 , 监 督 队 伍 逐 步 壮 大 , 监 督 覆 盖 面 不 断 扩 大 , 监 督 工 作 不 断 深 化
5、, 监 督 成 效 日 益 显 著 , 政 府 监 督 在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中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 收 到 了 较 好 的 效 果 , 初 步 进 入 规 范 运 作阶 段 。自 治 区 交 通 厅 在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中 , 积 极 推 行 了 “政 府 监 督 、 社 会 监 理 、 企 业 自 检 ”的 质 量 三 级 管 理 体 系 。 这 既 是 基 本 建 设 质 量 管 理 体 制 的 重 大 改 革 , 也 是 建 立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 客 观 要 求 。三 级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是 利
6、 用 市 场 机 制 和 政 府 行 政 监 督 职 能 ,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和 有 关 技 术 规 范 、 标 准 来 约 束 建 设 各 方 的 行 为 , 达 到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 按 期 完 成 建 设 任 务 、 控 制 造 价 、 提 高 效 益 的 目 的 。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 施 工 企 业 是 基 础 。 工 程 监 理 对 工 程 质 量 起 着 把 关 作 用 , 是 关 键 性 的 环 节 。 政 府 监 督 , 则 是 通 过 政 府 的 监 督 、 检 查 、 指 导 促 进 建 设 市 场 向 法 制 化 和 规 范 化 方 向 发 展
7、 。 所 以 , 加强 对 质 量 工 作 的 管 理 , 企 业 自 检 是 基 础 , 工 程 监 理 是 关 键 , 政 府 监 督 是 保 证 。新 疆 交 通 厅 近 几 年 来 , 强 化 了 质 量 监 督 , 重 视 工 程 监 理 工 作 , 狠 抓 了 施 工 企 业 和 自 检 队 伍的建 设 。 交 通 厅 已 于 1994 年 成 立 了 质 量 监 督 站 。 扩 大 了 工 程 监 督 的 覆 盖 面 , 强 化 了 监 督 体 系 。 成 立 了 三 家 监 理 机 构 。 交 通 骨 干 施 工 企 业 , 建 立 了 质 检 机 构 , 配 备 了 质 检
8、人 员 , 完 善 了 检 测 手204205段 , 增 设 了 检 测 仪 器 和 设 备 。 三 级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的 建 立 , 并 逐 步 进 入 规 范 运 转 , 使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有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2. 严 把 质 量 关 , 确 保 工 程 质 量( 1) 用 好 “三 权 ”, 即 : 质 量 监 督 权 , 质 量 否 决 权 , 质 量 仲 裁 权 。( 2) 把 好 “三 关 ”, 即 : 开 工 前 把 好 资 质 审 查 关 , 施 工 中 把 好 监 督 检 查 关 , 竣 工 时 把 好 质 量 关 。( 3) 抓 好 “三 重
9、”, 即 : 重 点 工 程 , 重 点 部 位 , 重 要 单 位 。这 是 搞 好 质 监 工 作 的 关 键 , 也 是 几 年 来 监 督 工 作 所 总 结 出 的 经 验 。 质 量 监 督 站 , 严 格 按 标 准 规 范 实 施 监 督 , 在 确 保 工 程 质 量 方 面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 一 是 从 受 监 工 程 入 手 , 认 真 核 查 设 计 、 施 工 和 监 理 单 位 的 资 质 , 严 把 队 伍 关 。 二 是 坚 持 质 量 否 决 权 , 严 肃 查 处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 严 把 设 计 、 施 工 、 材 料 质 量 关
