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举办 2012 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会计及餐厅客房服务技能比赛的通知冀职技赛2012 9 号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省部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 2012 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的通知(冀教职成20124 号),现将 2012 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技术、会计技能及餐厅客房服务技能比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比赛时间:2012 年 4 月 23-28 日,5 月 3-6 日比赛地点: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各项目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二、比赛项目与评判本
2、次比赛项目 5 个:企业网搭建;园区网互联;动画片;计算机硬件检测维修;平面设计;网页设计;会计实务;信息化办公;餐厅服务;客房服务。结合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专业教学特点和职业岗位需求,本届比赛邀请相关教育教学、工程技术、行业管理、企业经营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裁判委员会,对参赛选手的相应知识、技能和综合能力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判。三、组织领导本届比赛在 2012 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执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一)主办单位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承办单位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三)执行委员会2在 2012 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
3、生技能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设立2012 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比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具体负责各专业技能比赛的组织领导工作。执行委员会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和各参赛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执委会构成如下:主 任 委员:刘晏昇 河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调研员副主任委员:马永飞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史 帆 河北省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金发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郭效勤 省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吴占鹏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校长首席评委秘 书 长:景宏华 河北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主任副 秘 书长:李聚杰 省人力资源
4、和社保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杨金玲 省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赵 霞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副校长成 员:本届大赛各代表队领队张蓓蓓 河北省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四、比赛形式及设奖1、组队方式每个代表队均由 6 名参赛队员组成,每个代表队设领队 1 人,指导教师 1人。 各代表队以 6 人为单位(特别注明的除外)计算团体成绩。团体成绩为各代表队参赛选手个人成绩(合作项目以小组成绩计算)之和。 每个代表队指导教师一名,领队一名。如果选手兼报项目,请特别注明并与执委会取得联系。2、参赛资格参赛选手必须为 2012 年在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不符合参赛资格的学生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即
5、取消参赛资格,已经获奖的,追回有关荣誉和奖品,并予以通报批评。33、比赛形式各专业(工种)比赛内容均由理论测试与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知识占总分 30%,技能操作占总分 70%。4、奖项设置比赛设个人奖、团体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精神文明奖和优秀承办单位奖。团体和个人分设一、二、三等奖,各占 10%,20%,30%,优胜奖若干。五、参赛守则1、严格遵守技能竞赛规则、技能竞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2、参赛选手须按各相关专业竞赛的通知要求,准时到达比赛场地等候,逾期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3、参赛选手进入比赛场地,须佩带参赛
6、证并出示学生证及身份证,着装应符合相关专业的比赛要求。4、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携带书籍、参考资料,比赛期间如发现选手携带通讯工具或违禁资料进入赛场,按作弊处理。5、竞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看、暗示,不得擅自离开赛场。6、竞赛完成后必须按裁判要求迅速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内滞留。7、到达竞赛结束时间,应立即停止答题和操作,不得拖延竞赛时间。8、爱护竞赛场所的设备、仪器等,不得人为损坏竞赛用的仪器设备。9、如对裁判员或执裁过程有异议,应在 24 小时内由所在赛区领队以书面形式向大赛执委会正式提出。六、参赛须知1、各代表队须将参赛选手的小 2 寸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添加在“2012年河北省
7、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技术及会计实务比赛通知附件二”的对应位置上,并务于 2012 年 4 月 18 日前将附件一、附件二的电子文档发至 邮箱。请各队上报信息时,核实好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一致!)。此信息将作为赛场考务安排、成绩公布、证书发放的依据。信息一旦上报,不得更改。如因学校上报信息不准,后果自负。42、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比赛现场发现参赛选手与报名表不符,将取消参赛资格。3、参赛选手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参加比赛,无上述证件者不得参赛。参赛选手住宿必须出具本人的身份证。按照公安机关要求,未携带身份证的人员不能入住宾馆或酒店
8、。4、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上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大赛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代表队自行解决。5、本届比赛每名参赛选手须交参赛费 300 元,报到时统一收取。参赛人员的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6、参赛选手应自带铅笔和碳素笔。7、赛事如有变化,将随时公布在河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 http:/ )上,请注意查看。其它有关事宜,可向本届比赛筹备处询问。8、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大赛筹备处联系方式联系人:刘秀艳 13313213127姜 磊 13313212978 邮箱 附件一: 2012 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比赛基本信息回执表附件二:2012 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比赛
9、选手电子照片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委会2012 年 4 月 13 日5附件一:2012 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技术及会计技能比赛基本信息回执表参赛项目: 领队姓名及电话: 住宿人数:总: 男: 女:学生姓名 性别 代表队名称 身份证号 指导教师姓名 指导教师电话 备注注: 1、参赛项目为冀教职成20124 号文件规定的项目名称。2、表中的基本信息需准确填写,不得空项。3、指导教师的姓名需准确填写(与其身份证的名字一致),上报后不得换人、更改信息。4、领队需由专人担任,指导教师不得兼任领队。5、报名截止时间:2012 年 4 月 18 日6附件二2012 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比赛选手电子照片代表队: 参赛项目: 参赛选手电子相片 参赛选手电子相片 参赛选手电子相片 参赛选手电子相片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参赛选手电子相片 参赛选手电子相片 参赛选手电子相片 参赛选手电子相片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