10、。 三 是 开 展 工 程 质 量 检 查 活 动 , 及 时 掌 握 质 量 动 态 , 监 督 质 量 管 理 措 施 落 实 到 位 情 况 。 四 是 加 强 检 测 工 作 管 理 。 在 完 善 自 身 的 检 测 条 件 , 加 大 监 督 检 测 力 度 的 同 时 , 加 强 对 施 工 企 业 和 监 理 单 位 试 验 室 的 监 督 管 理 , 使 检 测 数 据 真 实 、 准 确 、 可 靠 。3. 重 视 质 监 队 伍 的 自 身 建 设开 展 质 监 工 作 的 经 验 告 诉 我 们 , 要 搞 好 质 量 监 督 工 作 , 首 先 必 须 强 化 政 府
11、 监 督 的 权 威 性 。 坚 持 质 量 一 票 否 决 权 。 坚 持 监 督 工 作 的 科 学 性 , 用 数 据 说 话 , 用 规 范 标 准 说 话 。 坚 持 做 到 监 督 工 作 的 公 正 性 。 这 就 要 求 有 一 支 政 策 水 平 高 、 业 务 能 力 强 、 思 想 作 风 硬 的 质 监 队 伍 。 为 此 , 质 监 站 加 强 了 基 础 管 理 工 作 , 建 立 了 管 理 制 度 和 工 作 准 则 , 实 行 办 事 公 开 , 接 受 社 会 的 监 督 。 加 强 了 规 章 制 度 的 建 设 , 使 监 督 工 作 逐 步 走 向 标
12、 准 化 、 规 范 化 。 加 强 职 业 道 德 建 设 , 提 高 了 人 员 素 质 和 服 务 水 平 。 质 监 队 伍 在 不 断 成 长 壮 大 。4. 工 程 监 理 稳 步 发 展推 行 工 程 监 理 制 度 是 建 设 体 制 改 革 的 一 项 重 要 内 容 , 这 是 世 界 上 特 别 是 发 达 国 家 建 设 管理 体 制 长 期 以 来 形 成 的 有 效 经 验 。 我 们 推 行 监 理 制 度 经 历 了 试 点 和 稳 步 发 展 两 个 阶 段 。第 一 阶 段 是 在 1989 年 开 始 的 公 路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中 实 行 试 点
13、 的 , 如 国 道 216 线 北 屯 至 大 黄山 公 路 建 设 中 实 行 了 监 理 制 度 , 在 国 道 312 线 哈 了 段 , 昌 呼 二 专 和 国 道 314 线 卧 虎 不 拉 沟 段 的 工 程 建 设 中 实 行 了 监 理 制 度 。 经 过 试 点 , 取 得 了 经 验 , 逐 步 推 开 , 在 新 建 、 改 建 工 程 和 养 路 大 、 中 修 工 程 中 均 实 行 了 监 理 制 度 。第 二 阶 段 , 是 从 世 行 贷 款 项 目 吐 鲁 番 乌 鲁 木 齐 大 黄 山 高 等 级 公 路 的 建 设 中 及 国 道 312 线 赛 里 木
14、 湖 至 清 水 河 段 公 路 建 设 中 , 以 及 国 道 314 线 , 库 尔 勒 市 过 境 公 路 的 建 设 中 , 均 全 面 地 实 行 了 监 理 制 度 , 逐 步 扩 大 推 广 , 进 入 稳 步 发 展 的 阶 段 。 目 前 , 大 中 型 项 目 全 部 实 行 了 监 理 制 度 。 并 建 立 了 一 套 适 合 新 疆 交 通 基 本 建 设 需 要 的 法 规 体 系 和 管 理 制 度 , 监 理 工 作 取 得 了 很 大 的 成 绩 。推 行 监 理 制 度 , 使 基 本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体 制 由 传 统 的 计 划 经 济
15、体 制 向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济 体 制 转 变 , 这 是 生 产 关 系 的 重 大 调 整 , 有 力 地 促 进 了 生 产 力 的 解 放 和 发 展 。 监 理 制 度 便 在 项 目 法 人 、 施 工 承 包 商 、 监 理 单 位 三 方 形 成 了 相 互 合 作 , 又 相 互 制 约 , 职 责 不 同 , 又 共 同 完 成 一 个建 设 任 务 , 目 标 一 致 的 有 机 体 。 形 成 了 以 国 家 法 规 为 准 绳 ; 以 经 济 合 同 为 依 据 ; 以 三 控 ( 质 量 、 进 度 、 支 付 ) 和 旁 站 巡 视 为 手 段 ; 以
16、科 学 检 测 数 据 为 基 础 ; 以 提 高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水 平 和 质 量 为 目 的 的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运 行 新 机 制 。通 过 由 各 类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组 成 的 监 理 工 程 师 的 严 格 管 理 , 加 大 了 现 场 监 督 管 理 的 力 度 , 增 强 了 施 工 管 理 的 预 见 性 和 科 学 性 , 减 少 了 工 程 管 理 中 的 随 意 性 , 使 工 程 建 设 处 于 受 控 状 态 。 推 行 监 理 制 度 , 提 高 了 管 理 水 平 , 实 现 了 与 国 际 通 用 管 理 制 度 的 接 轨 , 改
17、 善 了 投 资 环 境 。 推 行 监 理206制 度 , 保 证 了 一 批 重 点 工 程 项 目 、 技 术 要 求 高 的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 为 提 高 我 区 工 程 建 设 水 平 作 出 了 贡 献 。 也 促 进 了 我 区 交 通 建 设 队 伍 较 好 地 适 应 国 际 惯 例 与 市 场 机 制 , 增 强 了 参 与 国 际 建 筑 市 场 竞 争 的 能 力 。监 理 队 伍 得 到 锻 炼 和 发 展 。 交 通 建 设 市 场 已 由 甲 、 乙 双 方 的 买 卖 市 场 , 转 变 为 甲 、 乙 、 丙 ( 中介 服 务 ) 三 元 一 体
18、 的 市 场 格 局 , 工 程 监 理 已 逐 步 成 为 市 场 主 体 之 一 。目 前 , 监 理 工 作 已 步 入 完 善 提 高 阶 段 。 一 是 形 成 了 一 套 比 较 规 范 的 监 理 工 作 程 序 , 制 定 了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监 理 规 范 , 使 监 理 工 作 逐 步 向 深 度 发 展 。 二 是 加 强 监 理 工 作 的 科 学 性 , 监 理 项 目 设 置 了 中 心 试 验 室 , 各 标 段 设 置 了 试 验 站 , 从 原 材 料 到 产 品 形 成 过 程 的 检 测 , 保 证 了 受 监 工程 质 量 。 三 是 拓 展 监
19、理 业 务 范 围 , 参 与 招 标 文 件 编 制 , 为 编 制 招 标 文 件 范 本 打 下 了 基 础 。目 前 , 已 初 步 建 立 了 交 通 监 理 法 规 体 系 。 几 年 来 , 交 通 部 先 后 颁 发 了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监 理 办 法 、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监 理 暂 行 规 定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资 质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监 理 工 程 师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监 理 规 范 等 监 理 制 度 法 规 。 我 们 也 结 合 新 疆 的 实 际 情 况 ,
20、 制 定 了 一 些 地 方 性 的 监 理 法 规 , 规 范 了 监 理 行 为 , 促 进 了 监 理 工 作 的 健 康 发 展 。“监 督 、 监 理 ”工 作 取 得 了 很 大 的 成 绩 , 对 全 面 完 成 “八 五 ”交 通 基 本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起 到 了 巨 大 作 用 。 但 是 我 们 也 应 当 清 醒 地 看 到 , 在 工 程 建 设 中 , 工 程 质 量 总 体 水 平 还 不 高 , 建 设 市 场 比 较 混 乱 。 在 监 督 、 监 理 工 作 中 有 许 多 问 题 有 待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完 善 。二 、 在 质 量 监 督
21、 方 面 存 在 的 问 题一 是 组 织 机 构 和 管 理 体 制 不 顺 , 不 能 充 分 体 现 政 府 监 督 的 职 能 。 有 的 质 监 站 不 能 独 立 行 使 政 府 监 督 职 能 , 领 导 干 预 太 多 , 不 能 公 正 办 事 , 而 是 按 领 导 的 旨 意 定 工 程 质 量 等 级 ;二 是 监 督 工 作 距 制 度 化 、 标 准 化 、 程 序 化 的 要 求 尚 有 较 大 差 距 , 有 的 以 验 收 代 替 质 量 监 督 和 评 定 ;三 是 有 些 质 监 人 员 业 务 素 质 不 高 , 责 任 心 不 强 , 缺 少 工 程
22、实 践 经 验 ; 四 是 质 监 站 缺 少 必 要 的 检 测 设 备 和 仪 器 , 影 响 了 监 督 工 作 的 力 度 , 经 费 不 到 位 ; 五 是 个 别 项 目 业 主 不 愿 受 监 , 认 为 是 花 钱 买 了 一 个 婆 婆 , 多 管 闲 事 ; 六 是 监 督 覆 盖 面 尚 不 够 。在 工 程 监 理 方 面 存 在 的 问 题 :一 是 监 理 工 程 师 的 职 权 不 到 位 , 影 响 着 监 理 制 度 作 用 的 发 挥 ;二 是 相 当 一 部 分 工 程 项 目 执 行 内 部 监 理 , 监 理 单 位 缺 少 独 立 性 ;三 是 监
23、理 市 场 不 规 范 , 业 主 代 替 监 理 或 直 接 管 理 监 理 , 监 理 单 位 和 监 理 工 程 师 不 能 独 立 行 使 职 权 ;四 是 监 理 市 场 还 不 规 范 ; 五 是 监 理 队 伍 素 质 有 待 提 高 。 有 的 非 专 业 人 员 搞 监 理 , 不 懂 技 术 和 业 务 ; 六 是 监 理 检 测 设 备 不 足 , 手 段 落 后 。上 述 存 在 问 题 和 不 足 , 有 待 今 后 在 工 作 中 认 真 研 究 解 决 。三 、 质 量 监 督 、 工 程 监 理 要 着 重 抓 好 的 几 项 工 作“九 五 ”交 通 基 础
24、设 施 的 建 设 任 务 是 艰 巨 的 , 我 们 不 但 要 有 快 的 发 展 速 度 , 而 且 要 有 高 的 建207设 质 量 。 加 强 质 量 监 督 和 工 程 监 理 工 作 , 提 高 工 程 质 量 , 是 交 通 增 长 方 式 转 变 的 客 观 要 求 , 是 工 程 建 设 中 需 要 解 决 的 一 个 重 要 问 题 “九 五 ”期 间 ,“监 督 、 监 理 ”工 作 总 的 指 导 思 想 是 : 全 面 落 实 “九 五 ”交 通 工 作 指 导 思 想 , 按 照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规 律 的 要 求 完 善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25、 体 系 及 运 行 机 制 , 全 面 推 进 监 理 事 业 的 发 展 , 引 导 企 业 走 质 量 效 益 型 发 展 道 路 , 提 高 管 理 水 平 , 促 进 工 程 质 量 上 新 台 阶 。“九 五 ”期 间 “监 督 、 监 理 ”工 作 的 目 标 是 : 质 量 监 督 、 工 程 监 理 工 作 初 步 实 现 制 度 化 、 规 范 化 、 科 学 化 、 社 会 化 , 监 督 覆 盖 面 达 到 80% 以 上 , 工 程 监 理 覆 盖 面 达 到 80% 以 上 。 用 2 3 年 的 时 间 消 灭 主 要 质 量 通 病 。 到 2000 年 , 竣
26、 工 工 程 质 量 全 部 达 到 合 格 标 准 , 优 良 品 率 达 到 70% 以 上 ( 指 整 体 工 程 ) , 分 项 工 程 验 收 优 良 率 达 到 85% 以 上 。1. 进 一 步 增 强 质 量 意 识 , 切 实 加 强 对 “监 督 、 监 理 ”工 作 的 领 导 , 实 现 “九 五 ”和 2010 年 奋 斗 目 标 , 关 键 是 实 行 两 个 具 有 全 局 意 义 的 根 本 性 转 变当 前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增 长 的 方 式 从 总 体 上 看 , 还 是 粗 放 型 的 增 长 方 式 , 重 视 铺 新 摊 子 , 轻 视
27、 改 造 挖 潜 ; 重 建 设 , 轻 养 护 ; 追 求 数 量 , 忽 视 质 量 等 问 题 仍 然 在 不 同 程 度 上 存 在 , 建 设 市 场“乱 、 差 、 高 ”的 问 题 还 较 严 重 , 与 投 资 少 、 产 出 多 、 质 量 高 、 效 益 好 的 集 约 型 生 产 方 式 的 要 求 还 有 很 大 距 离 。因 此 , 我 们 必 须 从 实 行 两 个 根 本 性 转 变 的 高 度 , 增 强 质 量 意 识 , 提 高 对 “监 督 、 监 理 ”工 作 的 认 识 , 加 强 对 “监 督 、 监 理 ”工 作 的 领 导 。 要 充 分 认 识
28、 国 务 院 提 出 的 以 质 量 、 效 益 为 核 心 和 “质 量 兴 国 ”的 战 略 方 针 的 重 大 意 义 , 牢 固 树 立 四 个 指 导 思 想 : 一 是 抓 经 济 工 作 必 须 坚 持 “质 量 第 一 ” 的 思 想 ; 二 是 抓 质 量 要 坚 持 全 员 参 与 、 综 合 治 理 的 思 想 ; 三 是 提 高 质 量 的 基 础 在 企 业 的 思 想 ; 四是 抓 质 量 的 关 键 在 落 实 的 思 想 。 以 对 国 家 和 人 民 高 度 负 责 的 精 神 , 抓 好 工 程 质 量 , 促 进 交 通 建 设 事 业 的 发 展 。(
29、1) 要 正 确 处 理 好 质 量 、 速 度 、 效 益 三 者 之 间 的 关 系发 展 交 通 行 业 , 要 坚 持 发 展 速 度 , 但 更 重 要 的 是 坚 持 在 质 量 高 、 效 益 好 的 前 提 下 的 发 展 速 度 。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有 社 会 效 益 , 也 有 自 身 的 经 济 效 益 。 我 们 追 求 的 是 二 者 的 统 一 , 这 是 最 根 本 的 , 实 现 效 益 的 根 本 条 件 , 就 是 必 须 建 成 质 量 好 的 工 程 。 因 此 工 程 质 量 是 一 个 关 键 性 的 问 题 , 没 有 好 的 工
30、程 质 量 就 不 会 有 好 的 效 益 , 也 不 会 有 好 的 速 度 。 所 以 必 须 把 工 程 质 量 放 在 首 位 。 有 的 工 程 项 目 不 顾 客 观 条 件 , 为 了 赶 工 期 而 留 下 了 不 可 弥 补 的 质 量 隐 患 , 这 种 牺 牲 质 量 抢 进 度 的 做 法 是 绝 对 不 可 取 的 。( 2) 要 把 好 施 工 资 质 关当 前 , 工 程 建 设 中 质 量 问 题 的 焦 点 较 多 的 集 中 在 施 工 企 业 , 一 些 企 业 低 价 中 标 后 层 层 转包 、 分 包 , 致 使 现 场 管 理 混 乱 , 粗 制
31、滥 造 , 不 按 规 范 、 标 准 施 工 。 施 工 队 伍 素 质 低 下 , 不 可 能 有 好 的 工 程 质 量 。 必 须 加 强 “监 督 、 监 理 ”, 选 择 好 的 施 工 队 伍 , 才 能 保 证 好 的 工 程 质 量 。 质 量 是 施 工 企 业 的 生 命 。2. 完 善 质 量 监 督 机 制 , 加 大 政 府 监 督 力 度政 府 对 工 程 质 量 的 监 督 , 在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下 起 着 重 要 的 作 用 。 李 鹏 总 理 曾 在 1993 年 全 国 质 量 工 作 会 议 上 指 出 “培 育 和 完 善 市
32、 场 是 一 个 比 较 长 期 的 过 程 , 在 这 个 过 程 中 , 一 定 的 行 政 干 预 也 是 非 常 必 要 的 , 就 是 在 形 成 比 较 完 善 的 市 场 机 制 以 后 , 政 府 必 须 监 督 和 干 预 质 量 工 作 。 抓 质 量 工 作 , 加 强 质 量 监 督 , 是 今 后 政 府 加 强 经 济 宏 观 管 理 的 重 要 内 容 之 一 ”。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在 培 育 和 完 善 市 场 体 系 , 监 督 市 场 主 体 行 为 , 保 护 国 家 和 人 民 利 益 等 方 面 , 承 担 着 重 要 的 任 务 。 在 政
33、府 转 变 职 能 过 程 中 , 对 工 程 质 量 的 宏 观 管 理 和 监 督 检 查 工 作 只 能 加 强 , 不 能 放 松 。208( 1) 充 分 发 挥 质 监 站 的 监 督 职 能在 从 计 划 经 济 体 制 向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转 变 过 程 中 及 转 变 以 后 , 政 府 都 必 须 对 工 程质 量 进 行 监 督 和 干 预 , 必 须 进 行 严 格 的 管 理 。 因 此 , 也 就 必 须 设 立 专 门 的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 行 使 政 府 对 工 程 的 监 督 职 能 。 质 量 监 督 站 对 建 设 、 施
34、 工 、 设 计 、 监 理 单 位 的 关 系 是 监 督 的 关 系 , 而 不 是 别 的 关 系 。 同 时 , 质 量 监 督 站 的 监 督 工 作 中 , 应 为 企 业 提 供 服 务 , 为 业 主 提 供 服 务 , 在 服 务 中 实 施 严 格 的 监 督 。质 量 监 督 工 作 是 有 政 策 性 的 行 政 执 法 , 也 有 技 术 监 督 性 的 技 术 执 法 。 监 督 工 作 必 须 体 现“权 威 性 、 科 学 性 、 公 正 性 ”。 我 们 应 把 质 量 监 督 纳 入 基 本 建 设 程 序 , 纳 入 行 政 执 法 和 技 术 执 法 序
35、 列 , 进 一 步 完 善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法 规 , 并 与 其 它 行 政 管 理 法 规 和 技 术 标 准 的 监 督 配 套 衔 接 , 形 成 对 工 程 管 理 有 力 的 制 约 机 制 。最 近 , 交 通 部 又 重 申 , 没 有 办 理 监 督 手 续 的 建 设 项 目 不 准 开 工 , 没 有 经 质 监 站 核 定 质 量 的项 目 不 组 织 交 、 竣 工 验 收 。 我 们 各 级 领 导 , 要 大 力 支 持 质 量 监 督 站 执 法 工 作 , 树 立 执 法 的 权 威 , 发 挥 执 法 作 用 。( 2) 要 加 强 质 监 队 伍
36、 建 设质 量 监 督 机 构 是 行 使 政 府 职 能 的 部 门 , 其 机 构 应 直 接 隶 属 于 交 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 而 不 能 隶 属 于 其 它 部 门 , 以 利 于 独 立 地 开 展 监 督 工 作 。要 加 强 质 监 队 伍 建 设 , 采 取 多 种 形 式 , 培 训 、 锻 炼 、 提 高 队 伍 素 质 。 质 监 人 员 的 组 成 要 做 到 专 业 配 套 、 构 成 合 理 。 质 监 人 员 应 具 有 丰 富 的 工 程 实 践 经 验 、 较 高 的 技 术 业 务 素 质 、 较 强 的 政 策 理 论 水 平 和 过 硬 的
37、 思 想 作 风 。 质 监 站 要 配 备 必 要 的 检 测 仪 器 和 设 备 , 逐 步 建 立 中 心 试 验 室 , 加 大 检 测 频 率 , 提 高 监 督 工 作 的 科 学 性 。要 建 立 标 准 化 、 规 范 化 的 监 督 工 作 程 序 , 要 有 齐 全 、 准 确 、 可 靠 的 监 督 档 案 资 料 , 真 实 地 反 映 受 监 工 程 的 质 量 状 况 。要 加 强 内 部 管 理 , 加 强 廉 政 建 设 , 完 善 各 项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 在 监 督 工 作 中 , 要 坚 持 原 则 , 秉 公 执 法 , 严 格 按 标 准 对
38、 工 程 质 量 作 出 客 观 、 公 正 的 评 价 。( 3) 处 理 好 宏 观 管 理 和 微 观 检 查 的 关 系政 府 监 督 的 性 质 是 以 宏 观 管 理 为 主 。 那 么 , 质 量 监 督 站 宏 观 管 理 抓 什 么 呢 ? 简 要 地 说 , 就 是 要 抓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 抓 规 章 制 度 的 建 立 和 执 行 , 抓 质 监 队 伍 素 质 的 提 高 ; 抓 质 量 动 态 和事 故 苗 头 ; 抓 重 大 技 术 问 题 ; 纠 正 违 反 质 量 标 准 、 规 范 的 行 为 等 。 宏 观 管 理 要 建 立 在 微 观
39、 检 查 的 基 础 上 , 要 深 入 现 场 调 查 了 解 , 做 细 致 的 工 作 , 用 科 学 的 手 段 检 查 分 析 , 以 科 学 准 确 的 数 据 为 依 据 , 加 强 宏 观 管 理 和 指 导 。在 施 工 质 量 监 督 方 面 要 把 好 三 关 。 一 是 要 把 好 开 工 关 。 最 重 要 的 是 做 好 资 质 审 查 工 作 , 对参 与 投 标 的 单 位 要 按 规 定 严 格 认 真 审 查 , 对 不 合 格 的 单 位 , 一 律 不 准 参 予 投 标 。 二 是 要 把 好 施 工 关 。 就 是 要 通 过 工 程 的 监 督 抽
40、 查 , 掌 握 质 量 动 态 , 预 防 质 量 事 故 的 发 生 , 对 施 工 中 出 现 的 质 量 问 题 , 必 须 认 真 解 决 , 一 个 也 不 放 过 。 对 不 按 合 同 、 规 范 、 标 准 施 工 的 , 必 须 限 期 纠 正 , 使 施 工 质 量 不 留 隐 患 。 三 是 要 把 好 竣 工 验 收 关 。 就 是 要 全 面 地 、 认 真 地 核 查 工 程 质 量 情 况 , 对 工 程 质 量 作 出 科 学 、 公 正 、 准 确 的 评 价 。 不 合 格 的 工 程 不 许 验 收 过 关 。( 4) 要 坚 持 标 准 , 严 格 控
41、 制 工 程 质 量质 量 监 督 工 作 要 严 格 执 法 , 严 格 按 照 规 范 、 标 准 的 要 求 进 行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 目 前 , 对 已 有 的 规 范 、 标 准 、 规 章 、 制 度 要 严 格 执 行 , 切 实 解 决 有 法 不 依 的 现 象 。 同 时 , 要 进 一 步 加 大 立 法 力 度 , 完 善 有 关 规 范 、 标 准 , 对 不 适 用 的 要 进 行 修 改 , 新 出 台 的 要 抓 紧 制 定 , 争 取 早 日 形 成 完 整 的 、209科 学 的 法 规 体 系 。坚 决 杜 绝 不 合 格 工 程 , 严
42、 肃 查 处 质 量 事 故 , 对 发 生 的 重 大 质 量 事 故 , 要 按 照 “三 不 放 过 ”的 原 则 认 真 进 行 查 处 。 要 坚 持 “坚 持 标 准 、 严 格 评 定 、 排 除 干 扰 、 实 事 求 是 ”的 工 作 原 则 和 经 验 , 挤 水 份 , 上 等 级 , 不 断 提 高 监 督 水 平 。 还 应 该 把 治 理 质 量 通 病 的 工 作 列 入 议 事 日 程 , 制 订 规 划 , 综 合 治 理 , 明 确 标 准 , 监 督 有 关 部 门 限 期 解 决 。 要 经 常 总 结 经 验 , 树 立 好 的 典 型 , 做 好 推
43、 广 工 作 , 促进 工 程 质 量 总 体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高 。3. 全 面 推 行 工 程 监 理 制 , 提 高 建 设 管 理 水 平抓 好 工 程 监 理 工 作 , 提 高 工 程 监 理 水 平 , 促 进 工 程 质 量 提 高 , 是 一 项 长 期 的 重 要 工 作 , 必 须 认 真 地 抓 好 , 抓 落 实 , 抓 出 成 效 。( 1) 正 确 认 识 工 程 监 理 工 作 的 作 用李 鹏 总 理 强 调 指 出 “要 按 照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原 则 和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进 行 工 程 管 理 , 实 行 项 目 法 人 责
44、 任 制 、 招 标 投 标 制 、 工 程 监 理 制 和 合 同 管 理 制 ”。 邹 家 华 副 总 理 在 致 第 六 次 全 国 建 设 监 理 工 作 会 议 贺 信 中 指 出 “九 五 期 间 要 全 面 推 行 工 程 建 设 监 理 制 , 加 快 工 程 建 设 进 度 , 确 保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 要 高 度 重 视 和 切 实 加 强 建 设 监 理 队 伍 的 自 身 建 设 , 逐 步 实 现 建 设 监 理 制 度 化 、 规 范 化 、 科 学 化 , 使 人 员 素 质 、 监 理 手 段 和 监 理 水 平 有 一 个 大 的 提 高 。 ”推
45、行 工 程 监 理 制 度 , 是 我 国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领 域 中 项 目 管 理 体 制 的 一 项 重 大 改 革 , 实 践 证 明 , 实 行 工 程 监 理 制 , 对 提 高 工 程 质 量 、 确 保 工 期 、 控 制 投 资 、 提 高 效 益 起 到 了 极 大 的 作 用 , 是 建 设 管 理 领 域 实 现 速 度 与 质 量 , 数 量 与 效 益 有 机 结 合 的 重 要 途 径 。 工 程 监 理 制 度 是 国 际 上 , 特 别 是 发 达 国 家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长 期 形 成 的 有 效 的 管 理 制 度 。 因 此 , 我 们
46、必 须 站 在 建 立 适 应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要 求 的 高 度 来 深 刻 认 识 推 行 监 理 制 的 重 大 意 义 , 自 觉 、 主 动 、 积 极 地 推 行 工 程 监 理 制 , 逐 步 实 现 工 程 监 理 制 度 化 、 规 范 化 、 科 学 化 、 社 会 化 。( 2) 要 加 强 领 导 , 培 育 规 范 的 监 理 市 场 交 通 主 管 部 门 要 把 全 面 推 行 工 程 监 理 制 作 为 深 化 基 本 建 设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的 重 要 内 容 抓 紧抓 好 。 交 通 部 要 求 我 们 , 从 1996 年
47、起 , 所 有 新 开 工 的 、 列 入 交 通 基 本 建 设 计 划 的 公 路 工 程 、 水 运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必 须 要 实 行 监 理 制 , 没 有 落 实 监 理 单 位 的 项 目 不 批 准 开 工 ; 工 程 监 理 的 范 围 要 从 以 施 工 质 量 监 理 为 主 ,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逐 步 拓 展 到 有 关 方 面 , 实 行 施 工 阶 段 全 方 位 的 监 理 ; 监 理 工 程 师 的 责 、 权 应 落 实 到 位 , 充 分 发 挥 监 理 的 作 用 。还 要 努 力 培 育 和 发 展 规 范 的 监 理 市 场 , 以 保
48、 证 这 项 改 革 的 顺 利 实 施 。一 是 要 加 强 资 质 管 理 , 凡 从 事 交 通 基 本 建 设 监 理 工 作 的 监 理 单 位 必 须 经 交 通 行 政 主 管 部门 资 质 审 批 和 审 查 , 否 则 , 不 准 开 展 交 通 监 理 业 务 。 监 理 单 位 应 是 具 有 法 人 地 位 的 经 济 实 体 , 实行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 相 应 的 监 理 单 位 应 按 核 定 的 资 质 等 级 和 监 理 范 围 开 展 监 理 业 务 , 监 理 工 程 师 必 须 持 证 上 岗 。二 是 目 前 一 些 实 行 内 部 监 理 的
49、 项 目 要 积 极 创 造 条 件 , 尽 快 过 渡 到 社 会 监 理 。 内 部 监 理 作 为 监 理 起 步 阶 段 的 一 种 组 织 形 式 , 对 推 行 监 理 制 起 过 积 极 作 用 , 但 随 着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的 深 入 , 这 种 组 织 形 式 已 不 适 应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的 要 求 , 限 制 了 监 理 工 作 的 正 常 开 展 , 影 响 了 监 理 工 程 师 行 使 监 理 权 , 进 而 影 响 着 建 设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和 工 程 质 量 的 提 高 。 因 此 , 必 须 尽 快 实 行 社 会 监 理 。 三 是 监 理 项 目 要 实 行 招 标 投 标 制 , 通 过 招 标 择 优 确 定 监 理 单 位 , 逐 步 形 成 统 一 开 放 、 竞 争有 序 的 监 理 市 场 。四 是 要 加 强 合 同 管 理 , 通 过 监 理 合 同 的 签 订 , 明 确 监 理 责 权 , 保 证 监 理 工 作 的 正 常 进 行 。 项 目 业 主 单 位 和 监 理 单 位 都 要 严 格 执 行 交 通 部 制 定 的 公 路 和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监 理 合 同 范 本 。 要 按210照 国 家 规 定 的 监 理 取 费 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